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席卷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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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席卷天下- 第5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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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兆百姓的愚昧,丁毅现在还无法娇正,但是官员的愚昧,他可以狠狠的扭转过来,实在扭转不过来,那就换个官员。
  仁德二年六月,大乾有两件大事。
  一是第二次科举中进一步消减儒家理学在科举中和比重,很多前明的读书人已经发现没什么官位可以让他们报名参考的。
  现在只有在大乾皇家学校上过学的才能报考大部份职位,要不然就要有一技之长。
  而这一技之长,决不是读书写字吟诗做画。
  以前文人的标配,一手好的毛笔字,会作诗,能画画,在大乾毫无作用。
  看起来好像朝廷在针对读书人,可丁毅同时在全国开设学校,鼓励所有适龄小孩读书识字。
  现在大乾识字的比前明可多多了。
  怎么会是针对读书人?
  第二件事是很多以前朝廷的官办商业,转由私人经营。
  并且很多勋贵拿到经营权后,到处开新工厂,扩允商业帝国。
  这些产业基本都是以前丁毅搞下来的,前明的大臣们也无话可说。
  但是盐也交给民营,吕大器,马士英等前明几个内阁重臣们很紧张,在七月初时同时来找丁毅,据理力争。
  按吕大器所说,盐是国之根本,自古以来,没有任何皇朝,不是由国家来经营盐的。
  丁毅听了也点头,的确,那怕到了后世他所处的世代,盐还是国家经营的。
  “欧洲有个词叫‘垄断’。”丁毅现在说新词,都先往欧洲身上推。
  “垄断分为两种,卖家垄断和买家垄断。”
  “卖方垄断,通常指唯一独占的卖者,也可以指少数大商家,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马士英马上道:“这就是榷啊。”
  原来明朝也有垄断,不过称之为“榷”。
  因为古代中国皇朝的盐、铁、茶长期属于官营之垄断事业,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为贴补国用不足,必然实行禁榷制度。
  “那你们就更能明白了,比如朝廷在京城只准开三家红楼,每年他们每家要交十万两白银的商税。”
  “这三家红楼,就约好了一起涨价,现在京城只有这三家,价钱很高,但是生意也挺好的。”
  “这就是垄断的好处。”
  丁毅沉声道:“朝廷要是继续垄断了盐、铁、茶、石油等行业。”
  “将来随时想涨价就涨价,丝毫不用管百姓承不承的受起。”
  吕大器等人一愣,前明有石油吗?皇帝这几个意思?
  但他们是听出来了,皇帝还是为了百姓着想。
  朝廷放弃经营权,只有监督权,一是监督产品质量,二是监督产品价格。
  并且在十年之后,全面开放市场,让更多的民间商人加入各种经营,就能达到限制物价随意上涨的目的。
  别的不敢保证,至少在没有垄断的环境下,肯定不会暴涨。


第852章 丧心病狂的法典
  仁德二年八月,《大乾法典》出世。
  大乾法典是大乾司法部几十名中外学者一起研究,以原大明律和英国的大宪章相结合,并经过数十次的修改后形成。
  其中丁毅是每一章每一节都仔细看过,仅看完大乾法典,就用了大半年时间。
  大乾法典中有几个重大的改变,都曾经在朝廷上引起巨大的争论。
  他的基本核心就是四个字‘王在法下’。
  打开法典的原型,首页就是四个字“王在法下”。
  大乾法典的序言更是让人动容。
  “不经合法的案判裁决或法律条款,任何人不能被抓捕和囚禁,不能被剥夺权利和财产,不能被放逐和流放,不能被剥夺名誉和地位,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们不能使用强权,也不能指挥他人利用强权去侵害任何人。正义不能被买卖,人人都要被公正对待并授予权利。”
  大乾法典和以前历代皇朝的律法相比,有几处重大的改变。
  第一处,死刑从斩首改为绞刑,即保留全尸,给死人于尊重。
  第二处,诛连罪正式写入法典,但不是面对全部案件,所有适合诛连的都在法典中明确,凡在法典中没有明确的,不得诛连。
  以前历古历代,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就可以诛九族,甚至朱棣还搞过诛十族。
  现在诛连不是皇帝说了算,按法典说了算。
  法典中有的,就可以诛连,没有的,不能诛连。
  其中诛连排第一的,就是官员贪腐案。
  大乾法典有规定,凡官员贪腐,无论家人是不是知情,俱将被诛连。
