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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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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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老黎家长辈嘴上说黎锦在镇子上跟哪个秀才学习了什么书,回村来也没见黎锦这人提笔写过字啊。
  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黎锦读书就是白花了钱,什么都没学到。
  当然,这一点村里人不当着黎锦的面说,但他们都心知肚明。
  黎锦今儿跟李大牛下棋,露的这一手,让村子里的人倏然觉得……这人在镇子上读书,好像还是学到了点东西的。
  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嘛。
  下完三盘,黎锦眼看着围观人越来越多。
  给李大牛说:“我夫郎刚生了孩子,我不好出来太久,今儿就到这里,下回再陪你下棋。”
  李大牛也是这个想法,他真的被黎锦的棋差点虐到自闭!
  本以为是一步好棋,结果没想到正好落入黎锦的圈套里,被人连‘车’带‘炮’吃了个干净。
  李大牛说:“我可下不过你,下回下棋记得让我几步啊!”
  黎锦丝毫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成。”
  黎锦走后,李大牛赶紧从围观人群中叫出来一个人。
  “二狗子,来陪我下棋!跟黎锦下棋简直太累了,都不知道该走哪一步,全都在这人的算计内。”
  二狗子苦着脸,还是坐在李大牛对面了。
  “哥,我可下不过你啊……”
  李大牛掏出钱袋,从里面数出来两个铜板,递给二狗子。
  “这俩铜板给你,陪我下几局。”
  这都是小钱,二狗子也就随手收了。
  围观人眼尖的看到李大牛沉甸甸的钱袋,笑着说:“大牛哥,你这是发财了啊。”
  李大牛说:“还不是黎锦昨儿从我家买了一些被褥,今儿他把钱给我了。”
  围观的村民们:“……”怎么又是黎锦?
  黎锦家里都穷到那地步了,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李大牛也不管围观的人怎么想,感慨道:“我说啊,这读书人就是厉害,去给镇上的书坊抄几本书,就能买棉被了。那可都是新棉花,四斤的被子呢!
  咱们庄家汉得割一个农忙的小麦,才能赚到这些钱。”
  他语气中夹杂着羡慕,“黎锦从我家抱回去了棉被,我随后去找村长算钱。
  咱村长拨算盘算出来的钱,黎锦只看了一眼单子,直接就把钱数告诉我了。要我说,当初那个算命先生说的还真不错,黎锦就是读书的料。”
  有人显然不信:“要是黎锦那小子能靠读书赚钱,那他家之前怎么那么多次都揭不开锅,找村里人要粮食?”
  这话确实有道理。
  李大牛一边下棋一边说:“那不是人家之前不想赚么?
  现在他夫郎生完孩子不能动,黎锦得养活一家子,这才出去赚了些钱。”
  无、无法反驳。
  李大牛这人棋艺比不上黎锦,但是心态好。谁能下赢他,他就服谁。
  因着李大牛的话,这次来观棋的许多人,都对黎锦的印象有了一个改观。
  但这个改观具体改到了什么地步,他们自己也说不清。
  只有当他们真正跟黎锦接触之后,这个改观怕是才会真正落实到心里。
  =
  李大牛下完棋回家,把钱袋子交给媳妇儿。
  他作为男人,只管着赚钱就够。管钱的任务是媳妇儿的。
  媳妇儿一惊:“黎锦这么快就把钱给你了?”
  这一床被子、两床褥子,就算是拿到镇上卖,那也得等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拿到钱。
  李大牛有点不满媳妇儿对黎锦的态度:“那可不?你昨天还撺掇我大晚上去找村长,列了这张单子。
  要我说,黎锦毕竟是个读书人,哪会不认账呢?”
  媳妇儿把钱袋子放进床底下挖的小坑里,也不跟自家男人计较其他。
  反正钱回来就好,且不说黎锦本来就名声不好,就算是亲兄弟拿了这么多东西,也得明算账不是?
