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普林斯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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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普林斯女王-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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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琳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瞒着这件事,大家在一个寝室至少要住三年——麦考利夫人严令禁止她入学就跳级,并且明言要求她就算申请跳级也不能一次超过两级,也就是说,由中学读到大学预科的五年制学校,她至少需要读三年才能毕业——这还是在顺利跳级的前提下,不知道为什么,艾琳觉得麦考利夫人大概不会那么容易让她跳级……

    “我就是那个家里的人,”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现在的家主是我的……姐姐。”

    一直以来出现在时装公司的,都是二十多岁的“艾琳·普林斯”,一众高层管理人员也知道这位普林斯小姐家里还有个刚六岁的妹妹艾琳·普林斯,当然他们也曾对于姐妹俩名字差不多有点疑惑,但在普林斯小姐表示自己的真实姓名是“埃琳娜·普林斯”之后,大家也就没多说什么了,只当普林斯家的家长们恶趣味,才搞出一个大埃琳一个小艾琳。

    正常情况下,艾琳自然不会让两个“艾琳”同时出现,可从某方面来说,这两个“艾琳”是真真切切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的——至少目前来看是这样,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埃琳娜”出现了。当然,在艾琳的打算里,等到以后有了合适的时机让这个“姐姐”消失,她继承家业也就很正常了。

    “你们都叫艾琳·普林斯?”格瑞丝有点疑惑,“你们家里人怎么区分?”

    艾琳心里一跳,她可不知道格瑞丝连时装公司老板的名字都知道了,她在政府注册备案的资料里留下的可是老祖父伊恩的信息!难道苏格兰场现在就已经开始在关注时装公司了吗?为什么?她从来没有偷税漏税啊!

    “事实上,我姐姐的名字是‘埃琳娜’,”艾琳故作无事地耸了下肩膀,“不过,‘埃琳’的确听起来和‘艾琳’挺像的,不是吗?”

    格瑞丝的表情还是有点怀疑,“……是吗?”

    “是的,一定是你的消息出错了!”艾琳决定一会儿就传信出去,让公司上下都知道他们的boss的全名叫“埃琳娜·普林斯”而不是“艾琳·普林斯”,虽然一个字母的区别,弄错弄混很正常,但有些事还是事先做些防备得好。

    格瑞丝狐疑地盯了艾琳好一会儿,在艾琳差点就要破功的时候,小姑娘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很好,你通过了我的检测——我决定相信你!”

    艾琳,“……”我真是谢谢你啊!

    在学校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罗丁女校注重培养“iace”女孩——独立(independent)、能干(ability)、关爱(caring)、优雅(elegant)。除了那些特定的哲学、文学、历史、地理、艺术、物理、生物、政治课之外,女孩子们还可以在专门的女子教育课程中提高自己。

    譬如礼仪课上会让女孩子们知道如何走路才能让自己显得更加自信和优美,她们可以在女性文学研究课上讨论英国那些著名的女作家们,以欣赏或批判的态度阅读、品评那些文学著作,她们能在唱诗课上一展歌喉,也能在艺术课上尽情感受音乐、美术的熏陶,提升自身的艺术品位。

    在这些之外,语言课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法语、德语还是西班牙语,这都是必须要掌握的内容,拉丁文更是重中之重,不过尽管课程看起来很多,但学校的安排并不紧张,每周五天,每天大约只有6~7个课时的功课,有时候甚至一天只有2~3个课时,艾琳被中断的魔法研究始终找不到时间继续,公司的事又基本交给了托马斯,于是在接连画了近千张设计图之后,百无聊赖的艾琳向麦考利夫人提出了跳级。“我不可能让你上学不满一个月就跳级,亲爱的,”麦考利夫人“无情”地驳回了她的申请,“或许你觉得这些课程对你来说很简单,但你要明白,你在学校读书,不光是为了学习,学习很重要,但它绝不是最重要的——你应该多做一些其他的事。”

    艾琳:“……我尽量。”她很想做其他的事啊!要不,换个室友?我保证有很多事做啊!

