《火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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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青春-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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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萧萧撅着嘴,挺着肚子,脖子后仰道:“这是我哥们想要追求的目标。”
  林颐眨眨眼,笑道:“啊,什么啊?这是男的,还有喉结呢。要说你哥们的口味和你一样重捏。”说着用手一指萧萧手机的屏幕,指向那人的脖颈之处。
  萧萧定睛一看,见是个男的,又见那个男的眼神中透着一些凌厉,他定然不是普通之辈。
  萧萧骂道:“你他妈的怎么给发个男的?难道你现在爱上这口了?”
  “我操,发错了。那个是天京市副市长卫国的儿子,名叫卫东。他现在在江京大学上学,聚会的认识。”雷天抽烟抽得迷迷瞪瞪的。
  萧萧咂舌道:“操,稀里糊涂的,还能干点事不。就这精神状态还想泡妞呢?快点再发一张。”他在开学典礼上见过天京市的副市长卫国,卫国生的方脸,虽然中年过于发福,但仍旧是堂堂一表人才,和卫东的大头细身体的古怪样貌,一点也不像。
  雷天这回找好照片,再给萧萧发了一张。
  萧萧知道雷天是官宦子女,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圈子,听见微信的响声,知道照片发过来了,就举着手机一望。见照片里的女孩身材窈窕,面带浓妆,长发披肩五颜六色,是一个非主流。因为化得装太浓,遮蔽了太多的细致点,暂时看不出她的精神气质,无法对她的心灵进行了解评估。
  萧萧并不喜欢这样的类型,把手机递到林颐面前:“看看这个,非主流的小妞漂亮吗?”。
  “啊,哈,非主流?你还好意思说别人非主流,我看你才是非主流吧。”林颐转头望向屏幕。
  “什么呀。”萧萧用自己的手一挡屏幕,说:“我怎么就成了非主流了。我是正儿八经的正支流。”
  “啊,快点,还给不给我看?”林颐用手拨开他的大手,对手机的屏幕一望,见到照片,忽然大叫:“啊!这是我妹妹。”
  萧萧知道世上巧合的事,没想到世界上的事这么巧。他惊道:“快说,怎么个情况?”
  林颐说林颖是她亲叔叔的女儿,小时候两家都不富裕,所以来往很多。后来,叔叔升了职,成为江京市领导。家境的不均等,两家的来往逐渐少了起来。自己和林颖的联系也少了。
  总得来说,林颖从小到大的性格都比较孤独,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
  不知道萧萧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定然要费尽心机才能最终讨得林颖的欢心。
  “操,这他妈的亲戚,都是钱惹得祸,人心真是淡。”萧萧不禁赞叹。又一想林颖的这种性格,不知道雷天这种木讷少年到底搞得定搞不定。
  “总之,这就是我的目标。”雷天把烟头往地上一扔,转头就睡着了。
  萧萧三人来到灵魂,见到聂众。
  “来,吃着。”聂众二话不说给大家上了一大盘切好的红瓤大西瓜。
  萧萧三个人经过外面热气腾腾的炙烤,猛然见到如此可口的东西,立马不客气的连吃带啃,瓜肉横飞,把一大盘西瓜全部吞的一干二净。好一阵透彻心扉的清爽过后,他们冲进地下室埋头苦练起来。
  这已经是大家第二次的合练了,虽然大家都还生疏的很,但一点点的默契就这样的像刚出生的嫩芽一样培养着。
  不知不觉,在三人对着乐器忘情的挥汗如雨的苦练过程中,就到了晚上六点。
  聂众兴致冲冲的从上面跑下来,盛情的要请大家吃饭。
  萧萧和林颐上次是因为要看迎新晚会的事才走的,今天有空,自然走不了。再说聂众对待三人就像师傅,也早就应该请他吃个饭。
  聂众本身就是天京人,是一个吃过见过的人,把三个人带到一个很档次的传统装饰的酒店里面。
  现在正是吃饭的点,酒店里面人来人往的很是火爆。
  四个人找了一间雅间落座,里面干干净净,隔音板把外面的嘈杂都阻挡在外,空调冷风清扬,温度吹得正好。
  聂众拿出菜单,一顿猛点,把灵魂乐器专卖这个月赚的钱都压上了。
  服务员进行了记录,给他们上了啤酒。
  陆霆忙把啤酒都打开,分给每个人。
  聂众端着啤酒道:“有个事先给你们说,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做文化演出公司,他们公司在圣诞夜有一个演唱会。你们准备一首歌曲吧。到时候选一下,看能不能参加。”
  萧萧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就能参加演出,十分高兴,忙对聂众敬上一杯酒,道:“聂哥,实在是太好了。”
  林颐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多么的兴奋,心里却说不出来的紧张。她毕竟是第一次上舞台。





☆、第一百二十九章 美好的夜晚

  “歌曲有,我现在有这么一个想法,一定牛逼。”陆霆说现在正在改变农大的校歌,把校歌原来的明快风修改成狂暴风。
  萧萧大笑起来,想起来每天早上校歌都暴风骤雨对自己骚扰一遍,现在陆霆要把校歌改一改,给农大的同学们来一个新风新貌,倒真他妈的有意思。
  林颐倒是觉得,这样恶搞校歌能行吗?
