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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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影子-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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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怕寂寞了。

    之所以不到一年就回国跑到艺术学校去念书,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她讨厌的人。

    毕业后就在别人都签好公司的时候,只有诗路遥一人无人问津。在学校里,她本来就是计划班的,而且她是班上专业知识最差的。所有人看到她的资料都避而远之,就连真诚的看一眼就觉得浪费。其实这些都没什么关系,她来这里只是想见那个人而已,她见到了就可以。可老许出现了,拿着他精致的名片找到了我。那一刻,就一眼,诗路遥决定跟他走。老许什么都没问,我也什么都没说。就像我们一眼就看到了对方身上所拥有的光芒。即使后来知道那个所谓的马路音乐制作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挂着一个响亮的名头,其实什么都没有,诗路遥只是第一个招到的员工,也是唯一一个。她的工作也不是出唱片,而是游走在娱乐圈各个角落里听着任何的风吹草动。这些诗路遥并没有质问过老许,就像当初他看上自己的时候一样。诗路遥并不在乎是以哪种身份出现在这个圈子里,毕竟她这辈子已经有了一个很响亮的身份了。马路八卦社,在诗路遥强烈的要求下改成了这个名字,这里有我想要创造的有我存在的世界。

    之前金海的事情是诗路遥拿下的第一个单子,整整两个月都围着他。所以诗路遥也没有空去管其他,也就没能认出来眼前这个现在门外被她视作出气筒的人是明星苏一北,如果她白天没有被赶出会场,那么也就会知道苏一北成了墨染的经纪人,正式退出演艺事业。如果她没有喝的这样醉醺醺,也能意识到他就是那个和她通电话签订这个房子合同的人。

    苏一北刚才接到墨染的电话,说为了拍戏方便决定住到蝴蝶山庄,想起对面房子卖出去的事情还没说起立马赶过来见这个房主,如果他不来提前跟这个房主沟通一下,遭殃的除了他,恐怕还有眼前这个喝的醉醺醺的女人。

    “那个,方便我进去说话吗?”

    诗路遥现在是不方便说话,但是心里想着,方便,怎么不方便,我还怕你不进门呢!于是用行动代替了自己的回答。

    诗路遥一把抓过他的手,另一手迅速的关上门,然后跑向厕所狂吐,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明明身体已经醉了,为什么心情还是和醉前一样难受呢?

    苏一北如果不是认为自己是个男人不会吃亏,一定会觉得等下他要被劫色了。快速的打量了一下室内的装饰,能够知道的一点就是这个女人很有钱,所有的家电和家居不但上档次,还特别精致。也足够配得上这间豪华套间。只有她一个人生活的痕迹,一个年轻的单身女人,这么有钱,难道苏一北卖给了一个被别人包养的小三?如果被墨染知道了,自己真的就死定了。该想个办法把这房子买回来。

    诗路遥晕晕乎乎的走出来,身后冲厕所的水声还在响着,有点刺耳。不过,吐完之后舒服多了!

    苏一北仔仔细细的又打量了一遍诗路遥,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不会是被甩了吧!那正好,让她把房子退掉,倒贴钱都得退掉。

    “你来我家做什么?难道今晚你知道姐我太寂寞了?”

    对于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喝醉了的女人,苏一北竟然被调戏了,而自己现在竟然还真的有点害怕,肯定是最近墨染欺负他过头了。“房主登记信息没错的话那就是诗小姐,我是蝴蝶山庄的负责人,关于这件套房和对面的那间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诗路遥用手往胸口上用力一拍,语气高昂的说着:“房产证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我诗路遥的名字,深更半夜我还要听你商量什么?对于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你不觉得你的借口很蹩脚吗?”

    苏一北心里一沉,和墨染一样是个不好惹的主。冷笑着说:“你别说笑了,喝醉了的人逻辑思维还能这么好?”

    看着诗路遥那突然张变黑的脸,苏一北觉得现在他只能再次出卖墨染了。因为比起墨染,眼前这个妆容全花,头发乱七八糟,衣服上面全是酒渍的女人比起来,还是要那么可爱一点。

    “你认识墨染吧,就是那个很有名的明星,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就住在你的对面……”

    苏一北很自信所有女人听到墨染这个名字都会疯狂,以墨染的名义解决这件事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什么墨染的,我告诉你墨染不认识,墨柒倒是知道!”

