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术通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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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术通神- 第6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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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大春:“小霸王他妈,他妈姓什么来着,对了,姓什么不知道,知道道号,她有个道号叫青柳散人。”
    “青柳散人,估计明天晚上就能去凌元贞藏身的地方,然后,她要抢回儿子的魂魄。至于咱们呢。”计大春看着我说:“咱们要把小霸王的魂魄,从他妈,还有凌元贞手中抢出来。”
    我一皱眉:“这事情,是不是有些违天和呀,人家母亲,抢儿子的魂魄”
    不容我说完,计大春笑了。
    他打断我的话说:“自古豪门多恩怨,海外这个老朱家,算得上是豪门中的豪门了。我能跟你说的就是,小霸王不一定是他妈的儿子,他妈来找他的魂魄,也不一定是为了救他。”
    我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计大春。
    计大春说:“你给小霸王斩了,本不该斩,不该杀的人,你给斩了。这事儿,你得给他一个说法儿,要不然这个因缘你得担。所以,你需要把他的魂魄搞到手。然后,你们两个人,好好的谈一下。”
    讲过这些,计大春长叹口气说:“苏丫头领她徒弟在京城开面馆了。这算是真正退出江湖,不问恩怨喽。我原打算,也就此洗手不跟那帮人混了。可奈何之前造下的因缘太多了。走也走不了,索性混到黑,混到死吧。”
    “你,关道友,关兄弟,你现在是人仙了。小霸王他妈,青柳散人,这女人十三年前,就已经是人仙了。”
    “你们都是仙儿。然后,凌元贞,七年前,入了人仙之境。”
    “他也是仙儿。”
    计大春咽了口唾沫,他扭头盯着马玉荣说:“马胖子,想不想看神仙打架呀。”
    马玉荣:“呃,这个。”
    我摇头一笑说:“行了,计前辈,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小霸王是含冤死的。他死的有点不明不白,因为之前有人挑唆他了。对了挑唆的人是谁”
    我问计大春。
    后者打了个哆嗦,反问我说:“兄弟,你以为给你们这些神仙算命,看气数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吗是一件花钱就能办的事吗”
    我盯着计大春那张元气大伤的腊黄脸,我说:“前辈辛苦了,这样吧,找到小霸王的魂魄,我亲自跟他谈吧。”
    江湖永远都是波涛汹涌,事实的真相,永远都要比想像的离奇。
    海外的这一大家族,它在欲界之中,存在延续了这么多年。它受七情六欲的支使,那些所谓的狗血事,真的是一点都不稀奇。
    别的不说,就算普通过日子的百姓,还有一个传说中的隔壁老王呢。
    更何况,这么一大家子的修行人了。
    情念,欲念,种种交织纷割,只有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家族,也是一个真正的江湖。
    计大春元气伤的厉害。
    但他很聪明,算到了自已会元气大伤,所以他就准备了很多的药材在棚子里。
    不过术有专攻,他推算厉害,看病却不行。
    而马玉荣呢,他的长项就是这些医家之类的手段。接下来的四个小时,我打坐,休息,用体温烤衣服。马玉荣给计大春配药。
    一番的忙活后,计大春喝了两大碗的药,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他这才将元气恢复了九成。
    接着,又吃了通鱼肉,元气尽数找回之余,计大春看了下时辰,他告诉我说,现在就得出发,因为那个岛离这儿还有三十几海里。
    而今晚的子时,青柳散人,就会对凌元贞下手了。
    一听又要走,马玉荣急忙问:“船呢,有船吗”
    计大春哈哈一笑,从床底下翻出一个叠起来的橡皮艇说:“就用这个,不过”
