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宿敌捡回家后我真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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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宿敌捡回家后我真香了-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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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萨把电话挂了,伸手去看显示器。

    【呀?发现了!】

    【万恶的直播妖精。】

    【主播会不会生气啊?】

    弹幕明明白白的在陈述,他刚才的痴态在万千观众面前一览无遗,小窗口的摄像头甚至还在。

    那份有点说不出口的感情露在天日。

    在这一刻,便成明示。

    兰萨愣了一会儿,手快点了下播,一双手微微发抖,揉上了额头。

    心绪疯狂翻涌,过往的斗争都没让他这么激动过。心意被发现了,被知道了,这很有危险。

    没人可以让他低头承认什么,这简直是有生以来最难过的一关。

    电话声又铃铃铃响起来了,兰萨缓缓冷静,看过去一眼。

    屏幕上的亮光写着唯一联系人的名字:小狼。

    也许……还能藏一藏?

    第28章 我酸死过去的熟人了

    兰萨心里一片空白,接通了电话,一言不发。

    “喂,喂喂,能听见吗?”易霆的声音好像在催促。

    兰萨把手机压在耳边,依然不说话,轻轻放出了鼻息,踱步走到窗前,借着新鲜空气舒缓心情。

    “噢,有气就行。”易霆直直白白的说,“他们说你喜欢我?”

    怎么能这么淡定直接的问出来?

    兰萨微张着唇,脸色阴鸷地凝视其他生灵。窗外的鸟划过一声刺耳的鸣叫,拍打翅膀飞走了。

    他压低声音回道:“只是说你在狼人中,算是很特别的。”

    易霆朗笑一声,嘿嘿道:“你是不是不好意思啊?还说要跟我过一辈子呢,就是喜欢老子对吧?”

    兰萨把手机往地上一松,任由它落地摔个痛。

    居然敢这么漫不经心的拆穿他的心意?

    那小心藏好,安放在心口里不由人察觉的爱意,被正大光明的抖落出来了。

    兰萨无法接受。

    这无异于亮出柔软的肚皮,明晃晃的告诉人家弱点,和一只讨主人欢心的宠物有什么区别!

    他捡起手机,利落否决道:“不是。”

    易霆又懵了:“你别害羞哇,我这就去找你唠唠。”

    兰萨昏头转向,耳朵发红,心要从喉咙口里蹦出来了。决不能,不能让他瞧见自己现在的模样!

    “别过来!”兰萨声音猛的提高,斟酌了一会儿用词,“我是尊贵的血族,从来没有哪个血族会自降身份和狼人待在一起的。”

    对方“唔”了一声,没再说话,似乎在等待下文。

    兰萨拿定了主意,要撇清这一切:“我只是欣赏你做我的下属,宠物。你居然会有这种荒唐的揣测,现在开始,也不必和我往来了。”

    他的心又平静下来,一动不动,内里感到一片冰凉。

    说出口了,这样易霆就会相信了吧?

    对,是这样的,本来就是这样的。一定是自己沉眠了太久,见到和过往不同的狼人感到了好奇,只是一种兴趣罢了。

    “你……”易霆似乎愣了一愣,说话罕见的磕巴起来,“老子……你……算了!爱咋想咋想吧,老子不挨你了,再攒一份老婆本去!”

    嘟,电话挂断。

    兰萨垂手坐在椅上,强行提起嘴角,做了一个虚假的微笑。

    他曾经觉得狼人一直是爱慕他的,这些日子也想好了,如果狼人展开攻势,要如何恰到好处的拿捏住姿态,再慢慢的应允。

    一场突如其来的曝光,破坏了他的节奏。

    兰萨可以为了小狼涉险,也可以改变自己对爱情的认知,但也绝不会是先说出口那个。

    被知道了,就只能否认。

    “可你为什么真的走了。”兰萨喃喃自语,眼神凝成一点望着地面,“傻狼。”

    难道他之前想错了?这只狼人,只是出于责任心对他的关怀,根本没有一点爱意?

    这种认知让兰萨更无法接受了。

    他徒手撕碎了窗帘:“怎么可能?”

    华美的布料到处纷飞,和屋中人凌乱的心思一样。

    怎么可以?他堂堂血族亲王,是世间最高贵

    的生物,本身就是美的代言,对很多珍宝不屑一顾,爱上了一只不修边幅的狼人。

    这只狼人还并没有折服在自己的魅力之下?

