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判断那个娇笑的姑娘应该就是这里暂时的主人林仙儿了。
两个人宛如情人一样说了一会儿话,我的困意又涌了上来,然后就听林仙儿笑道:“我不愿嫁人,我若自己杀死梅花盗,就不用嫁给别人了,这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我看得上眼的。”
李探花说道:“我呢?”
林仙儿又发出了那种尖尖的娇笑声,说道:“你当然是例外。”
我已经给他们烦得睡不着觉了。
隔着两道墙,我大声地喝道:“能不能让人睡觉了?”
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顿时一滞。
我满意了,把脸朝被褥里埋了埋,还没等困意涌上,就听林仙儿叫道:“是谁?谁在那里藏头露尾?”
我沉着脸从床上起身,穿起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走到两人大开着的房门前,昂着脑袋看向他们。
林仙儿确实不负盛名,有着一张不逊色于龙夫人的美貌,尤其她比龙夫人年轻得多。
我的气顿时消了一大半。
我说道:“龙四爷安排我住在这里,我要是杀了梅花盗,林姑娘你也不用嫁给别人,所以不需要大半夜地在这里跟人废话。”
我的耳朵动了动,伸手折了一根梅枝,朝着梅林深处一掷,梅枝尽处传来一声惨叫。
一个相貌清俊的少年剑客手腕上扎着那根梅枝跳了出来。
我的脸色有些古怪。
我一开始以为是梅花盗,又怕误伤了人,才只打手腕,没想到却是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少年,显然,他等在这里,是想等李探花完事再接班的。
林仙儿脸色不变,倒是李探花看了我一眼,说道:“姑娘好武功。”
少年剑客怒叫道:“你是什么人?知道我是谁吗?”
我怜悯地看着这个小备胎,说道:“别自己拔,去找大夫,要快点,不然伤到了筋骨,你这辈子就用不了剑了。”
少年剑客当即被吓了一跳,却又不舍地看了看林仙儿,犹豫了一下,才大声叫道:“李探花,今日这出戏还没完,你的随从在听竹轩等你!”
他说着就捂着伤处跑了。
林仙儿咯咯发笑,一点都不在意她这个小备胎,妩媚地对李探花说道:“快去吧,我这里什么时候都等着你,明天晚上,记得早点来。”
她眉眼里全是情意,风情得不像个年轻少女。
李探花一点不舍都没有,飞快地朝着一个方向去了。
林仙儿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转身进了房间。
我站在原地,有些犹豫。
我又想回到床上睡觉,又想去看看那个少年剑客说的戏。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回到了房间里睡下了。
这一次我直接封闭了听觉。
封闭听觉对我来说是件稍有风险的事情,假如有大宗师水准的高手偷袭,熟睡又听不到动静的情况下,我就会很危险。
但在梅林里一远一近一边缘守着三个男人的情况下,我觉得今天晚上不封闭听觉我可能睡不着。
仔细想想,李探花一个先天高手都被尊为天下第三的情况下,我觉得这里可能连个宗师都没有。
我踏实地睡了。
第121章 李寻欢。原著线(完)
隔天兴云庄里的气氛变得很是诡异。
我注意到那个李探花身边的随从不见了。
联想到昨天夜里那个小备胎说的话; 我怀疑有人合起伙来搞了事情,把李探花的随从弄死了。
除此之外我又把夜里梅林里的三个男人对上了号。
说实话,我怪心疼林姑娘的。
'综武侠'百无禁忌 第89节
白日里风平浪静; 无非就是些杂鱼聚众在大厅那边吹牛皮,也难为龙四爷好脾气; 一个个都供得跟大爷似的。
快到黄昏的时候; 我吃过饭,准备回去睡觉,忽然有个姓赵的来找我,说龙四爷请我过去。
我知道龙四爷一般没什么重要的事; 除了给我介绍些杂鱼; 就是跟那些杂鱼介绍一下我,他其实也未必觉得我多能耐; 只是表面功夫做得极好,谁都不得罪。
说实话; 这种人我见得很多。
我打了个哈欠,在回大厅听杂鱼吹牛皮和回去睡觉之间选择了回去睡觉。
那个姓赵的当场脸色就变了; 喝道:“龙四爷请姑娘过去; 姑娘还要拿乔不成?”
