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时健:影响企业家的企业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褚时健:影响企业家的企业家-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焦ⅲ雕沂苯 罢辛恕保党鏊斡胱橹餐拔�300多万美元的事实。

    1998年12月,褚时健案在云南省高院法庭公开开庭。按照省检察院的说法:褚时健一案在我省内外7,至国内外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案情重大、金额巨大,被告人名高、功高。如何看待和处理本案,人们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的确,褚时健案开庭,这在冬日的昆明是一件大事。三天的公开庭审,可以说是一座难求。到场的人都经过严格的检查,不能带进任何录音、录像设备。我三天都在现场,坐在第五排靠中间过道的位置上。我看到有人眼神诧异,还知道一个和我认识多年的媒体人夸张地对其他人说:“我最惊讶的就是今天看见了先燕云。”

    当褚时健从法庭右手边的侧门进入法庭时,我看到的他,和两年前没有太大的变化。他很平静地走到了被告的位置,就在我们目光交会的那一瞬间,我明白,不管接下来的审判会出现什么状况,最终是什么样的结局,对于我,他就是他,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一位正经历人生低谷的老人,一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在庭审现场,我看到来自四川的作家邓贤,他是《中国知青梦》《大国之魂》《落日》等作品的作者,远道而来,自然是对褚时健和他的案子感兴趣。关注这场被称为“世纪审判”的人真的很多,在法庭外,有人就已经开始公开收购“褚烟”;还有没证进不了会场,在外面听消息的。一个朋友打车赶到现场,出租车师傅问是不是听审“老褚的案子”,如果是,就不要钱,多几个这样的企业家,老百姓的日子才会好过。中场休息的时候,我看见云南烟草行业的几位褚时健的同行,看到了云南各新闻单位的同行,我特意走到那个对我的出现表示惊讶的同行面前,让他仔细看看我,免得“犹抱琵琶半遮面”,看不太清楚。

    人大概只有在境况出现重大变故的时候,才能看清楚自己周围的人,这是规律。严格说来,人这种社会动物,遵循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天生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能,这无可厚非。但人之为人,会有情感、思想、道德等种种附加。不管什么时候,不要伤害别人,特别是把你当朋友的人,这恐怕并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偏偏人最容易在这样的事情上暴露本性。

    我在这段时间内不只接过一个电话,还有人用信件提醒我:警惕你的某某“朋友”,因为他或她,正在利用朋友关系,造谣生事。

    褚时健被羁押之后,一个他意想不到的“老朋友”首先发难,用创作低俗小说的手法赶出一篇纪实小说。发表在当时发行量很大的《今古传奇》杂志上。听说印了几十万册,大大地出了一次风头。

    三天后的庭审结果

    三天的庭审,就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褚时健贪污1156万美元的事实证据问题,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证据问题,公诉方和辩护方有着充分的时间进行法庭调查。

    对公诉方提出的,1995年6月,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策划从玉溪卷烟厂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存放的销售卷烟收入款(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留成收入款2857万美元中拿出300多万进行私分一一其中褚时健174万美元,罗以军、乔发科各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的指控,最后法院认为,“基本事实、基本证据充分,三被告人亦予供认。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对于起诉书关于褚时健贪污1156万美元的事实,法院认为,“控方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不予确认”。

    对于公诉方提出的褚时健403万人民币、62万港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法庭认为“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

    褚时健的律师马军在法庭上发表了洋洋万言的辩护词,马军说:“我首先表明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的立案侦查及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给予充分理解;同时也充分相信此案庭审的客观、公正,依法处理就是党的领导、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他对公诉方提出的三个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辩护意见,并就造成这些事实的社会原因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的辩护词在法庭听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那一身雪白的西服,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不容情,不管是什么人,多高的职位,有过多大的贡献,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制裁。这是法制社会中人人都明白的道理。马军的辩护词充分肯定了这一基本原则,不过他超出了法律的范畴,从社会学、国家政策、国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值得思考的意见。

    他在辩护词中说道:

    第一,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五十年来,作为其主力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他们的领导——企业家们,在我国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虽然我国有《企业法》等规定,但一方面,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j另一方面,《企业法》的主要作用和性质不是解决企业法律地位的,更主要是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是对企业实行的一种法律制约。否则,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为什么有的领导、有的部门就可以随便调取、占有甚至强占企业的财产?又为什么企业的领导者可以被行政机关随意调换,其权利被侵害?第二,我国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又是什么?虽说在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但由于长期以来在确定国有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时是以“相当于厅级、副厅级,相当于处级、副处级”来定的,这体现出企业和企业家对政府部门的一种依附关系。但是,政府部门真的把他们当主人了吗?你们实实在在、设身处地地为他们做了些什么?第三,国有企业和企业家的经济地位,是一个五十年来都没有认真彻底解决的问题。国有企业及企业家的劳动力价值怎么体现?在我国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像褚时健这样一个企业家(玉溪卷烟厂17年税利总额800亿,17午全体干部职工的分配为5亿,分配此例为0。625%,褚时健个人17年的全部收入总和为80多万,个人收入此例是十万分之一),他17年的全部合法收入,甚至赶不上一个影星一次广告的收入,赶不上一个歌星的两次出场费。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分配方面怎样真正贯彻江***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任务,做到实实在在地按劳分配,实行劳动力价值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的分配体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及企业家的合理分配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如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国企及企业家命运的问题,也是真正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大问题。

