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逼我来了这里,逼我和杜庭微上了床,逼我不肯回去不肯原谅,可你现在怎么这样。
你这样,我还拿什么理由继续理直气壮地骗自己,我还怎么应对这摇摇欲坠的模糊感情。
我瘫坐着,清醒地意识到,我原来根本没有在攀比,没有在嫉妒,我只是用金叶榆,用他那段见不光的的秘密,满足我这扭曲奇怪的私情。
我又忽然分不清,我到底在喜欢谁?窗外突然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狂躁地砸在玻璃窗上,那般触目惊心,用力去提醒着我那天的航站楼,提醒着那把黑伞,提醒着怀里的冰糖葫芦,提醒着那人掌心的温度。
也提醒着我那像烂泥一样的二十年,和从泥里挣脱出来的瞬间。
我疯了一样去掐我身上的吻痕,恨不得把那层皮给撕下来,它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我也不该在这里,我犯错了,我犯错了,我得把罪证掩盖起来。
给我希望的,叫我活下去的是金叶榆,寻找那么久,好不容易遇见的也是金叶榆,最后喜欢的,想要抓在身边过一辈子的,还是金叶榆。
不是杜庭微啊,不是桃花源里遗世独立的杜庭微啊,是和我一样无所依靠的金叶榆啊。
我不该背叛金叶榆,不该的,他没有犯错,他只是爱我爱的没有杜庭微细心,可这也是我所求的,是我被欲望搅动了名为嫉妒的怒火,不知死活地招惹杜庭微,触犯了我们和平的禁忌。
我越想越可怕,金叶榆将我捞出泥潭,我却转身推他进去,和我生命里恶狗一样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
太可怕了,我太可怕了,我这样的人,居然变成这个样子,这样恶心。
我既给不了金叶榆纯洁,也给不了杜庭微长久,我一边伤害着金叶榆,一边糟践者杜庭微。
我是个坏人,我和那些在泥淖里不得轮回的鬼没什么区别,别人予我光暖,我却渡予别人黑暗。
明明已然冬天,响彻的雷像天公作罚一样振聋发聩,我吓得抱头滚落在地上。
杜庭微不知何时进来,他急切的脸印在我的瞳孔里,我差点认不出他是谁。
我会毁了他的,我直觉我会毁灭他的,我是恶鬼,我会把他拉进深渊的,再同他待在一起,我们三人都会身在地狱,逃脱不得。
不行啊,这样不行啊。
夏烛深,要把天鹅赶出这片阴水。
可以只看前半段
第33章 雨雪
“小烛,看着我,怎么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厨房没窗,我不知道在下雨,被吓到了吗?还是做噩梦被惊醒了?我去给你。。。。”“不,你别走,你听我说。”
我急着打断他,我不敢再听他说了,他的善良、他的温柔、他的这张脸,这双眼,没有一个不会放纵着我不停地去伤害他,还叫他甘之如饴,他会被我吸干血还能笑着死去的。
我不想做魔鬼,我不想做恶人,我怕,我怕别人指着我骂我恶人,我怕别人哭着说我毁了他们,我做过受害者,我不要别人再受到我的侵害。
还能挽回的,还可以挽回,我要把一切都搬回正轨,就算回不到从前也及时止损的,就现在,就要现在就开始。
“杜庭微。”
我抓着他的手,指甲无意识刺进他的皮肤,他却想拉我入怀里。
我躲开,“杜庭微。”
他没再拉我,只是等我说话,我看到他的小拇指在蜷缩,那是他紧张害怕的表现,我心里突然就发疼。
“我们回到从前好不好?”他抬头看我,我居然支撑不起他无措的这一眼。
“小烛。。。”他的声音开始变得哀切,我从那微颤着的语调里听出来,原来他居然在恳求,天之骄子在向我示弱,在向我服软,我把头转过去不再看他。
“我们别继续了,哥,我们这样不好。”
“小烛。。。”他什么也不答,只是那样叫我,一声比一声悲痛。
“我喜欢的是金叶榆啊。”
