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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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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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迪加自然也不能免俗,一向以来,他收买路钱的时候,现钱都是按照货物价格三倍来算的——或者换个说法,给货不给钱的话,三倍的货才能抵得上一倍的钱。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一样宁可要钱而不要货,尽管他有不错的销赃渠道。
  比方说眼前这次。
  他带着十来个人,埋伏在山坡上刻意挖出来的凹地中,身上披着覆盖草皮的蓑衣,看起来就像是寻常草地。只要不用魔法,谁也别想发现他们。
  他所埋伏的地点挺宽敞,一点都不险峻,没有哪个施法者会发神经,在这种地方使用侦测魔法。
  为了这次的生意,他提前五天就做准备了,光是付出的人力物力,自我感觉就要值得上百枚金币。
  但这是值得的,据他所知,“龙尾巴”商行最近刚刚把一大批货物运送到布依城,却没有从城里买多少货物。这意味着他们要么带着大批现金,要么带着高价值的宝石或者魔法道具,无论哪一种,都值得他花一番心思,乃至于亲自出动。
  时间渐渐过去,日头渐渐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们却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犹如变成了一堆堆长满杂草的土块一样。
  做大生意就要沉得住气,这次他带来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们,大家都明白这道理,也都能够沉得住气。
  距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两辆马车缓缓驶来。看马车上的标志,果然就是那群自称祖上捡到过巨龙的尾骨,并且将其作为吉祥物的土包子。
  一想到这个商行名字的来历,辛迪加就想笑。
  但他忍住了笑意,相反,他很严肃。
  龙尾巴商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他们的祖上也是做没本钱买卖的,当年之所以能够发家致富,根本不是什么狗屁吉祥物带来的好运气,而是跟他一样做了若干死后要下地狱的生意。
  面对这样的对手,不严肃一些,不谨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马车不大,仔细看看的确也没什么货物。但他注意到,两辆马车的车夫气质都很沉稳,一看就知道有相当不错的实力。至于马车里面……后一辆马车是货车,押车的应该是个中级水平的战士,不足为惧,但前一辆马车上能隐约感觉到魔力的波动,只怕有厉害的法师坐镇,不可疏忽大意!
  眼看着马车就要路过,却不知道为什么,前面那辆马车的一匹马突然马失前蹄,整个儿朝着路边倒去,连带着整辆车都要倾覆,眼看着就要把车上的人摔得半死。
  这自然是辛迪加设计的陷阱,他在路上挖了一些小坑,不大,也就比马蹄大一点点,坑上用厚纸垫着,又覆盖浮土和杂草,看起来和普通的地面没什么区别。但只要驮马的蹄子踩进去,立刻就会被摔倒,连带着整个马车都要倒下。
  龙尾巴商行的人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慌乱,前面一辆车里面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个穿着火红色法袍的魔法师,另一个是穿着灰色软甲的游侠,而两个车夫和后车上那个战士也都拿出了武器,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辛迪加点了点头,掀开草皮,孤身一人站了起来。
  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拿出了一片旗帜,插在身边的地上。
  晚风中,旗帜展开,一只坐在山顶上的老虎正威风凛凛地俯视这山坡下的众人。
  “坐山王?!”那个游侠脸色一惊,却又笑了起来。
  “你这次来得可不是时候。”他笑着拿出了一枚精致的圣徽,“我们商行这次的确赚到了不少钱,但却都被我存进了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神殿,就算你杀了我们,也拿不到钱。”
  几个小时之后,在自己的秘密基地,辛迪加陷入了沉思。
  看来……世道变了。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适合没本钱绅士们的时代了。
  想到这里,他就下定了决心。
  从此,活跃于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边境的著名大盗“坐山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金币联邦北部,多了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小贵族。


第四十三章
  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远远超出他们可以企及的水平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乳白色的光芒犹如流水一般漫过身体,不由得相顾而笑。
  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受净化的时候,有人大喊大叫,担心自己会被淹死,闹得鸡飞狗跳,连队长都压不住。后来发现闹了个大乌龙,被管事的监工一顿嘲笑。
  那监工是个少年郎,约摸也就十五六岁,可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一位正式的魔法师,真是让人羡慕!
  身为施法者,他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按照社会上的规矩,莫说嘲笑几句,就算是当场把人打死也不算什么。但这少年其实相当和善,平易近人,该说的说,该笑的笑,和邻家孩子也没什么差别。
  呃,差别肯定是有的,邻家孩子不如他。
  或者说,这出色的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邻家孩子”。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地球上的传统,父母批评孩子的时候,常常用“邻家孩子”如何如何出色来作为例子,只是寻常平民家庭的邻家孩子,就算再怎么出色,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一位高贵的施法者呢?
  ……没准队长家孩子可以,假设他还来得及娶老婆生孩子的话。
  赖夫将工具搁在工具架上,穿着防护服来到冲洗间,转动开关,让被正能量浸润过的清水缓缓流下,将身上冲洗一番,然后关上开关,脱下了防护服,回到工具间,挂在旁边的晾衣架上。
  他摇摇脑袋,转转身体,让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而有些僵硬的身体活动起来,运动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身体完全舒服,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队长真是挺累的啊!”
  累是必然的,别人在忙碌的时候他比别人跟忙碌,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还不能休息,要检查每天收工后工具和防护服的情况,避免出现意外。等一切都检查好了,吃完了晚饭,如果有时间的话,他还会去魔法学校旁听,或者去图书馆看书自学。相比那些吃完饭就到处溜达消磨时间,或者干脆去酒馆里面嘻嘻哈哈,再或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然要累上很多。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也乐在其中。
  菲雷克斯校长说过,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抱怨或者玩乐上,不如做一些让自己等到老了快要死的时候,回头看看,能够让自己微微一笑的事情。
  赖夫觉得,自己这么下去,等到老了临死的时候,一定是能够笑出来的。
  可惜他缺乏魔法的天赋,成不了法师,否则的话就更好了!
  检查完了所有人的工具和防护服,赖夫走出工具间,看到好几个工人说着笑着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这些人是特地等他的。
  看到这些工友们,赖夫也笑了。
  “嘿,队长。”
  “你今天可出来得有点迟,是工具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只是有几个人防护服没洗干净。”
  “哈哈哈!让我猜猜,是不是稻草、麦子他们几个?”
  “是啊,还能是谁呢。”
  “这几个家伙!我听说他们晚上睡觉前连脚都不洗的。”
  “什么?!那他们老婆怎么会让他们上床?”
  “天晓得,反正我要是敢晚上不洗脚,我老婆绝对要把我踹下去的。”
  “醒醒吧兄弟,你哪来的老婆!”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队长你说是吧。”
  “……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别!千万别!我就是开个玩笑,队长你别发火嘛。”
  “不过话说回来,队长你现在也算是有点有身份,还读书识字,为什么不讨个老婆呢?我觉得你要是去讨老婆,就算杂货店哈曼老板的女儿,也娶得起吧。”
  “我的天!哈曼老板的女儿才十二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什么啊!”
  “想着今晚吃什么呗。”
  “哈哈哈!说得对啊,今晚吃什么?”
  “去酒馆吃吧,酒馆的厨子到蓝翔技校旁听过,烤肉烤得很好!”
  “天天吃烤肉,不腻吗?我想要喝鱼汤。”
  “鱼汤很贵的,一盆就要两个银币啊!”
  “……喂!为什么你们都看着我?”
  “当然看着你啦,队长你有钱啊。上次大家一起领薪水的时候我可注意到的,金灿灿的好几枚呢!”
  “我怎么会交你们这种朋友!”
  “哈哈哈!大不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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