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军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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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军医-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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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行了!

酒会大厅,巫承赫跟着汉尼拔走到一角,道:“抱歉。”

“为什么向我道歉?”汉尼拔诧异挑眉,问。巫承赫摸了摸下巴,道:“被莉莉兹阿姨的妹妹拒绝了,是我太唐突,让你很丢脸。”

“你怎么会这么想?”汉尼拔失笑,忍不住揉了揉他后颈,道,“拒绝你的邀请,是她没有风度。男人本来就该主动,想跟谁跳舞,就去邀请她,失败了也没什么要紧,难道你没有被喜欢的女孩子拒绝过吗?”

“……没有。”巫承赫有点难为情,“因为我压根就没表白过。”

“哦,那你的人生可真不完整。”汉尼拔眼中泛起温暖的笑意,“现在终于有第一次了,以后再被拒绝你就会熟练多了。”

“……你这是在诅咒我吗?”巫承赫知道他是想消除自己的尴尬,心底里十分感激,笑着道,“难道你希望我打一辈子光棍没人爱?”

“唔,怎么会,我会永远爱你。”汉尼拔半真半假地说,“实在没人愿意接受你,我可以养你一辈子,反正你吃得很少,穿衣服也不讲究,根本不怎么花钱,比养马洛轻松多了。”

“你是真的在诅咒我吧?”巫承赫假意垮下脸来,道,“刚才你不是还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吗?难道我听错了。”

“你听错了,我只是介绍个学妹给你认识,可没打算让她当我的儿媳妇。”汉尼拔正色道,“马上就联考了,你还是好好给我复习功课吧,第一集团军医学院可不好考,你的模拟考试分数太危险了。”

“唔,他们给你寄了成绩单?真的没戏吗?我还想考阿斯顿大学附属医学院呢。”巫承赫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上辈子也是重本高材生,这辈子居然连联考都应付不来,真是太丢人。

“你想去敦克尔首都念书?”汉尼拔眼神一变,“从没听你提过。”

“是老师说的,阿斯顿大学附属医学院是联邦最好的医科大学,是有志学医的人最高的梦想啊。”

“我建议你留在第一集团军。”汉尼拔简单直接地道,“这半年来你遇到的意外太多了,我不放心让你离开我身边,在加百列军港我起码可以保障你的安全,到了敦克尔首都就不好说了,说实话我在那边的人缘不是很好,你可能会受牵连。”

“是吗?”巫承赫其实也有点发憷,因为阿斯顿大学是联邦排名第一的高校,里面集中了大量的精英人士,半数以上都是异能者。他马上就要成年了,如何在如此高密度的异能者中隐藏自己的身份,是一个难题。而且向导学校就在敦克尔星球的伴星——依达星球上,他天然对那个地方有着恐惧感,不想离得太进。

“你还有很多时间考虑,我也会帮你收集消息的。”汉尼拔并没有强制他马上做出选择,宠溺地握了握他肩膀,“第一支舞就要开始了,我要和莉莉兹跳舞,稍后再给你介绍学妹。”

“别提这个了。”巫承赫说,“我现在不想认识女孩子,你去忙吧。”

“你可以和陈苗苗跳一曲,你们站在一起很搭。”汉尼拔离开之前笑着打趣他,“有他作参照物,你看上去充满男子气概。”

“……”有这么损儿子的亲爹吗?巫承赫无奈地翻白眼。

第40章

悠扬的乐声响了起来,是古典管弦乐团在演奏舞曲,为了契合今天的复古主题,霍伯特没有用合成乐,而是请了专门的乐团。

闭上眼,能听到马尾弓在金属弦上摩擦产生的涩音,那是一种合成乐所不具有的瑕疵感,却恰如其分地表达出了自然之美,即使是巫承文赫这样不懂音乐的人,也觉得美妙至极。

一对又一对舞伴旋入舞池,汉尼拔和莉莉兹,波波娃和陈真,还有拒绝了他的蓝瑟小姐,也与马洛携手共舞……巫承赫看着满场俊男美女,忽然觉得兴味索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

好吧,他是汉尼拔的儿子,人家发请帖漏了他一个人不大好,或者他就应该悄悄地别来了,免得让莉莉兹和蓝瑟家难堪,反正也不会有人发现。巫承赫第一次觉得自己特别多余,暗自叹了口气,拿了一杯淡酒从侧门走出了大厅。