  不过,黎锦还钱速度这么快,倒是个实在人。
  看起来,这人一旦当了爹,就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也不混日子了。
  =
  黎锦回家的时候,包子躺在少年身边睡得正香。
  而少年自己则拿着黎锦的旧衣服,看样子在比划尺寸。
  黎锦没出声,他早上说让少年得空给自己做衣服,也只是不想少年接这些缝荷包的活儿。
  毕竟少年是个闲不住的人,还不如给他找点轻松的事情做。
  说到底,黎锦还是有很强占有欲的,如今他想通了,已经把少年和孩子划归为家人的范畴。
  所以……黎锦不希望少年做的东西拿出去卖钱。
  秦慕文只觉得头顶投下来一块巨大的阴影,还没来得及反应,手中的衣服就被黎锦拿走了。
  黎锦问道:“这么早就计划着给我做衣服了?”
  秦慕文脸突然红了,虽然他跟黎锦已经有过最亲密的肌肤之亲。
  当时生孩子,也是黎锦把孩子抱出来,剪断的脐带。
  但成亲的这两年里,他们俩平时很少说话,亲吻几乎没有,每次做黎锦也是直接进去,没有丝毫温存,粗暴中带着不屑。
  秦慕文像这样拿着黎锦的贴身衣服,仔细的比对尺寸,还是头一回。
  好巧不巧,还被黎锦给当场发现了。
  黎锦说:“这些衣服都有点小了,不用拿着旧衣服比尺寸,等我裁布回来,你直接量就行。”
  他这个身体如今也才十八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既然要做新衣服,那还是直接量现在的肩宽、臂长、腿长比较好。
  秦慕文乖巧的答应了。
  农历六月的中午,日头晒的人不知道今夕何夕。
  所幸院子里有颗柿子树,给人带来了些许阴凉。
  黎锦就在树下做俯卧撑,他这个身体太弱了,必须得加强锻炼。
  ——脱了衣服后就算看不到肌肉,也不能一眼看过去就几道肋骨。
  他才做了十八个俯卧撑,就有点支撑不住。
  但黎锦还是咬着牙做到了三十个。
  随后他歇息三分钟,继续做。
  黎锦上辈子就是个不离健身房的人,只要不是加班,他每天必去健身房锻炼一个半小时,拉伸半个小时。
  所以上辈子他的肌肉很漂亮,不像健身教练那样遒劲紧蹙,而是流线型,包裹在皮肤里,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黎锦锻炼完,打了水冲了个澡。
  这会儿日头没有正中午那会儿烈,他打算连麦子带着草一起割了,装起来可以喂猪喂羊。
  反正他家地里的草比麦子多,一个个挑太费时间,还不如统统不要了。
  黎锦问少年镰刀在哪里。
  少年愣了愣,乖乖的给黎锦说了地方,原来就在厨房的案板下面。
  黎锦说:“我去把咱们家地的草割了,今天还不少菜籽回来,以后咱家地里种菜吃。”
  古代对男女的分工真的很明确,如果说洗衣做饭缝缝补补是女人和哥儿的活计,那种地耕地砍柴就是男人的活。
  此前秦慕文看到黎锦去洗衣服,吓得魂不守舍。
  这会儿听到黎锦说自己要去割草,秦慕文比看到黎锦洗衣服还要慌张。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黎锦想,这少年是真的年纪小,把内心的想法都写在脸上。
  黎锦问道:“你又要说,自己去割草?这种活儿不用我做?”