    1999年1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1998)云高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以褚时健犯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杂志1999年第3期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书拍案叫好。文章说:首先,这份判决书好就好在将“经审理查明……”改成了“本院评判如下……”,这不仅仅是几个字的简单改动,它意味着我们的法院终于摆正了自己在司法过程中的裁判位置,开始用一种尽可能平等的、客观的、公正的眼光来对待控辩双方……其次,这份判决书好就好在敢于将控辩双方的证据及质证意见一一列举评述,真正做到了一证一质一辩一认……其三,这份判决好就好在敢于坚特无罪推定原则,敢于否认公诉机关证据不足的指控……其四,这份判决好就好在将“本院认为”建立在对证据的理性分析和对法理的详细阐述上……

    走下“烟王”的神坛

    法庭上的一切都过去了,褚时健被正式收入云南省第二监狱,成了一名服刑人员。

    1月25日晚,我通过朋友的关系,进入他在监狱的居住地,这是在二监图书室四楼上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屋。

    见褚时健从小屋里出来,我一时有些语塞,只轻轻叫了一声:“爸爸。”这是两年前我对他的承诺。

    听到这声称呼,褚时健的眼角湿了,他用手背抹去了泪水。问我:“你看了那本书没有?他完全是乱说。”言语间有些激动。

    我矢口道他说的是哪本书,我问:“谁给你的?你完全不用管它。”他告诉我,书是张启学给他带来的,他生气是因为想不到朋友也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隋。

    我说:“这不就明白了,这个朋友是假的,不用生气的。”我在当天的日记里写道:两午后第一次交谈,他精神尚佳。对造谣的人充满愤慨,得知他是刚看完那本书,可以理解。我劝说他什么也不用多想,保重身体,调整心态,功过是非由人评说。

    我每个月有两次去看他的机会,都是到监狱门口换车,和别人同去,其中最多的是和丁学峰。因为我不是褚时健的亲属,又是一个媒体人,不借助别人的便利,我自己很难申请到探视机会。每次见面都是在图书室,他是图书管理员。时间有限,我们从不谈及他的案子。谈些什么,我在日记中偶有记录:

    3月19日,看望老头,时间较长,谈话也多一些。谈到云南烟草业出现的变化,“红塔山”开始积压,味道到底变了没有,给国家的税收有没有减少,对烟农的政策有没有改变等等。图书室里有十几盆花,都是别人新送来的,他住进来后,有许多人来送东西,图书室有好几个书架,都是刚送来的新书。有历史的、政治的、文学的,还有金庸全套的武侠小说,看来送书的人,很懂江湖规矩。老人说几天前病了一场,重感冒,全身发软,胃口不好。

    6月8日,星期二。见老头,他前一天出现高血压,低压90mmHg,高压160mmHg,感觉很差,监狱安排星期六请医生来看。谈了何小平的官司,老头感慨,半天没说话,让我转告她,不是什么大事,看开些,今后好好过日子。回家后给小平打电话,转达老头的话,小平哭了,说在等待结果。

    有时候我去时,还有别的客人,我就坐到一边等一会儿。记得有烟草公司的,说了玉烟现在的情况,“红塔山”的质量出现一些问题。来人说:“这是你的品牌,你要想想办法。”褚时健轻轻说了句:“这不是我的品牌,是你们的,你们要想办法才对。”这时我很确定地知道了,他已经走下了“烟王”的神坛,开始平静地面对那个自己为之奋斗了近二十年的事业。

    在狱中

    记得在法庭上,说到褚时健在被正式移交司法机关一个月后便交代了私分公款的事情。公诉方认为,褚时健从自己建立的辉煌业绩的顶峰跌落,是因为他在功劳面前没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没能摆正个人和组织、主观努力和客观环境的关系;总觉得与国外资本家和私营企业的老板相比,个人得到的太少,自己贡献这么大,多得一点儿算不了什么。

    褚时健一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一些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还有一些企业界人士对此十分关注,并有学者借此谈到了国企老总的“59岁现象”;更有人认为,褚时健一案催生了企业家年薪制的落实……不过这一切都与褚时健无关了,他在监狱里服刑,在图书室整理旧书,把新收到的图书归类,整齐地码放到书架上。

    真实的褚时健到底经历了什么,人们不得而知。从他后来的讲述中,我多少了解了他的心路历程。

    他说:“其实从80年代末开始,我就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那时候提过退休,上面没让退,自己也想多千些事情,就一直千了下来。这次私分公款,的确有心理不平衡的因素。我衡量这个罪判刑不会超过五年。那天宣判之前,我一直都没想到会是无期,宣判之后,思想负担很沉重。不过两三天之后,我就冷静下来了,前前后后地想想,想明白了。既然已经定成全国最大的案子,上诉也没有用,也就没上诉。我说自己这一生,样样都经历了,剩下的也就那么十五六年的时间,生闷气也没用,那就不要生。想开些,过好最后这些日子。”

    过往的风云沧桑已经淡化,摆脱一切羁绊后生命反倒显得自由而真实,这就是我能在监狱中看到一位平静而慈祥的老人的原因。

    管理图书室有固定的时间,不值班的时候,褚时健作为一个老年服刑人员,监狱准许他在监狱果园25千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