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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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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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来介绍下,这位是我们律所的合伙人,也是我的搭档,方轶律师。方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很有名气,办过很多大案,我准备把案子交给方律师办,不知道您们意下如何?”万可法征求贵妇二人的意见道。
  “没问题,只要是您安排的律师,我都信得过。”贵妇道。小娟也点头表示同意。
  “方律师,我和金女士认识很多年了,是老朋友了,小娟是金女士外甥丁全的妻子,都不是外人。”万可法话不用多说,只要把信息传达到了就好。
  不要误会,万可法这信息传递的对象可不是方轶,而是对面的贵妇和小娟,那意思很明确,我把你们当朋友,你们就放心吧,我安排的律师一定尽全力,把案子办好。
  “您好,我是方轶。这是我的名片”说着方轶将两张名片递了过去:“之前你们聘请的律师有没有说其他的内容?”
  “有,之前那位律师说,我们家丁全只是绑票,没撕票,不会被判死刑,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我就了解这么多。”小娟道。
  “因为了解的案情太少,我现在无法做判断,我建议待我们会见后再对案情进行分析,再跟您两位沟通案件情况。
  现在案子在哪个部门?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方轶问道。
  “我听之前的律师说案子在检察院,送过去有一阵子了。”小娟道。
  “万律师、方律师,律师费得多少钱?如果我们把丁全的案子委托给您们办理。”金女士问道。
  “丁全这案子比较复杂,律师费二十万。放心吧,这案子由方律师主办,我会一直盯着的,我们一定会尽全力。”万可法道。
  万可法报完价后,方轶看向对面的二人,心中一阵忐忑:胖老头报这么高的价格会不会把客户吓跑啊!
  小娟不敢做主,看向金女士。
  “没问题。”金女士毫不犹疑道。
  方轶心中松了一口气,有钱就是豪横,二十万律师费,都不待还价的。
  “好,我们安排人准备手续。”万可法说完看向方轶,后者立刻掏出手机安排周颖准备手续。
  半个小时后,金女士付完款后带着小娟离开了律所,方轶跟着万可法回到了办公室。
  “刚才我以为金女士要跟您讨价还价呢,没想到她那么干脆就答应了。”方轶坐在沙发上,微笑道。
  “那个金女士叫金燕,你别看她打扮的跟暴发户似的,运气可好了,而且胆子贼大,唯一的缺点就是文化低些,初中都没上完就开始闯荡社会。
  当年她父亲是最早一批南下倒腾牛仔裤的人之一,后来南下利润少了,她父亲又北上去俄罗斯倒腾轻工业品和羽绒服什么的,赚了不少钱。
  金燕随他爸,非常有经商头脑。
  二零一三年四月份,金价跳水,她看准了行情,带着一帮老娘们‘杀进’金店,买买买,一通买,别说金条了,连金首饰都被买光了。
  后来她又跟着一帮老娘们去香港扫货,把金条都买断货了。当时她手里钱不够,把两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买买买。够狠吧!”万可法道。
  “嗯,是够有魄力的。要是我有那么多钱,肯定存银行里等着吃利息。”方轶点头道。
  “这不算什么,她的主业是炒股,当年南方发行股票,她爸被人求着买了些。结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了,大赚了一笔。
  二零零四年她开始炒股,结果当年她买的股票差点被腰斩,后来她熬到了二零零七年,在二零零七年九月股票快涨到六千点时候,她将手里的股票全抛了,大赚特赚了一把。
  次月大盘断崖式大跌,惊得她一身冷汗,要是晚一个月抛售股票,她肯定会被套死,当时她可是配资买的股票,把身价性命都赌上了。
  此后她有所收敛,在二零一三年六月,沪综指一千八百多点的时候,她又买入了不少股票,之后的几年股市大涨,一直到二零一五年大盘涨到五千多点才抛。那次她又赚了个够。
  我媳妇当时扔了一百万给她,让她帮着炒股,结果拿回来一百七十多万。厉害吧!
  她手里现在主要是黄金,准备长期持有。黄金这东西你是知道的,贵金属,比股票靠谱,肯定赔不了。”万可法得意道。
  “这人的运气要是来了,真是挡不住。不服不行!”方轶不住的点头,赞叹道。


第533章 非法债务
  “所以啊,二十万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本来我想跟她要五十万,但是考虑到毕竟被关进去的不是她儿子,而是她外甥,虽然她很照顾这个外甥,但毕竟亲属有别,律师费太高了,她肯定不会出。
  你得研究客户的心理,咱们是省内第一大的律所,你又是咱们律所的合伙人,合伙人出马要二十万元律师费,多吗?
