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学验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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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学验尸官- 第3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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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头上有中空性皮下出血,加上头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
  “足以证明,在大木议员中刀受伤后的搏斗过程中,凶手曾经用棍棒类的钝器连续、多次打击大木议员头部,压制了对方的反抗。”
  “很快,大木议员就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濒死状态,彻底丧失了抵抗之力,永远地倒在了地上”
  林新一语气坚定地给出结论。
  但降谷零却悄然蹙起了眉头。
  他一番回味思考,最后有些疑惑地问道:
  “林先生,你怎么确定:”
  “这场搏斗,是发生在死者中刀之后?”
  “一个人被刀从背部刺入胸膛,身受重伤还有力气跟凶手搏斗。”
  “跟他在跟凶手搏斗之后,才不幸中刀。。。”
  “这两种说法比起来,明显是后者更可信吧?”
  大木议员虽然的确身强体壮,但他毕竟不是京极真、不是林新一,还没壮到非人类的地步。
  所以从降谷零,从正常人的角度去分析。。。
  他都应该是先跟凶手发生了搏斗,然后才中了那致命一刀。
  “不。”林新一摇了摇头:“我有证据证明,大木议员是先中了那致命一刀,然后才忍痛与对方发生搏斗的。”
  “第一,大木议员身体正面,几乎没有刀刺形成的抵抗伤。”
  “降谷警官,你想想:”
  “如果你是凶手,你带着木棍和短刀这两种凶器去杀人。”
  “在目标跟你搏斗的时候,你会选择用木棍,还是用短刀?”
  “这。。。”降谷零很快反应过来:
  的确,要跟人近身搏杀,肯定是用短刀更顺手。
  而大木议员身体正面却没有只有棍棒伤,没有刀刺伤。
  浑身上下唯一一处刀刺伤,就是背部的那致命一刀。
  这说明凶手在跟大木议员纠缠搏斗的时候,根本没用刀。
  凶手为什么要弃刀不用,选择用木棍呢?
  “因为他跟死者搏斗的时候,刀已经不在他手上了。”
  “那时候,刀还在大木议员身上插着。”
  林新一给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回答。
  不待降谷零讶异发问,他就继续解释道:
  “可能是因为在被刀刺入身体的时候,大木议员挣扎的幅度太大,让凶手猝不及防地没握住刀把。”
  “也可能是因为凶手当时自己也有些慌乱,所以没把这刀拿稳。”
  “总之,那把刀在刺入大木议员体内之后,就一直插在他体内。”
  “直到他彻底丧失抵抗能力之后,才被凶手拔出来。”
  “而大木议员在中刀后还有余力反击,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刀一直留在他的体内没拔出来,没让出血量变得更大。”
  林新一先是一番有条不紊的推理分析。
  紧接着,又拿出了实打实的证据:
  “降谷警官你看,这张死者背部刺创创口的特写:”
  “‘收刀角处有鱼尾状拖刀痕’,你看到吗?”
  收刀角处的鱼尾状拖刀痕,是凶手在拔出刺器的时候,刀刃和创口一侧摩擦形成的切割伤。
  降谷零按照林新一的指引,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张血肉模糊的照片。。。
  什么都没看出来。
  “这不是我的专业。”
  降谷警官很坦诚地耸了耸肩:
  “林先生,还是你来解释吧。”
  “嗯。”林新一指着那照片上的拖刀痕,准确的说,是那创口断面的细小皮瓣:
  “这些皮瓣的皮肤组织还有充血反应,但是极其微弱。”
  充血反应是生活反应的一种。
  有生活反应,意味着这创口形成的时候,受害者还活着。
  而死者这拖刀痕断面皮瓣的充血反应,跟正常的活人相比,又极其微弱。
  这意味着。。。
  “这是一道濒死期的损伤。”
  “在这道拖刀痕形成的时候,也就是凶手拔刀的时候,死者已经处于濒死状态。”
  “此时他体内失血过多,血压急剧下降,创口的充血反应自然极为微弱。”
  林新一微微一顿,着重强调道:
  “而以大木议员的伤情判断,从他背部中刀,到生命体征倒退,进入濒死期。”
  “至少要经过1、2分钟的时间。”
  “也就是说,凶手拔刀的时候,这把刀已经在大木议员体内插了有1分钟以上。”
  “结合起凶手在搏斗中用棍不用刀的奇怪举动,我基本可以判定:”
  “大木议员是先背部中刀,然后才跟凶手展开的搏斗。”
  “原来如此。。。”
  降谷零不由为之赞叹出声:
  凶手先是借着熟人身份和平进入现场,从背后一刀偷袭大木议员,却不慎让刀柄脱手,把刀留在了大木议员身上。
  大木议员顶着重伤与凶手搏斗,结果被凶手用木棍多次猛击头部,最终彻底丧失抵抗之力,倒地身亡。
  林新一只是看了几眼尸检报告,就把此案的案发全过程,如此详细地还原出来了。
  这。。。
  这。。。
  “这好像对我们的调查没什么帮助啊?”