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能源中心像个暗淡的圆盘子一样挂在人工云层里。他走下台阶,绕过喷泉,走进一片稀疏的小树林,四周是修剪整齐的法国梧桐,叶片翠绿,微风吹来,将光线剪成碎片撒在地上,像撒了一地的银片。

远离喧嚣,抛下这个身份带给他的光环与尴尬,他还是他,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巫承赫抿着淡酒,坐在一把木质长椅上,透过树木看向灯火辉煌的宴会厅,红蓝绿女,觥筹交错,上流社会的生活光彩炫目,却不属于他,和他的身体一样,是借来的。

总有一天,他要离开这一切,回归自己本来的生活——做一个平凡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名医生。

他马上就成年了,面临着可以改变他命运的联考,留在加百列,还是去敦克尔首都,将带给他完全不同的两种未来。

汉尼拔说得对,第一集团军是他的势力范围,留在这里,他可以更安全,更顺遂,但一切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安全,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束缚。实际上,蚱蜢空间站事件以后,他就感觉自己周围的监控加强了,汉尼拔派了专门的异能者来保护他的安全,他不知道那些人在哪,但能感觉得到。

留在加百列军港,这种生活将会持续下去,汉尼拔是个对一切事物都有着超强控制欲的男人,对他的控制与其说是“父爱”,不如说是掌控欲,他想要掌控他,虽然手段是温和的,但目的是明显的,这从他对金轩的态度,以及刚才给他的升学建议上就能看出来。

那么离开这里,去敦克尔首都呢?那里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巫承赫揉了揉眉心,他对这个世界还知之甚少,对首都更是完全不了解,不知道那里会让他自由,还是会令他陷入危险。

但抛开别的,仅以学习的角度来看,阿斯顿大学显然是最好的选择,那里有全联邦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医院,最优秀的学生,去那里学习,必将成为联邦最一流的医生。

经历过一次死亡,他觉得自己好像变胆小了,总是患得患失,害怕面对新的环境。巫承赫叹气,抬头仰望苍穹,加百列的天空却连星光都看不见,只有人工制造的云朵,和毫无生命的能源中心。

也许我只是被人为的纷扰蒙蔽了视线,他想,就像加百列一样,明明只是一个人工港,生活在里面的人却把它当成了世界。

想到这一切,心头豁然开朗,无论何时,人都要听从内心的声音,而他内心的声音只有一个——成为医生,治病救人。

这就够了。巫承赫轻轻握了一下拳头,他要去联邦最好的学校,成为最好的医生,他要去一个可以看到星空,仰望宇宙的地方,而不是永远呆在一个封闭的圆筒里,躲在父亲的羽翼之下。

意识云忽然出现了轻微的波动,那是临时标记产生的通感,巫承赫回头,看到一个熟悉的挺拔的身影正缓缓走来,是金轩。

“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来了?”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弯腰越过长椅靠背问他,“找了你半天。”

他巴巴里狮子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绕到前面蹭巫承赫的小腿。巫承赫用意识通感征求了小傲娇的意见,将它从耳朵上取下来,放在狮子的鼻子上,摸了摸它的鬃毛。巴巴里狮子高兴地用尾巴甩了他几下表示感谢,顶着小伙伴跑走了。

“你没有跳舞吗?”打发走了萌宠,巫承赫问金轩,“你今天可是半个主人呢,就这么走了霍伯特先生会不会不高兴?”

“我干什么他都不会觉得奇怪,他已经习惯了。”金轩坐到他身边,凑到他颊边嗅了嗅,“你喝酒了?”

“嗯,随手拿了一杯。”

“借酒消愁吗?被女士拒绝了。”

“……就算是吧。”巫承赫不想多做解释。

“别傻了。”金轩拿过酒杯,将残酒一饮而尽,拉着他的手拽他,“来,我请你跳舞,第一支舞还没有完。”

“走开。”

“来吧。”金轩站起身,绅士地冲他鞠了个躬,做了个“请”的手势,“要我跪下来求你吗?”

“你可以试试看。”

“跟我跳一支吧。”金轩看着他的眼睛,“我过几天就要跟霍伯特回敦克尔首都了,就当提前替我践行?”

