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受成攻[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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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受成攻[快穿]-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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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夫人。

    一句话来说,就是一个穿越者,穿越古代农村,带领全家人致富,最后成为人生赢家的故事。

    而原主,只是主角人生赢家路上一块小小的绊脚石,俗称炮灰。

    原主名为李嘉木,是个童生,他父亲是一个秀才。

    他们一家是从外面搬进来的,是沈家村的外姓人,但是由于原主父亲是村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又在沈家村开了间私塾,教导附近十里八村的孩子识字,在这村子里里还算有声望,就算是外姓人,沈家村里的人也不会欺辱他们。

    原主本来是主角受的未婚夫,是他父亲在世时给他定下的亲事。

    原主喜欢女人,不喜欢哥儿。所以对主角受这个未婚夫一直不怎么看得上眼,他喜欢主角受三叔家的女儿,沈冷玉。

    那是个颜色鲜艳的女孩儿,不过不太。安分就是了。

    一年前,在原主父亲逝世,之后没过多久,母亲也跟着去了,全家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人。

    原主家里还算殷实,他父亲教了这些年书,也给他攒下了不少家当。如果娶个安分会打算的媳妇,日子也必定会过得和和美美。

    可原主傻,不但被人撺掇着去找主角受退了婚,还被人慢慢掏空了家底。

    掏空他家底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主角受的三叔一家。

    当初正因为是原主去退婚,让沈子真一时想不开,跳了河,主角受才有机会穿过来。

    原主被掏空家底后,主角受三叔一家还不愿意放过这个冤大头。

    此时主角受已经带着父母妹妹和偏心的爷奶一家分了家,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三叔一家眼红不已。

    原本没分家之前,他们一家才是过得最好的,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这两样主角受三叔家都占了,主角受爷爷叫沈明德,他妻子叫王兰,两人生了三儿一女,分别是沈大壮、沈二壮、沈三壮和沈大花。

    沈大壮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哥儿沈子真和一个女儿沈丽珠,加上人又老实,娶的妻子也木讷,在家里一向没什么地位。

    家里什么重活脏活都是这一家人的,不过一家人都挺能干,否则当初李秀才也不会看上他们家哥儿。

    李秀才和妻子都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给他找个能干的小哥儿做媳妇,他日后的日子才能过得好。

    可原主不懂俩老的苦心。

    至于沈二壮,比沈大壮强得不是一星半点,沈二壮在家虽然也不受重视,但他脑瓜子可比沈大壮灵活多了。

    而且他媳妇能生,生了四个儿子,两个闺女。

    日子过得比沈大壮一家舒服多了。

    至于沈三壮,家里小儿子,也是最受宠的一个,娶妻虽晚,但却是三兄弟中最早生出儿子来的。

    他儿子叫沈建修,是这一大家子里唯一一个有童生功名在身的人,王兰和沈明德很看中

    他,就等着有朝一日他能考个秀才回来。

    不过,沈建修已经二十好几了,考了几次秀才,都没考上,不过哪怕是这样,王兰和沈明德还是大力支持他。

    分家后,这一家人没有了整个沈家人的供养,日子过得拮据了起来。

    本来就是习惯了不劳而获的人,日子不好过了,也不管沈冷玉的名声,只是让她变本加厉的从原主手中掏东西。

    原主爹攒下的那点家底哪够他们掏的?很快原主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为了讨好美人败光了所有家财。

    原主没了钱财以后,沈冷玉就很少过来找他了,就算原主去找他,也是一副冷淡模样,没说几句就借口自己有事要忙,分明是见他这里没好处可捞,不想理会他。

    村子里所有人都清楚的事,也就原主这个傻子看不清。

    前几天沈冷玉哭哭啼啼的来找原主,说主角受如何如何欺负了她,原主这傻子冲冠一怒为红颜,跑去找主角受麻烦。

    他要是不去找主角受的茬还好,一去找主角受的茬,主角受就想起了他原身是怎么死的。新仇加旧恨,主角受找了对自己还可以的几个堂哥,找个没人的地方,逮着原主就是一顿揍。

    揍完之后,主角受那帮人还对他放狠话,说原主要是再敢出现在他面前,他见一次打一次。

    原主一个读书人,又瘦又弱,手不能抗肩不能挑的,在主角受一众人走了之后,拖着满身是伤的身体回到了家。

    期间沈冷玉一直没有来看过他,本来就体弱,还挨了一顿揍,受了惊不说,还没人照顾,这不就在床上躺了几天后一命呜呼了?

