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光想好事儿,哪一行哪一时的饭是好吃的?看看这满地的尸体,哪一个没有点儿本事?就是自己干掉的几个敌兵,也都凶猛异常,自己先前胜得有些侥幸。
兵,咱还是先当好兵,搞清楚情况再说吧。
“呜呜呜。”陈老将哭得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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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 ,赤手搏兽
远远近近,荒凉的岛屿上,树林密集,灌木丛生,蒿草遮掩着纵横交错的沟壑,裸露出来的丘陵坡地,青石危立,让人感到,在原生态的自然美丽中,隐藏着野蛮冷酷的危险气息,杀机四伏。
满地的尸体,一片片散落叠加,撒满了视野里荆棘蓬松极处,还有几个未死透的伤兵,痛苦地嚎叫,挣扎。黑色的血迹,玷污了一滩滩的草地,残缺不全的肢体,随意地抛弃着,
刀,枪,箭,乱纷纷地丢弃在地上,更多的是插在士兵的身体上。有一名士兵,在肩膀和脖颈上就插了五枚箭羽毛,一名士兵的脑袋被活活劈开,雪白的脑浆喷射状散布在周围,一个尸体的脖子,被砍得几乎只连着一点儿肉皮。一名伤兵,木然坐在血泊里,傻傻的白眼睛珠子里,没有一丝的灵魂,一杆铁矛,洞穿了他的咽喉,在前面稳稳地支持着。而另外一名士兵,则被剥掉了脸皮,耷拉在一侧,异样的脸面,叵测的杀戮,令人触目惊心。
“我的兄弟们啊!”陈继盛双手拍打着地面,哭成了泪人。
周围,也传来了抽泣声,护卫的骑兵们,一个个都摘了头盔毡帽,低下了头,许多人跟随着单膝跪倒。
毛仲的鼻子一酸,眼睛也湿润了,大明的官兵们,为了平定叛乱,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国家英雄啊。
还未清理的战场上,已经有一群群乌鸦尖锐地鸣叫着,向尸体冲去,争抢着,剥啄着,将许多尸体啄得稀烂,露出了血腥的内脏!因为争执,几只乌鸦撕打起来,愤怒地扑叫着,黑色的羽毛在空中乱飞。
那个被剥掉了外皮的脸面上,骤然降落下五六只乌鸦,一阵疯狂的剥啄,当一只苍鹰徐徐地滑翔而至,将乌鸦惊走的时候,那颗战士的头面,已经成为惨白的骷髅。眼睛所在的位置,是两个血淋淋的孔洞,汪着一些血水和爪痕。
苍鹰掠过,抓断了一只乌鸦的脖子,这才稳稳地站到了那具头骨之上,用锋锐的钩喙,惬意地喝那新鲜的血水。
此时,更有三三两两的野狗已经窥探着,从草丛里钻出,嘴里呜呜地低吼着,胆怯地游弋着,突然猛扑,将几具树林边缘的尸体拖走了,而三只野狗拖走了一个伤兵时,虽然他也猛烈地挣扎了几下,呼喊救命,在草丛边儿上摇晃着,迅速地不见了。
岛屿上,一片混乱,刚刚放下武器的叛军官兵,还心有不甘地回望,眼神里有许多的恶毒,青甲的飞豹军,骑在马上,手执弓弩铜铳,长矛短刀,警惕地盯着他们。转过了那些树林,沿道路上向依稀的军营和附近的村落回归,集合的军号,呜呜地悲鸣,在苍翠的岛屿上久久回荡。
很少有士兵能来顾及战地的伤员和尸体,当几名骑兵转过来鸣箭恐吓时,它们只是稍稍退却。一只野狗被射伤,立刻被群狗包围,一阵嘻嘻嘻嘻地狂欢,那只伤狗竟然被啃吃大半。
好一个血腥冷酷的世界。
“将军,我劝您,不要哭了。”毛仲走近陈继盛,焦急地说:“您应该为这些将士高兴才是!”
“什么?”陈继盛豁地跳了起来,紧接着,所有的十数名官兵,都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毛仲。一名士兵甚至将手按到了腰刀把柄上,那是义愤填膺,出离愤怒。
毛仲坦然自若:“出生入死,鲜血飞溅,捐躯国家,本就是军人的使命!人生自古谁无死?死在战场上的士兵,已经足够壮烈,足够尊严,足够荣耀,就是最幸福的士兵!我,也渴望着有这么一天!”
