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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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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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伙好大的力气!”有人惊呼。
  “真不愧是巨人!”有人赞叹。
  而一些有经验的冒险者却更加惊讶——巨人族天生力量就强,但就算是巨人里面的佼佼者,被称之为“山岭巨人”的大家伙,一般也就提个两三千斤,想要举重若轻地把这么半车货物连着车子一起翻过来,绝无可能!
  换句话说,这大块头不仅是个巨人,还是个水平不低的冒险者。
  资深冒险者往往力量比常人大上许多,然而要比寻常人多出千斤之力,就算在冒险者里面也只有一些特别强调力量的人能够做到。如果再考虑到这千斤之力是比寻常巨人多出来的,那就更加恐怖了。
  因为……先天条件越是出色的种族,后天成长的速度就越慢啊……
  看到杰拉德的表现,“灰眼睛”吓得哆嗦了一下,感觉腿都有几分软了。此刻他无比庆幸自己只带了几个小偷来,没有带上盗贼公会的那些打手,否则的话,没准那些肌肉长进了脑袋里面的混账,会在杰拉德来到马车前面的时候就出手暗算。
  那样跟送死有什么区别啊!
  别说这大块头是个巨人族的强大冒险者,就算是普通种族,光这千斤之力就足以证明他的强大。“快刀”兄弟?就算整个辉石镇盗贼公会老老少少一块儿上,也未必能够打得赢……
  杰拉德并不知道有人在算计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恐怖怪力给敌人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震撼,他此刻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匹倒在地上的老马身上。
  这匹马灰不溜秋,身上有不少新旧伤痕,可见经历了许多的艰辛。它正在努力想要站起来,但却无济于事。仔细一看,似乎摔断了脊背,两条后腿已经动弹不得,前腿却还在挣扎,眼中满是痛苦悲惨之色,让人不由得心生怜悯。
  杰拉德叹了口气,受了这种伤,无论是人是马都没得救了,能够做的只有帮它解除痛苦而已。
  自从复活之后,他越来越能够感受别人的痛苦,同情心日渐成长。然而无论他怎么同情,也帮不上这可怜牲畜的忙了。
  “你想要救它?”隋雄问。
  杰拉德吃了一惊,问:“陛下,您愿意救助这可怜的家伙吗?”
  隋雄笑了:“说实话我对动物没太多的同情心,但如果你想要救它的话,我愿意帮你。”
  “陛下您的仁慈犹如阳光一般令人温暖!”
  “好了,别拍马屁了,把手放到那匹马受伤的地方去,我会借助骨镯调动你的魔力,帮助它疗伤。”隋雄笑着说,“说实话这家伙伤得有点重,我也不是很有把握,不过总归可以试试,怎么也比让它等死好吧。”
  在隋雄的指挥下,杰拉德蹲了下来,将戴着骨镯的右手按在了灰马的背脊上。然后他体内的血液便鼓动起来,将魔核之中储藏的魔力调动一部分,渗入灰马体内。这些魔力在隋雄的精密控制下,犹如一个个细小而巧妙的机械,把灰马受伤错位的骨头一一扶正,又把断裂的肌肉、血管和神经重新接好,最后转化成充沛的生命力,滋润它的躯体,促进肌体生长,把受伤的部分重新长好。
  短短半分钟之后,原本奄奄一息的灰马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长嘶,重新站了起来。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有人在惊呼。
  “这大块头是个牧师吗?巨人族里面还有牧师?”一个资深冒险者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且……牧师的治疗法术来自于神祇,哪位大神这么博爱,把神力花在给一匹马治伤上啊?难道是半人马之神吗?”
  “呸!半人马之神是个恶魔好不好!祂只会要求信徒抓人去血祭……”
  “难道是德鲁伊?”
  “没听说过巨人族还有德鲁伊的……”
  “可我也没听说过巨人族有牧师啊。”
  “德鲁伊根本不会施法救一匹老马,他们只会帮这老马解脱而已。你们究竟有没有接触过德鲁伊啊!”