    到现在陆萧巩还不知道原主究竟是饿死的还是被打后伤势过重死的,亦或者是被吓死的?

    原主死后,给主角受和他那几个哥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麻烦。

    不过原主本身就不是沈家村人,加上无亲无故的,这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陆萧巩觉得原主这傻孩子真惨,又傻又惨,看来是读书把自己读傻了?

    陆萧巩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厨房,水缸里倒映出了他的模样。

    一头乱得跟稻草似的头发,脸色青白青白的,看起来跟鬼似的。身体瘦骨嶙峋,连点肉都没有,一双眼睛瘦得往里陷,看起来怪吓人的。

    一身蓝衫上布满脏污,身上还有异味。

    怪不得系统说他丑,这哪里是丑,这简直是又脏又丑。

    他刚才竟然保持着这幅尊容吃下了一大碗皮蛋瘦肉粥,陆萧巩觉得自己的胃在翻腾。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自己身上现在无处不痒。

    不行!他要洗澡!

    第70章 送上门的傻世子

    系统还在一旁幸灾落祸,看吧,让你说我丑,现在知道自己有多丑了吧?

    闭嘴吧你。

    宿主你这样我就不爱你了啊。

    陆萧巩没心情和系统扯淡,他看着水缸里那点堪堪淹过缸底的水,陷入沉思。

    这点水舀出来,恐怕还不够一桶吧?

    就他现在这副尊容,别说一桶水,就是十桶水那也洗不干净。

    至于挑水

    他现在弱得风一吹就能倒的模样,出去挑水?

    那完全是不现实的事。

    陆萧巩在翻了一下记忆,记忆中这沈家村好像有条小河,平时村中妇人和哥儿都在那边清洗衣服。

    这个时辰不是大家洗衣服的时候,河边应该没有什么人?

    那他去河里洗澡的话,应该也不会被人发现才是。

    不行的话,就找个隐蔽点的地儿,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陆萧巩回卧室,翻了翻原主的衣服,翻了半天,才找到一身看起来不那么破烂的干净衣服,他抱着这身衣服,几乎是飘着往河边走去的。

    陆萧巩十分庆幸现在风和日丽的,不然要是来点风的话,他怕自己会被吹走。

    他这一路上碰到不少村民,那些村民看他的目光就跟看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充满诧异,就算有几个想跟他打招呼,也只是蠕动了几下嘴唇,不敢出声。

    原主的人缘在这个村子里并不是很好,毕竟读书人嘛,清高看不起村子里的这些泥腿子也是正常的。

    平时村民就不敢接近他。

    所以在他被沈大壮那一家掏空家底时,没人提醒他。

    陆萧巩遵循着原主清高的人设,没有贸然和别人打招呼。

    吓到别人事小,暴露自己事大。

    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突然变化会让别人察觉到异常,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傻子。

    何况这村子里还有个穿越者沈子真呢,他一旦表现出什么不对劲,传到他耳边,谁知道主角受会不会联想到什么?

    陆萧巩慢悠悠的晃到了河边,河边这个时辰果然没有人。

    他四处张望了下,没见着人影。

    很好,陆萧巩满意了。

    他找了个干净的大石头,把干净衣服放上面,又脱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随便甩在一旁。

    陆萧巩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嗯,和身上的瘦弱不同,某处熟悉的分量,和前几个世界相差无几。

    总感觉原主身上所有的营养都跑到了这个地方了呢,陆萧巩一脸冷漠。

    大唧唧是他做受最大的阻碍。

    陆萧巩拿着皂角下了河。



    第49章

    这个时代还没有肥皂这东西,不过主角在接下来两年,就会把肥皂做出来,然后大赚一笔,成为有钱人,在镇上买个大房子,然后带着全家人搬走。

    陆萧巩现在倒是希望主角受能赶紧把肥皂搞出来,毕竟皂角这种东西洗澡还是太麻烦了。

    边上的河水不深,刚好没过他的腰。

    当然,陆萧巩也不敢往深水区去,就他这薄得跟纸一样的身躯,说不定下一刻就让水给冲走了呢。

    陆萧巩弯下腰,舀水打湿头发,手指一下一下的和鸡窝头做着斗争。

    不知过了多久,陆萧巩终于把一头青丝捋顺,这一次洗头不知道扯掉了他多少根头发,他整个头皮都在隐隐作痛。

    如果不是古代说什么肤发受之父母,他真想一刀把这头碍事的头发剪了。

    还没等他松口气,耳边就传来了系统的大喊,宿主!你快看上游!

