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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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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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该跟去的。
  *
  青云坊的楚四今日接待了一位贵客。
  这是一位新客,他从未见过,对方似乎也很不熟练,在大堂里转悠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了自己。
  那位小姐一身别无装饰的白裙子,幕离很长,能隐约看到穿了一身同色镶柿色的褙子,外罩了件披风,看起来很简单,算不上华贵,穿在身上,却显得与平常人很不一样。
  楚四问道:“小姐是来用餐的吗?”
  一旁那位高挑美丽的侍女递过手中的帖子,他才瞧见这位小姐竟提前定了包间。
  青云坊的包间极为难得,因在京中出名,公子哥或是朝中大员时常在此聚饮,莫说寻常富贵人家,便是小官家眷都很难订上一间。
  谁让这是上京呢,官宦如云,数不胜数。
  楚四笑得更恭敬了,按照帖子上的话,将人领到了二楼最左边的包间。
  楚四跟在后头,看到那位小姐裙裾上闪着银线的痕迹,觉得有些奇怪,这样价值不菲的一条裙子,这样的一位贵女,身边竟只跟了一个侍从。
  这是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的吗?
  待上了二楼,合上包间后,那位小姐摘下幕离,微微垂着眼,那张脸生的极漂亮极矜贵。楚四自认作为青云坊的小二,每天迎来送往,接待的宾客贵人无数,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他偏过头,眉眼秀美,叫他把菜单拿来。
  楚四愣了会儿才道:“小姐喜欢什么菜,甜口咸口?什么酒?咱家的招牌菜每样都好的。”
  他的嗓音泠泠:“先不用上菜。”
  “我在等人。”
  最后上的是一壶桂花酒,小二极力推荐,说是新酒,味道很甜,也不醉人,正适合容见。
  青云坊里也烧着炭,但比不上长乐殿里的,容见待了一会儿便觉得呛,打开了窗。
  容见托着腮,蜷着的指尖碰到鬓角戴着的花钿,冷得颤了颤。
  透过半支的窗,容见看到外面的光景,彤云密布,并无天光。
  桌上的小泥炉温着新酒,幕离上罩着的薄纱倾泻而下,垂至地面,铺了薄薄的一层,被一旁的烛火照着,是别样安静的情态。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容见在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人。
  可还是会一直等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一个人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问刘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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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安,啾咪!

第41章 “脏了”
  明野和周照清乘车前往掌柜暂居的神仙园。
  神仙园是先朝皇帝赐予最宠爱的小公主婚后长居的园子; 三步一山,五步一水,将江南山水置入园中; 非常精妙; 不知费了多少能工巧匠的心血。寻常富贵人家连修缮维护的银子都出不起,甚至与太平宫相比也不相上下。这样的一处园子; 价值何止万金; 也不过是掌柜来上京时偶尔落脚的其中一个园子。
  门前看起来空落落的; 实际守卫森严; 明野先下了车; 周照清前去敲门,门房看起来颇为客气,实则要先试探底细; 再查腰牌,而侍卫则埋伏在门后。
  两人将腰牌给人看了,门房才正经道:“原来是公子和周掌柜,掌柜已静待多时了。”
  一路又走了小半个时辰; 才到孟不拓住的春在斋。
