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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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青春-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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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镇家家住的都是带有马头墙的江南民居,这种民居无一例外都是明清时候建成,已经历经风雨几百载留下来实乃不易。
  林静哲说起他们家的房子,现在被定位省级保护文物,不能拆建也不能买卖。每年国家都会给家里提供补助。鸿镇也成了旅游区。镇里的人一窝蜂的都搞起了经济,现在镇里的儿童都在家帮忙买卖东西,失学情况严重。
  萧萧本想说上鸡毛学,上学有个屁用。但是望见林静哲眼中对失学而同不能上学满是惋惜,显然对鸿镇教育的不成功的失望一望可知。自己就立马将要脱口而出的脏话憋了回去。那感觉就好像忽然一口痰卡在自己的喉咙,因为看见旁边贴着吐痰罚款的字条,自己硬生生的把痰咽回去一模一样。
  林颐听到父亲说起自己的家变成了旅游区,也很高兴,不由想起了自己的家。说起自己小时候在门口河边玩的一些往事,诸多的幼稚,令人捧腹。
  聂众孩子一样听着林颐小时候的事,陪着呵呵傻笑。
  萧萧自然最喜欢听林颐温柔的说话声,他听着听着,有些入迷,忽然双眼迷离,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画面:
  很多年过去了,自己已然四十多岁。
  这天傍晚,夕阳无限。一层红色的光铺在鸿镇上。
  自己工作了一天,推着自行车回到家,稍有一些疲惫。
  林颐一副孩子妈妈的模样蹲在门前的小溪前,她的身材仍然很胖,正在洗蔬菜。因为蹲着,裤子往下落了一点,她的腰际露出一线,皮肤依然雪白。
  自己猛的冲了过去,用手一摸她的肌肤。
  “啊!回来了。老魔头。”林颐望着回来的自己,脸上都是微笑。她一直期待着自己回来,给自己做饭。
  自己已然从小魔怪变成了老魔头了,岁月啊。自己笑着搂着她的腰,小吻了一下她的唇,两个人回到家里,一群孩子跑了出来,管自己和林颐叫爸爸妈妈。孩子们皮肤长得像林颐一样白,而身材却和自己一样高大硬猛。
  这一群孩子其实是五个,大的继承自己的名字叫小魔怪,老二是个女孩叫小魔女,老三也是个女孩叫小魔环,老四叫小魔咒,老五叫小魔法。
  一家人进门后,开始哄闹着吃晚饭。吃饭时,自己的腿无意间和林颐的腿相碰,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想起两人昨晚在床上亲热的时候自己想换一个姿势,但林颐死活不让,扭扭捏捏的把床弄塌了。两人想着就不约而同的笑了。
  自己对林颐努了努嘴,示意今晚一定要加倍的使花样补回来。
  简单的画面,平静的生活,充满恬静的温馨,这就是幸福吧。
  萧萧晃晃自己的脑袋,叹口气回到现实。
  酒桌,菜肴,富丽堂皇的装饰。还有尚在青春当中的自己。
  自己怎么忽然想起一生相依,生死相许的事来了?都说人的长大都在一瞬间,难道就是刚才的那一瞬间自己长大了?有了对家庭的需求。我操!不行。自己不能长大,自己坚决不能长大,自己还没有玩够呢。自己还要把天京城闹个天翻地覆呢。




☆、第一百五十章 一个突然的惊喜

  萧萧默念自己坚决不能长大,却发现自己即使想长大也不是瞬间就长大得了,那必须要一个及其漫长的过程。自己还差的远呢。他端起杯给林静哲敬酒。
  林静哲是个喜酒好文的人,喝惯了家乡的米酒。虽然身材不高但是酒量不小。现在喝起天京本地的白酒也不示弱。
  男人喝酒酒喝得越多感情越厚,四个人在一起吃完饭,感情自然更近一步。
  吃完饭,聂众让林静哲和林颐在自己的两室一厅住下,自己明天开着奥拓载着林颐和林静哲在天京彻彻底底的好好的游玩一下。