这一句好像抽干了他的气力,他没叫我,只是盯着我的眼睛,许久,才沉着嗓子,缓声问我:“那我哪?小烛,那我哪?”我哑口无言,心脏一抽一抽的,我没办法给他答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喜欢的是金叶榆。”
我也只能重复这一句,因为别的我全部不确定。
可他还是固执地问:“那我哪?”“我。。。”“既然喜欢的是他,这几天,又算什么?”我不敢答,我甚至不敢承认我这具身体里到底藏着几条嫉妒的尾巴,它们来自何处,又被谁所滋养着。
我在此时此刻,被杜庭微的光大无数次火化,连骨灰都拾不起来。
于是我更明白了,我不该跟杜庭微在一起。
站在一起都是玷污,只要我心里不干净,我就不该与他处在一起,我会在无形中将他染脏,用他眼里的我那虚伪的纯真一点一点将他吞食,然后再为着可笑的正义和道德弃他于不顾。
而走出这个困境的唯一办法就是金叶榆。
我和金叶榆是扯平的,我们各自不洁了一次,一人在身,一人在心,我们相互撕咬,又会相互舔舐伤口,我们知道彼此布满伤疤的过去,知道对方可笑又可怕的心思。
所以我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要么一起烂在黑暗的从前,要么相互扶持着走向不错的未来。
可这些都与杜庭微没有关系。
金叶榆说的对,他本来就不是我们这一类的人,不能因为他几处质朴的怜悯心,我就要将他拉进我们的烂滩,我们之间已经乱了,三个人的心思全部被暴露,我们回不到从前,也没有人愿意回到从前。
这些思考让我脑子里很乱,我理不清逻辑,搞不清语序,可我清晰的有着一个念头,那就是将我已经迫害至此的杜庭微,尽快踢出这个是非地。
“这几天,你忘了吧。”
我说的那样小声,怕他听见,又怕他听不见。
他沉默着接受了几秒,灯光好像都照不到他的身上,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冲动,我居然想抱他,然后告诉他,我开玩笑的。
可他却轻轻笑起来,那笑声里含着几丝崩溃,也含着几滴泪,明明不久前他还笑的那般开心,像个无虑的孩子。
我心中刺痛,我果然无法将这短暂的欢乐延续下去,也果然没办法弥补和挽回带给他的伤害。
我恨不得将耳朵堵起,然后心安理得做一个没心没肺的烂人。
“你,还会需要我吗?”他嗓子一瞬间变得沙哑,听起来像是心脏的呜咽,我想起他在医院说的那段话,还在耳边。
“妈妈给你时间,你好好考虑,两件事都是,下次见面,给妈妈一个答案。”
“不用下次,现在就给,第一件事,我喜欢他,不会改,第二件事,等他有朝一日不需要我了,我就回去。”
我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只要我今天说出了那个答案,我与他就会永远不见。
我的手在抖动,我把它背在身后,我直到现在才不得不承认,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我将亲自把最疼爱我的人从自己身边送走。
“会吗?”他已不再看我,只是看着地板上我们两的影子,角度的切合太过美丽,影子里的我们,吻得不肯分离。
我将自己身后那只手的指甲掰裂到与指肉分离,将那口运了许久的勇气吐出去。
“不会。”
他的睫毛眨了一下,仿佛灵魂将肉体抛弃。
而我浑身泄气,像窗外变疏的雨。
他抬手抹了把脸,没再看我,起身转过头去,我看不到他的眼。
“先去吃饭吧,面我做好了,吃完我就。。。走。”
心里像被挖空了一样,我像个塞了草芯的木偶,看着他走出去,慌张的跟上,却不敢跟紧。
就剩一顿饭了,我告诉自己,我们之间就这么多时间了。
我突然生出巨大的悔意,为什么要碰手机,为什么要理金叶榆,明明可以不用这样,明明我可以闭着眼睛不管不顾的与他厮守,我明明可以充耳不闻的做一个坏人,只满足自己,只快乐自己。
可当我把右脚落在地上,我发现最后悔的,就是把自己送杜庭微面前去。
只要他不曾得到一点希望,他就不会这么失望。
我在客厅坐下,小腿发抖,手已不知往哪里放。