    尽管跳级是没想头了,麦考利夫人也不是完全不顾艾琳的意愿,她破例允许艾琳提前申请第二年才可以选择的专业课程。

    艾琳选的是商业,主要包括领导力、管理策略、经济学等等课程,不得不说这些半专业的科目极大程度上缓解了艾琳因无聊而产生的焦躁状态,而托马斯则被自家老板一周一个新指令都弄得快要疯掉了——虽然这些指令都很有用没错,但做起来真的很要命啊老板!求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  先把麻瓜界刷完…恩…

    第66章 维克的固执

    伦敦的十月; 天气已经带了些初冬的凉意; 散漫着浓密枝叶的冷杉笔直挺拔; 却无法掩盖那微微发黄的叶尖; 时光的年轮从不会因任何事停下刻画的轨迹,一圈又一圈; 在这种濒临新老轮替的时刻,带着一种壮丽苍凉的美。

    枝叶在风中飒飒响动; 维克先生站在明亮的玻璃窗前; 远远地望着那好像国家士兵一样的树木,目光沉沉,连手中的烟卷烧到了手指头边都没有发觉。

    “先生?”

    刚上任没多久的助理站在门边,束着手有点拘谨。

    维克漫不经心地“恩”了一声,浓密的大胡子动也没动。

    “您真的决定要这样做吗?”助理亨利拿捏不定地问道; “如果普林斯小姐知道了……”

    “知道了又怎么样?!”维克突然烦躁起来; “我并没有试图改变什么; 之所以加入新的内容,是为了扩大客户群客户面; 你一个牛津大学新闻专业毕业的学生; 连这个都看不明白吗?!”

    亨利讷讷,“但我们说好了服装版面由普林斯家独家赞助的……”

    “1万2千英镑和12万英镑!”维克狠狠地将烟头杵进烟灰缸里; “你会怎么选?!”

    亨利闷了一下,没有说话。

    正常人当然会选择12万英镑,可问题是,《the life》现在是普林斯家的产业; 不管是他亨利还是他的汇报上司维克,说穿了都是给普林斯打工的——是,这家杂志社的前身的确是维克的报社没错,但现在当家做主的普林斯,是那个小姑娘艾琳·普林斯,她会容许维克先生这样撕毁合约吗?

    “再说了,只是加入几页男装的内容,既不会影响普林斯的女装宣传,又能得到更多的赞助,有什么不好?”维克继续说道,像是在劝服亨利,又仿佛想要说服自己,也给自己增添点信心,“雅格狮丹是伦敦时尚界永恒经典的象征,又是老品牌,能和他们合作是我们的荣幸,哪怕是普林斯知道了,也没道理会拒绝!”

    亨利低下了头,“那……就这么排版?”

    “就按我说的办!”维克扯了扯衣领,“样本什么时候能出来?”

    “……三天吧。”

    “很好。”维克摆了摆手,“三天后直接把样本给我,我去和普林斯那边说。”

    亨利抿了抿嘴,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地方不对,他又说不出来。

    维克恼火地瞪了他一眼,“还待在这里做什么?你很闲吗?!”

    亨利什么也没想明白,只好先退了出去。

    不大的空间里只剩下了维克一个人。

    “12万英镑啊。”大胡子先生仰面靠坐在扶手椅上,喃喃自语,“谁会不动心呢?这么大的一笔赞助,只是希望能在杂志上打打广告……为什么要拒绝?……不管是为了杂志社还是……是的,艾琳也会动心的……”

    窗外,一阵风吹来,一片半绿半黄的叶子抖了几抖,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

    当艾琳在她的专业课里欲生欲死的时候,最新一期的《the life》上市了。

    《the life》1946年7月才创刊,销量本就不怎么样,要不是普林斯裁缝店里摆了几本,每当有顾客上门的时候就会送出一本,只怕销量连1千本都达不到,好在第一版的内容在多方联合审核下尚且过关,艾琳又充分结合了后期时装生活类杂志的版面结构,质量上至少有了保证,所以那些拿回免费书的贵妇人们或多或少会在聚会时提上那么一句两句——杂志不像衣服,做衣服的裁缝可以敝帚自珍藏着掖着,杂志就无所谓了,一个人是看,十个百个也是看,她们先看了,还能显得她们有品位够新潮,基于这种心理,物美价廉的《the life》从第二期开始达到了3000本,更有其他地区的书报商找上门来,希望能在当地发售这本杂志。

