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学验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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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学验尸官- 第4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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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表面上是在跟对方进行无关紧要的闲聊。
  但实际上,对降谷零的试探已然在看似毫不重要的话题里开始了——
  现在降谷警官对他们毫无防备,而这个问题看着又丝毫不涉密、不敏感,所以他很有可能会下意识地说出自己的心理话。
  而他喜欢哪种手枪。。。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情报。
  因为组织成员配枪是有讲究的。
  作为一个具有高组织度的准军事化恐怖组织,“酒厂”外围的那些打手都是由组织统一训练,统一配备相同款式的手枪。
  而这些喽啰用的,都是酥莲产的TT…33。
  因为前几年酥莲才刚刚被分食解体,现在还正处于“休克疗法”下的经济总崩溃状态。
  吃不上饭的军工部门为了赚钱连核原料都能搞失踪,枪械这种小玩意,那就更是成吨成吨地往外卖。
  大量酥制枪械因此流入国际军火市场,并且以量大管饱、物美价廉的优势,击败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竞争对手,成了地下黑市的宠儿、犯罪分子的伙伴。
  林新一此前碰到的涉枪案件,凶手用的无不是黑市上买来的酥制TT…33手枪。
  (这也是柯南原作里出现最多的匪徒专用枪)
  就这样,这款枪几乎成了烂大街的“街枪”,成了曰本年轻罪犯的第一款手枪。
  而正因为TT…33在曰本犯罪界的广泛流行、大量出现,使用这款酥制手枪进行犯罪,便最难被警方追查到枪支来源。
  更别说,买酥莲货还省钱。
  所以组织给那些外围喽啰们统一配备了黑市上买来的TT…33。
  除非这些打手闲着没事去自费花钱买枪,否则他们就完全没有选择自身武器型号的余地。
  但组织的核心成员就不一样了:
  那些核心成员待遇好、权限高、自由度大,想用什么用什么,组织都给安排着。
  因此他们在选枪配枪上都各有各的爱好——配枪的信号不同,甚至都成了他们各自的招牌特色。
  比如说,琴酒就钟爱伯莱塔M92F。
  伏特加爱用勃朗宁M1935。
  爱尔兰喜欢SIG…P220。
  波本走到哪都带着他那把HKP7M8。
  至于贝尔摩德自己,则特别中意勃朗宁M1906、瓦尔特PPK这类体型袖珍的小玩意。
  现在她已经大约确定了这位降谷警官在组织里的范围:
  活动在东京都地区的组织成员,有自由活动权限,格斗能力较强,疑似为有代号的核心成员。
  如果能再知道他喜欢什么手枪,说不定就能帮着进一步缩小调查范围。
  要是他喜欢的还是什么比较冷门的型号,那效果自然更好。
  而这靠看是看不出来的。。。
  因为对方现在在以“降谷警官”的身份活动,他不一定会带着自己在组织里用的手枪。
  还是得靠套话,套出对方下意识的回答。
  如果和他现在的配枪一致,那就查这个型号。
  如果不一致,那种两种型号都查。
  最后能查到就是血赚,查不到,试试也没什么不好。
  总之,作为一个专业的情报人员,贝尔摩德非常擅长从这些看似毫无意义的琐碎信息里获取情报。
  而此时此刻。。。
  降谷警官似乎对她的试探毫无防备。
  他想都没想,就要回答上贝尔摩德的问题:
  “我最喜欢的手枪是。。。”
  贝尔摩德期待地竖起耳朵。
  然后。。。
  “等等!”
  刚刚始终保持沉默的林新一,突然咋咋呼呼地喊了一声:
  “我想到了!”
  “。。。。。。”贝尔摩德笑容一僵: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个问题。。。”
  林新一全然忘了自己这次行动的最大目的,其实是试探降谷警官的身份。
  他只是捧着手里那把短款M870霰弹枪,若有所思地问道:
  “这个案子里,凶手的用的也是霰弹枪。”
  “你们觉得。。。他们用的会是这种截短霰弹枪,还是那种长管霰弹枪?”