  贪腐(或收受)十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一百两以下,官员免职,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且往后三代不能参与科举。
  近亲家属包括,妻子儿女和父母,同时没收全部家产以充公(包含妻子儿女和父母的全部家产)。
  贪腐(或收受)一百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一千两以下,官员绞刑,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没查全部家产,全家驱逐出大乾,流放海外。
  贪腐(或收受)一千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的,官员绞刑,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并处无期徒刑,且终身不得减刑。
  贪腐(或收受)一万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的,官员全家绞刑,除近亲家属外,兄弟姐妹等家属及全家,皆要被没收全部家产,流放到海外。
  大乾法典对官员极为苛刻,连十两以上的东西都不能收,除了父母赠于儿女,儿女赠于父母外,其他任何亲人之间的赠送都要上报朝廷,且最大赠送不能超过十两,累积赠送不能超过一百两。
  为了防止私下以赠送的名义贿赂官员,大乾律法还是采用的‘谁先举报谁受益’的方式,支持钓鱼执法。
  假设你赠送一个县令五十两白银或等价物,县令收了,你马上反手一个举报,朝廷将县令免职,没收县令全部家产,其中一百倍,最高为县令家产一半,返回给举报者。
  同时,举报者或者举报者的近亲,可以担任县令一职。
  比如举报者年纪大了,六七十岁,不能担任县令,可以让儿子接替县令一职。
  举报的官员越大,接替的官员也越大。
  你要举报了内阁尚书,一旦查实,可以直接担任内阁尚书。
  反过来,官员要先举报你贿赂他,将查抄贿赂者全部家产,其中一半,给官员。
  这边同样有诛连,贿赂官员的民间商人也好,百姓也好,全家没收家产不说,近亲三代,不能参与科举。(如果是商人,三代不能从商,朝廷不会核发商业执照)。
  (若是农民,三代不能耕田,只能去当矿工。)
  大乾法典的第一大篇,防腐篇一出,天下官员哗然。
  丁毅制定的法典条例,绝对是历史上最严谨,最残忍的防腐篇。
  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连吕大器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严格的处罚力度时,也瞪着眼看着丁毅。
  在他看来,丁毅这是经历了什么,会对贪官如此的憎恨。
  在这样可以双重举报制下,天下的官员没人敢贪,天下的百姓也没人敢送。
  因为你根本不敢试探,对方会不会率先举报你。
  制订法典前,有司法部的官员曾对丁毅说,自古以来,几千年的皇帝,对贪腐都下重典,从来都是治不住的。
  老朱在的时候,各种杀人的手段都用过,剥皮,点灯,满门抄斩,还是不行。
  贪婪是本性,所以官员贪腐是控制不住。
  但丁毅用事实证明,只要你真的想控制住,有的是办法。
  让举报的人,代替官员,夺其一半家产,你看还有官员敢收吗?
  对贿赂的人施以重刑,你看还有人敢贿赂吗?
  在防腐篇最后,朝廷将在十二月底,公布天下官员的财产。
  以后新任官员都要公布,且每年年底,再公布一次。
  大乾法典的发布,绝对是轰动天下。
  他是有史以来,第一部 着重对权力的约束,重点针对官员和皇室的皇朝法律。 
  朝廷不但下文让天下官员学习,还专门从京城派出学者,到全国各地讲学。
  官办‘天下事’报纸更是全年连载,每一条每一例,并标准详细解说。
  以前常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天下的武器,但现在,所有人能感受到丁毅强大的,不容置疑的改革决心。
  进入仁德二年(1647)年后,丁毅的大儿子丁烨都14周岁了。
  但丁毅还是没有立太子。
  并且在册封皇后,贵妃之后,连王子和公主都没有册封。
  现在丁烨他们几个子女,都是普通人的身份,没有王子和公主称号,没有自己的府邸,没有自己的老师和臣子,全部和普通百姓家的子民一样。
  他们上学也在皇家大学,和普通学生在一起。
  除了学校里的校长和几位高级领导,无人知道他们是丁毅的儿子和女儿。
  朝中除了旅顺原先的大臣们,很多人都不认识丁毅的儿子和女儿,更没见过。
  丁毅继续用事实来证明,他是有多大的决心,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大乾法典第二篇,皇朝宗亲篇的改动,更是令天下官员震撼,皇帝家里都这样,咱们官员还有什么好说的?
