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捞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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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捞尸人-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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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潜伏的地方地势比五彩池相对较高一点,从这里看出去,正好能够看见五彩池附近的情况。

天色已经黑沉下来,华山路险,我推测狗族大军不可能在夜里赶路,十有八九会在五彩池附近安营扎寨,养精蓄锐。等到天亮之后再向华山发起冲锋。

死了一个兄弟,大家的心里都不好过。

刚才我心中那点胜利的小喜悦,此刻也荡然无存。

我皱着眉头,摸出一支烟,一声不吭地抽了起来。

本来这一场短兵相接算是比较完美的,谁知道最后时刻却有兄弟阵亡。

不管怎样,我是这个小队的队长,我需要为死去的兄弟负责。

古枚笛走了过来,在我的身旁坐下:“什么时候抽烟抽得这么老练了?”

我吐了个烟圈:“自从上次你走之后!”

古枚笛抿嘴笑了笑:“你还能说笑,说明你还撑得住!”

我也笑了笑,盯着古枚笛明亮如星的眼眸。认真地说:“我可没有说笑,我是说真的!”

古枚笛拂了一下长发,伸手挽着我的胳膊,把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

夜色渐沉。远方的天空只剩下最后一抹残红。

苍穹就像被划开了一条口子,有鲜血流出来。染红了华山之巅。

一切,很美,很宁静。

四周很安静。

山风轻轻吹拂,古枚笛的长发轻轻飘扬起来。就像温柔的手指,若有似无地划过我的脸颊。

这样的场景我憧憬了好久。

可是没有想到,能够和古枚笛相依相偎的美好时刻,竟然是在战场上。

古枚笛幽幽说道:“这里的景色真美!”

“是呀!”我轻轻拥着古枚笛温软的娇躯,仰望华山之巅,由衷地感慨道:“如果能够和你每天坐在这里看日升月落,看云起帆涌,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呀!”

古枚笛不由自主抱紧我的胳膊:“小孤,你说这场战争多久才会结束?”

“不知道!”我郁闷地摇了摇头:“也许一天!也许一周!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结束不了!”

古枚笛重重地叹了口气:“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是不是一个罪人?!”

“嗯?!”我扭头看着古枚笛:“何出此言?”

古枚笛的眼瞳里飘荡起氤氲的雾气:“如果不是因为我,九黎族也不会跟六扇门结怨,六扇门也不会遭受今日一劫,天下苍生也不会遭到如此厄运!”

我轻轻拍了拍古枚笛的肩膀:“傻丫头!九黎本恶,就算不是因为你,难道他们就不会出来祸害苍生了吗?若是照你这么说,那我才是最大的罪人!如果我不是?血传人,你们也不会盯上我,然后……也不会有这一切的一切故事……”

“神经病!”古枚笛轻轻给了我一记粉拳:“我只听说有人争着邀功,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争着顶罪呢!”

我将古枚笛拥得更紧了一些:“放心吧,老天是有眼的,一切都会过去的!黑夜过后,总会有阳光,不是吗?”

古枚笛嗯了一声,坚定地点点头:“我们一定会迎来阳光的!”

我笑了笑,看着古枚笛的侧脸,最后一抹红晕勾勒出她的轮廓,好美。

我情不自禁地微闭着眼睛,撅起嘴巴凑了上去。

山风习习,古枚笛也有些情动,也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已经触碰到我的唇角。

就在这柔情万千的时刻,小果果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身后:“报告队长,五彩池有……有情况……”

小果果怔了怔,貌似发现了什么,随即脸颊一红,尴尬地笑了笑:“咳!咳!对不起二位,打扰了!不好意思,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我和古枚笛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乍然分开,别过头去,这种情况还怎么能够继续下去?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一骨碌爬了起来:“什么情况?”

小果果说:“诚如你所料,狗族大军在五彩池附近安营扎寨了!”

我走到山崖边上,眺望山下的五彩池,只见山下燃起一团团篝火,隐隐传来喧嚣之声。火光倒映在水面上,五彩池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我暗暗握了握拳头,很好,今晚趁机再突袭一次营地,我们第一小队的阻击任务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但求不要再有队员伤亡了。

夜渐渐来临,黑暗终于笼罩大地。

山峦一片沉寂,有风从山峦间穿过,发出倏倏的呼啸之声。

“主公,什么时候能够继续作战?”蒙恬单肩扛着斩马刀,迫不及待地问。很明显,傍晚那一场厮杀,他还没有过瘾。

我摆摆手:“别急!等到下半夜,就是夜未央天未明的时候,那个时间段是敌人最疲惫,也是防守最松懈的时候,所以现在大家最好抓紧时间歇会儿,打个盹再说!”