  赞叹归赞叹,佩服归佩服,但降谷零的头脑,可一点没被林新一的这番长篇大论带偏。
  他仍旧记得自己前来寻求帮助的目的:
  “知道这些,能帮我们确定原佳明先生的死,跟第一起案件的凶手无关吗?”
  “当然可以。”
  林新一淡定自若地笑了笑:
  “因为这些线索,可以帮我们把第一起案件的凶手找出来。”
  “只要知道谁是凶手,就能进一步地了解,原佳明是不是他杀的了。”
第441章 不起眼的凶器
  “你要利用这些线索,找出凶手?”
  降谷零眉头微蹙,很快意识到了什么:
  林新一说话向来谨慎,不会无的放矢。
  他既然口气这么自信,那就是说。。。
  “林先生,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嗯,在那天住在酒店的客人里,有一个人嫌疑最大。”
  林新一用词始终谨慎。
  但他说出那凶手名字时的语气,仍旧充满自信:
  “那个杀害大木议员的头号嫌疑人,就是那位年迈的古画画家,如月峰水。”
  “哦?”降谷警官有些好奇:
  只凭先前那些线索,林新一是怎么锁定嫌疑人的?
  “很简单。”
  林新一揭晓了谜底:
  “大木议员在那一刀偷袭之下身受重伤,却还能与凶手纠缠搏斗好几分钟。”
  “这说明什么?”
  “说明大木议员身体健壮、生命顽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同时也说明,凶手身体虚弱、体能低下。”
  “否则,他也不至于连身受致命重伤、气力十去其九的大木议员,都应付得如此狼狈、勉强。”
  凶手起手就背刺成功,却还能被重伤的大木议员拖着陷入纠缠搏斗。
  这说明他自身的战斗力实在不堪入目。
  “证据还不仅于此。。。”
  林新一指着大木议员头面部伤口的照片,补充道:
  “死者头面部存在多处棍棒类钝器打击造成的损伤。”
  “这些损伤看似严重,却并未伤及骨质,只是些表面的皮肉伤。”
  大木议员的脑袋被打得皮开肉绽,头破血流,看着一片血肉模糊,实际上却损伤有限,只是伤到了皮肉。
  而凶手当时是来杀人的,他肯定不会手下留情。
  既然凶手使劲浑身解数,连续、多次地用棍棒猛击死者头部,却还是只造成了这样程度有限的损伤。
  那就只能说明。。。
  “他的力气很小。”
  “即使他抱着杀心全力用木棍击打死者头部,也没能伤到死者的颅骨。”
  林新一缓缓地下了结论:
  “这个凶手,是个体能极其低下的家伙。”
  “而暂且不考虑疾病、早衰、发育迟缓、营养不良等小概率因素,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这一点往往意味着:”
  “凶手是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原来如此。。。”降谷警官很快领会了林新一的意思:
  案发当晚,双塔摩天大楼的酒店还没开业。
  住在那酒店里,最有机会对大木议员下手的人,就只有常磐美绪、如月峰水,以及常磐公司的员工。
  而在这些人里,其他人都正值壮年。
  只有如月峰水是个走路都得拄拐杖的60岁老头,符合“体能低下”的特征。
  所以这位声名在外的老画家,无疑是本案的头号嫌疑人。
  “可是。。。”
  降谷警官紧接着就来了一个可是:
  “这位如月峰水老先生的身份,仅仅是常磐董事长的古画老师。”
  “他跟死者大木议员,也只是在社交场合上通过常磐董事长介绍,互相打过照面的点头之交。”
  “双方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也没有什么金钱利益上的往来。”
  “对如月峰水来说,他似乎完全没有杀害大木议员的动机。”
  “这个。。。”林新一无奈地摊了摊手:“动机的事,我也说不清。”
  他现在已经渐渐地习惯,不从杀人动机上着实查案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部分凶手的杀人动机,实在是有些离奇:
  上次那个泽木公平,只是因为一个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土大款花自己的钱糟蹋了自己的名贵葡萄酒,就骤然化身自爆卡车,炸了一幢水水晶大楼。
  这让人怎么查动机?
