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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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的秘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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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只会对我逞凶吗?没看到你的私人医生刚才对我什么态度?觉得我对你图谋不轨,要赶我走,那我不得赶紧走了,免得哪天你要真的发疯出了什么事,他们还得把锅甩到我身上,我冤不冤呐。”

    嘴里说着忤逆的话,表情上又乖又艳。

    男人手上的力道卸下来一点,不再紧紧箍着林慕的肩头。

    林慕的皮肤很薄,又白,指尖的力气大了,容易在身上留下印子。

    他声音软下来一点,“我说过不会再放跑你第二次,既然回来了,就安心留下来。别说别人赶你走,即便你自己想走,也不可能再有机会,明白吗?”

    “说得好听,仿佛我有多么多么重要,结果连陪我睡个觉都做不到,不出半个小时,就巴巴地跑去陪你的金丝雀!”

    “……那不是我的金丝雀,只是我资助的学生。”

    “我也是你资助的学生,还不是被你骗到床上去了?有什么区别?”

    “……”

    “别狡辩了,那孩子你肯定动过,你这头吃肉的豺狼!”林慕鼓着眼,吃醋的模样,娇嗔又可爱,即便是演的,也很难让人不心动。

    韩晋定定的看着他,忽然拍了拍他的头,又把他抱起来带回了房间,盖进被子里。

    “烧还没有退,别胡思乱想了,好好再睡一觉吧。”

    男人很狗,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拍头的那一下真的温柔。

    林慕躺在床上,想起来男人刚才也这样摸了木木的脑袋,忍不住感慨,“你在床上,跟床下,真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唐医生说你只是失眠症,可你昨晚睡的挺不错的,我觉得你更像精神分裂。”

    “……”

    “但是我不会嫌弃你的,就当交两个男朋友好了。”

    “男朋友?”波澜在男人的眼底轻轻掀动。

    林慕假装没有看到,“对,男朋友,以我们俩现在的相处,勉强够得上男朋友的标准吧?不然呢,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只是个替身吗?

    事实已经改变不了了,清醒只会让人发疯,就让我在自己的剧本里入戏,挺好的。如果你愿意娶我的话,我甚至不介意叫你老公呢,呵呵。”

    林慕说着憋了憋嘴,神情自嘲的很。

    韩晋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说话,摸了摸他的头。

    林慕情绪给的很到位,眼眶瞬间就红了,在男人的掌心下抬起脸儿,脸上的神情楚楚可怜,“反正我也挺脏了,清白给不到对的人身上,那不如糟蹋在自己手上,至少还能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你说,对吧?

    一无所有的人儿,唯一的一点价值,也就是这张蹭了你白月光的面皮,该认清现实。只是有时候也会幻想,如果先生你也是爱我的,而不是把我当替身,就好了。”

    低喃的嗓音,说出来带着沙哑,林慕没有始终注视着男人说这翻话,而是说到后来目光小心翼翼的从男人面上躲开了,最终落到自己的手指头,低头啃咬起来。

    韩晋知道他在演戏,演一出身不由己但是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的苦情剧。

    韩晋很高兴在演技方面,男孩能有这么好的造诣,这是自立根生的门道。

    每一个人生在世上,都要有一门手艺或者技术,它能让人生存下去,不依附于别人而活。

    林慕的表演很棒,从来不会叫人失望,无论是在荧屏里,还是在生活的小剧场。这么厉害的人,是理应得奖的,小家伙是切切实实的影帝。

    这殊荣不该沦落成吃瓜和调侃。

    “睡吧。”男人把林慕放在嘴里咬的手指甲拿出来。

    林慕乖乖的,没有反抗,认认真真瞅着他,“男朋友,可以送我一个午安吻吗?但我刚才吃了香菜,你要不嫌弃的话,可以吻我的脸蛋儿。”

    林慕把脸蛋凑过去。

    韩晋低头吻在男孩的唇畔。

    “午安。”

    林慕顿了顿,闭上了眼睛,睫毛轻轻地颤了一下。

    “午安。”

    男人这次陪伴在床边,没有再离开。

    过了会儿,林慕又睁开了眼睛,见男人反倒先睡着了。

    男人睡着的样子是极好看的,不用学他一样卖骚,不用刻意撩拨,安安静静的倚靠在那里,就能抓住大部分人的心。

    如果林慕的目光能变成小人儿,这会儿已经把男人的鼻梁当滑滑梯,滑了好几道了,还有那像桃花一样的嘴唇,可以变成小蜜蜂扑上去采个蜜。

    这嘴唇刚才亲吻了他。

    不是说韩晋最讨厌香菜吗?难道是他记忆错乱了?