  法典第二篇规定,紫禁城现在每年费用为一百万两白银。
  包括所有太监,宫女的工资和开支,皇室的所有开支,丁毅之后,大乾任何帝王,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开支,哪个帝王敢提出来,即是对祖宗丁毅的大不敬,内阁可以立刻罢免这位帝王。
  内阁不罢免,军方可以罢免内阁,然后重新在皇亲宗室中选出新皇帝。
  这第一条就震惊全天下了。
  有人曾提议,这样的话,将来有权臣不是可以借这条,来罢免帝王?从而达到控制朝廷的目的。
  但丁毅说,将来只要制度能顺利的执行下去,是不可能出现权臣的。
  朝廷连勋贵都没有,哪来的权臣?
  紫禁城还会对人员进行缩减,五年后太监宫女降为五百人,十年后降为两百人。
  十五年后宫中不能再有太监,只保留侍女(宫女)一百人。
  十五年后,紫禁城费用降为二十万两白银,以后的大乾皇帝,只能降开支,不能增开支。
  如遇皇宫房子需要修建扩张等重大事宜,由内阁商议通过后,朝廷和皇帝两家各出一半费用。
  法典第二篇规定,大乾没有宗室。
  皇帝家的子女和后代,都由皇帝自己养。
  丁毅现在正四处成立公司,包括下一步的私人银行,各种工厂,甚至将来的股市等等,为自己的后代建立一个商业帝国。
  朝廷收上的税收,一分钱都不能用在皇室。
  如果丁毅的后代守不住自己商业帝国,被人吞并,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至少在皇宫中,每年还有二十万两白银可以用着。
  当然,考虑到通货膨涨,法典还规定,当以粮价来计算。
  比如现在仁德二年,粮价已经降到一石一两三钱左右。
  二十万银子等于是十几万石粮。
  若粮价涨到三两一石,即等于六十万两白银。
  法典第二篇还规定,皇室成员有参加兵役,参加工作的义务和责任。
  即皇室成员可以去当官,但最高不能超过正四品(也最高做到知府),也可以去当兵,最高不能超过守备级。
  这是为将来皇室成员的存活留条路,实在不行,你去当兵和当官,也能养活自己和全家。
  大乾法典的皇室宗亲篇,可以用惊世骇俗来形容。
  丁毅几乎用一个笼子,把皇室宗亲的权力牢牢的圈养住。
  他从身体力行,和以身作则来告诉世人,我丁毅改革的决心,任何人都无法动摇。
  什么学说也无法动摇。
  大乾法典还规定,以后群臣和百姓见到皇帝和皇室成员,都不用下跪,只要弯腰点头即可。
  若皇帝和皇室成员伸手,则可行握手礼。
  各地官员相同,下级见上级不再行拜跪礼,改用握手礼。
  军队中改为手势敬礼。
  大乾法典的所有条款,将在仁德三年正月初一正式开始,同时欢迎天下官民指出缺点,查遗补漏,丁毅打算用两年时间来完善,之后就要正式下旨,永不更改。
  保证法典的无上权威性。


第853章 抗旨无罪
  看到大乾法典后,朝中和民间大量的儒学理学大师们纷纷又吵了起来。
  八月八日上朝,礼部右侍郎孔文恩当庭上奏:“臣有本奏。”
  丁毅抬头看了他一眼,知道此人是山东孔家子弟,以精通儒学为名。
  “孔卿请说。”丁毅好声道。
  扑通,孔文恩当场跪下,大声道:“请皇上下旨,收回大乾法典,把制定大乾法典的相关人员,满门抄斩,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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