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香大小姐想让我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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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香大小姐想让我复活-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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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这两个人不开演唱会,自己加入反抗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啦!
    反抗军的话,总觉得有一种还挺帅的感觉呢!
    诺维尔这么想着,于是跟着伊丽莎白前往反抗军的秘密据点。
    那是一个隐藏在森林里的小小的聚落。
    人数大概是一百人,说实在的,要和国家等级的暴力对抗,这点人未免也太少了吧。
    但是,考虑到【隐秘行动】这点人又显得太多了。
    —————
    多亏了反抗军里有一位特别擅长在森林里打游击战的专家,这才能巧妙地把这一百来号人藏在森林里。
    说真的,罗摩算是目前反抗军能找到这些从者里,最强的一位了。爱迪生阵营有迦尔纳,而凯尔特阵营有灾厄一般的狂王,还有和迦尔纳同级别的阿周那。反抗军这边,缺乏挑大梁的从者。
    所以,罗摩被当做重点保护对象,就是盼着有朝一日能解除他身上的诅咒,回复战斗力,这样姑且才有一战的可能性嘛!
    小小的聚落里,能看见一个身穿绿色斗篷的男人正私下忙活着,调整周围的掩体——也就是树木——力求不会被人发现。伊丽莎白一看见他,当时就兴奋的大喊:“呀吼~~~罗宾~我们回来咯!”
    “喂!你这白痴!这么大声干什么!”
    绿衣服的男人名为罗宾汉,作为英国人,诺维尔怎么可能不知道罗宾汉!这可是英国家喻户晓的英雄!知名度就类似于中国后羿,日本的源义经一样!
    诺维尔其实早就有所期待了,自己说不定能见到自己最崇拜的这位大英雄……罗宾汉!
    然而……见面不如闻名……
    这个叼着烟卷,一脸没干劲模样的黄毛,真的是罗宾汉吗?!
    你要是不告诉诺维尔,他还真以为这是哪个游戏里跑出来的npc路人呢!
    不过仔细想想,其实也对,人家罗宾汉是什么?侠盗啊!当时人家可追杀他呢。你要是长得特别显眼,早就被抓住了……就是得平凡。而且气质很随和,一点都不英雄。
    这要是长得跟赫拉克勒斯一样,你说这是刺客?闹呢?跟你玩呢?
    没有理会诺维尔梦想破碎的声音,罗宾汉一脸嫌弃的看着伊丽莎白,他叹了口气,指了指诺维尔,问道:“这啥?”
    这是一个灵魂问题,你带着一个骷髅兵来自家营地,你要怎么解释?
    要不说,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一句话让罗宾汉闭嘴了。
    “是我的经纪人!”
    罗宾汉一脸原来如此的模样,然后继续嘱咐伊丽莎白千万不能继续在反抗军里唱歌了。
    ……你信了啊?!
    你居然真的信了啊!这多值得吐槽啊!
    当然,诺维尔还是花了一点时间把事情说清楚了。
    其实,哪里用的到他说啊?
    之前那个枪手明明就在监视诺维尔,这个骷髅兵是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人家其实都知道啦!心知肚明。
    只不过问题在于,罗宾汉并不知道为啥诺维尔会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为啥后面带着一个可爱的红色短发妹子。
    嗯?
    为什么悉多女士从双马尾变成了短发?啊哈哈哈哈,别在意这些细节。
    之前不是说了嘛!得要点报酬。
    那么,你不能要钱吧?悉多也没有啊,你见过哪个监狱还把钱包带给犯人的?
    那,你要宝具?是不是有点不地道了?从者的宝具都是从者最稀有的最厉害的装备,你拿走,是不是不合适吧?
    那,你来一句:那就用你的身体来付款吧!
    感觉直接就要gaover了。
    所以,最后诺维尔选了头发。
    这么说起来,还挺感慨的。
    诺维尔第一次对抗从者的时候,在冬木的时候,战利品就是头发,美杜莎的头发。
    没想到,现在又弄到了从者的头发……你小子难道是想长头发吗?
    罗宾汉当然知道他们是为了罗摩的伤势来的,所以罗宾汉有点不耐烦的让他们找个地方休息,他叫了两个身强力壮的,去帮忙把罗摩搬出来。
    诺维尔跟悉多围着篝火坐着,只有火堆哔哔啵啵的响声。
    怎么说呢,气氛……有点暧昧啊……
    不过,诺维尔是什么人?坐怀不乱啊!