“将军,我还劝告您,既然是将领,就应该威严沉默,冷酷内敛,将深深的情感,埋藏于滚烫的内心!逢战则喜,遇死而歌!何况,死者长已矣,吾侪须奋发!现在,叛军刚刚解决,善后事情千头万绪,象将军您和诸位这样冲动,沮丧,不怕给人笑话吗?”
毛仲的话,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陈继盛的眼睛,睁得极大,几个骑兵和将官兵们,再一次上下打量毛仲,均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为战死者举哀,惹什么笑话?”
毛仲犹豫着说:“带汁儿的将军。”
“带汁儿?”
陈继盛和他的部下亲信们面面相觑很久,才恍然大悟,而一个黑须壮汉居然失声大笑起来。气氛为之一改。
“好,说得好!”陈继盛从地上站起来,重重地握着拳头:“说得真好!我陈继盛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毛仲,你真行!刚才,我还以为你是失心疯,叫什么名字都呆半天,还什么老大爷,毛什么,新中国,乌七八糟,阴阳怪气儿的词儿,现在我才知道,你小子是装憨卖傻,不肯逞能强梁。有气度,有雅量!非同寻常啊。对了,诸位将军,我们立刻就行动起来,快去,苏守备,你先带人乘船东下皮岛,调集我们的飞豹军的中营,后营,火器营,并且详细向沈世魁将军讲清楚。再调集飞虎军的一个营前来,就说我们大破叛军,将在海洋岛上长驻。陈理,你拿了笔墨写信,再盖上我的关防。”
一名骑兵和一个中年书生答应了,立即就操办。
毛仲盯着前面正在窥视尸体和伤兵的鹰鸦野狗,请求道:“老将军,我可不可以去救他们?”
正在这时,一队士兵听闻集合号赶来,陈继盛大喜:“说得好,毛仲,你带他们去!喂,你们几个,要好好听毛仲的话。”
“好叻!”毛仲兴奋极了。
被主管领导这么长篇大论直言不讳地表扬,实在不多,谁不热血沸腾?
三十一名步军,十二名骑兵,在毛仲的率领下,张开了两翼,一面大声呼喊,一面搜索草地上的伤兵。
“不管是哪一方的,只要能有一口气儿,都给老子救起来。”毛仲一面说着,一面在尸体间奋勇地摇晃着,拖拽着,希望能够找到生存者。“对待搜索,一定要细心,耐心,有一点儿的希望都不能忽视,一个口号,不抛弃,不放弃!”
几个士兵奇怪地看了看毛仲,点点头,“对,这哥儿们说得对。”
虽然这些士兵不认得毛仲,可是,有陈老将的亲点,谁也不敢怠慢。
尸体堆积,交叉,有些已经半僵硬,勾连在一起,拖拽并不轻松,突然,毛仲觉得肩膀一阵剧痛。急忙咬紧牙关。
“哥儿们,怎么了?”两个士兵奇怪地问。
“不怎么,小伤口。”毛仲故作姿态地笑笑,“继续干。”
士兵发现了毛仲肩膀上的血迹和缠布,相视一笑。对毛仲点头赞许:“硬汉!”
“麻辣隔壁,你还不死?”一个士兵忽然愤怒地朝着一个地上的伤兵吼起来,一面用长矛狠狠地捣。原来,伤兵是毛承禄的人,乘着搜索的士兵不注意,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脖儿,想要把他整倒。
三个士兵一听这里有情况,急忙操了刀枪过来,“打死这小子。”
毛仲一听,急了,大吼:“刀下留人!”飞快地奔进人群中,将几把刀枪拦截:“我说过了!不要再打了!现在打,是落井下石,算什么英雄好汉?”
士兵们收了刀枪,悻悻地去了。毛仲凝视着这个脸上稀里糊涂满是血,但仍然倔强顽抗的士兵:“什么名字?”
士兵鼻子里哼了一声,“老子秦铁汉!”
“好样的,起来吧,我背你去养伤,”
士兵犹豫不决了半天,才爬起来:“怕你个球!大不了一死!”
他的伤有三处,最严重的在左腿,看那架势,基本上确信折断了。
毛仲仔细检查了下,找到两根木棍子,从死人身上拽了一些衣服片儿,解了裤带,给他捆绑好:“你先歇息着,我回来接你!”