    “打气筒没了,咱们得一起轮班使劲,把它给吹起来。”
    于是三人一番努力,将这个小橡皮艇吹起来后,我们拿了两块木板做桨,趁黄昏夜色,悄悄来到海边,放下小艇,坐上去后,直奔计大春说的那个小岛划去了。
   

第七百二十四章 高手对面,局势僵住
    小船儿在海上悠悠的行进,我坐在船尾静心去品整个事件的经过,末了我发现,这真的可以说是天意,也可以说是巧合。
    如果没有凌元贞收魂一事,我还有叶凝等人绝不会轻易逃开霸王正道的追杀。现在。凌元贞又有难了,我则要过来把凌元贞拿下的这条魂魄再给抢走。
    人世间的亿万般事件,我想大概都是这样演化的吧,凡事都是一个因缘际会,最终牵出了一个又一个结果。
    玄妙当真是玄妙无比。
    这诺大个人间,真仿佛一件设计精密的仪器。动了一个地方,另一个地方跟着也会产生相应变化。一时间,我沉于对因缘的感悟中,不知不觉,马玉荣和计大春就把船划到了指定的海域。
    这是一片礁石海域,越过礁石后。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岛屿,计大春小心把船在一块礁石旁停靠完毕,他搓了搓手,小声对我说:“凌元贞。他的那个道场就在这岛上的一个隐密地方。那地方让他修成了一个大大的菜园子。不过菜园子是掩护,他真正目地是藏身园子里的一处建筑里面炼气。”
    “来来来,今晚来的妖蛾子比较多,手段一个比一个厉害。你这人仙,虽说手里有剑,但要是硬拼的话也不一样能是青柳散人的对手。所以嘛”
    计大春讲到这儿,他从怀里小心掏出了一个黄布小包,打开包,里面就露出了三块黑呼呼的竹简。“来。每人一块。”
    计大春给我和马玉荣分发。
    马道长接过。他看了一眼说:“这东西是做什么的能吃吗”
    计大春“你个马胖子,几个月不见,功夫怎么又通步了。这是竹符,懂吗竹符。这可是我费了极大力气,在一个洋鬼子手里忽悠来的。这符对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用,既保不了平安,也退不了凶煞。但对我们来说,却极其有用,因为,它能隐去一身的气机。”
    说了话,计大春开始教我们怎么用这个符。
    当下,他来打样儿。用这个符,先是要咬破中指,然后用指尖的血涂到符身上。待那血气完全融入进去后,除非我站到对方面前,否则,即便是再厉害的感知,符术,术法,都无法探知到我的存在。
    但这个符有个弊端。
    弊端在于,别人探知不到我,我也同样无法感知到别人了。
    马玉荣听过讲解,他苦笑说:“计大春,你这,这是什么符啊。”
    计大春:“天下事不能两全,不想让别人探知到你,也就意味着,你也探知不到别人了。就是这样。来,咱搓个绳,系好了,戴上吧。”
    当下我依了计大春的做法,咬破了中指,刚要把血挤出来,就在这一瞬间,我发现我的血不对劲了。
    用科学话讲,就是血红素少了。
    我这血,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用水稀释过的鸡蛋清,泛着那么一道发黄的颜色。我一惊之余,计大春嗖的一下夺步过来,一把抢过我的手指头,猛地一吸,吸了一口我的血后,这老家伙,又挤了一滴落在符上,末了他说:“人仙的血呀,无比珍贵,喝一口顶得上一碗十全大补汤。”
    “嗯,兄弟,果然成了人仙了。不错,真的不错。”计大春伸手拍了我的肩膀,一脸正式地说。
    我坐在海风中,微微凌乱了一下。随之,耳边传来马玉荣感慨:“曾经,曾经我的血比你的这个成色也要好,曾经,曾经哎,不说了。”
    马玉荣一脸怆然地望向海面。
    我这时把竹简在脖子底下挂好了,我问计大春:“计前辈,人仙的血,最后真能变成白色吗”
    计大春:“那是一定了,肯定能变成白色的。不过,在变成白色之前,你还要走一道程序才行。”
    我说:“是什么”
    计大春:“服食铅汞丹药。”
    我问:“是把水银做的药丸子吃到肚子里吗”
    计大春:“嗯,不过,这药可不是随便吃的,它得结合了火候,时间,地点再在明师的指导下才能服用。否则,自个儿吃的话,百害无一益。咦,我们快到了。小心一点”
    我们这时悄悄从船上下来,浸到水里后,我问了计大春一嘴:“怎么这个不是自然而然能成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吞那个水银。”