    还有这睡的挺安稳的,比他入睡的还要快。

    真的有失眠症吗?

    ·

    林慕回来之后,就没见过韩晋失眠。

    而林慕的低烧大约维持了两天,退了。

    他是个身体素质不太好的人,一般发烧不会好的这么快,最经常的是烧的晕晕乎乎去医院里输液,不折腾一周,病毒细菌不会放过他。

    然而这次生病好的很迅速,得益于在别墅里吃了睡,睡了吃,休息好,又清净。

    最主要的是,还有男人在一旁体贴照顾。

    这会儿就是,林慕坐在男人腿上接受病愈后的检查,光量了体温计,男人还觉不够,必须要亲手感受一下才放心。

    于是把男人的手挡开了,简单粗暴地把脑门送过去,撞到男人的脑门上,前额与前额相抵住。

    林慕:“这样才更方便感受一些,有没有感受到我的体温?我觉得我好像还是热乎乎的,根本还没有好,需要你再陪我几天~”

    “……”细细密密的睫毛,又长又卷,每一根都活泼可爱,小家伙送上门的举动太甜了,先生根本把持不住。

    韩晋干脆就亲了林慕几口,两人舌尖都有薄荷的清甜味,韩晋喜欢用这个味道的牙膏。

    两人刚洗漱完,正适合早安吻。

    韩晋的吻技是不错的,会托着你的脑袋和后腰,让你不至于被他的气势压倒,林慕面对着跨坐在男人大腿上,双手也顺势把男人的脖子搂住,以掌握自己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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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晋吻上来的时候喜欢闭着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更方便代入白月光,但林慕是无所谓的,因为对于他来说,勾起男人的欲。望,实在是太轻而易举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

    林慕很快就能感受到,男人蓄势待发的硬度。

    于是故意拿屁股蹭了蹭。

    “……”韩晋不得不结束了这场吻戏。

    早班机的时间,不足够让他开展一段后续发展。

    “今天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准备。”

    韩晋扶正了林慕的身子,打断了他的不诡意图,随后剥下他身上半透明的衬衣。

    这件半透明的衬衣是林慕昨晚自己挑的,甚至昨晚睡觉的时候都没有扣纽扣。

    这样的小情调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韩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穿出去给仆人们看就不必了,得换一件。

    剥下衬衣后的林慕,身体白皙光洁,稚嫩的皮肤上,有部分两天前弄上去的痕迹,到今天都没有完全消……

    韩晋动作顿了顿,默默从床头把替换的白衬衫牵过来,轻轻捉起林慕的手,小心翼翼往袖子里套。

    “下次我轻点,或者你有哪里不舒服的,当时和我提。”

    停了停,又补充一句,“……光哭不能解决问题,我没办法调整力道。”

    “因为不知道我是太享受了,还是太难受了吗?”

    “……今天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准备。”一大清早被一撩再撩,真的要误机了,韩晋选择一本正经的重复一遍之前的问话。

    这把林慕逗乐了。

    林慕从来没有想过,顺着男人大腿抱时,在床外的剧场,能挖掘出来男人这么绅士和一本正经的一面。

    像是豺狼披了奶狗的面具。

    从前对着干时,可从来没有这等福利待遇。

    “想吃草莓。”林慕上瘾了,勾着唇点了餐,“这个季节最适合吃草莓了,酸酸甜甜的,像男朋友送的亲吻,颜色也好看,像你留在我身上的吻痕~快让人多备一点,我能吃一盆。”

    “……”

    撩汉三连,韩晋能说什么。

    他想把飞机票撕了。

    ………………………………………

    第7章

    韩晋有一场很重要的商业洽谈要出国一趟,大约一周回来。

    这是笔长线生意,前期准备了两年多,真要把飞机票撕了,爽约,也不可能。

    男人还是得走,林慕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蹲在房间里给男人收拾行装。

    男人的衣柜里有很多黑色西装,都是名家剪裁的高档服饰,每一件单挑出来都是王子的新衣,称风度,抬气色,稍一冷脸,王者风范尽显,霸道总裁之风扑面而来,活脱脱一头生意场上的猎狼。