  人群中,灰眼睛的眼睛瞪得像鸽蛋一样,死死盯着杰拉德手腕上的骨镯。
  刚才因为要辅助杰拉德施展法术的缘故,隋雄的力量从骨镯上透了出来,被他看出了几分端倪。
  “那镯子上寄宿着一个极为强大的意念,强大到甚至可以施展治疗法术!不,那不是普通的治疗法术,那是复原术,是能够治疗骨骼折断肌肉撕裂,甚至于能够把断下的手脚接上的神术!那匹马的脊骨之前肯定是断了,居然这么快就治好……这巨人不是什么见鬼的牧师,他是个神眷者!刚才是他所信仰的神祇亲自出手了!那骨镯是他们这个教派的圣物!天啊,我居然想要偷窃一个有真神意念寄宿的圣物!幸亏我还没下手……一定是黄金手指(盗贼之神)在庇佑我,才让我没有犯下致命的错误……”
  他猛然醒悟,急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那寄宿着神祇意志的骨镯,直接转身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给手下们发消息,让他们也一起撤退。
  过了一会儿,他回到了辉石镇的盗贼公会,脸色煞白地向会长报告了这件事。
  “什么?!一件寄宿真神意念的圣物?!”一向镇定的老人也吓得连心跳都停了半拍,“你确定没看错?”
  “绝对不会错!”副会长斩钉截铁地保证,“会长你想啊,能够在说几句话的时间里面就治好断裂脊骨,这是什么法术?”
  不等会长开口,他就继续说道:“复原术!那是比治疗术、痊愈术都更加高级的神术,一般的牧师根本无法施展,就算是厉害的牧师,也必须手持圣徽,祈祷一段时间才能将它施展出来。而德鲁伊呢?他们施展这个法术的时间只会更长——可那巨人直接就省略了这个过程……这完全不合理,唯一的解释就是,施法的根本不是他,而是那骨镯里面的意念。”
  “或许……那骨镯是一件强大的魔法物品,能够产生相当于复原术的治疗效果……”会长沉吟着说,“虽然没听说过这样的神术物品,但或许德鲁伊们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吧……”
  灰眼睛连连摇头,问:“会长,再怎么厉害的魔法物品,每天可以施法的次数都是有限的。复原术的话,一天估计也就一到两次。如果你有这样一件宝物,你会浪费它每天仅有的一两次机会,来治疗一匹马吗?”
  “当然不会!”
  “是啊,谁都不会。就算是最博爱的人,在他们即将离开城镇踏入荒野的时候,也绝对不敢这样浪费。”副会长叹着气说,“能够这么毫不在乎浪费的,只有那些神术无穷无尽的伟大存在。”
  一时间,小屋里面寂静无声,辉石镇盗贼公会的一二把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会长干笑两声,说:“还好……我们还没来得及下手。”
  “是啊!还好我们没来得及出手。”副会长一脸庆幸,“谢天谢地!”
  “等等……我又有个想法了。”老奸巨猾的会长眼珠子一转,却又有了坏主意,“你说……我们把一部分消息透露出去,透露给咱们那些老对手,结果会怎么样?”
  灰眼睛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嘴角微微翘起,笑了。
  “会长,这个主意真是太高明了!以那些家伙的贪婪和狠毒,绝对会向这个独行的巨人下手的……”
  “要不怎么我才是会长,你只是副会长呢!”会长也笑了,“我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些混账一头撞在石头上,撞个头破血流的样子了!”
  小屋里面,两只狡猾的狐狸一起哈哈大笑。
  镇外的道路上,隋雄正在告诫杰拉德:“小心些,刚才有人在窥探你,恐怕想要暗算你。只是后来大概看出你实力非凡,才知难而退。”
  他的感知能力比杰拉德强得多,盗贼公会众人的敌意,几乎一开始就被他发觉了。只是既然对方并没有将敌意化为杀意,也没有实际行动,他就懒得出手罢了。
  可不出手归不出手,必要的提醒还是不能少的。
  他看杰拉德这个光头佬(不,其实已经不是光头了)越来越顺眼,当然不希望这个得力手下遭遇意外。
  事实上他已经发现,似乎、好像、也许……杰拉德其实还是很厉害的呢!


