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弗兰克进行了检测后,结果一切正常,被顺利释放。
被释放的弗兰克,离开警局时,拿回属于他的物品,只有几本书,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弗兰克等人拿走的那些金银珠宝、首饰项链什么的,包括弗兰克藏在内裤里的那些,全都被没收了。
弗兰克拿回的物品,是他当时在书房里拿的几本书,弗兰克被抓时,手里还拿着那几本书,被警方算作了属于弗兰克的物品。
毕竟,几本书不值钱,不像是金银珠宝,警方也没多在意。
弗兰克走出警局,手里拿着几本书,兜里分逼没有,迎面吹来还带着几分凉意的春风,站在繁华的纽约街头,面对这举目无亲的陌生城市,有些茫然。
弗兰克虽然之前在纽约逛了几次,但一直都有司机跟着,是司机开车带着他去各个地方,没自己真正的逛过。
而且,纽约这么大,不是随便逛逛,就能熟悉的城市。
对弗兰克来说,纽约依然是一座非常陌生的城市,一时之间,不知该去哪里。
第124章 特工
“这真是太奇怪了。。。”洛杉矶的警方正看着酒店里的监控,一遍遍的看着约瑟夫死亡时的录像,全都一脸疑惑。
约瑟夫是刚刚破产的亿万富翁,而且,前脚破除,后脚就死了,不管怎么看,这里面都有猫腻。
政府高层对此非常重视,甚至建立了专案小组,一定要找到杀死约瑟夫的凶手。
可是,不管怎么看监控,众人都看不到约瑟夫是怎么被凶手杀死的,凶手用了什么样的手法。
警方也怀疑,酒店的监控或许被动了手脚,可再三检查,都没有问题。
那个被吓晕的女服务员,也被送到医院救醒,她是现场的唯一目击证人,看到了案发时的经过,说不定有线索。
但警方经过询问,她说是一只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杀死了约瑟夫。
警方怀疑女服务员是不是,受到了刺激太大,精神出现了问题,找专家检查了,女服务员的精神没有问题,说的都是真的。
面对这超自然的案件,案件就陷入了僵局,现在,只能指望解剖尸体的法医那边,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咚咚咚。。。就在专案组调查约瑟夫死亡案件时,房门被敲响,几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我们是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的特工,从现在开始,约瑟夫的案子由我们接手,所有人都要签署保密件。。。”为首的特工说道。
在专案组一脸错愕的情况下,所有关于约瑟夫案子的一切物品,全都被这群特工打包带走,包括约瑟夫的尸体。
而在纽约的约瑟夫的别墅外,一亮黑色的轿车停了下来,几名特工下车。
“真是的,什么时候能放假。。。”为首的特工摘掉墨镜,看着被查封的庄园别墅抱怨道。
“我是约翰加勒特特工,这里由我们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接管。”特工拿出有着雄鹰图案的证件对警察说道。
特工们驱散了其他人,走进别墅内,拿出各种仪器对各处进行扫描。
加勒特特工拿着从警方那边拿回来的,关于所有人的口供笔录,还有身份信息,正在翻看着。
“加勒特长官,发现了一处可疑的地下室。。。”一名特工汇报道。
“这看起来可不太正常。”加勒特特工打量着阴森恐怖的地下室说道。
“加勒特长官,门上的黄色物质的检测结果出来,是硫磺残留。。。”一名技术员汇报道。
“知道了,没想到一名亿万富翁,还是个恶魔崇拜者,不知道是不是邪教成员,把这里的东西都带走。。。”加勒特特工吩咐道。
庄园里的一些物品,包括垃圾在内,全都被带走。
而发生的这一切,弗兰克并不知情。
此时的弗兰克,刚把捡了一天的瓶子卖了,买了两个汉堡,坐在长椅上大快朵颐。
弗兰克从警局出来,身上分没有,只有几本破书,而且,举目无亲,也没有朋友。
但也不能说没有朋友,弗兰克第一时间想到了,在哈莱姆街区的老爹理发店,他新认识的那个叫亨利的朋友,他可以去投奔亨利。
可他不知道怎么去去哈莱姆街区,而且,身上也没有坐车的钱。
人不会被尿憋死,弗兰克重拾老本行,捡破烂赚点钱。
但弗兰克很快就体验到,什么叫国际大都市的竞争压力,连捡破烂都有不少人抢。