  萧萧不愿意在那里拥挤就告别他们独自回到宿舍。宿舍里不消说自然是乌烟瘴气的在打麻将。平时的时候这帮小子都挤着时间玩,这回放大假了,更是如鱼得水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麻将上。到了吃饭的时间也不去餐厅,抽一个人下去超市买鸡爪子火腿肠面包什么的,拿到宿舍里猛撸一顿填饱肚子继续打麻将。
  萧萧替黎炜打了两把,放了两把炮就晦气的不玩了。他躺在床上却接到了龙城一族的龙王的电话,他邀请自己去龙城一族玩。
  萧萧想起来恍然答应龙王去龙城一族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自己也没想起来这件事。想起军训那天的种种情形,龙城一族对自己可谓实在不薄。自己真应该去龙城一族一趟,请龙王吃顿饭也是应该的。自己那一万块钱一直都省着花,还剩下不少够请龙王吃一顿的了。
  “有人和我去龙城一族吗?”萧萧抽着烟问宿舍里的人,希望有人陪自己去。
  大家打着麻将显然对萧萧的这个提议不是很感兴趣。这帮人有了麻将就再也不愿意动弹了。
  国庆大假篮球队早上不训练,萧萧难得的睡一个懒觉。等到晚上快十二点的时候麻将才散。他爬上床睡觉,第二天醒来后在宿舍里做了两百多个俯卧撑和一百多个仰卧起坐。
  吃完早餐,他按照龙王说的地方来到京北的龙城一族的老巢。
  龙城一族的老巢是一片开阔的汽车交易区。四周建了高高的围栏,里面平整的水泥地面上停满各种品牌和型号的汽车,乍一看约有几百辆。其中越野轿车最多,不但有刚出场的新货,还有新旧程度不等的二手车,以及报废了的只能拆零件用的垃圾车。
  龙城一族的老巢,就是一个汽车的垃圾场和超市的结合体。要在这里拍着一部变形金刚的话,绝对是绰绰有余。
  萧萧非常喜欢这种感觉,他觉得这个地方很有艺术感。甚至他有些怀疑是不是龙城一族的领导故意布置的,但想起龙王那粗犷的样子,显然有些不像。
  龙王身上依然穿的花花柳梢的布条,面目雕塑一样,路腮胡子乱草一样,骑着一辆哈雷迎接远道而来的萧萧。他把萧萧招呼到龙城一族的营头业厅里,喝着可乐望着外面。
  龙王对萧萧介绍龙城一族的状况,现在的组织和帮派,都拥有自己的实体店。否则是无法生存下去的。龙城一族这个组织因为只对于汽车。核心的人数也只有几百人,但这几百人每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汽车,这无疑提高了进入组织的档次。
  他正说着,从门外走进了一个人。这个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身高约有一米九,身材高大,肩膀并不太宽,使高大的身材却显得很秀气。他的面孔比龙王还要像雕塑,英俊无比,那鼻子,那眼眶,那下巴,好像是希腊人。如此出色的人物要是去拍A…片,影碟马上就会被熟女们抢脱销了。
  萧萧觉得这人是自己见过最帅的男人。自然是现实中见过的。那些影视中的男人基本上都有化妆,掩盖了和很多东西,看着完美无瑕实则不能算数,一变成了素颜立马就成了傻逼。
  龙王给萧萧介绍,这就是他的哥哥龙帝,龙城一族的老大。
  萧萧马上后退两步,大叫一声:“我操,这原来就是传说中的龙帝,怪不得这么威风凛凛,雄霸天下的气势。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不如闻名。哦,是见面胜似闻名。”
  龙帝让萧萧坐下,望着他的黄毛爆炸头笑道:“我听说过你的故事,你们的班主任是不是丁蓉?”
  萧萧问龙帝怎会认识她。
  龙帝笑道:“她是我同学。其实我原来也是画画的。而且是天京美院的。”他说着把自己的手掌放在萧萧的面前,放纵的伸开,五根手指细长,长的很惊人。
  在学画画的人中流传一个传说,就是说手指越长的人越具有艺术天赋。无论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但细长的手指拿着笔姿势终究是优美的,这倒不容置疑。
  萧萧把自己的手掌展开放在他的手掌中,自己的手指正好比他的手指短了一节。自己的手指单手抓篮球全然没有问题,他比自己的手指还要长,简直就是变态。现在想起来龙城一族老巢的摆设风格具有艺术感,肯定是出于这位龙帝之手。
  还有另一个传说,说男人的中指长他的**就长。自己的中指很长,所以自己就有那钢铁雄狮一样的铁棒。现在龙帝的手指比自己的还要长,那么他的?