第十九章
  从辉石镇到龙吼镇,平民步行需要大约十天的路程。冒险者骑马的话,也需要差不多这个时间。因为每个可供投宿的村落之间距离差不多就是步行一天的路。除非不怕死在这危险的荒芜山脉附近露宿,又或者是不惜马力一天赶两天的路,否则谁也别想快到哪里去。
  隋雄和杰拉德并不着急,跟随着行商们组成的团体一起,犹如散步一般朝着龙吼镇走去。
  那条被称作“极寒暴君”的恶龙已经在龙吼镇附近的深山里面肆虐了超过五十年,它不会这么着急搬家的。
  况且他们也急不来,对抗恶龙的关键是隋雄的本体,“虚空假面”奥斯卡陛下。而现在,隋雄正在辉石镇附近的地下洞穴里面闭关,调整自己的身体结构,以便更加适应陆地行动。要把那么庞大的身躯整个修改变形,是一份浩大的工作,没那么快完成。所以即便他们早早赶到龙吼镇,也只能暂时住在镇上,收集一些情报,不可能光凭杰拉德一个人就进山去挑战恶龙。
  “怀特大哥,你以前是住在山上的吗?山上的生活是不是很艰苦啊?”和他们同行的一个商队里面,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好奇地缠着化名怀特的杰拉德问这问那,让他不胜其烦。
  “……山里的生活大致上就是这样,很简单也很乏味,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
  为了方便行动,杰拉德选择和商团同行,商团是由一个个商队组成的,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守望相助——危险太大的时候,也容易找到垫背的。
  商团的规模很大,由七八支商队组成,而他们选择同行的,是这些商队里面实力最强的一个。
  这个商队名叫“幸运金币”,商会的会长是个叫索斯的半侏儒,作为侏儒和人类的混血儿,他的身高比一般人稍稍矮一些,微红色的而且颇为坚韧的皮肤、大大的能够夜视的眼睛、纤细而敏捷的身体以及一两个天赋的法术,让他在身为冒险者的闯荡生涯中如鱼得水,攒下了一笔不错的财富。后来年纪大了,他就不再当冒险者,而是组建了一个商队,转职做了行商。
  索斯大叔的商队成员都是他的老熟人,说来也有趣,这个商队虽然主要跟人类做生意,但商队成员却没有哪怕一个是纯粹的人类。老板是半侏儒,保镖们是半兽人,两个一起合作做生意的同伴,一个是半精灵,一个是矮人,就连雇员们也都是一些异族或者混血儿。比方说喜欢和杰拉德聊天的,就是担任会计的年轻法师帕林,一个侏儒,纯种的侏儒。
  在这个世界,智慧生命有很多种族。其中体型类似于人类的也有不少。侏儒、矮人、精灵、兽人,都是比较常见的类型。
  侏儒和矮人的个头都不高,大约比人类要矮上三分之一。然而绝不会有人把两者弄混淆,因为侏儒是敏捷和智力型的种族,而矮人是力量和体质型的种族,前者瘦瘦的很灵活,红皮肤、大眼睛、手长脚长,后者粗粗壮壮,小眼睛大胡子,说话的声音跟普通人喊叫一样响亮。
  一般来说,侏儒和混血侏儒们往往会选择当法师,又或者依靠先天的血脉来当个江湖艺人,或者吟游诗人,再或者商人什么的——当然也常常兼职扒手。而矮人呢?除了战士之外,他们很少从事别的职业。或许也有一些矮人当矿工、铁匠、酿酒师或者厨师,但他们必然首先是个不错的战士,几乎没有例外。
  精灵则是一种身高和人类差不多,但比人类纤细一些的种族。他们的特点是拥有很高的法术和自然亲和度,几乎天生就能够施法。然而他们很不适应在非自然的环境里面生活,如果不能住在自然环境下,他们就会慢慢变得虚弱、生病,最后死去。
  因为这个缘故,精灵们以森林和原野为自己的国度,他们算是这个世界的最强势的种族之一,在几次人类的大开拓时期,两个同样拥有灿烂历史和强大武力的种族狠狠地干了几架。曾经征服了包括矮人侏儒在内多个种族的精灵和驱逐了兽人鱼人等多个种族的人类犹如火星撞地球一般打得头破血流,却谁也奈何不得谁,最后大家只好彼此妥协,谋求平等共存,共同发展。
  当然,距离最近的一次大开拓,也已经过去了快五百年。除去那些长寿的传奇强者们,参加过战争的双方早已老死,仇恨也早已慢慢淡了。现在算是精灵和人类关系比较好的时期,精灵们羡慕人类多才多艺的潜力和充沛的活力,人类则羡慕精灵恬静的心灵和天赋的才华。一来二去,就出现了很多混血儿,俗称半精灵。
  至于兽人,那是一群有些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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