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吃好放下筷子,傅怀安便立刻跟着放下了筷子。
“吃好了?”霍英问。
傅怀安连忙点头。
“那还在这里碍眼做什么?”霍英又道。
傅怀安猛地蹦起来,立刻就走了。
等傅怀安走了,傅蕴安才道:“二哥,你吓唬他做什么?”
“我只是吓唬吓唬他而已,又没做别的。”霍英道:“只要想到我们举目无亲的时候,他在家里吃好喝好,我就看他不顺眼。”
傅蕴安不说话了,他们那几年的日子,过的是真的很苦。
霍英又道:“大哥本来也想来这边过年,但走不开,就只有我过来了,不过大哥给你准备了不少东西,过两天就送来了。”
霍英看傅怀安不顺眼,对着自己的三弟,却觉得哪里都顺眼。
毕竟这是相依为命处出来的感情。
他们的父亲霍盛平崛起于草莽,中间是得罪了不少人的。十多年前,那些被他得罪的人,就绑架了他的妻子儿女,想要把他骗出来杀死。
霍盛平当然没有中计,他反过来将想要害他的人杀了。
但经历了这么一遭,他怕再有人对付他的家人,就找人把妻子儿女送去了国外。
只可惜,他找的这个人并不靠谱。
他和大哥蕴安,还有母亲小妹确实被送到了国外,但那个将他们带去的人卷走他们的钱跑了,将他们扔在了全然陌生的国家的码头上。
他们的娘是他们父亲还没发达前娶的,虽说长得不错,却是个大字不识一个乡下女人,大哥呢?大哥早些年在乡下长大,性子野不服管,当时没这么读过书,不认识几个字。
他的话……跟他大哥差不多,甚至更糟糕一点。
他在那次绑架里被人打断了手,身上也有伤,行动不便,再加上那场绑架里,他们的母亲护着大哥不管他……他一肚子的怨气甚至不想活了。
至于小妹才五岁,根本不顶事。
当时那情况,他们一家子被人卖了都是正常的,幸好还有蕴安。
在出国前,他跟蕴安其实不熟。
他比蕴安大两岁,而蕴安出生的时候,正是他们家的日子要过不下去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了,第三个并不如何稀罕,再加上穷……蕴安就被送了出去给别人做儿子。
收养蕴安的那家人姓傅,傅蕴安这个名字,就是那家人给起的。
蕴安在那户人家从小读书,后来那家人在战乱中出事,霍家帮了他们,把蕴安接回来的时候,他不过八岁就已经认识两千多字,会读许多文章了,那两年他父亲请了老师教他们,他和大哥不听课,蕴安却听得极为认真。
大约读书是真的有用,当他们的母亲在码头上崩溃大哭,他和大哥也怕得不行的时候,蕴安找到了一个在码头上扛活的华工,还拿出藏在鞋子里的金子,给他们一家找了个住处。
那时他们的母亲整天只知道哭,他病着,妹妹年纪小……他们一开始靠蕴安藏起来的金子买吃食,后来也是蕴安找了点活儿干,一家子才没饿死。
当然了,他大哥也出力了——他大哥跑去混帮派,时不时就浑身是伤地弄点吃食回家。
这么挣扎了几个月,蕴安竟然就学会了洋文,然后让他们母亲做了吃食,他再拿去卖,总算让他们不用担心会饿死。
那段日子,霍英是不太愿意回忆的,好在后来苦尽甘来,他们联系上了父亲,他们父亲又捎来了钱。
然而虽然有了钱,家里的情况却并未好转。
他大哥拿着钱,在帮派里混得风生水起,还抽起了大烟,他的手因为之前的拖延治不好了,于是整天不想活,至于他们的母亲……她还是只知道哭。
他们一家要是这样子下去,最后怕是都要遭。
那时候,又是蕴安去把大哥找回来,带着他们搬家,逼大哥借大烟,又天天盯着他们学洋文学国文,把他们从堕落的深渊中拉回来的。
他们一家的日子,总算慢慢好了起来,大哥也开始认真学习,而他则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四年前,大哥第一个回国,两年前,他带着母亲回国,半年前,蕴安也毕业回国了……他们的日子总算好了起来。
至于傅怀安……
他们跟傅怀安,其实没什么仇怨。傅怀安的那个娘虽然有些小心思,但没害过他们,也没本事害他们。
只是想到他们小时候吃不饱饭,后来被绑架,出了国又差点饿死,傅怀安却在家里当他的小少爷,他总归是不太舒服的。
“大哥本就该留在家里。”傅蕴安道。
“留家里做什么,那些人看着就惹人厌。”霍英道。
傅蕴安知道霍英对父母有心结,没再接话。
而这时,霍英又道:“蕴安,听说你看上了穆永学的儿子……你放心,只要你喜欢,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蕴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这个穆昌琼……哦,现在改名叫穆琼了,他出生不错,跟你肯定有共同语言,还挺有文化会写书,配你不算差。”
霍英刚来上海,但穆琼的资料,却已经全部看过了。
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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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