  这里有十几个守卫; 皆是死士。
  去见掌柜; 进门之前; 明野先经过暗卫的检查; 身上不能携带任何利器。
  周照清倒是很明显地挂了把刀; 暗卫还没来,他已经笑着道:“在各位的眼皮子底下,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生意人; 又不进去; 何必劳烦各位。”
  “这次冒昧前来; 也不过是今日与公子有要事要做,颇为紧急,不能耽误,所以只等公子拜见掌柜,再一同回去做事。”
  在场的侍卫都是掌柜心腹,也能认得出周照清来。他是上京的大掌柜,不是那类没有身份的人,不太可能突然发狂,何况在外面待着,本也没有收缴武器的惯例,便任由他站在树下等着。
  明野推门而入。
  房间不算大,瞧起来就是个普通的书斋。但四周明显经过加固,连窗户看起来能透过外面的光,实则密不透风,
  明野向里屋走去。
  孟不拓坐在桌案后的椅子上,叫他的名字:“明野。”
  明野答应了一声,朝他望去。
  孟不拓也穿的是道袍,不过材质是云煅锦绸,上面有金银排线,一针一线都异常精致。
  看起来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在人群中一眼而过,不会留下任何印象。但明野知道他戴的是□□,他已经换了很多张脸。
  孟不拓冷冷地笑着:“你是我手下最得力的人,可怎么就做错了最要紧的一桩事。”
  孟不拓想要扮成驸马,以这样简便的法子谋夺天下。然而他即使能制作出一张一模一样的脸,但却无法改变身形,而举止也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才能改变。
  所以他本来的打算是在朝廷定下人选成亲后,先用药迷惑真正的驸马,与公主圆房,令公主怀孕,留下孩子。再以万来商会埋在朝廷中的暗线,将驸马运作出京,找个地方外放。途中杀了他身边亲近之人,只以金钱权势威逼利诱几个能作证的的人。在任上谎称得了大病,身形有所改变也不奇怪,同时熟悉原身的一切。最后回京,完成取而代之这一几乎不可能的事。
  想到这里,孟不拓的怒火难压:“徐耀本来是我最中意的人选,籍贯偏远,来京时间很短,没多少人与他熟识。等日后事成,出京之后杀了他,谁也分辨不出来。你却保不住他。”
  明野坦诚道:“于大计而言,徐耀的确身份合适。但在太后眼中,他不过只是枚棋子,用来试探皇帝和朝臣的态度,随时都可以舍弃,没有这桩意外,也几乎不可能真的成为驸马。掌柜不如静观其变,再推选合意的人选,日后必然会成事。”
  孟不拓看了明野一会儿,点了下头。若明野只是奉承认错,而丝毫不提其中的缺漏之处,他反而要担心其中有什么问题。
  现在看来,明野到底还是忠心的。
  他将明野安排在宫中,一是因为他的性格内敛,不张扬放肆,擅长忍耐,适合留在宫中打探消息。二就是长公主容见是何等重要的人,年长之人,不太可能逃得过那些老狐狸的眼睛,明野入宫不过十六岁,还是个毛头小子,反而不会引人注意。
  而明野是很令他满意,却还是做错了这桩事。
  孟不拓阴恻恻道:“我是罚了你。但那是你犯了错。明野,你不会心生不满吧。”
  明野低着眉,向前走了半步,看起来果真是无一丝怨恨:“怎会?掌柜是养大我的人,何况只是这点小事。”
  屋里的墙壁上点了许多火烛,比外面的阴天要亮的多,灯火照在桌案两旁悬挂着的铃铛上,孟不拓随手便可拽住拉响,以此通知外面的暗卫进来,也可以此触发机关。
  他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最重。
  孟不拓现在心中只有公主一事,旁的都没放在心上,继续问:“那公主性情怎么样,她算得上聪慧过人吗?”
  明野目光从那两个铃铛上略过,微微一笑:“公主性情天真,不知世事。”
  这在孟不拓的耳中几乎就是不聪明,很容易糊弄的意思,他连说了几声好。
  错过这次机会,也不是没有下一次,孟不拓以为终有事成之时,回忆往昔道:“说起长公主,我当年曾见过她的母亲,那可真是个风姿卓绰的美人。她的模样如何?”
  那时他已比容宁年长十岁,此时容宁死了十余年,而他却要娶了容宁的女儿。
  明野已经靠得很近了,甚至能看到孟不拓眼角边的细纹,他做的人。皮面具堪称一绝,极为逼真。
  将要杀人的一刻,明野忽然想起容见耳垂上的那枚珍珠。他只戴过一次,珍珠光滑圆润,将他的肤色衬得白得像刚落下的雪,那么轻,那么脆弱,又那么缠绵。
  他今日出宫,戴了什么耳饰呢?