    一天之内两次听到墨柒这两个字,苏一北仍旧不能忍住笑出来,有这么巧的事情吗?白天在发布会因为墨染的资助服装问题出去了一小会,回来就听到我们的墨染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墨柒。当时的自己是幸灾乐祸的,他也一直认为墨柒要比墨染好听。这时诗路遥乱糟糟的头发别到耳后,花了的妆也干了,能够看清楚那张脸。世界上还真有这么巧的事情,能把墨染认成墨柒的人。仔细想了一下自己嘲笑墨染时候他的反应,苏一北下赌注了,或许是缘分呢?这次他就听天由命了。

    “诗小姐,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就先回去了。你认识的墨柒先生说不定明天一早就会出现在你家门口哦!”

    “什么墨先生,你别走啊!今晚陪姐,在这里,继续喝。”诗路遥一个人在这里鬼吼着,而苏一北早就逃的没有踪影了。

    诗路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也不记得有那么一个人在昨晚出现在这间房子里,还跟醉了的自己交谈了好几个回合。脑海里却莫名其妙的只是一直循环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不要墨柒,我要夏岳,我要夏岳……

    一个人在外住,诗路遥什么药都备着,包括醒酒药。

    诗路遥并没有急着把自己打理干净,而是耐着性子仔仔细细的把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诗路遥平时不是一个这么讲究的人,今天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害怕寂寞了,有多害怕。

    打开门丢垃圾的时候看着对面紧闭的门,脑海里有那么一点记忆在慢慢复苏,想起来后很自然的将垃圾全部丢在了对面房间的门口,觉得天经地义,送你的回礼。

    破天荒的,一大早竟然接到了老许的电话,这个工作上面从来不会干涉的老板,私人生活就更加不会管了。

    “老许?”

    刚接通老许就在电话那头噼里啪啦的说了一长串,但是诗路遥听到的就只有那么一句。“你上头条了。”

    老许口中的那个你,是我吗?是我诗路遥吗?

    打开电脑,浏览网页,就看到自己被放大无数倍的脸,还有看向夏岳那双固执的双眼。还有一行大写的字。某无知记者把当红明星墨染认成墨柒,还恶意诋毁。先不说他配的文字,姐我这张脸还挺上镜的,看了眼发布方,恒星影业,这么个大公司竟然写这种小料,是自己看轻自己的本事了还是天生招黑,人人不爱的?有必要做到这样吗?怎么不念及自己为他们做了嫁衣?也怪自己笨,制造了一条头条,却将它拱手让给别人。还让自己彻底的暴露在爸爸的眼皮子底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不管你在外面怎么野,只要不在边城掀起风浪就好。”

    这是爸爸对我最后的让步,诗路遥懂,不就是见光死嘛!

    对,不能让爸爸看到。这一切都怪他,夏岳。第一次正面交锋即使是我背了□□,但是诗路遥也给自己画上了胜利的符号,最起码,头条是我而不是他。当然,事实是这头条妥妥的是墨染才对。

    某公司大楼里,一个全身都散发出冷气的人正冷冷的盯着电脑屏幕,连四周都跟着冻了起来。冷色系的装潢以及极简的金属装饰本身就觉得是一个冰窖,或许他是真的太怕热。

    “总经理,这事我交代了的。”

    “算了,恒星我们干涉不了。这种小料倒不至于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但是,风头全跑偏了”

    正因为这样,许恒,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冷峻的眸子里有着一道犀利的光,感觉那想不透的事情都能看穿。

    “那这个诗路遥……”

    席浣曰头开始痛了,诗氏、恒星像是都围绕着诗路遥在做些什么。

    “等诗擎天回来,再找机会探探情况。”

    “那今天和何夕小姐晚上的约会照常安排吗?”