  “。。。。。。”贝尔摩德一阵无语:
  让你出来破案,你还真就只记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两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结果什么都没试探出来。。。
  “唉。。。”她在心里无奈一叹。
  但还是顺着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问题:
  “应该是长管霰弹枪吧?”
  “这种截短的霰弹枪。。。在曰本应该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个严格控枪的国家。
  寻常人能从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过来的酥莲手枪,就算是很有门路了。
  想搞到霰弹枪这种威力的大家伙,还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我们公安的数据。。。”
  降谷警官也附和着说道:
  “曰本历年发生的霰弹枪枪击案中,几乎就没有是短管霰弹枪作案的。”
  “因为这种截短霰弹枪普通人的确很难弄到手。”
  “那些枪击案中最常出现的霰弹枪,还是各种猎枪。”
  曰本虽然禁枪很严,但在打猎用枪上却管得相对较松。
  所以民间保有的猎枪数量很多,而这些能从正常渠道购买的猎枪,无一不是那种体积庞大的长管霰弹枪。
  “对。。。”降谷警官分析道:“凶手用的,应该就是这种长管猎枪。”
  “这样一来,他从现场带走弹壳的行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间人士虽然容易弄到猎枪,但这些合法猎枪的枪弹痕迹数据在相关部门那里都是有备案的。
  如果凶手用的是合法备案的猎枪,那他要是不把弹壳从现场带走的话。。。
  警方就能直接从弹壳上体现的枪弹痕迹特征,找到这个凶手。
  顺着这个思路。。。
  他既然特地带走了弹壳,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记的猎枪。
  不然如果他用的枪是黑枪,就算把弹壳留在了现场,警方也没法从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这种猜测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细想了一想,说道:
  “那我觉得,凶手应该和死者认识。”
  “他们不仅认识,而且还都熟悉那个案发现场的位置——”
  “他们有可能,是约在那里见面的。”
  “这。。。”降谷警官有些无法理解林新一这跳脱的思维:
  大致猜出凶手用的是长管猎枪,怎么就能判断出,他是和死者约在案发现场见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会合,一起进山的呢?
  “很简单。”林新一笑了笑:
  “长管猎枪体积太大,如果带在身上,是不管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发现尸体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脚走。
  而搬运尸体可是一个力气活。
  一个正常人是没办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从山下搬到重重深山之中的。
  所以案发现场大概率就是陈尸现场。
  死者是活着进了山里,才被人在那里用枪打死的。
  当然,这个结论还有待后续的现场勘察考证——如果林新一能从陈尸现场发现霰弹的铅丸,那就更加能证明他的观点。
  而现场,顺着这种可能性最大的猜测往下推断: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设凶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会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你看到一个和自己因为巨额赃款而产生矛盾的熟人,身上背着一把再明显不过的猎枪,邀请你和他一起钻到深山老林里‘单独’谈话。。。”
  “你还敢进山么?”