他从锅里捞起面来,胳膊修长,却连一盘面也夹不起来,用了三分钟才能放在我面前。
他又拿起叉子习惯性要喂我,看到我的眼才反应过来,只能默默放在一旁。
看来我们两人,谁也还没习惯。
“快点吃吧,都有些凉了。”
多汁的番茄均匀地裹上每一根面条,嫩白的虾仁粘着几粒黑色的胡椒,我把那只未出血的手放上来,拿起冰凉的金属叉子裹了一根面条,放在嘴边,却张不开一口牙齿。
“画廊那边你继续去,没必要连这点也。。。断清,你完全做得好那个职业,而且你酒店那边也是我自作主张辞掉的,你安心工作,我跟画廊除了资金方面也没什么特殊的往来,虽然挂在我名下,都是于姐在打理,我不会过去,所以,我们碰不上,你也。。。不必担心。”
透明的泪滴掉到虾尾,我头低入腹,将那口面塞进嘴里,在那一刻失去味蕾。
“家里,我没什么留下的东西,就不回去了,你们。。。随意处理吧。”
嘴里的番茄味混着血腥,那一根面条吃进嘴里,我咬了七处口腔内壁。
“牛奶给你温着了,吃完喝了就早些睡,这里不必担心,安心睡觉,中午的时候,我让金叶榆来接你,或者你想再睡会,随便住到什么时候都行,想回去了就自己给他打个电话,别太久,也别太晚,我不。。。他不放心。”
嗓间呼啸着快要哭出的声音,我连忙嗯了一句,将那腔泪意咽回去。
“那,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凌晨四点多的冷雨天,外面几近成雪,他要往哪里去。
可我没资格问,因为是我,我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给他出了一道难题。
“我走了。”
我连头都没有勇气抬起,我怕我看到他伤心的眼睛我会不舍,我也怕他看到我懦弱的眼睛他会放弃。
“嗯。”
他转身离去,在这个空旷的屋子里将孤独的脚步响起,一脚一脚,渐行渐远,越来越模糊不清。
门锁被打开,我突然推翻碟子站起来,红色的番茄沾满了我的衣襟,我像那次一样追出去。
他听见声音便在门口停着,用那最后一秒,眼里乘着希望,居然在求我挽留。
我忽然不知道我追出来有什么用,我连一句他希望听的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带伞了吗?在下雨。”
他眸子又暗下去,我想掉捅杀自己的顽劣。
“小烛。”
“嗯。”
“这几天,你快乐吗?”我咬着嘴唇,没法骗远行的人,我点点头,脖子僵硬地像下一秒就要将脑袋推搡出去。
“那你到底,是因为什么快乐?”我原来只觉得诛心一词虚张声势,现在却觉得,它不足以诠释这个世界的悲伤。
他苦笑一声,没再说什么,缓缓将那扇门合上,我见过那个场景,上次我用一脚泥泞将时光逆转,将合上的门打开,可这次,我把魔法用完了,连运气也走到了尽头。
我无计可施。
门锁咔嚓轻响,我的视线里抹去了这个人。
他说,“不用带了。”
“我把伞,留给从前了。”
第34章 电影
七点的时候雨停了,我在窗边坐了很久,我看行人都裹着大衣,那样的暴雨和闪电,我还以为是在夏季,或者其实根本就没有打雷下雨,是我自己内心有鬼,出现了幻觉。
可地上有水洼啊,真的下雨了。
杜庭微也真的走了,在这样冷冽的天气,穿着单薄的睡衣,就这么走了。
我回头看着这个住了一个月的地方,不过是冷冰冰的酒店,可他在的时候,怎么就会觉得像个小家哪。
我揉揉酸涩的眼睛,去衣柜边换衣服,拉开衣柜门却看见杜庭微那件黑色的大衣挂在里边,好像还留着他的温度。
他就穿着这个衣服,因为我的撒娇和无赖,深夜去给我买糖炒毛栗,清晨去给我买蟹黄汤包。
我摸着衣服的口袋边,想起有次我在酒店呆腻了,想半夜透风,他就把我裹成特洛伊人,将我的手拉在他的兜里边,不敢十指交缠,就那么若即若离的碰着。
我把手伸进去,却摸到两个小东西,掏出来,原来是平安符。
一个做工粗糙,淘宝经典款式,大写的一个“福”,该是陈洁说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