    “嗯。”



    第6章 现实与幻境

    

就在诗路遥认为自己打赢了第一场战斗的时候,一场漩涡正在朝她涌来。如在冰面上行走,身后的裂缝迎着阳光像是嗜血的花,张牙舞爪的延着你的脚步,下一瞬拉你掉入冰底,消灭的没有一丝痕迹。

    一切梳妆完毕后,带上她的包包,为了她现在自由的生活,她不得不回家一趟,趁爸爸还没有回家之前,得跟她的好姐姐沟通沟通。诗路遥从蝴蝶山庄开车停到家门口,花了二十多分钟,比平常快些。看来这里的路、沿途的风景以及里面的一草一物都刻在脑子里,那样的熟悉!可这里已经不像是她的家了,从何夕被绑架后的那次就不是了。就连何夕都已经习惯了那个公主般的生活,喜欢别人称呼她为大小姐。那骨子里面透出来的喜悦是瞒不住的。诗路遥倒宁愿相信她只是听爸爸的话十分警惕,随时都保持在戏中,怕自己露馅而已。

    走在门口,停下了脚步,笑容瞬间爬上了脸庞,熟悉的糖醋菠萝排骨的味道,这里还是有一个人在等着她。即使她不在家里,即使知道何夕讨厌菠萝,何妈依然每天都做着这道她最喜欢的菜。

    那件事以后,家里全部的人都差不多换了,没有一个外人知道她和何夕的身份,何妈就是那个时候来的,让她感受到了全部的母爱的人,后面的她的记忆里,都是何妈陪她吃饭、洗澡。她在诗路遥的心里已然是除了她爸之外最重要的人了,可是这些她都不敢跟别人讲,因为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多么的渴望妈妈,诗擎天也经常告诉她,有些感情需要克制,需要隐藏,特别是身为诗家人。有些话,只要听过一遍这一生都不会忘。是在血液里面绽放的曼陀罗的花,嗜血吞骨。

    从包里拿出钥匙的手微抖着,这一瞬,好像是真的回家。

    厨房里面何妈忙碌的身影彻底让诗路遥红了眼眶,一下子思绪就开始逃离自己,如果当时有夕阳洒在上面,恐怕自己不想要从那个画面里跑出来!幸好,没有夕阳,只有何夕。

    “何妈,我跟你说了,我不喜欢菠萝,你怎么每天都做这个菜?”

    何夕蹙着眉用手捂着鼻埋怨着何妈,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的看着这里,俨然一个有公主病的大小姐。同样看到了站在门口没有出声的诗路遥,后面的话全部都咽在了肚子里。诗路遥庆幸自己的脸还有点用。

    何妈根本就不在意何夕的话,她只是想念着路遥,只是领养的孩子又怎样,她就是喜欢路遥些。下一秒顺着何夕的视线就看到自己想念的人突然出现在眼前,喜悦的表情不言而喻。片刻有些恍惚,以为不是现实中。泪水湿润了眼眶,眨了下眼将眼泪逼回,眼前的人还真实的站在眼前,原来是真的啊!可总算回来了。

    “我这不是怕二小姐回来吗?我都做习惯了,天天都要做,幸好今天做了,路遥,来,快来。”

    何妈拉过诗路遥的手,夹起一块刚出锅还热气腾腾的排骨放到诗路遥的嘴里。

    “快尝尝,好不好吃。是不是和以前一个味?”

    何夕撅着嘴看着眼前这副和谐的画面,完全无视自己存在的两个人,在她心上划着一道道口子。

    只要诗路遥一回来,这个家原本让自己沦陷在甜蜜幻境的生活瞬间毁灭。

    何夕用命令的语气警告着:“何妈,你可要知道你的本分。”

    “我当然知道,老爷交待我的本分就是照顾好二小姐。你妹妹难的回来,难道我不应该好好招呼?”

    何妈故意把妹妹两个字说的大声一些,气的何夕脸一阵绿一阵白的上楼去了。楼下的她们相视而笑,伴着菠萝排骨的香味,在空气中画出了一朵朵棉花糖,这就是爱的味道。

    诗路遥其实很想帮何妈出气,只是在这个家里她都觉得她根本就没有了立场,何夕不是一露面就行使她主人的身份了吗?还是当着自己的面。习惯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曾经不可一世的自己竟然会开始软弱和退缩,原来真正傲娇的不是自己,而是诗家大小姐的身份。现在爸爸还有身边的每个人都把她当做何夕的身份,那么她就真的只是何夕,已经故去的司机的女儿,只是寄住在诗家而已。这里,她不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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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路遥从身后抱住何妈,只有这个真实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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