    兰萨眼里升腾出一阵怒气,红眸更加鲜艳,是血族最疯狂的模样,随时都可能将身旁的活物撕碎吸食。

    他按着窗框一脚踩上,想出去大闹一场。

    很不开心,很不爽快,要让别人也不高兴。

    又忽然想起这个时代的条条框框,脚步一扭跳回屋子里。

    ……

    冷静,冷静,若是被他们那个小破局抓了,到时候和傻狼面面相对,还被审讯,得不偿失。

    他躺回自己的石棺里平复心情,却久久难停。

    再这样下去……

    兰萨用指甲挠了挠棺材盖:“恐怕要和那血猎一样,永远憎恨一种生物了。”

    从此,狼人,一生黑。

    ——

    兰萨又变回了千年前的模样,又宅又孤还高冷,一连好多天没见到任何活的东西,享受自己的小天地。

    这一日,他的门铃响了。

    兰萨正糟蹋花的手一顿,迟疑的看了过去。是那傻狼,来道歉的?

    不,不像,是的话就直接闯进来了。

    他警惕地一步步走近,在门口发问:“是谁?”

    门外沉默了一瞬,阴厉说道:“吾友,好,久,不,见。”

    真是一名不速之客。

    兰萨没有开门的意思,趾高气扬:“小玫瑰,如果你在流浪,我这里也没有位置让你住下。”

    玫瑰猎手无情道:“是你流浪,我来叙旧。”

    兰萨哼了一声,身为血族亲王,主动把一个知名大血猎放进了屋。

    眼前一个身穿黑袍的高挑男子,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两只长耳把布料凸出好长一截,是精灵的象征。

    这俩人待一块,氛围微妙极了。

    血族优雅淡定的摇晃一杯红酒,精灵阴森森的一身杀伐气。

    兰萨先开口了:“叙什么旧?”

    那人声音沙哑:“时间平静,听你醒了,非常高兴,来吃八卦。”

    这血猎的话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细细一品还有些调皮戏谑。

    “八卦?你也学到了这种词汇。”兰萨冷哼一声,膝盖搭在一起,“如你所见,我在熟悉这一千年来的空白,如果你想拿这个取乐,请别在我面前。”

    玫瑰猎手摇头,顿了顿:“终于动心?”

    哪壶不开提哪壶。

    兰萨这几天总想努力忘掉之前的一切,只是时不时想起片段,有些习惯也改不了。

    正在努力纠正爬上云端,却又一下子被打回了谷底。

    更重要的是,连这家伙都知道了,世上还有什么人不清楚?

    兰萨没好气道:“这与你无关。”

    “深感惊奇。”玫瑰猎手鼓了鼓掌,表情挡在了兜帽下,“祝你幸福。”

    听着像是好话,实则是在嘲讽吧,怎么可能由衷祝福他?

    从来就没承认过这个家伙是他朋友,只是一种微妙的仇敌关系。

    兰萨坚持道:“不用你的祈祷,我不会拥有任何伴侣。”

    “那就随你。”精灵笑了一声,

    明明是拥有华美歌喉的种族,听着却像野兽低吼,点了点头,“吾友傲娇。”

    傲娇?似乎经常在那些文字泡里出现这个字眼,是当今社会的流行用语。

    兰萨不可置信地盯了人一眼:“你已经如此入乡随俗了么?”

    “早非吾乡。”精灵沉默了一会儿,“黑市出售,据说天价。”

    这前言不搭后语的。

    但兰萨听懂了,是在说舞会时对付他的道具,不是玫瑰猎手给别人的,是落在黑市让人买了。

    忽然又想起那变身的超凶小狼来。

    兰萨漫不经心的摸了摸手指:“哦,早知道了,忘了。”

    血猎又摆了摆手:“无意猎你。”

    “有意你也做不到。”兰萨自信扬起下巴,挑衅地看了人一眼,“怎么,当初说要杀尽天下血族,现在又要食言了?”