山上的夜晚有些凉,不过我们这里个个都是练武之人,体质很好,这点凉意对我们来说反而还有些舒服,驱走了不少热气。蒙恬反正也不用睡觉的,他就负责帮我们守夜,我们也就放放心心酣然大睡起来。

醒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我睁眼就看见一条魁梧的鬼影,正是蒙恬。

蒙恬左手跨腰,右手握着斩马刀,就像一尊风化的石像,一动不动地站在山崖边上,巍然而立,尽心尽职为我们守夜。

“主公!”蒙恬冲我抱拳行礼。

“山下的情况怎么样?”我问蒙恬。

蒙恬指着山下说道:“敌军大部分已入睡,末将认为,此时正是突袭的最佳时机!”

我凝足目光往山下看去,只见许多火堆都已经熄灭了,只有零星的篝火在燃烧,看样子诚如蒙恬所言,大部分敌人都已经入睡了。他们又不是机器人,自神农架千里迢迢奔赴华山,也会舟车劳顿的。

我把手指放在嘴里,轻轻吹了个口哨,将队员们从睡梦中叫醒,然后挥了挥手:“行动!”

我们一行人悄悄摸下山坳,在距离敌营还有百步远的地方,我举起右手,示意大家停止前进,然后对小果果扬了扬下巴:“果果,你到前面去探探风!”

“没问题!”小果果施展出妖气罩,隐没在黑暗中。

草丛里湿漉漉的,水气有些重,有些湿冷。

不一会儿,身旁的草丛传来一阵异动,小果果解除妖气罩,现出真身。

“情况怎么样?”我问。

小果果说:“敌军环绕着五彩池,扎了二三十个大帐篷,外面留了四五十人守夜,固定哨岗有十多个,全是弓箭手。流动哨岗有三个小队轮换,每个小队十人左右!对了,我还找到他们的粮草库,在营地中央的那个大帐篷里面!”

“不错嘛,探查得很仔细,有进步!”我由衷地夸赞道,现在小果果的行事风格已经成熟了很多,还是一副很有经验的沙场老手样子,毕竟大大小小的战斗她经历的也不少了。

“还有一件事情!”小果果叹了口气:“我看见平头的尸体了!”

小果果所说的平头,就是之前战死的那个兄弟,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他留着平头,所以都叫他“平头!”。

“在敌营里面?”我微微一怔。

小果果点点头,有些沉重地说:“营地门口插着一根大木头桩子,那些混蛋将平头的尸体挂在那根木头桩子上面。平头的尸体上面皮开肉绽,全是血迹,连面容都看不清楚了,应该是被敌人……鞭尸……”

鞭尸?!

我们的心脏狠狠地抽搐了一下,自家兄弟阵亡就不说了,还被敌人挂在木头桩子上鞭尸,队员们一个个怒目圆睁,眼中迸射出浓烈杀意。敌人这样做的行径,摆明了是在侮辱六扇门。

“队长,下令吧!”队员们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地向我请战。

我点点头,迅速制定作战计划:“小果果,你带两人去粮草库放火,断了他们的口粮,同时引起营地的混乱。古枚笛带两个兄弟去抢尸体,尽可能救回平头的尸体,不能再让他遭受侮辱了。蒙恬,以及剩下的两位兄弟跟我去突袭军营,能杀一个是一个,能杀一双是一双。天色一亮,我们即刻撤退,千万不要恋战,明白吗?”

“明白!”队员们齐声回答。

我亮出天邪枪,将双枪插在背后,目光凛然道:“行动!”

我们匍匐在草丛中,悄无声息地摸向敌营,我的心砰砰乱跳,这种大规模的战役我还是第一次参与。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过这样的战争场景,没想到今日今时,如此残酷的战争竟然真实上演。呆刚尽号。

每个人都在成长,我也在成长。

我不知道是我习惯了生死,还是已经麻木了战斗。

夜凉如水,我的十指慢慢握紧。

战斗吧,让鲜血洗礼这片美丽的五彩池!

第三百九十九章突袭(下)

“主公,前面有一支流动哨兵,待末将前去解决!”蒙恬向我请战。他已经是技痒难耐了。

我点点头,叮嘱道:“轻点声,别惊动了营中之人!”