  ——他家的夫郎,简直把他自己当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哄。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毕竟田地多、家里人口多,每年要交的税也多。
  农活没人干的话,这地就荒废下来。
  原主黎锦对村长收回他家的地很不满意,但现在的黎锦就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家里现在总共就三口人,两亩地足够了。
  纵然黎锦有着前世做农活的基础,但跟经常做这些的庄家汉还是有区别的。
  不过好在他家里地少,割了两个时辰的草,好得被他把二亩地割平了四分之一。
  村里的庄家汉原本看到黎锦拿着镰刀来,都打算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教怎么割草。
  毕竟下棋时,黎锦那捏着棋子的手,骨节修长,皮肤宛若白玉,真比那小娘子的手还要好看。
  但这确确实实是男人的手。
  他们都没想到,黎锦的那双手,拿起镰刀来,割草也是这么的干净利索。
  虽然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做了一下午,周围地理的人都眼睁睁看着黎锦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割草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天擦黑的时候,黎锦跟着村里人一起往回走。
  以往有些排挤他的人,这会儿都不再对他冷着脸,甚至还有长辈夸赞到:“黎锦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第15章 
  既然黎锦已经下定决心融入这个社会,自然会跟周围人搭话交流。
  他身上好像带着一种特殊的魔力,那就是只要一主动交谈,很快就能融入一个大集体。
  当然,实际上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在内。
  单单就是情商的问题。
  黎锦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一点昏黄的油灯在窗户边静静的燃烧。
  这会儿,黎锦才彻底的意识到,这是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网络、更没有电的世界。
  只剩下土屋、油灯、油纸糊的窗户,还有一个等待自己回家的夫郎。
  本该是全然陌生的人,却在短短一两天的相处中,给黎锦以心灵上的慰藉。
  一个在现代向来孤零零的医生,在古代骤然有了一个家。
  黎锦用水冲洗了镰刀,挂在厨房的墙上等待晾干。
  他挽起袖子,又把手洗干净,这才进屋。
  秦慕文其实很担心黎锦,毕竟割草可得用上镰刀啊。
  黎锦以前都没碰过这些东西,他恐怕连怎么握镰刀都不清楚。
  ——万一,他把自己哪儿划伤了呢?
  要不是身体实在不方便,秦慕文真的想去把黎锦换回来。
  他、他只要知道黎锦心疼他,有割草这份心就足够了。所有的苦活累活,他都可以做。
  黎锦进入院子后,秦慕文就焦急的等他进屋。
  但那脚步声渐进卧室后,又拐到了厨房,紧接着水声响起,秦慕文虽然着急,但也没有出声。
  等到黎锦进屋,秦慕文几乎迫不及待地握住他的手。
  在昏黄的油灯下,仔细的看着。
  昨儿端鸡蛋羹被烫出的水泡还在,今儿又增添了不少新伤。
  这些伤口秦慕文也曾有过,两年前,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
  嫁给黎锦后,他被要求学着割麦子。
  那是他第一次割麦子,他的手上也伤痕累累,不只是被尖尖的麦芒划破的伤口,还有握着镰刀拼命使劲儿而磨出来的水泡。
  如今,秦慕文用自己带着薄茧的手,轻轻抚摸过黎锦手上的水泡和就算被冷水冲洗了还能看到红血丝的伤口。
  现在,黎锦的伤口跟当年秦慕文的伤口何其相像,但当年没人心疼秦慕文。
  只会要求他继续、快点、努力的干活。
  在一次次的划伤、流血、疼痛之后,现在秦慕文割麦子,手已经不会被麦芒划破了,曾经的伤口都慢慢凝成了茧子,保护着他自己。
  也无声的诉说着,这两年来他所经历的种种。
  但秦慕文对此毫无怨言,他已经习惯了。
  黎锦看着少年脸上的心疼,安慰道:“都是小伤口,一觉睡起来就好了。”
  他当年做医生,刚进医院实习那会儿手也偶尔会被锋利的手术刀划破。后来练得多了,才熟能生巧。
  做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难处,黎锦又没有公主病,这些小伤他真的不放在眼里。
  秦慕文这两天话都很少,因为黎锦以前看不起他哥儿的身份。
  讨厌他。
  甚至不让他跟自己说话,仿佛跟哥儿说话会降低自己的格调一样。
  之前黎锦跟少年说话,他基本上都是用点头或者摇头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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