  “什么恶搞?”萧萧给她点出来:“这不是什么恶搞,这叫做对经典曲目的颠覆和再创作。正儿八经的创作作品。”
  陆霆心中窃喜,对农大校歌开刀实在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行,到时候看看你们的想法。来,喝着。”聂众举杯让大家喝酒。
  萧萧和陆霆倒水一样猛灌两杯酒。
  聂众望望在那里喝着茶水的林颐,说:“喝啊,小胖妞,你怎么不喝。”
  “对,喝。”萧萧给她倒了一杯,推到她面前。
  林颐自小从没沾过一口酒,对酒简直面对毒药,她听到聂众这个长辈劝自己喝酒,马上摆摆小胖手,皱眉道:“啊!不喝,我怕喝多了发胖。萧萧,你不说让我减肥吗。还让我喝酒?”
  萧萧挠挠头,觉得她说得也是,就没有硬让她喝酒。
  “减什么肥?减肥?”聂众举着酒杯对林颐道:“小小个年纪减什么肥。没事,你就喝吧。减肥多拘束?一个人只有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人生才有意思,选择才能主动。”
  萧萧知道聂众是一个毫不在乎的人,但没想到他竟然让小胖妞喝酒。
  “要不来点红酒?弄一瓶拉菲。”陆霆透露出自己的体贴。
  “红酒,那是什么玩应。一点劲都没有。喝什么红酒?红酒能有这爽快吗?”聂众坚持让小胖妞喝。
  林颐觉得聂众是自己长辈,只得皱着眉头举起啤酒杯。当杯口接近自己的鼻子,自己闻到里面的酒味,马上鼻子皱得皱皱巴巴。她一抬头,强忍着,喝掉了一整杯。她虽然没有感觉有多难喝,却在酒进入肚子里后,接连打了两个饱嗝。这是啤酒的气泡反弹的力量。
  “哈哈,这不挺好吗?练几次就好了。到时候你每天都想着喝了。”聂众笑道。
  林颐瞬间有些上头,叹道:“啊!这样,每天都想着喝酒,我岂不是要纸醉金迷。”
  “呵呵。”聂众笑得很是开心。
  陆霆忙给她满了一杯,笑道:“小胖妞不是我说你,早就应该这样喝,这样喝才有气势。”
  林颐眯着眼睛,认定自己是逃脱不了了,今天肯定要喝不少。索性躲也躲不过了,那今天就敞开喝吧。
  萧萧见她开始豪饮,说:“胖妞,既然咱们都玩摇滚了,你也就别那么的矜持了。说话就要爽快一点。就要改变自己的形象气质。你现在给我说一个:我操!”
  “啊!什么啊?我才不说骂人的话。”林颐对这样说话还是不习惯。
  萧萧揉揉自己的鼻子说:“这不是骂人的话,这是口头禅。你只要说这个,立马形象酷上几倍。”
  林颐尝试了几次,如同鱼刺在喉,憋了半天吐不出来半个字,为难的看着萧萧。
  萧萧用食指一点她光洁的额头,说她太笨了。
  “得了,你小子就别整她了。”陆霆在一旁见到萧萧对林颐刁难,忙阻止他:“她如果不习惯就那样吧。对于小胖妞来说,还是保持温柔一点好。”他喝了一杯酒,把话题转到一旁,漠然惆怅:“我觉得,现在上课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我决定过几天就退学。”
  “啊!别啊,这才开学几天,你就要退学?”林颐是陆霆的同伙,对他有着相当大的留恋,连忙挽留他。
  陆霆用手挠挠自己的耳朵,仿佛烫手一样,不耐烦道:“我现在坐在教室里,心里想的都是音乐,屁股底下长满仙人掌,一刻也坐不住了。与其在教室里浪费时间,不如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
  萧萧记得这已经是陆霆对自己第二次说起要退学的事了,第一次是在怀北市和向北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自己也知道火烧火燎的忍耐着,始终是不爽的一件事。陆霆说得虽然有些过分,自己很支持他。
  聂众喝了一杯酒,批评陆霆道:“不是我说你,你这乐队八字还没有一撇,最好不要退学?