我回过头看着他。
这个姓赵的杂鱼一直对我鼻子不是鼻子; 眼睛不是眼睛,对林姑娘乃至龙夫人的态度却非常好,乃是标标准准的二皮脸; 我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我把这个姓赵的杂鱼打了一顿。
打得不是很顺意。
龙四爷好心供我吃喝睡; 我总不能在他的地方杀他招揽来的人; 而我但凡不想杀人,下手总是要非常轻。
就像用一只千钧重锤去敲破鸡蛋壳。
但姓赵的恐怕不觉得。
我把他丢在了灌木丛里,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裳,准备回到冷香小筑睡觉。
刚好见到一道黑影从冷香小筑内掠过。
黑影胳膊里还夹着个林仙儿。
所谓赶得早不如赶得巧,赶得巧不如正正好,又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从那道平平无奇的黑影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无数的金银朝着我招手。
半个梅林的距离,我一步踏过,随即劈手夺过林仙儿,飞起一脚,把黑影踹倒在地。
黑影挣扎了一下,吐出一大滩鲜血,在地上爬了爬,没有爬得起来。
他走得很安详。
这是一个失误。
我原本是准备留活口的。
而在这个时候,李探花也赶到了。
我放下手里的林仙儿,微带警惕地对李探花说道:“这个人是我杀的。”
李探花的脸色在夜色里显得很是苍白,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说道:“你就站在那儿别动,也别过来,林姑娘可以给我作证的。”
林仙儿对我勉强地笑了笑。
我当她默认。
梅林外脚步声由远及近,龙四爷带着人打着火把急匆匆地过来了,见此情景,整个人也都僵硬了一下,才干巴巴地说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林仙儿轻咳一声,说道:“这位姑娘,她杀了梅花盗。”
龙四爷看了一眼李寻欢,又看了看黑影,似乎有些犹豫不决,这时他身后一个杂鱼叫道:“这人是梅花盗?怎么证明?”
龙四爷愣了愣,问我道:“他是怎么死的?”
我刚要开口,就听李探花说道:“我来得刚好,这人挟持了林姑娘企图离开,戚姑娘从梅林中掠出救下林姑娘,随即一招击败了梅花盗,梅花盗伤重倒地,立即毙命。”
他委婉地把一脚修饰成了一招。
这下龙四爷身后的杂鱼们炸开了锅,闹闹哄哄的,这个说梅花盗武功极高,地上的不可能是梅花盗,那个说我跟地上的人合谋来骗钱的,还有人说我跟梅花盗是一伙的。
李探花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我懂了。
他们是不准备让我带走梅花盗的赏金。
我想了想,说道:“现在一共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地上的人究竟是不是梅花盗,二是我的武功能不能杀了梅花盗,是这样吧?”
龙四爷连忙对我拱手道:“姑娘言重了,只是这梅花盗诡计多端,要大家相信他这么轻易就……实在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走到那个黑影边上,搜了搜他身上,从胸口搜到袖口,没搜出来传说中梅花盗的暗器,我心里有些发虚,也怀疑是不是杀错了人,这也许就是个普通的采花贼。
龙四爷身后的那帮杂鱼更兴奋了。
就像一大群嘎嘎叫的鸭子。
我喝道:“闭嘴!”
这一声里夹带了些许内劲,有些武功极低的杂鱼一口鲜血都喷了出来。
鸭子们顿时安静了。
我满意了,伸手探向黑影腰下。
李探花咳嗽了一声,叹道:“还是我来吧。”
我抬头看他。
李探花朝我走了过来,也是靠得近了,我才发现这人虽然看着苍白虚弱,身量却是不矮,他在我身侧撩袍蹲下,不甚娴熟地细细搜寻了一遍,连鞋底都没放过,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他皱眉的样子比笑着的时候还好看,带着一些成熟男人的风韵。
我看着李探花,李探花看着黑影,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他眉头舒展开,从我身侧擦了过去,取出一条雪白的锦帕,从梅花盗吐出的那一大滩血里捡起了个什么东西。
也许是天太黑,夜太深,也许是注意力都放在了黑影本身上,我竟然没注意到那滩血里有东西。
那是个黑黝黝的铁制机关,半指长短,大概是黑影先前把这东西含在了嘴里,被我从背后飞起一脚踹死的时候,这东西就和血一起被吐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不能叫黑影了,应该叫他梅花盗。
林仙儿发出惊讶的声音,说道:“原来他并不是武功高,而是胜在出人不意,谁能想到两人交手,暗器竟会从嘴里吐出来呢?”