    一方面是因为骷髅体质,他是真的没有办法想那些无意义的事情。
    另一方面呢……
    诺维尔感受到了肃杀的味道。
    “真不愧是英国的著名侠盗,就连我的睿智也无法推测出你们在森林里的据点呢。”
    华丽又奔放的男人的声音。
    金色长发的芬恩,已经带着难以计数的凯尔特军人,层层包围了这个据点!芬恩的脸上带着笑容,长枪上流下的血痕,只让诺维尔有不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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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预料之外的既视感
    战斗异常的激烈,但结果只是一边倒。
    凯尔特士兵一拥而上,潮水一般轻而易举吞没了名为反抗军的沙土,本来战斗力就有差距,如果人数上再有差距,那么就没得比了。
    再加上,本应该死守的战术目标,罗摩被杀,死守这个据点,一点意义都没有。
    谁也没有注意到,在酣战之中,罗宾汉披上他绿色的兜帽,狠狠瞪了蹲在笼子顶端的芬恩一眼,低声咒骂了一句,随后整个人和周围的环境隐为一色,消失了。
    不甘心,不服气,但是,只有活下去的人,才有机会复仇。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对于从者来说,大家本来都死过一次,说这话有点奇怪就是了。
    本来,罗宾汉是可以最后对芬恩放一次冷箭的。他的宝具,可以说,只要命中,就是必杀的。可惜,考虑了一下两个人的技术差距以及距离,恐怕,放冷箭也会被他提防吧?
    所以,还是回去之后,找到机会吧。这就是罗宾汉一直以来最擅长的战法,巧妙的隐藏自己,寻找机会,伺机切断对方的咽喉。
    但是,真的是很窝火啊!这个战法……
    “真头疼啊,我还以为我能干得更好一点的……”
    随着这句话的消失,罗宾汉整个人彻底消失在战场之上。
    诺维尔手持短枪,努力守护着背后失去战斗意愿,只是一个劲瞪圆眼睛不知道要做什么的悉多。
    虽然自己没有必要非得保护她,但是,总感觉亏了。
    什么亏了?就是,你之前费了那么大劲把悉多给救了,然后让她说死就死了?那之前不久白费劲了吗?
    这似乎就被叫做沉没成本呢。
    总感觉,你现在不继续帮悉多,就很亏。
    更何况,诺维尔可是先收了人家姑娘的头发,这不是别的东西!这要是宝石啊,宝物啊或者是别的东西都好说,自己大不了把东西往她怀里一塞,说一句:“对不起啊,我帮不上忙了”然后逃之天天。
    你头发你怎么换啊?诺维尔是能吐出来,但是你怎么给人家接头发啊?诺维尔没有这个技术啊!
    等于现在自己给自己拦了一个超级烂摊子!
    真是够恼火的了。
    诺维尔看看四周,反抗军基本都被凯尔特人杀得差不多了,自己勉强抵抗终究是有极限的。那么,就别怪我使用大杀器了!
    “我说,伊丽莎白,给我们唱首战歌鼓舞士气吧!”
    “哎?!现在?不是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吧!”
    居然被伊丽莎白给骂了!
    诺维尔都惊了,你认真的吗?!你自己宝具不还是用声波摧毁敌人吗!怎么现在又装的跟自己没关系一样!
    诺维尔怒不可遏,急道:“少废话,让你唱就唱!相信你的经纪人啊!”
    伊丽莎白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唱歌什么的,她到是信手拈来,随后,她深吸一口气,高声咆哮了起来,一边唱歌,一边挥舞长枪……
    然而……
    “声音好小?!”
    诺维尔吃了一惊,只觉得不明所以,声音为什么会这么小?
    不,与其说是小……不如说,根本没有吧?
    诺维尔转过头去,就看不知何时,一层球形的水幕已经包裹住了伊丽莎白,透过变幻的水流,能看见她努力高歌的模样……
    然而,声音没有一点传播出来的样子!
    是芬恩吗!?
    笼子上的金发美男子露出一个答对了的表情。
    他当然知道伊丽莎白等人的声波武器了。
    既然知道,那当然要采取措施。
    好在,声音这东西,有其最大的弱点……声音必须通过介质才能传播。
    空气,水,大地,都可以。
    这也是诺维尔震惊的地方:
    理论上,制造一层水膜,也无法把声音隔绝开。因为声音会透过水传播出去才对啊?