    到了9月初,《the life》出第三刊,销量就势如破竹地突破了1万本,当然,这和《vogue》英国版每月50万册的发行量不能比,但对于一个新出茅庐的杂志来说,这个成绩很不错了。

    《the life》不像《vogue》,它的内容就像它的名字,包括了生活的各个方面,里面分为衣食住行四大板块,后面几项暂且不说,只说“衣”的部分,作为投资人,这个版块自然是由东家普林斯全部承包,在第一期里就拿出了海量的设计图让伦敦的女人们为之哗然,第二期第三期也依旧是同样的拿图砸人的风范,只是第四期,本该是普林斯女装的部分被男装代替了,仅仅剩下的几页女装部分则是大量关于普林斯裁缝店的文字介绍和零零散散的几张套装设计图。

    ——艾琳还是从格瑞斯那里知道这件事的。

    因为格瑞斯问她,“《the life》这一期为什么没有出洛丽塔系列的裙子?”

    在上一期的《the life》里,编者在“衣”的最后部分贴了一张图,上面写着“来自普林斯的洛丽塔——敬请期待”,每期一个新风格是普林斯的特点,《the life》很好的贯彻了这一点,第一期的田园风,第二期的哥特风,第三期的淑女风让许多女性们爱不释手,杂志销量更是节节攀升,艾琳特地精心设计了第四期的洛丽塔风格,谁知竟然没有出现在杂志上!

    艾琳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不对,也顾不得身份暴露,直接和格瑞斯说了一声,就披着衣服出门了。

    走到没人的拐角,她立刻施展了幻影移形。

    这个六年级的法术对于魔力的消耗非常大,艾琳缓了缓神,才在小精灵米洛的搀扶下出了门。

    等她到了杂志社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

    杂志社的员工们都已经下班回家了,只有助理亨利还在收拾着文件。

    “维克呢?”

    小小年纪的艾琳如今身高只刚过了亨利的腰,可亨利却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立马就绷直了身子,“普林斯小姐!”

    艾琳手中握着最新一期的《the life》,面无表情,“维克呢?”

    “维克先生已经下班——”

    话说到一半,无意间望见艾琳眼神的亨利只觉得周身仿佛被冰水浇过,刺骨的寒意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我马上给他打电话!”

    艾琳望着亨利忙不迭跑走的身影,摊开了手中最新一期的《the life》。

    英俊的男模微笑着注视着前方,嘴角挂着温文尔雅的笑,看起来一派精英人士的范儿。

    光是这张脸来说,的确是好看的。

    可他不该出现在这本杂志上,也不该出现在这个栏目里。

    艾琳坐在沙发上,半合着眼,手指敲击着膝盖。

    亨利进来的时候,差点儿以为这位小祖宗睡着了。

    但——怎么可能睡得着呢?

    他在看到小姑娘的第一眼就知道,维克先生一定是没有把样版拿给普林斯小姐过目,不然她不会这么晚了还到杂志社来。

    维克先生惹麻烦了。

    这是亨利的第一念头。

    第二念头则是——如果维克先生要离职,我该不该跟他一起走?

    他是维克先生招进来的员工,从某方面来说,他默认了就是维克的人,以他对维克近几个月来的了解,维克绝不是一个甘于屈居人下的人,虽然他不明白维克先生为什么会待在这家杂志社没有离开——得了吧他才不信维克先生是因为舍不得他创业的地方才不走呢!但如果维克先生真的离开了,他又该何去何从?

    亨利站在艾琳身边,目光不着痕迹地打量这位小老板。

    他知道这个小姑娘,不光是因为她是杂志社的老板,而且还因为普林斯时装公司,听说那家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小姑娘的姐姐,埃琳娜·普林斯——二十二岁的天才女老板,时尚界的人是这样称呼她的。

    普林斯家的人都那么厉害吗?

    想想他六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再看看现在二十二岁的他,亨利觉得,自己简直连普林斯姐妹俩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人家的手指还能画设计图呢?你的呢?能干什么?

    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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