  萧萧忙把自己的手指收回来,心想自己呆着没事琢磨别人的器官干什么。就笑着说龙哥,既然咱们都是这个出身,都是一家人。
  龙帝淡然一笑,说自己虽然喜欢画画,但在高中的时候因为文化课的成绩总是很操蛋,高考始终考不上天京美院。自己横下心非天京美院不考,一连考了三年都没有考上。实在气不过。就咬牙在京郊租了一间小屋,每天拿着铅笔跟石膏像死磕。又复习了一年后。在第四年高考中,终于考上天京美院。
  “我操,和我差不多。考试真是误人子弟。”萧萧把自己英语考了三十分的事跟他说了。
  龙帝对萧萧这个后生晚辈很是投缘,笑道:“我考上美院后,上了不到半年,我对这个梦寐以求的学校忽然觉得没意思。就退学干起了流浪画家的生活。没想到遇到当时龙城一族的老板,玩起了车。现在想起来,我在学校里唯一欣慰的就是遇到丁蓉,她当时在我们全班年纪最小,是我们的小师妹,没想到我离开的这两年后,她竟然变成孤家寡人。”他说着丁蓉,眼中散出一些爱意。
  萧萧听到龙帝称丁蓉为小师妹,小师妹这个词本身就代表着怜惜,疼爱。哪个师哥对小师妹不好?当即就明白龙帝对丁蓉绝对有感情。现在丁蓉已然是一个老师了,原来每个美女老师原来都曾经是小师妹。萧萧把有关丁蓉和高晋的传闻都说了。
  龙帝听到高晋正在追求丁蓉,很不开心,厉声道:“高晋我知道,虽然身价不菲,但是名声败坏。他这种傻逼怎么能和那么纯洁的丁蓉在一起,我操。”他巨大的手掌猛的往桌面上一拍,差点把玻璃的桌面拍碎了。
  这时候,过来一个身材很高的女孩,约有一米七多,不满二十岁的年纪,细眉大眼厚嘴唇,双腿超长,穿得暴露惹火,很是性感。
  龙帝介绍说这是自己的堂妹名叫龙娜,她虽然年纪小但是可是威风八面,在龙城一族里占有重要的位置,极具领导才能。自己一旦要在龙城一族退出去,就让她来担当首领。龙王脾气太过火爆,实在不适合。
  龙王在一旁听龙帝只夸奖龙娜的领导能力,满脸的不高兴。双脚踩在椅子上,双手抱着膝盖哼哼哈哈的唱着小曲转移视线。他天生是个直肠子,任何表情的转换都能在脸上马上看出来。
  龙娜果然有胸襟,见到龙王在那里对自己嗤之以鼻,只是淡然一笑。
  萧萧和龙娜打了一声招呼。龙娜客气回应,两人在握手间,觉得都对对方不太感兴趣。
  龙帝说自己和萧萧很投缘,但今天和龙娜还有重要的事去办,实在是抱歉,只能让龙王招呼萧萧吃饭。
  萧萧本来就是被龙王招来的,自然对龙帝的缺席也不挑剔和介意。
  龙王招呼了当日萧萧在七环旁见过的在自己身旁的瘦皮猴,又找了两三个大波美女。问萧萧想去哪里?KTV还是酒吧。他还没等萧萧回答就说这两个地方都太垃圾没意思,去这些地方只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坏了,其它的一点好处也没有。还不如抗上一只羊去烧烤。
  萧萧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要求,一切都听龙王的。
  龙王买来一只刚杀的山羊,搬了两箱啤酒,装好烧烤用的物件。开着车带着萧萧、瘦皮猴以及美女来到龙山脚下。大家把东西搬下来,迎着凉爽的山风开始烧烤,一边吃一边喝。
  龙王喝着酒,希望萧萧能够加入龙城一族。那诚恳的态度和萧萧让杨大星当校篮球队的教练一样。
  萧萧觉得龙王虽然是自己的朋友,但自己和天地火那边的人更加熟悉。天地火和龙城一族两边潜移默化的存在着一些竞争,如果自己加入龙城一族以后难免尴尬。虽然龙王对自己有恩,他只得以自己不喜欢赛车为由,拒绝龙王的邀请。
  龙王心肠直,不爱强人所难,也就不介意萧萧的选择。
  龙王和萧萧的肚子简直就是酒窖,两人把带来的啤酒都喝光了,山羊也被刀劈斧砍的吃的七七八八,剩下一堆挂着肉丝的白骨落在那里晚上喝羊汤用。
  萧萧见时间一晚,自己得回学校去。
  龙王没能把他拉入龙城一族,面带无奈只说那就日后再见。
  随车而来的大波妹没有喝酒,她开着车把萧萧送到了地铁站。
  晚上,萧萧告别龙城一族回到宿舍,赫然宿舍里就自己一个人。这感觉让他很空虚,他现在可以感受到林颐自己一个人在女宿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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