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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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的尾巴-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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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我给他的答复,是一个不,他还是去找我了,在出租房,在百货商店,在原来工作的酒店,在应聘过的地方,以至于,最后在金叶榆家里。

    我不知道杜庭微看见一屋子的精液与鲜血,看到躺在地板上昏迷的我,以及跪在地上死去的金叶榆时,会怎么想。

    可我不敢问他,不敢看他,他也不敢见我,不敢爱我,我们都觉得彼此会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而变得伤心,所以不敢再去轻易触碰,只能一直站在平行线的两端,望着彼此,无法相交。

    我们不伦不类的那三条边随着金叶榆的死亡彻底崩塌,可剩下的两条线也变不成一个圆。

    爱情扎根在灵魂深处,它被我们全部的感情所滋养,甚至于仇恨和失望,不可思议,越是躲避,它就越发茁壮。

    我并不是因为金叶榆而放弃杜庭微,我没那么伟大,金叶榆死了就会永远守身如玉纪念他,本来我也已经跟他结束了,我做到不恨他,已经是极限,我放弃杜庭微,是因为我自己。

    在私人医院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照顾,可他却一直不出现,我着急地问护士,护士说她也不知道,他从不在我清醒的时候出现,即使我强迫自己醒着,可也有被注射药物强行睡眠的时候,他就在那时候出现。

    我醒来后输液的手背就不会疼,哭过的眼睛也不会酸,小腿也被按的松软。

    而我不再期盼他出现,是从我第一次出现戒断行为开始的。

    我每天都莫名恶心,吃下去的清粥吐了一地,把床和衣服全部弄脏,胳膊上后背上全是鸡皮疙瘩,好难看。

    肚子疼的时候我脊柱弯曲,像海马一样,鼻涕和眼泪流了一脸,一会冷的把自己包成棉花,一会热的在水龙头下冲头。

    最难堪的,有时候就连大小便也会失禁,连和颜悦色的护士也嫌恶地不肯碰我。

    单纯这样,我还可以熬,熬到我病好,好了我就可以去找杜庭微,可毒哪有这么容易戒。

    我第一次出现意识混乱了,抓着护士跟她要毒品,甚至掐她,大夫都被我震惊,因为我最不像上瘾的人,可惜他高估我了。

    我本以为我只会出现生理上瘾,心理不会,而当我第一次出现那种行为的时候,我怕了,我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强大的意志力。

    金叶榆注射的时候我有一时是清醒的,所以我有那么一瞬间清醒地体验了那种致幻的快感,我有点上瘾了。

    自从出现这个行为后我就变的沉默寡言,我开始怕见到杜庭微,比去死还怕,我怕我会突然出现这种行为,会像金叶榆一样在不清醒地状态下伤到他,甚至杀掉他。

    精神混乱的时候人什么也做的出来,我怕我就是说一起去死,他也会答应。

    我不要,我不要这种结局,他就算再喜欢我我也不要,我不想悲剧发生在他身上,我们三人两个已经毁了,我想让他好过一点,忘掉我可能挺难,可总难不过死掉。

    我逃掉了,我知道这家私人疗养院是杜庭微为我准备的,可只要他在,他就会忍不住看我,看了就会心软,心软就会被我伤到。

    我去了一家很偏僻的戒毒所,虽然小,条件不好,但挺正规,不是强制性戒毒场所,是盈利性质的地方,交钱后不会出现电影那种黑暗情节。

    只有逃到这种地方,他才进不来,他才不会为我所害。

    戒毒所生活并不舒服,但其实也不赖,会让你遗忘很多令你痛苦的东西,也能体验一丝丝久违的轻松和愉悦。

    既然要替你抑制毒瘾,他就不会让你空闲下来,你要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每日做单调的劳动,捡豆子,做塑料花,撕烟头,做彩灯,简单上手。

    有时候我们会比赛,赢了的人要把晚饭里绝无仅有的肉渣让给对方。

    我控制的很好,指导员说我是做的最好的,我一次瘾也没犯过。

    我有妙招,每次要犯瘾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样很丑陋,杜庭微会讨厌,于是我就会慢慢平静下来,有几次幻觉严重了,我就拿笔在身上写满杜庭微,让自己犯浑时能看到。