请假一天及些许感言。。。
  抱歉,又卡了。。。
  没办法,这段我真的写得非常纠结。
  而且和以前的卡文不一样。
  以前只是单纯因为推理内容和日常情节的设计难度而纠结,卡个两三天总能憋好了。
  但这次最纠结的地方就在我之前提到的,这本书之后的风格走向问题。
  是转型走速过主线、早日完本的路子。
  还是继续坚持原来案件结合主线的风格。
  因为这本书主要人物的CP主线我已经收得差不多了,剩下要写的就是红黑主线。
  然而就原作里红黑方实力的差距。。。基本只要降谷警官身份一暴露,主角和贝尔摩德在背后一串联,让红方几大阵营‘开个茶话会’。。。组织就差不多要完蛋了。
  所以这主线既好写又不好写,能很快也能很慢。
  收太快了有烂尾嫌疑,我也不好意思干这种事。
  写慢了又没完没了的。这种案件结合主线的写法,写20年都写不完——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我构思出的案件质量只会越来越糟。
  (说到这,我好像有些理解原作者现在的处境了。。。)
  而这段主线人物大会面的剧情,对之后的主线走向影响很大。
  于是这些天我一直在左右摇摆,举棋不定。
  连带着更新速度也拉胯到了极限。。。
  对不起_(:з」∠)_。。。
  。。。。。。。。。。。。。。。。。。。。。。。
  正好明天要和朋友去看最新的《赤楼梦》剧场版。
  让我看看剧场版里有没有啥容易打脸的主线内容,再回来更新吧_(:з」∠)_
第536章 秋名山老司机
  凶手用的武器可能是猎枪,他大概率和死者认识,而且是提前跟死者约好在山里会面的。
  给出这种大胆的猜测之后,林新一便更加忘了他这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试探降谷警官。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群马县勘察现场,希望能找到证据来验证自己的推理。
  而降谷警官也满足了林新一的愿望。
  在前往警视厅带上调查所需的各式现场勘察设备,还有作为鉴识课王牌的凯撒之后,这位降谷警官便撕下了自己儒雅随和的假面,暴露出了他作为“犯罪分子”的丑恶面目——
  这家伙一路上都在飙车。
  能犯的交通法都给犯了。
  幸亏摄像头在这个世界里是稀缺产品,不然一路上光是超速罚款,就足够把这位老司机罚得倾家荡产。
  于是林新一便如愿以偿的,以他所能想象到的最快速度赶到了群马县。
  当这辆越野车如脱缰野马一般,在群马县那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上恣意奔腾,奔腾,奔腾。。。
  奔腾完了,终于慢下来的时候。。。
  没有安全带可系的警犬凯撒,已经被吓瘫了。
  它缩在林新一的怀里,尾巴蜷成一团,身子还在瑟瑟发抖:
  “汪汪汪。。。呜呜。。。”
  “你这是在虐狗。。。”
  林新一脸色难看地把凯撒的话翻译成了日语。
  “哈哈。。。”
  降谷警官还在那腼腆地笑:
  “我是不是开太快了?”
  “给我把问号去掉。”
  林新一没好气地说道。
  何止是开太快了。
  刚刚降谷警官在那山路上飙车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快要死了。
  这不是赶着去查案,这是赶着去投胎。
  车上除了降谷警官自己,也只有贝尔摩德神色如常。
  她用那淡然的神态表示,这只是特工们的基本技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而贝尔摩德在上次水水晶的案子里就已经向外界展现了自己在车辆驾驶领域的“业余特长”,此时照这个人设展现淡定,也并不会惹人怀疑:
  “我觉得这样开挺好。”
  “不算快。”
  对他们两个来说,的确不算快。
  可惜林新一和凯撒这两个“菜狗”适应不了。
  “还是慢一点吧。。。”
  林新一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们是来查案的,又不是来秋名山飙车的!”
  “嗯?”降谷警官微微一愣。
  这年头还没有头文字D的漫画,所以他听不懂“秋名山”的梗。
  于是降谷警官颇为不解地问道:
  “林先生,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们现在是在榛名山,可不是什么秋名山。”
  “。。。。。。”林新一瞬间陷入沉默。
  秋名山就在群马县,而它在现实里的原型,就叫榛名山。
  合着他们还真是跑秋名山飙车来了。
  “林先生。”
  “前面好像有个在当地蛮有名的五连发夹弯。”
  “我来飙。。。过给你看。”
  降谷警官一时技痒,油门一踩,又轰上去了。
  “等等——”
  林新一的叫声在速度与激情里无限拉长:
  “啊啊啊啊啊。。。”
  。。。。。。。。。。。。。。。。。。。。。。。。。。
  路修得不错,车也开得不错。
  但盘山公路终归是盘山公路。
  在这种一看就很适合打游击的地方开车,不管路怎么好、车怎么快,旅途都不会变轻松多少。
  降谷警官把车胎都飙得快烧起来了,才终于将车驶出那似乎永无尽头的盘山公路,来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群马县深山脚下,一个毫不起眼的无名小村。
  此次深山女尸案的案发现场,就在这村子外面的无尽群山之中。
  而可以让人飙车的盘山公路,延伸到这村子便是尽头。
  再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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