蒙恬抱拳领命而去,只见蒙恬矮身在草丛里飞快穿行,急行十数步之后,突然闪身而出,横刀拦住那支流动哨兵的去路。

蒙恬魁梧的虎躯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英气逼人。犹如拦路猛虎。

斩马刀散发出霸道的杀气,蒙恬的双眼闪烁着凶悍的血光。

那些哨兵猛然一惊,还不等他们惊呼出声,蒙恬突然就动了。

鬼影自草丛中飞快闪过,斩马刀凌空划出一道寒光,竟然齐刷刷斩飞了十名哨兵的脑袋。

所有人只看见鬼影一闪,蒙恬已经现身在最后一名哨兵的背后,斩马刀斜指苍穹,帅气逼人。

在蒙恬的身后,十颗人头同时旋转飞起,那十具无头尸体还站立在原地。直到人头都落地了,那十具尸体才像骨牌一样,哗啦啦倒了下去,从头到尾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蒙恬手臂翻转。斩马刀轻轻一扬,甩飞刀锋上的血沫子。那姿势简直帅爆了。

这就是气场!

这就是男人味!

蒙恬这种霸气豪迈的气场,那是经过无数次血火洗礼磨砺出来的,没有他那样的沙晨嵘,谁也模仿不出那种气质。

“酷啊!简直是男神呀!”小果果眼冒桃花。

我骄傲地说:“废话!我的小弟能不帅吗?”

“你的小弟?!”小果果翻了翻白眼:“你敢说自己一定打得过蒙恬吗?你不过捡了个大便宜而已!要我说。你才是蒙恬的小弟!”

我瞪了小果果一眼,哼,女人都是善变的动物,明明下午的时候她还夸奖我帅呢!

“那边又来了一支流动哨兵!”古枚笛低声说道。

“我们去应付!”一男一女挺身而出。

这两人我知道名字,男的叫潘伟麟,女的叫罗佩霖,两人都是二十岁出头。华山之上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两人又是青春年少,羞羞涩涩,情窦初开,自然而然便走到一起。

七七总捕头还真是会安排,完全遵照“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个准则,不仅把我跟古枚笛搭配在一组,还把潘伟麟和罗佩霖搭配在一起,真是情人合力,其利断金啊!

潘伟麟年纪虽轻,但是在六扇门里的名气却很大,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和第三队里面那个叫罗海欢的年轻人,被誉为六扇门里最有前途的双杰。

潘伟麟不使用兵器,他的兵器就是他的拳头。

据说潘伟麟的母亲临盆之际,梦见一头火麒麟闯入肚腹,继而诞下潘伟麟。

说来也怪,潘伟麟自打从娘胎里爬出来开始,他的右臂就与平常人不同。整条右臂生长着一层如盔甲一样的青色鳞甲,密密麻麻,坚硬无比,看上去还有些吓人。但是其右臂天生神力,还能燃烧起熊熊烈火,竟是世间少见的麒麟臂。

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右臂便是那头火麒麟所化,从而取名为潘伟麟。

我在华山之巅的时候,曾亲眼见过潘伟麟练功,他的麒麟臂腾起熊熊烈火,一拳轰出去,竟然将一块足有三吨重的岩石轰击成四分五裂的碎块,当时我就被震惊了,从而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罗佩霖其实也是一挺漂亮的小姑娘,长得有点小清新,看上去不显年纪,眼角有一颗芝麻大小的红痣,就像美人痣一样,实有画?点睛的惊艳之感。她的话不多,但是很爱笑,很多时候她只是静静地聆听我们说话,也不插嘴,就那样微微笑着。如果苏堇夏属于冷美人,罗佩霖就属于暖美人。

罗佩霖的武器也很特殊,是一把名曰“追影”的三尺软剑,宽度只有两指,薄如蝉翼,透明闪亮。平时就像腰带一样缠在腰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挺漂亮的一条腰带,谁知道那是杀人利器。如果你小看这个身材瘦弱的小姑娘,那你就抹干净脖子准备受死吧!

潘伟麟跟罗佩霖私底下肯定经常配合练习,所以行动很是默契,几个纵跃,闪电般逼近那支流动哨兵队伍。

呼!

潘伟麟从草丛里高高跃起,就像一头等待捕猎的猛虎,四周的草丛都被猛烈的劲风压了下去。

麒麟臂出,卷起更加霸烈的罡风,半人高的野草竟然被拳风硬生生扫断,呼啦啦飞上半空。呆刚土血。

当先那名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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