    就这样大家都知道了杜庭微这样一个人,有人打趣我,问我是不是老婆的名字,我怕坏了杜庭微名声,于是就说,那是我亲哥的名字。

    他们就问我,搞半天你们是重组家庭啊,他们又问,重组家庭大多养狗,那你有狗狗吗?你哥这名真好听,狗狗叫什么名字。

    我说,有狗,中华田园犬,叫夏杜。

    他们吃着毛豆,点头认同,嗯,是挺下肚的。

    我身体比原来好多了,每天所里会强制锻炼,我有两块腹肌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成为京城猛1了,不知道会不会永久保持地位。

    我身上带着一颗珠子,大家没见过,那里装着金叶榆的一只眼球。

    他的尸体被处理了,做笔录的时候听警察说的,不是杜庭微处理的,是一位医生,他请求作为家属的杜庭微让他做入殓,杜庭微答应了,我猜他都不想看金叶榆一眼,巴不得别人带走。

    我入所里那天医生来找我,有钱人真的厉害,什么地儿都找得到,我太天真了,还以为躲在这里杜庭微找不到我,现在想想,他连小旅馆都找得到,能找不到这么大一个所,只是他不敢见我,我拒绝见他罢了。

    医生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想象里张扬跋扈的样子,我很难把他同一个在电话里哭叫着争夺宠爱的小三联系在一起。

    他说自己已经32了,可我一点看不出来,我没教养地仔细看着,发现他眉眼居然有些像我,应该说,我像他,毕竟他生的比我早。

    他特别和气,说话暖暖的,不像当初电话里的那个声音,或许他也只是金叶榆后宫里的一个罢了,安分守己等宠幸那种,但金叶榆应该还是喜欢他多些,不然就不会总是带着一股消毒水味。

    他跟我说了金叶榆身后事,遗体因为不完整,就征得杜家意愿,火化了。

    还有单独的两只眼球,做成了玻璃珠,他也不怕吓到我,直接拿出来,而我也已经被锻炼的金刚不坏了。

    他把一颗给了我,请求我,能不能另一颗给他,我其实想把两个都给他,虽然我不怕那个东西,毕竟它陪过我那么久,看过我那么多次,我只是觉得没必要,我又不睹物思人,拿这个干什么。

    那位医生看着眼球的时候,会流露出特有的温柔,我见过那种温柔,所以惋惜,所以可怜,我想,他和金叶榆之间应该并不是金叶榆说的那样无情啊。

    这天底下的事情,要是都能和和美美就好了,你只爱一个我,我也只爱一个你,那什么样的误会和错过都不会让真爱流走。

    “你拿着一只吧,总归是他的遗愿,图个安生也好,民间说人死后第一年魂是飘着的,你不如他愿,他魂魄都不得安息,日日扰你。”

    那位医生这么劝我。

    “好,那就我拿一年吧,两只都带走,他不是想看我吗,这一年给他时间,等他看够了,投胎了,重生了,我就给你。”