被他歪缠了几个月,忽然要解脱了,反倒有种沉甸甸的失落感,巫承赫与他对视,鼻端嗅到花圃里大马士革玫瑰馥郁的清香,不知道是一时冲动,还是被标记的强制性操控,心中一阵恍惚,不由自主站了起来,将右手递进他手里。

白日的燥热已经褪去,微风送来凉爽,喷泉发出细碎的水声,给远处传来的音乐平添一份悠远空灵的韵味。金轩一手执着他的手,一手环着他的腰,舞步流畅,由肩至颈的线条像舞蹈家一样完美。巫承赫被他带着旋转、滑步,原本低落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看着他正常画风下无可挑剔的面孔,甚至忽略了他身上那惨不忍睹的丐帮制服,产生了一种“这家伙真帅啊”的错觉。

“刚才在想什么?”金轩忽然低声问,“我感觉到了你的意识云波动,焦虑,纠结,恐惧……在想联考的事情?”

通感让标记双方的微小情绪都无所遁形,巫承赫叹气,道:“是的,刚才跟我爸爸谈了学校的事。”

“他反对你去阿斯顿医学院?”

“是,他想我留在第一集团军,这里是他的势力范围,首都可能会有危险。”

金轩嗤笑了一声,道:“迄今为止你遭遇的两次致命袭击,都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而首都的犯罪率已经连续八年是联邦最低了,你看到底哪里更安全?”

“我的身份比较敏感。”巫承赫说,“他说他在联邦人缘不大好,我可能会受到牵连。”

金轩沉吟了一下,道:“巫承赫,你害怕危险吗?”

“会的吧,蚱蜢空间站那种事,谁也不想经历第二遍。”

“我也害怕。”金轩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绑架,那时候我哥哥还不是总统,在远航军服役,后来又调回ntu。他那个人很厉害,又能打,又会完权术,他的政敌,还有那些被他调查的嫌疑人、恐怖分子都害怕他,不敢跟他硬碰硬地上,所以都喜欢拿我开刀。”

巫承赫曾经进入过他的思维,看到过一些记忆,确实有很多这样的片段,当时还觉得奇怪。

“记得他竞选国会议员的时候,反对派雇了佣兵来绑架我,我那时候只有八岁吧,正在卧室里睡觉,听到有人来,就爬到了窗户外面去。”金轩低声讲着,“我家住一百七十三楼,你知道站在六百米高空是什么感觉吗?我当时差点都被风给吹跑了。我害怕得要命,但我知道我这辈子不可能一直靠着金辙的保护活下去,那个变态要追逐他的梦想,不会因为要照顾我就停下来,我想要活下去,就只能跟在他身后跑,保护好我自己。”

巫承赫心头一抖,一个八岁的孩子就能这么彪悍,奇葩果然不是一天练成的。

“我在六百米高空横着爬了七米,跳到邻居家的露台上,然后顺着他家的花园梯爬到顶楼,按了公共警铃。”金轩说,“在警察赶到之前,我害怕他们发现我报了警,又沿着安全通道跑下了起码二十层,躲在通风井里。后来警察赶到,和佣兵发生了火并,最终对方被全歼,我毫发无损。”

“我非常害怕,金辙来接我的时候我根本站不起来,话也不会说。他抱着我去医院,连着几天都陪我睡觉,不让我一个人呆着,我过了很久才缓过劲来。但从那次以后我发现我长大了,再也不会因为找不到哥哥而害怕,我保护了我自己。”

金轩顿了一下,明亮的目光看着巫承赫的眼睛:“留在汉尼拔身边,你就是他的软肋,你将来遇到的危险只会更多。想要自由地活下去,你必须学会保护你自己。”

巫承赫与他对视,看着他磊落的目光,不禁动容,金轩说得对,汉尼拔能保护他一时,不能保护他一世,他越是寻求汉尼拔的保护,就越是会成为他的软肋,过去的悲剧必将一再上演。

只有他离开这里,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并不断变强,才能活出自己,保护自己。

“咝——”金轩忽然抽了口气,“你踩到我了。”

“噢!”巫承赫这才发现自己走神了,踩了他的脚,抱歉道,“对不起,我不大会跳女步。”

“下一支我们换过来。”一曲既终,金轩停下舞步,退后一步给他行了个绅士礼。巫承赫失笑,只好给他回一个淑女礼。两人相视而笑。

“决定好了吗?”在长椅上坐了一会,金轩问,他能感觉到巫承赫的意识云正趋于平静,那意味着他的小向导已经做出了决定。

“要取得我爸爸的同意可能要费些功夫。”巫承赫叹气,“他并不赞成我去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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