    这也是芬恩聪明的地方。
    他制造了两层水膜。
    第一层包裹住了伊丽莎白。第二层,则在第一层的基础上稍微扩张了一点点。看上去就好像一层似的。
    然后,在两层水膜之间,用魔法将空气消耗干净。
    这就是……一个薄薄的真空带。
    真空,是不能传声的。伊丽莎白的声音只能通过地面稍微传播出去一点点,但是也杯水车薪,对于人类的听力来说,是根本听不见的,毕竟人类都有靴子。
    诺维尔能听见一点点,是因为骨传声,他是直接用骸骨踩在大地上的……
    这就是,鲑鱼的智慧吗?
    诺维尔本想让尼禄也唱歌,没想到尼禄陛下已经杀红了眼,正确的说,是不甘心吧?之前明明一个v字斩已经斩杀了他,结果他不但没有死,还这么嘲讽的站着,尼禄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个劲对着芬恩猛攻了过去,就算你让她冷静,她也冷静不下来吧?
    诺维尔叹了口气。没有办法,逃走吧!
    战斗之中,选择逃走很可耻吗?并不觉得。
    所以,逃走吧!
    这是为了明天啊!
    他随便找了个借口忽悠自己,左手抓住悉多,右手拿着短枪,奋力的突围了出去。
    还好,诺维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吃了悉多的头发的原因,还是别的,总之自己虽然之前解放过宝具,但是战斗力还是维持在了原本差不多的水平,甚至,还要高出一大截,比如这个操作笼子的技巧,就是之后获得的。
    为什么会有这个能力,他还不清楚,但毫无疑问,现在就靠这些了!
    黄色的短枪编织成锐利的攻击,诺维尔随意挥砍,动作只能说不入流,稍微学过三个月枪术的初心者都比诺维尔要像话得多。
    但是,诺维尔力气大啊!一力降十会,自己的力量可比这些凯尔特士兵强的太多了,随手挥动武器,就能轻松的将它们搞死。
    就这样,诺维尔开辟了一条血路,芬恩也没有追上去的意思。目送他拽着悉多逃走。
    不知为何,这一幕让芬恩的心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想,但是……抑制不住。
    这就好像,人看见脏东西会觉得恶心,看见美女会转移视线一样。
    手持黄枪——必灭的黄蔷薇——带着一位女士,奋力冲杀自己统帅的骑士团的景色,芬恩曾经见过一次……
    “……迪卢木多,听得到吗?迦勒底的人向你的方向逃过去了。你知道怎么办吧?”
    冷冷的传递完了消息,芬恩脸上轻松的表情早就消失了,他用力按住自己的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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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不寻常的英雄
    芬恩的传说,如果有人稍有了解的话,大概会觉得大跌眼镜。
    因为,他和正统的传说主角有一些……出入。
    随便举个例子吧,就说芬恩和巨人的故事好了。
    一般的英雄和巨人是什么故事呢?基本都是英雄挑战巨人,把它杀了,要么是救了公主,要么是找到了宝物,或者是赢得了国家和国民的尊重。
    而芬恩呢?
    他挑战巨人,是因为巨人隔着海峡骂他,他心声不愤。于是他花了七天七夜修好了桥,然后挑战巨人。巨人也就过来了,结果芬恩因为七天七夜修桥闹得现在身体衰弱,无力战胜对手,于是他想了个好办法:伪装成自己的儿子!
    对了,你没听错……
    芬恩躺在襁褓之中,假装自己是婴儿。然后巨人跑到芬恩家里喊芬恩出来的时候,他老婆拿出了石头给巨人吃,说这是芬恩喜欢的蛋糕,巨人琢磨:芬恩能把石头当蛋糕吃,这得多厉害?又看见床上的芬恩,觉着:小婴儿都这么巨大,芬恩本人得多可怕啊?
    然后就吓跑了,然后芬恩从背后追杀巨人,把它赶跑了。
    是的,多么让人匪夷所思的神话啊!
    首先,挑战巨人还没杀死对方,芬恩你退群吧……在其他神话里巨人就是送的好吧?也就北欧神话里巨人的地位稍微高一些,结果人家也是各种送……
    其次,芬恩还不是正面打赢的敌人,而是从侧面吓跑了对方……
    这些不怎么光彩的神话传说,足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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