有很多流浪汉,甚至很多退休的,但退休金根本不够生活的老头老太太,都会抢着捡破烂,甚至,有一个老太太还是博士,曾经在微软工作过。
在纽约捡破烂的竞争压力,要比在芝加哥捡破烂要大太多了,而且,这些人都是老手,知道哪里有瓶子,还有地盘划片意识。
弗兰克根本抢不过纽约的同行,甚至还被威胁,忙了一天,也就只能买两个汉堡。
“不知道家里那边怎么样了,要不要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接我回去。。。”弗兰克心里想道。
在芝加哥的艾莱柏酒吧里,一切和往常一样,一群邋里邋遢的汉子喝着廉价的啤酒,聊着带有颜色的话题。
“喂!你们快看,那是不是弗兰克?”胖子汤米喝着啤酒,看着墙上的悬挂电视,好像看到什么,眨了眨眼睛,连忙说道。
“嗯?”凯闻言一愣,抬头看向电视,果然看到电视上出现了弗兰克的画面。
“还真是弗兰克!”凯拿起遥控器,将电视的声音放大,酒吧里的人都看向电视。
电视里正播放着新闻,说着约瑟夫破产的事情,毕竟亿万富翁破产,可不是一般的小事。
新闻是前线记者在现场的播报,在约瑟夫的庄园外面拍摄的,正好拍到了,弗兰克等人被警察按进警车里的画面,尤其是距离原因,很多人拍摄的不太清楚,但弗兰克离的比较近,给了弗兰克一个特写镜头。
“约瑟夫破产?”
“弗兰克被警察抓起来了,他这回肯定完犊子了。”
“不光是弗兰克,好像所有人都被抓了。”
“话说,弗兰克他们被抓和约瑟夫破产有什么关系。。。”
要是其他的富翁破产,大家不会太在意,股市的跌宕什么的,都和他们无关,单纯的只是新闻而已。
但是,这个新闻不一样,是大家的熟人啊,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弗兰克等人跟约瑟夫离开,去纽约享福。
没想到,世事无常,事态变化的这么快。
在贫民窟这种比较封闭的地方,信息传播的是很快的,弗兰克被抓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也传到了希拉和菲欧娜等人耳中。
“宝贝,我们一定要把弗兰克救出来!”希拉将视频暂停,看着新闻里,弗兰克被按进警车里的画面,担心的对凯伦说道。
“弗兰克老爹不会有事的,妈妈。”凯伦看着新闻安慰道。
“弗兰克。。。”在弗兰克家里,菲欧娜等人看着新闻,眉头皱起。
“菲欧娜,老爸。。。”黛比说道。
“他是不会有事的。”菲欧娜揉了揉黛比的头发。
“托尼,能帮忙问一下纽约的警方,弗兰克是因为什么被抓起来么。。。”菲欧娜给托尼警官打电话询问情况。
第125章 流浪汉
孩子们虽然和弗兰克闹了矛盾,那一晚说了那么严重的话,发生了很多的误会。
但是,类似的事情,以前经常发生,并不是第一次了,甚至更严重、更恶劣的情况都发生过。
而弗兰克被赶出家门,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弗兰克总能找到住的地方,直到借住的朋友,实在忍受不了弗兰克,把他踹出去。
弗兰克已经把所有能借住的朋友,都得罪了遍,可见他被赶出家门多少次。
可不管弗兰克和孩子们闹的多僵,多么让孩子们失望。
弗兰克永远都会泡在酒吧里,当残障金发放日,他也会去领支票,然后,过段时间后,又好似没事人一样,没皮没脸的去家里蹭吃蹭喝。
孩子们逐渐也都习惯了弗兰克这个样子,再气也就那样了,毕竟日子还得过,孩子们和弗兰克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
而且,距离那一晚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事情已经都过去翻篇了。
要是往常的话,弗兰克一周不到,就会没皮没脸的出现在家里。
弗兰克这么久没有出现,孩子们有时还挺想弗兰克的,尤其是黛比和卡尔。
不过,弗兰克去了纽约的事情,孩子们也知道,毕竟约瑟夫回来那天,闹的沸沸扬扬的,凯和维罗妮卡当时也都在场。
弗兰克和约瑟夫去纽约的事情,凯和维罗妮卡告诉菲欧娜了,菲欧娜也没担心。
现在,突然得知弗兰克在纽约被抓了,菲欧娜立即询问相关情况,不管怎么说,弗兰克也是他们的老爹。
芝加哥和纽约相隔万里,菲欧娜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芝加哥,根本不认识纽约的人,只能拜托,唯一可能有点关系,能问到弗兰克情况的托尼警官,来了解情况。