    陆萧巩脚一滑,差点摔河里。他眉头一皱,瞎嚷嚷什么呢?没看到我正在洗澡吗?

    本来和长发作斗争就已经够令他心气浮躁的了,偏偏系统还突然大喊,吓他一大跳。

    系统也看到了刚才自家宿主差点滑倒的动作,它连忙道歉,对不起宿主,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太激动了。

    算了,下次别再咋咋呼呼的就行,你要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陆萧巩脸色缓和了点,他做了几个深呼吸,把烦躁的情绪压下,这才看向系统所说的上游。

    这一看,他就发现了,上游有一坨黑色的什么东西正往他这里飘。至于是什么,这具身体太虚弱,导致他现在头昏眼花,他看不清。

    那一坨黑色的东西很快就飘到他不远处,他这才看清,原来那是个人。

    当然,是人还是尸体,就不一定了。

    那个人很快就飘到了他不远处,陆萧巩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把他拉了过来。

    把人拖到岸上后,陆萧巩累得气吁吁的,弯着腰在一旁直喘气。

    在恢复了点力气后,他伸手探了探那个黑衣男人的脉搏。

    还好,还有脉搏,不过很弱,这个人随时可能会狗带。他刚才就发现了,这个人身后有一道又长又大的伤口,皮肉都已经往外翻了,被水泡的发白。

    陆萧巩没有理会他身后的伤口,他居高临下的看着躺在岸边的黑衣人,心里在纠结,到底要不要给他做个人工呼吸?

    如果是以前的他,二话不说就上去做了,不过在经历了上个世界后,他的心肠真的硬了很多。

    其实最主要的是,做人工呼吸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就他现在这个状态,说不准人还没救过来,他自己先狗带。

    犹豫了几秒,陆萧巩还是决定做,见死不救不太好。

    大不了他小心点,不让自己轻易狗带。

    他上前,半跪在黑衣人身旁,伸手把对方脸上的头发拨到一边。没想到这个人长得竟然很不错,五官如刀削一般,菱角分明,天庭饱满,鼻梁高挺,一双剑眉因不适轻轻蹙起,薄唇紧紧抿着,只是看起来毫无血色。

    是他以前最喜欢的类型。

    为什么是以前呢?因为前两辈子他也遇上了长相很符合他审美的男人,结果却是他每次被榨干,所以陆萧巩现在只爱自己这样的。

    陆萧巩欣赏了两秒,俯下身开始渡气。

    渡完气后,又用力挤压了十几下他的心脏,如此反复了几次。

    在陆萧巩再一次给黑衣人渡气时,他身下的人突然睁开了双眼,目光凌厉的盯着他。

    陆萧巩眨眨眼,他的嘴还压在别人唇上,这就很尴尬了。

    他刚想离开,却发现自己的嘴被舔了一下。

    陆萧巩被吓了一跳,一蹦三尺高,他还以为对方故意占他便宜,却没成想等他凝神再看过去时,黑衣人眼中只有一片迷茫。

    黑衣人慢吞吞的从沙滩上坐起,因为动作太大,扯到了身后的伤口,疼痛让他整张俊脸都皱了起来,看着好不可怜。

    陆萧巩难得动了隐恻之心,他走到自己放衣服的地方,假装在掏东西,实际上却是从他的小空间里捞出了一瓶金疮药。

    这是上个世界苏明逸为他准备的,准备了不少,都是效果最好的金疮药。

    陆萧巩拿着瓶子,走到黑衣人身后,把他破了一个大口子的衣服撕开了一点。

    还好他躺的地方是一块很干净的大石头,伤口没有

    沾染上沙土,不然陆萧巩怕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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