    我这么回答他,虽然他说的跟我的习俗不同,但让金叶榆安心就是了。

    于是我就带着两个玻璃球,压在枕头底下,虽然造成我现在这幅局面的直接原因是他,但根本原因我也逃不了干系,我两都瞎过眼,彼此原谅吧。

    我大概是忘不掉金叶榆,但不是作为曾经爱过的人忘不掉,也不是因为亏欠和思念忘不掉,就是有时想起来会止不住难过。

    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棵,能为我自荐的金叶榆了。

    我也曾把他当做家人,所以我对他所有的怀念,跟所有失去亲人的人一样,会难过,会流泪,可能也会随着时间慢慢遗忘,也可能永远都记得。

    只不过这份记忆,无关情爱,只是难忘曾经某一瞬的,从乌云里透下来的光。

    明天大结局,空:大结局还要拉我白嫖

    第54章 完结

    我被迫出院了,其实我在第四个月的时候就已经被推荐出门了,但我不敢去,我怕自己在街上犯病,太丢人了,要是再上头条,再有网友认出来,那我就完蛋了。

    我之所以住不下去,是因为我没钱了,我的钱所剩无几,只够交一年的费用,很悲伤的故事,充满了浓烈的悲剧气息。

    出来那天我去医院还珠子了,我在公园里坐了一会,陪金叶榆晒了太阳,他也很久没看过外面的景色了。

    我遇到一位奇怪的帅哥还聊了一会,不知怎么有些眼熟,莫名觉得见过,像金叶榆,又想杜庭微,又谁都不像,这种感觉很奇怪。

    身旁的金叶榆已经落叶了,我便一时兴起同他讲起金叶榆的故事,让金叶榆也听着。

    但讲着讲着又差点说到杜庭微,于是我闭嘴吹风,仰着头差点把珠子搞丢了。

    医生之前给了我地址,让我想来的时候就去找他,我揣着珠子,感觉要完成庄严的交接仪式。

    医生还是那么年轻,穿着白大褂,坐在那里的时候安静温柔,午日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他闭上眼睛感受,眼下是一盆小株金叶榆,修剪的很漂亮,金色的叶子捧着光。

    “衣服很好看,有一种刚从里边出来的肃穆感。”

    他说。

    我看着身上明显大了的那件黑大衣,笑笑,说这是偷了我哥哥的衣服。

    我把珠子给他,他很快用纸包住,然后在那盆花里挖了小坑,把珠子放进去。

    我问他,你不看看他吗?怎么直接装进去。

    他说,不能看,要趁他不注意把他装进去,不然他发现换主人了,会不乐意的。

    我从医院里出来,回头看那个办公室的窗户,医生在那里晒太阳,同我挥手再见,我笑着挥回去。

    我们是一群怪人,明明是正宫和小三的戏码,我们却像多年的好友。

    金叶榆,或许你从头到尾都固执错人了,他好像,比我们谁都喜欢你。

    我走着走着,就到了杜庭微那家画廊,它依旧开着,并没有因为老板出国和失恋而黄掉,是于姐辛苦了。

    我把高领毛衣拉到嘴上,捂着脸走进去,这样应该没关系吧。

    进了门是一个长廊,白色装潢为主,壁上挂满了画,我看着画有些幼稚,跟我画的差不多,于是就看作品信息,结果发现这些全是小孩子的作品,是我资助过的那个小树苗计划的学生画的。

    明明我自己都不敢去看他们,因为我觉得我虚伪的慈善配不起他们的感谢,可他注意到了,我的小心思,我还是想要做个好人的心思。

    杜庭微真是个狡猾的人啊,他总有办法让人眼睛发酸哪。

    不知道他脑袋怎么长的,怎么什么都能为别人想到,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却从来不给自己考虑考虑,真是笨蛋啊。

    我把那些画全部看完,我收回自己的话,他们的画并不幼稚,那是从他们心底开出的,描绘着希望的花。

    走到长廊尽头,就进到四方的大厅,二层是环形的玻璃栈道,而玻璃栈道和地面之间,有一副巨大的油彩画。

    我站在它的面前,那么渺小。

    画上有一个院子,院子里开满了各种颜色的杜鹃花,淡红的、雪青的、白色的,繁茂艳丽。

    蓝色的杜鹃鸟正在啄食着地上的花种,低着头逍遥自在。

    院里的小屋里点着一盏烛火,烛光把人影拉长在窗子上,两个人在头抵着头,勾指起誓。

    我走近它,用手抚摸着鸟儿,花朵,两人相勾的手指。

    毛衣领子掉下来,我咬着嘴唇,看着右下角的作品信息。

    《盛夏》,杜庭微作。

    “愿你此生日日盛阳,永不熄灭。”

    毛衣领口被打湿,我任由着它被微咸的水浸湿,不敢对着那个名字,说一句谢谢。

    一只纸飞机从二楼飘下,在空中盘旋,枯叶打转一般,终于落在我脚边,我抬头一看,是个孩子,手里拿着糖葫芦,用手指着纸飞机,冲着我笑。

    我深呼吸调整情绪,打趣自己,这么小就逛这里,连个孩子都比我有艺术鉴赏力。

    我弯腰去捡那个纸飞机,抹掉眼泪,心中酸痛,纸飞机我终于接到了,却不是那个人为我飞下来的,也不是飞给我的。

    捡起那个纸飞机,抬头却不见小孩的踪迹,我放在手心细细看,不可置信的拆开。

    真的,是一张电影票。

    我曾经从他那里拿走,又被他拿回去的那张电影票。

    我压着心口的疼痛和在血管中蔓延开的悸动,把它放在手心慢慢抚平,直到折痕不再那般明显,我把它装回我的口袋,不,是杜庭微的口袋,让它回到原来的位置,给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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