    兰萨听见一声意味不明的长吟,疑惑看了过去,他从来不懂这家伙脑子里都装了什么。

    又是一声冗长的“嘶——”

    “不曾记得。”血猎摸了摸自己兜帽,语气毫无起伏,“你记错人。”

    ……

    兰萨心里冷笑,眼前这家伙从来不信守诺言,宣的誓都消散在风里了。

    血猎又坦然承认:“曾偷你画,吾妻喜爱。”

    “我便把这事当做你在向我宣战了。”兰萨抱着胳膊,想起自己的杰作,舒缓了眉眼,忽然又一挑,“你有妻子?”

    血猎点了点头:“陪伴至今。”

    兰萨心里大惊,万般不信地盯了盯人。

    这个一直和恋人在背叛路上撒欢的家伙,竟然会有了相伴这么多年的人?

    兰萨摸摸下巴:“你当年说的死了心了,要杀掉所有血族再自杀,对这世间充满怨恨,没心思再谈情说爱。然后现在也会有伴侣?”

    血猎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似乎在掩饰什么。

    “不曾记得。”血猎又打了个哈欠,微微摇头,“你睡糊涂。”

    兰萨撇了撇嘴角,看来这事是真的。

    他有些好奇:“是谁,什么生物?”

    玫瑰猎手站起身来:“在家等我。”便留了一个背影给兰萨,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玫瑰的伴侣还活着?还是老老实实在家等着的那种人?

    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忍受这阴厉的脾性,这残忍的疯子又会爱上什么正正经经的家伙?

    兰萨满头疑惑,但不会主动去找人问清楚,只抱着疑问等待来日解答的那天。

    等脚步声彻底不见了,兰萨揉了揉眉心,还陷在惊奇之中。

    若说他自己还有萌发爱情的希望,那玫瑰猎手就跟沙漠里的石头一样,这辈子绝无拥有伴侣的可能。

    可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

    血族亲王爱上一只狼人。

    死玫瑰还能枯木逢春。

    兰萨摇头不解:“他都有,我怎么会没有?”

    他突然又相信爱情了。

    血族让狼人当伴侣也没什么做不到的,现在这个时代……不是很自由、谁也不在乎身份么?

    可想起小狼最后和他诀别的话,心里就是一阵五味陈杂。

    傻狼,为什么还不找来。

    第29章 我酸别人的生活了

    铃声响起。

    兰萨顿了十几秒,心里带着希冀地去接通了。

    “喂,是兰萨吗?”

    “我们想请你帮一个忙。”

    “一只新发现的年轻血族感到很不安,可能需要同族去和他聊聊。”

    “保证占用不了你太多时间,好吗?”

    兰萨沉吟一会儿:“位置。”

    同族的事可与他无关,但总觉得……这样也许会见到那只狼人,纡尊降贵的去一趟也没事。

    对方似乎还很讶异兰萨答应的这么快,顿了一顿:“啊……?好,我去接你?”

    兰萨挑了挑眉。怎么,小狼已经连请求都不帮忙传达了?还派这种唯唯诺诺的人。

    “不用。”

    “嗯,那我把导航发给你,点开就可以跟过去了,路上要小心啊!”

    兰萨瞬间挂断电话,一戳导航。

    【正在为您导航,目的地——】

    黑雾团在空中飞翔,手机屏幕还发着亮。

    【主人,您的方向反了哦!请向正北——】

    兰萨心里拗气,只得转头按这家伙说的方向去。

    他并不是路痴,也很有方向感。只是飞得太快了,导航来不及同步,往往会出现“直行一千米”后马上“重新规划路线”。

    被折腾的要疯了,兰萨慢悠悠在空中俯瞰,等待那反应慢的破机器。

    视野宽广了,他忍不住望向了狼人的巢穴。

    小狼的窝里怎么样了,会不会消失他存在过的痕迹?

    那些精心装饰是否也全部拆卸掉了?

    【已到达目的地,本次导航结束。】

    电子声把兰萨的思绪扯了回来,他降落,站到了门前,迟迟没有敲门。

    门却自己开了,入眼的先是一条狼尾巴尖儿。

    兰萨的眼睛微微眨动了一下,情不自禁呼吸出了口。

    小狼也在吗?

    很快这个猜测就被否定了,虽然开门的是一只狼人,但毛色和长相和易霆还是差了不少的。

    这狼人性格还很开朗,侧身站到一旁:“你好啊,谢谢你来探望那个小家伙,进来吧。”

    兰萨心里有一点难以言说的失望。

    是他想多了,本来就不是易霆打电话过来,怎么可能在这里见到呢?

    他没点头,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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