我很满意她的配合,站起身拍拍手,看向龙四爷身后的杂鱼们,说道:“现在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就很好办了。”
我说道:“不服我的,站出来。”
没有人动弹,我怀疑是先前那一喝震住了他们。
但没人动弹不代表没人吭声,龙四爷身后靠得最近的那个杂鱼叫道:“就算姑娘武功高能杀了梅花盗,那也不能证明地上的人就是梅花盗!而且按照李寻欢的说法,他跟姑娘几乎同时到达,为何李寻欢不曾出手?还是这其中有什么……”
我意识到李寻欢是指刚才帮了我的李探花。
这名字也太不像个人名了。
李寻欢把手里的帕子连同暗器一并交给龙四爷,这才淡淡开口道:“田兄不必拐弯抹角,你无非是想说我也有嫌疑,甚至我就是梅花盗。”
龙四爷连忙喝止,“寻欢!不要胡讲。”
我看向那丑得不能再丑的“田兄”,很怀疑他的本名叫田鸡。
我说道:“别人都没意见了,只有这位田兄有想法?”
杂鱼有杂鱼的好处,就是比较机灵,除了田鸡,确实没人再说话了。
田鸡看上去有些恼羞成怒,叫道:“难道姑娘要在诸位武林同道面前逼迫田某不成?李寻欢为何不能是梅花盗?他本就好美色,仙儿姑娘乃武林第一美人,他难道就不动心?就算他不是梅花盗,也备不住见色起意……”
这是在睁眼说瞎话了。
李寻欢完全看不出昨天晚上跟林仙儿甜言蜜语时的风流,苍白的脸上带着凉薄的嘲意,道:“田兄只怕活了几十年从没见过美人,才有如此滑稽的揣测。”
这话我是很赞同的。
林仙儿确实是个漂亮的女人,但无论在我经历过的哪一个世界,都算不上第一,一定要给个类比的话,她长得有几分像雷纯。
一个鸭子倘若没有几十只鸭子的帮腔,那么它再跳脚,也不过只是一只鸭子罢了。
我顺利地从龙四爷那里拿到了赏金。
足够我什么都不干,躺在床上吃三辈子的赏金。
我特别满意。
临离开兴云庄的那天,李寻欢和我一起向龙四爷辞行。
龙四爷未必舍得我,却肉眼可见地舍不得李寻欢,他连连挽留,甚至潸然泪下,但李寻欢坚持要走。
我早就看出他和龙夫人之间有过往事,龙四爷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反正到最后,李寻欢和我一起出的兴云庄。
连着下了几天的雪在昨天半夜停了,这会儿艳阳高照,遍地银雪,鞋底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怪好听的。
我问李寻欢,“你打算去哪里?”
李寻欢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天大地大,哪里没有我李寻欢的容身之处。”
我觉得他说话虽然平平淡淡,却别有一种潇洒风流的感觉。
于是我问他道:“我刚来这里不久,也想到处走走看看,我们一道如何?”
李寻欢看了我一眼。
我很喜欢他的眼睛,仿佛透着些碧绿的色泽,温柔而有朝气,和他这个看上去像是病了很久的书生模样很不般配,却很诱人。
李寻欢说道:“要是早上十年,我必要规劝姑娘,要是早上十天,我也必不会答应。”
我眨了眨眼睛。
李寻欢又露出那种好看的笑容来,说道:“不早不晚,恰是天晴,今日正适合结伴同行。”
我不由得也笑了。
——《李寻欢。原著线完》
第122章 桃花记事(1)
我又变小了。
这一次比上次好了很多,是被养了两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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