  谁要是能理解这种动机,离精神病院的床位也就不远了。
  “总之。。。”
  “我们先抛开动机不谈。”
  林新一跳过了这个话题。
  但他同时又理解降谷零的疑虑:
  “因为明面上没有杀人动机,所以如月峰水身上就算有嫌疑,这嫌疑也得大打折扣。”
  “而那双塔摩天大楼的安保设施又极为拙劣,根本不能排除外人潜入作案的可能。”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必须得考虑:”
  “这个‘体能低下’的凶手可能不是如月峰水,而是一个从外界潜入的神秘人。”
  这个神秘人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
  而警方既然查不出头号嫌疑人如月峰水的杀人动机,就必须更加慎重地考虑,那个神秘人是真实存在的可能性。
  “但我还有一个证据:”
  林新一微微一顿,语气严肃地强调道:
  “这个证据,可以再度加重如月峰水身上的嫌疑。”
  “而这个证据就是。。。凶器!”
  他再度将手指向那张,死者大木议员头部的特写照片:
  “左颞部的中空性皮下出血损伤,说明凶手用以攻击死者头部的凶器,是棍棒类的钝器。”
  “而死者头面部多处损伤,损伤处多为单纯性表皮剥落、皮肤出血。”
  “出血相对轻微,界线不甚明显。”
  “再加上凶手用棍棒全力多次击打死者头部,都没能击碎颅骨、造成骨质损伤。”
  “这就说明——”
  “凶手用的是一种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木质棍棒,不是金属类棍棒。”
  林新一先是摆出证据,确定了致伤物的材质类型。
  然后,他又加重语气说道:
  “死者左颞部有12cmx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注意,这个‘2cm’。”
  2cm,是那棍棒伤痕的宽度。
  木棍的宽度会略大于此,但也不会大上多少。
  “为了保证杀伤力和用着顺手,一般能够作为凶器被凶手选中的木棍,都比较结实粗壮。”
  “所以在木质棍棒作为凶器的案件中,打击伤痕的宽度,一般都在3cm以上。”
  “而这个案子,死者身上的伤痕宽度只有堪堪2cm。”
  “这说明,凶手用的木棍区别于一般棍棒类凶器,形制比较细长。”
  “嗯。。。”降谷警官微微点头。
  他似乎已经在悄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只听林新一继续解释道:
  “凶手除了一开始偷袭用的匕首,后来纠缠搏斗时,又用上了木质的棍棒。”
  “但降谷警官,你还记得我们上次查案时的情形吧?”
  “那时我们就讨论过:”
  “一般凶手上门作案,身上只会带一种趁手的武器。”
  “如果出现第二种武器,往往是凶手从案。”
  “案发现场是大木议员住的豪华酒店包间。”
  “在这种高档酒店房间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一根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圆柱木棍呢?”
  酒店房间里当然不会摆着木棍这种东西。
  那木棍不是凶手从现场拿的。
  而是凶手自己带到现场的。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案子里的凶手,为什么要带两种武器?”
  “难道是因为他预料到自己用匕首解决不了大木议员,所以除了匕首以为,还得另外带根棍子防身?”
  “可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
  “一般人也不会选择带木棍这种长度过长、携带不便、杀伤力还有限的东西,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吧?”
  “再带一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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