    计大春小声说:“以前确实是自然而然就能成的事情,但你也知道,现在的天地,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天地了,所以,一些修行的法子势必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而这些手段,全是那些道门老前辈用生命代价换来的,是真正拿命来做那个实验。”
    计大春比划一下说:“你想想,万一失败,几辈子的修行,可能就毁在一颗小小的丹药上了。”
    讲到这儿,计大春不再说话,然后他朝我打了一个手势,我跟在他身后,拉上了马玉荣三人一起就这么直奔前方遁去。
    走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避过那些岛上的居民住宅,又绕过了一片林子,最终来到一处疑似的小山包前。
    那地方远远看着,像是一个山包,但走近了仔细打量,又发现这东西竟像是一个陷到地底一部的金字塔。宏吐投扛。
    计大春挥了一下手,示意我们找个地方隐藏好身形。末了他看眼四周说:“人好像还得等一会儿能过来。看到那地方没有,那个小山包,你看它外面种的好像都是菜,实际啊,那是假象。这东西就是一个金字塔。”
    马玉荣:“金字塔不是埃及的吗”
    计大春:“屁,金字塔是地球的,埃及只不过是上古一个部族的后裔。金字塔这东西,要以说是最早的修行法阵了。通过它,可以跟上头”
    他指了一下天空说:“跟那上面建立一个很好的感应联系,咦,你们听,什么声音”
    计大春突然侧了一下头。
    其实我早听了来,远处有轰隆,轰隆的声音传来,只不过我的计大春白话的来劲,再加上那声音离我们很远,所以没有去提醒他。
    “是那里。”我指了一下后面。
    计大春点下头,同时他朝我们打了一个保持安静的手势。
    我们三人当下调低了呼吸,伏在草丛中静静守候。不大一会儿,约摸过了五六分钟,人出现了。
    出乎我意料的是,青柳散人没有带着大群的人过来,这次来的只有三个人。同样,当我看清楚这三人的样子时,我告诉自已,就这三人,足够了。
    三人中先说最前面的那个大个人,那人看样子是个黑人,身高接近两米,体形极其的魁梧不说,他身上还穿了一层类似外骨骼的东西。
    这个是西方现代的高科技了,有点像科幻小说中描述的什么机甲。但目前这东西发展的远没有机甲那么霸道,它只是一个钢铁的骨架,除外,这黑人后背还背了一个大大的好像是氧气瓶式的装置。我看着装置,再依着骨骼的结构大概分析了一下,很快断定出,这是一个利用压缩气体提供辅助动力支持的那么一个装置。
    黑人本身功夫就很好,至于说究竟多高,我现在脖子上戴了这么一个破符,我失去了感知的能力,因此我看不出来他的具体实力。
    可从肌肉线条,脸上表情,眼神,神色上看。
    这人的实力非常恐怖。
    黑人除了这一身的行头,本身的功夫外,他两手还握了一把我叫不上名字的枪械。
    枪口加装了消音器,估计是为了怕惊扰到岛上的居民。
    一身强悍功夫,还有这么一个外骨骼,再加上后面高强度压缩汽体提供的力量支撑。这黑人,确实是霸道,非常霸道。
    除黑人外,另一人是个高瘦的中年人。中年人身上穿了一件灰色的立领衣服,手中提了一把装在鞘里的长刀。是以,这中年人是用刀的高手。
    除了中年刀客,大黑个,站在中央的那个女人,我想就是小霸王名义上的妈了。
    很厉害,很漂亮的一个女人。
    因为什么因为她什么都没有拿,只空了一双手。
    她上身穿了一件雪白的立领唐装外衣,腿上是一条黑布的裤子,穿布鞋,空了两手,一步步,仿佛一道清风般,在两人的护送下,奔前方那个金字塔状的建筑物走去。
    我们趴在原地,静候了大概五分钟,等这三人过去。计大春和马玉荣的脸都白了。
    确实是白了。
    我看着两人,小声问:“怎么了这是”
    计大春搓把脸:“这青柳,怎么,怎么把他给带来了呢”
    我说:“大黑个儿”
    计大春:“那算什么呀,那就是一个吓唬人的。不过,也不能说吓唬人,那小子身上装的那个东西确实有那么两下子,不过这个无所谓了,我说的是那个拎刀的。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我说:“什么人”
    计大春:“屠门的传人,真正屠门的传人这人辈分,按理说也挺老了。真名儿没几个人知道,但很多人知道他的外号。”
    “这人的外号就叫阎罗刀”
    马玉荣感慨说:“他师父的名字原本叫大罗刀,那人民国就以刀术闻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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