    林慕却把这些西装全部扒到了一边……

    “穿这件,我喜欢这件。”林慕在衣柜里翻了半天,翻出来一件蓝色的休闲西服,青果领,单粒扣,拍去男人身前比划,觉得不错。

    林慕打私心里觉得男人不适合搞太一本正经的打扮,黑色西装的剪裁都太端正了,他更默认男人上床后豺狼的一面,觉得风流和荒淫更符合男人的真面目……

    韩晋瞧着被拍上身的这件衣服,眉头一抬。

    是在某个不太正规的私人晚宴里,被某个不太端正的小老板加塞送的礼物,收到后就打进冷宫,从来没翻出来过,没想到被林慕相中了。

    “你喜欢我穿这个?”

    林慕又比划了一下,觉得挺好,“非常符合你的气质,男朋友,快穿上给我看看!”

    说着,亲自给男人把蓝色西服套上了。为了搭配这件蓝色西装,林慕还翻出来一件浅粉色的衬衣,和珊瑚色领带,通通是压箱底的货色。

    韩晋发现小家伙是翻箱倒柜小能手。

    衣服被林慕亲手招呼着,穿上身了,韩晋有点不认识自己,“……”

    多么正点的花花公子,林慕拍了拍手,发现男人真的是衣架子,什么风格都hold住,不,还是内在气质被他挖掘了出来。

    霸道总裁叫人敬而远之。

    这位花花公子就看着平易近人多了,叫人忍不住采撷一口。

    林慕轻轻地在男人脸上打个啵,“记得每晚和我打电话,不准出去沾花惹草,我会时不时给你来消息的,监督你有没有好好在外面谈生意。”

    男人喜欢黏黏糊糊型的,林慕把这一部分做到了极致,直到出门,都抱着男人胳膊。

    女仆们可能是没见过男人这么风流的一面,都不约而同的过来了,扒在各个角落里偷窥他们的主人。

    又帅了一个档次……

    连李老爷子都过来,忍不住直了三秒钟的眼睛。

    这一身打扮,怕是媒体记者们又有故事了。

    灰灰也飞过来,落在韩晋肩膀上嘬了几口。

    灰灰是三楼那只和木雕鸟们和谐相处的鹦鹉,特别喜欢韩晋,也很喜欢林慕。

    韩晋走后,灰灰便从男人肩头,飞到了林慕头顶。

    林慕并不喜欢这只鹦鹉。

    “阮阮。”

    “阮阮~”

    这就是原因。

    但灰灰真的很爱他,韩晋在家的时候,还能黏着韩晋,韩晋走了,只有他可以黏,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住在他头上。

    这只黏人精,应该是阮阮的宠物,极尽复制了主人的技能和品性,林慕是很嫌弃的,虽然只是一个畜生,但让人有种自己时刻被盯着的不适。

    灰灰的眼珠是黑色的,像监控。

    “小畜生,别再跟着我,不然把你宰掉!”林慕冲灰灰露出凶恶的表情。

    灰灰学以致用,“宰掉!宰掉!”

    接下来的好几天,别墅里就经常响起来这个略有些惊悚的单词,被灰灰拿来日常开嗓。

    “宰掉!”

    “宰掉!”

    林慕没理会,但是老爷子听不下去了,他默默训练了灰灰,让它改掉了这个陋习,并且和蔼的告知了林慕与灰灰的相处技巧。

    老爷子:“小少爷,灰灰是只特别聪明的鹦鹉,你如果能耐心和友好的对待它,它会是很好的伙伴和朋友。”

    林慕:“比起伙伴和朋友,我还是更希望男朋友能陪伴在我身边。所以老爷子的心意我领了,这只阮阮的宠物还是少让它呆在我身边吧,不然我怕我会弄死它。”

    “弄死它!”

    “弄死它!”

    灰灰又歌唱起来。

    “……”老爷子看着他,躬身,带着灰灰下去了。

    书房里,少了灰灰这只聒噪的鹦鹉,终于没人打扰林慕查阅资料。

    韩晋的书房,一般人是不允许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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