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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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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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的家原本在下滩村,后来他有了秀才功名,同族人就给他在镇子上买了一座宅院,好让他平时闲了教本族的孩子启蒙。
  除此以外,宋远还收了周围村子的其他学生。
  毕竟当先生又不是做慈善,宋远也不可能风餐露宿,所以收其他村子的学生,那就得要束脩费了。
  黎锦买了十条腊肉拎在手上,穿过主街,朝宋先生的宅院走去。
  他们平时上课就在宋先生家前院的偏房里,学生总共也不到十个,倒也不显得拘束。
  路过包子店的时候,黎锦又买了两个素包子。
  老板娘还记得他这个俊俏的后生,也没多说什么,就给他包好包子。
  正好今天老板娘那尚在闺中的女儿出来帮她蒸包子,刚好看到黎锦的侧脸。
  她闺女说:“娘,这个人好生眼熟。”
  镇子上的生意人没有世家那种让闺女和哥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老板娘的女儿就京城帮她蒸包子。
  老板娘说:“巧了,我上次见他来买包子,也觉得他眼熟,看样子应该是周围村子里的。”
  她女儿皱着没有思考一下。
  “可我就是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到过了。”
  黎锦还不知道原身以前经常买醉的事情差点就被包子店的老板娘给想起来了。
  他迅速吃完包子垫垫肚子,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走到镇子的住宅区,拐了两个弯,就看到一个颇为熟悉的宅院。
  他走上前敲了敲门。
  宋先生的大儿子出来开的门。
  小孩今年才七岁,穿着缩小版的长袍,脸蛋圆圆,很是讨喜。
  他看到黎锦之后,煞有介事地询问:“这里是宋秀才家,请问来人是谁,寻主人何事?”
  ……这年头七岁地小孩子说话就这么文绉绉的。
  不过黎锦更加汗颜的是自己,他可是宋远的学生,这小孩居然不记得他。
  “在下宋先生的弟子,黎锦。前段时间生病请假,今日特地前来销假。”
  那小孩子听完,道了句‘您稍等,我去去就回’,随后就噔噔噔跑回去叫人了。
  今日正值沐修,黎锦的同窗都放假回去了,宋先生也得了空。
  他听到‘黎锦’这个名字,先是皱了皱眉,但又想起两年前黎锦母亲跪下求他的一幕,还是放下茶杯,说:“把他叫进来。”
  宋先生的宅院是两进的,从正门进入后,走几步就是影壁。
  小孩儿带着他从旁边的垂花门进入,穿过左边的抄手游廊,走到尽头再往右拐,就到了正堂。
  宋先生家里的孩子很懂礼貌,把黎锦带过去后,也不用吩咐,自己就跑远了。
  黎锦把背篓放在门外,拎着腊肉和两百文的束脩礼进入。
  他给宋先生弯腰作揖,同时说道:“学生黎锦,拜见先生。”
  宋先生见他态度端正,脸色好了很多。
  让黎锦先把东西放下,坐在自己对面,淡淡问道:“前几日你请假,说夫郎生产,如今可顺利?”
  这是原主为了逃课请的假。
  他虽然不在乎夫郎,但却以此当借口逃课,着实品行卑劣。
  黎锦面上带了笑容:“顺利生了个哥儿,夫郎也平安。”
  宋先生道:“看你如今浪子回头,那我就不再多念叨。
  已经是当父亲的人了,应当戒急戒躁,一心向学,考取功名,也好光宗耀祖、荫妻庇子。”
  黎锦自然应下。
  宋先生又问:“明年二月的童生试,你可要参加?这两年来,你都在守孝,已经耽误良久。
  我这里的学生,一般都会在十四岁参加第一场考试,不为求取功名,只是为了感受气氛、熟悉环境。
  好为了下一次一举中的做准备。”
  ……所以这就是把正式考试当模考。
  黎锦说:“先生觉得我的学问,可以去参加考试吗?”
  宋先生说话丝毫都不委婉:“第一次当然考不上,所以说让你先去熟悉环境。”
  黎锦很想说,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毕竟是成年人了,定力和自制力比小孩子好很多,头悬梁锥刺股一般发奋的学习,大概还是有点机会的吧……
  宋先生看出黎锦的想法,劝诫道:“切不可好高骛远。
  童生试分为三场,第一场县试就要考五科,准备起来难度很大。”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你如果有这份上进心,明日自备纸笔,把我这里的《四书》《五经》都抄了去,回去多加背诵。
  如果你能在九月背完这些书,我就提前教你八股文、经论、策论的写作模式。”
  黎锦赶紧站起来再次作揖:“拜谢先生。”
  宋先生很满意他的态度,况且这次黎锦跟以往那畏畏缩缩、心不在焉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就好像真的突然长大了一样。
  作为先生,对努力勤奋的学生,自然不会泼冷水。
  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黎锦也不多留,出门买纸笔了。
  =
  宋先生家里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个女人。
  并无任何妾室。
  中午吃饭的时候,妻子看到那两百文,有些惊讶。
  “孩子说黎锦来拜见你,我还不当回事,他这怎么突然送礼?”
  顿了顿,“早知道应该留他吃饭的。”
  两百文虽然不多,但也得普通庄家汉赚半个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黄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来,黎锦拿多少束脩礼都行,礼轻情意重。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
  皮儿薄馅儿多,肉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黎锦比少年要高半个头不止,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说:“进屋去吃,这里我来收拾。”
  少年却帮黎锦一起把米糊和羊奶煮在一起,然后才肯进屋。
  包子蜷缩在襁褓里,睡觉的时候还吹着泡泡,看样子做了个美梦。
  少年一口一口的咬着肉包,看着黎锦把背篓里的竹叶纸和毛边纸拿出来,摆在床尾那放杂物的柜子上。
  竹叶纸和毛边纸都比较便宜,是寒门学子平日练字写策论必备的。
  秦慕文以前还是尚书公子的时候,虽然不受宠,但习字或者作画用的都是上好的宣纸。
  他想,阿锦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他得多赚些钱,给阿锦买宣纸。
  黎锦不知道少年心里想的,他把所有东西摆好,说:“咱们家该找人打一个案几了。”
  到时候就放在窗边,白天练字还不废油灯。
  少年吃完一个包子,另一个留给黎锦。
  黎锦笑着说:“我吃过了,你乖乖把包子吃了,我去问问村里人打案几的事情。”
  顿了顿,他又说,“听话,明天给你炖红烧肉。”
  少年听到红烧肉,居然直接就吞了一口口水,在只有夏蝉做背景音的情况下,听的尤为清晰。
  黎锦这回没笑,只是轻轻的掐了掐少年的脸。
  村里老一辈有几个人都会些木匠手艺,但最近农忙不得闲,都在收麦子。
  只有一家人是因为家里儿子多,劳动力充足。
  做长辈的平日里就比较清闲,平时最爱抽着旱烟,看李大牛下棋。
  黎锦也是之前跟李大牛下棋的时候,知晓的这位老大爷。
  他前去拜访的时候,老大爷正坐在院子里,嘴上叼着烟,一手拿着锉刀,一手拿着一块象棋模子。
  他昏黄的眼睛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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