  明野竟有一瞬的走神,漫不经心地想着这些。
  下一刻,明野一跃而起,他将孟不拓的脑袋压了下去,孟不拓的脖子就被迫仰起,顶在椅背上。他拔下头上的木簪,捅了进去。
  木簪很钝,想要将人刺死很难,需要极精巧的手上功夫,也要对人体非常了解,得避开骨头,一击割断气管。
  直至被捅穿喉咙之际,孟不拓还难以置信,明野竟对自己动了手。
  他的武功不差,但那也是早些年的事了,如今常年养尊处优,长久不再动手,一时反应不过来。
  孟不拓努力伸出手,想要拉住铃铛,只要外面的暗卫进来,救助得宜,自己还能活下来。
  明野的手肘顶了出去,他的衣袍很宽大,然而就那么缓慢地将孟不拓几乎够到的那枚铃铛推到了多宝阁的案台上,没有发出一点响动。
  孟不拓最后的希望也断绝了。
  鲜血源源不断地从那处伤口涌出。
  明野的左手握着那枚木簪,紧紧插在孟不拓的喉咙里,他能感觉到木簪在微微晃动,血肉之躯想要将异物排除自己的身体。
  他就那么垂着眼,平静地看着孟不拓的挣扎。
  这样的伤,不会立刻死去,但孟不拓只能时时刻刻感受这样的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的流逝,却毫无办法。
  明野不是刻意折磨他,但孟不拓身边的守卫森严,这是最妥当的方式。
  孟不拓看向明野,他的眼里浮现很多种感情——慈爱、恳切、求饶,愿意付出一切来交换自己性命的决绝,他张了张嘴,想要说话。
  明野随意拾起桌上的一本书,摊开来盖在他的脸上。那书页被血泡软了,紧紧贴着孟不拓的脸,也遮住了那些他企图表达的东西。
  明野没必要听那些。他决定要杀一个人,没有任何人能动摇他的决定,他也不会因任何事而停止。
  过了一会儿,书页不再起伏,只有血还在淌着。
  孟不拓断气了,他就这么轻易地死了。
  在临死前的一刻钟,他还在想将驸马取而代之,娶长公主为妻,成为天下之主。
  他的帝王梦想,他的雄图大业,他的所有一切,都在失去呼吸的一刻付之一炬,再也不可能实现了。
  明野松开手,才察觉到因太过用力,木簪将他的指腹也顶破了。
  他没感觉到痛。
  用这样脆弱的兵器杀人,自然要多费一些功夫。
  明野将木簪放在桌案上,抬脚离开。
  可能大多数人在杀死一个从不以真面目示众之人,都会想要揭开他的面具,一探究竟。
  但是明野对此毫无兴趣,他甚至没有多看孟不拓的尸体一眼。
  灯火如昼,也照不亮明野的眼睛。
  *
  “咯吱”一声,门被人从里面推开了。
  扑面而来的血腥气,那是只有一个人的血流干了,才会散发出这种气味。
  而屋里只有两个人。
  守在门口的两个暗卫立刻警惕起来,将要拔剑。
  出来的人是明野。他伸手扼住其中一人的脖子,力气极大,那人一时竟挣脱不开,明野偏过身踹开另一个护卫。
  周照清站在台阶下,悚然一惊。
  明野瞥了他一眼,声音不大,很寻常似的,但在周照清听来却恍若惊雷。
  他平淡道:“刀来。”
  周照清的武功不高,只能算得上花拳绣腿,但胜在为人灵活,很会审时度势,此时此刻,没有多说一句,将怀中抱着的刀向半空扔去。
  春在斋的侍卫已纷纷赶到,全都向明野袭去。明野身边围满了人,他并未看刀在何处,仅凭声音分辨,行云流水般握住刀柄,微一抬手,刀鞘顺势而落。
  他的刀锋往内,却劈向别人。
  刀鞘还未落地,两人的喉咙已断,血撒了一地。
  这是周照清第一次亲眼见明野杀人,骇得几乎不能动弹。
  在此之前,他一直有所揣测,但分辨不出明野的武功到底有多强,身手有多厉害。明野不过十八岁,练武能有几年?但直至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不过片刻,春在斋除了握刀的明野,以及立在下头的周照清,已没有活人了。
  周照清这才看清明野的模样。
  明野今日穿的雪白道袍早已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从胸口至大摆,皆是喷涌飞溅的鲜血。头发披散在肩上,木簪不见踪迹。
  来时看起来超脱俗世,现在却恍若恶鬼一般可怕。
  他的双手也都被染成鲜红,左手没有握刀,垂在身侧,有血顺着他的指尖缓慢地往下滴,将下面那一方青砖都浸透了。
  “滴答”、“滴答”,是这偌大院子里唯一响动了。
  周照清骇不敢言,他是怎样精明的人,怎么可能还猜不出明野方才在屋内杀了掌柜。
  他竟杀了掌柜!
  周照清也顾不上别的,冲进书斋内,果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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