  我之所以能这么说,是我们年轻的时候,因为冲动而放弃了一切做自己喜欢的事。
  现在想起来,感觉自己当时太冲动,是自己走错了路。我为过来人,作为你们的前辈,不能阻挡你们的梦想,只能劝告你们,千万不要走我们原来的老路。谨慎的做出自己的选择。”
  陆霆听到聂众推心置腹的话,觉得有理,叹口气,给自己灌了一杯酒,退不死心说:“我再在学校呆一阵,要是实在不高兴,马上退学。”
  萧萧没有劝阻陆霆,他知道陆霆始终有自己的选择。
  四个人开始喝酒,酒桌上沉闷起来。喷着冷气的空调滋滋的响声清晰可辨。
  聂众喝着啤酒,望着对面的小胖妞,觉得越看越喜欢。
  林颐感觉聂众总是用眼光扫自己,有些尴尬。原本因为第一次喝了啤酒而红起来的脸上更红一些。
  萧萧在一旁望着聂众的眼神,琢磨不透他这是要干什么?
  聂众干掉一杯啤酒,把空酒杯放在地上,严肃的对大家说:“我现在有个想法,我想认小胖妞为干女儿。”
  干爹?
  这个词很敏感,把萧萧三个人都震惊了。
  林颐面带酒红,瞪大眼睛,她没想到这传说中的干爹,竟然和自己这个小胖妞联系在一起。
  萧萧脑海中转一圈,笑道:“聂哥,既然你一个人孤独,你和陆霆这么说得来。不如认他做干儿子多好。而且你们都是玩吉它的,这样岂不是一个传承。”
  陆霆在一旁挠挠自己的耳根,觉得这样甚好。聂众其实本来就是高于自己一辈,自己总管他叫哥真不好。要认一个干爹,真的挺好。不过看聂众的表情,对自己根本是兄弟的感情,没有父子那个意思啊。
  聂众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对萧萧和陆霆这两个小子满怀不屑的说:“谁不知道父亲和女儿最好,儿子生下来就是和父亲做对的。谁要你们这些臭小蛋子,只会惹事不会办事。”
  萧萧和陆霆相视一笑,对着吐了吐舌头。
  林颐在一旁犹豫不决,不知道怎么办,就把目光投向萧萧。
  萧萧觉得聂众其实说的很对,对林颐点点头。
  林颐觉得聂众也是一个可信任的人,没有露出拒绝的表情。
  “你爸爸多大年纪?”聂众问。这个问题虽然没有几个字相当简单,但是对与很多人都是一个回答不出来的难题。
  林颐说:“四十五。”她对父亲的年龄心知肚明。
  聂众叹口气,双手放在桌子上,坦诚对林颐说:“我今年四十六岁了。比你爸爸还大一岁呢。眼见这就五十岁了,年过半百。估计以后结婚的机会已经没有了,儿女更是扯蛋。与其到孤儿院认领孤儿,还不如跟随缘份,就近找一个。
  自从见了小胖妞后,我觉得她不错,所以非常喜欢。
  我现在虽说没有什么家业,但是灵魂专卖,也是我心里一个情结。自然希望留下来,虽然不是什么大生意,但是那块地皮在天京城里最少也是价值百万,算是留给她的见面礼吧。
  我还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楼房。
  如果有一天,我将离去。她用灵魂这块地和楼房,无论做生意还是出租,生活下去基本没有问题。”
  萧萧三个人听他说得情深意切,把一切都想好了。他已然不是一个意气风发的摇滚乐队,而是一个日渐衰老的中年人,在为自己的老年打算,让自己不能老无所依。
  林颐本来就是一个心软如豆腐的姑娘,听到聂众说了这些,眼泪都流出来了,对聂众说:“我答应。”
  萧萧和陆霆听了,都十分兴奋。
  “叫一声。”聂众心中莫名激动道。
  “爸。”林颐这第一声叫的实在是生疏,声音中还有些许颤抖。但却亲切无比。
  “好。”聂众平生第一次听到有人叫自己,满意的点点头,恍惚回想起自己四十多年的光阴,不觉,眼角中忽然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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