  最关键的是,金燕有这实力,信任咱们。把案子给她办好,别忽悠她,至于结果尽人事听天命吧,有些事不是律师能左右的。”万可法道。
  “嗯,您放心吧。我已经让周颖约看守所会见和检察院的阅卷了。”方轶道。
  次日早上,方轶和周颖在看守所见到了金燕的外甥丁全。丁全三十多岁,有些秃顶,身材略微有些发福,啤酒肚很明显,看起来不像是奸诈之辈。
  “丁全,你知道检察院指控你的罪名吗?”方轶问道。
  “知道,绑架罪。”丁全道。
  “你家庭条件不错,为什么要这样做?”方轶不解的问道。
  凡是犯罪皆有动机,有的是一时冲动,有的是长期被迫害,有的是为了报仇,总之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犯罪。而犯罪的动机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很重要。
  丁全抬头看向方轶:“这次被抓都是我一时冲动……”
  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小企业家,一心想把自己经营的汽修厂做大做强。
  今年年初的时候,隔壁县里有家叫宏业的厂子要转让。丁全得到消息后去看了下,他觉得那厂房地理位置不错,交通便利,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全,手续也合法。
  最主要是宏业厂跟他的厂子是同行业,都是搞汽修的,很多设备都能用上,宏业厂的老板周旺很有经营头脑,经营汽修厂多年赚了不少钱,现在年纪大了,想急流勇退,所以想出售厂子的股权。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丁全与周旺签订了汽修厂的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周旺将汽修厂的全部股权作价一百六十八万元转让给丁全,定金十万元,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然后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丁全当即交了定金十万元。结果,就在付款后不久,丁全的厂子发生了事故,两名员工一死一伤,因为是工伤,他没给员工缴纳社保,死亡赔偿金和住院治疗的费用全部都要他支付。他手里的资金一下紧张起来。
  本来他想跟小姨金燕借些钱周转下,不巧的是正赶上金燕去了国外看项目。
  眼看着一个月快到了,丁全找到周旺约定将交易再往后推迟半个月,为表示诚意,他又给周旺支付了十万元,并口头保证,如到期无法支付全部款项,这二十万元他不要了。
  因金燕在国外仍未回来,到期后,丁全未能筹集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周旺遂将厂子的股权卖给了其他人。
  此后丁全越想越窝囊,便找到周旺商量退款的事,周旺自然不同意。后来丁全找来中间人赵宝出面说情,周旺只同意退还一半,十万元。但丁全不同意。
  此后周旺将十万元转给了中间人赵宝,让其转交丁全,当时赵宝的公司正好需要流动资金,便自作主张将十万元留作自用,并未将此事告知丁全。丁全对此事也不知情。
  丁全在多次追要款项无望的情况下,便盯上了周旺二岁的孙子。几日后的中午,他开车到了周家门口,见周旺的孙子正在门前玩耍,便将其抱上车,开车离去。
  随后,丁全给周旺打电话,索要二十万元,拿钱换人,报警就撕票。周旺告诉他已经退还了十万元,并把银行转款记录发给了他,直到此时丁全才知道原来中间人赵宝拿了十万元,未告诉他。
  随后,丁全将索要的款项由二十万,变为十万元,周旺为了尽快救回孙子,便通过银行账户给丁全转了十万元,然后到指定地点将孙子接了回来。之后,周旺报警,警察很快将丁全抓捕归案。
  “你有没有想过绑架的法律后果?”方轶问道。
  “想过,可是我当时急需用钱,借钱又借不到。”丁全说着低下了头。
  “你为什么不向你小姨夫借钱?”方轶问道。
  “我小姨夫一直瞧不起我家,而且跟我小姨的关系不是太好。所以……”丁全道。
  “你被抓了,你的汽修厂谁在管理?”方轶问道。
  “我已经跟厂里的师傅们都说清楚了,把钱都给大家结了,不欠他们的工资。另外我让厂里的老高师父,帮我媳妇把厂子处理了,换些钱给他们娘俩过日子。即便我被判个十几年,她们娘俩也不至于为吃饭发愁。
  我实在是没办法了,两个员工一死一伤,我已经花了不少钱,厂子要运营没有流动资金根本就活不下去。我也是没有办法。”丁全一脸的纠结,双手用力挠着头皮道。
  “你有没有伤害周旺的孙子?”方轶问道。
  “没有,我把那小孩放在宾馆,一顿三餐没有亏待过他。”丁全道。
  出了看守所后,周颖发动车子,突然问道:“方律师,我记得之前您办过一个案子,跟这个类似,但是那个案子当事人要的是合法债务,最后法院认定的是非法拘禁罪,没有认定绑架罪。
  这个案子当事人向对方索要十万元定金,按照法律规定,丁全违约在先,定金对方不退给他是合法的,后期支付的那十万元,丁全口头保证如违约也不要了。
  这样的话,丁全索要的二十万就不是合法债务了,严格的说不算债务。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得按照绑架罪处理了?”
  方轶一笑:“不错,还记得之前咱们办的案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
  但是本案中,丁全和周旺之间的纠纷尚未通过法院,所以纠纷并未解决,在此情况下,本案并非没有一点机会,你回头查下司法解释。下午咱们去检察院阅完卷再说。”
  接下来的几天,方轶和周颖一直忙于丁全的案子,为开庭做准备。


第534章 索要非法债务构成什么罪?
  在十月一放假的前一周的周三,中院对丁全绑架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丁全的小姨金燕和他媳妇小娟坐在旁听席上,紧张的听着检察员宣读起诉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丁全在购买被害人周旺的汽修厂股权过程中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付定金应归周旺所有。
  被告人丁全绑架他人,索要此款,属于绑架勒索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审判会长,起诉书宣读完毕。”坐在公诉人席首位的男检察员道。
  “被告人丁全,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我确实抢了周旺的孙子,但他欠我二十万,我是为了要那二十万元才把小孩弄走的,不是绑架,所以我对指控的罪名不认可。”丁全道。
  他已经豁出去了,反正家里该安排的都安排好了。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检察员看向丁全道:“被告人丁全,你之前认识被害人周旺吗?”
  “不认识。”丁全道。
  “你怎么知道被害人出售汽修厂股权的?”检察员问道。
  “我是听别人说的,后来我去找他谈买股权的事,我们双方签了买卖合同。”丁全道。
  “签订股权买卖合同后,你有付过钱吗?”检察员问道。
  “付过,我先支付了十万元定金。后来我去找他商量延期付款的事,又给了他十万元股权转让款。”丁全道。
  “后来你们双方是否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检察员问道。
  “没有。我没钱支付剩下的股权转让款,他后来把股权卖给别人了。”丁全道。
  “后来你是怎么处理的?关于之前支付的那二十万元。”检察员问道。
  “我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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