而托尼警官用自己的足智多谋,逼走了吉米后,信心大增,认为没有了吉米这个绊脚石,他一定能追到菲欧娜。
但吉米离开后,菲欧娜对待他的态度,和以前没什么区别,没有任何的改变,但作为资深备胎的托尼警官,一直没有放弃。
听到菲欧娜求他帮忙,托尼警官自然义不容辞。
虽然,芝加哥警方和纽约警方,没什么太多交集,尤其托尼警官还是南区贫民窟里的一名普通警官,又不是什么高官,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但为了讨女神欢心,托尼警官依旧动用所有的人脉,来打听弗兰克的下落。
而牵动众人心弦的弗兰克,正走在纽约的街头。
“嘿。”弗兰克坐在长椅上,对长椅另一端的男人搭话。
这个男人看起来非常的邋遢,好像流浪汉一样,很久没有打理过,乱糟糟的胡子和长长的头发,但身上的衣服却都是名牌。
弗兰克记得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的牌子,他曾在约瑟夫的衣柜里看到过类似的牌子。
约瑟夫可是亿万富翁,还是暴发户,买的东西全都是高档货。
如果这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是真货,不是高仿A货的话,他绝对是有钱人,但看他这状态,应该也是破产,落魄成了流浪汉。
这种人在纽约并不少见,尤其最近经济大萧条,无数人下岗失业,经常能看到穿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公园里,一坐就是一天,都是失业的男人,隐瞒家里自己失业的事实。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一口口的喝着酒,酒水洒落在乱糟糟的胡子上,看起来非常的颓废,更加印证了这一点。
“”面对弗兰克的搭话,他也不理会,就在那默默的喝着酒。
不过,弗兰克跟他搭话的目的,并不是因为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而是这个男人旁边的位置上,放着一盒盖子敞开的披萨。
“你不饿么,不饿的话,介不介意分我点,这大街上这么多灰,一会就吃不了了。。。”弗兰克说道。
“”男人依然没有反应。
“那我就当你是默许了。”弗兰克说着,直接把披萨盒拿起放在自己腿上。
这一盒披萨基本是新的,只被男人吃了一片,虽然已经凉了,但对腹中饥饿的弗兰克来说,已经是很美味了。
“你这喝了多少年的酒了,手这么抖,我喝了几十年,也不像你这样。。。”弗兰克吃着披萨,跟男人闲聊道。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的手,在不停的颤抖,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不受控制的抖动。
一般经常喝大酒的人,年纪大了以后,双手就会不自觉的颤抖,因为喝了太多酒,伤到了神经。
不过,弗兰克这喝了四、五十年,基本天天处在酒精中毒状态的老酒鬼,却没有手抖的毛病。
这个男人虽然胡子拉碴的,但能看起来,大概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这么年轻就手抖成这样,这是喝了多少酒。
“!!”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的男人,听到弗兰克这话后,终于有了反应。
男人看了弗兰克一眼,把手中的酒瓶放在长椅上,看着颤抖的双手。
“你不喝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弗兰克吃着披萨,正感觉有些噎得慌,直接拿起酒瓶,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
“你可不知道,我最近过的老惨了。。。”弗兰克边吃边喝,对这个男人诉苦道。
“看你请我吃饭喝酒的份上,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吃饱喝足后,心情大好的弗兰克拍着男人的肩膀道说。
“我叫弗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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