不久,在这一堆尸体里,就找到了四名伤兵,留下两名士兵照顾,其余的继续前进。
前面,发现了一群乌鸦的怪叫,不用说,在乱战过的树林里,该有大群的尸体。几个士兵小心谨慎起来。
呼地一声,从草丛里蹿出一头野狗,向着左侧的毛仲扑来。
毛仲眼睛的余光,看清了这家伙的大块头,张着血盆大口,瞪着绿幽幽的眼睛,白色的獠牙森森地露在猩红的长舌旁。
毛仲知道,它们是野狗,而不是狼,在曾经的沙漠和草原极限训练中,他都遭遇过它们,但是,长期的野化中,野狗的凶猛,有时并不亚于恶狼。
这只野狗,携带着风声,从草丛里弹起,庞然肥壮的身躯,足足有一百斤,属于超级肥大型。
因为肩膀上有伤,不敢硬碰硬,毛仲将上身一挫,格起左拳,瞄准野狗的鼻子,就是狠狠一记。
鼻子是他最喜欢攻击的地方,也是任何动物最脆弱,和神经中枢联系最密切的地方。
呼,巨狗从他原来的位置上闪了过去,但一落地,就滚倒在地,呜呜地惨叫,再也爬不起来。
中国传奇的盖世英雄,河南省的何广位老爷子赤手空拳猎取巨豹的时候,采用的就是这一招。作为特战精英的毛仲,绝对清楚最合适的对策。
他能听到自己拳头挥起的声音,以及砸在野狗鼻梁上的声音,清脆的触觉告诉他,野狗的鼻梁骨碎了。
呼,又是一只,接着,右面又来一只。都是气势汹汹地猛扑。
于是,在旁边发现了蹊跷正准备救援的其他士兵,看到了一个诡诈的景象。
毛仲不断地挥舞拳头,伸缩上身,将一头一头,前后一共五头野狗打得飞来飞去。滚到地上,就再也不能动弹。只会呜呜,含糊不清地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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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 ,原来1634
在士兵们惊叹的o型号眼睛注视下,毛仲在野狗扑来的地方找到了两具被啃吃成破烂的人体,腹部豁然,里面内脏已经被掏空,大腿上的肉也消逝了一半。
周围的士兵看见,无不咳嗽,呕吐。
原来,野狗们拼死而战,只为保住自己的美餐。
“快找找看!还有没有幸存者!”
在毛仲的指挥下,士兵们在树林里寻找着曾经激烈的战场,在四十几名尸体中,找到了六个活的,连拖带背,整回了道路上。
这一天,他们都没有歇息一会儿,将所有的尸体入土为安,将所有的伤兵都转运到军营里。吃了鱼汤米团红薯疙瘩煮的晚饭,他又帮助给伤兵上刀创药,绑扎布条。然后,自己也被两名军医包围住,小心翼翼地伺候,陈继盛老将军还专门骑马来看望了毛仲,于是,在一个暖和和的军营里,疲惫不堪的他酣然入睡,了无梦痕。
一觉醒来,已经上午**点钟光景,有专人送了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又去看了那些伤兵。
“大哥,谢谢你啦!”一个粗犷的嗓门突然大声喊,随即,一根缠得比藤条还紧的手臂勒住了毛仲的腿,是床上休养的伤兵。
毛仲发现,这手臂纠缠得极为猛烈,显然动机不纯,于是,他笑笑,用手指一拨,若无其事地点着关键:“吃粮当兵的兄弟,谢字就见外了!”
那手臂一软,滑落过去,伤兵却豁地坐起来:“大哥好厉害的指劲儿!”
“呀,原来是毛大哥!毛大哥,你好厉害啊!”
“毛大哥,听说你昨天空手打晕五只野狗?神了啊!”
“毛大哥,昨天,是你把我们从野狗嘴里救下的,大哥,你是我们的恩人呐。”
“毛大哥,听说是你跳上马,逮了毛承禄总兵?真的假的?”
屋子里的伤兵们都醒过来,热情洋溢地瞻仰着毛仲的风采,崇拜地询问,尤其是那个偷袭毛仲的伤兵:“原来是你打败了毛总兵?我的天,服了!真服了!我秦铁汉从今天起,真的服了!”
看样子,毛仲清醒地抢救伤兵,以及生擒叛将的事迹,已经传遍了军营。
一名国字脸的年轻骑兵牵扯着缰绳走过来,双手一拱,带来一股战马身上特有的浓郁气息:“毛大哥。兄弟右营队的王海生,二十一岁,善使长枪,绰号‘一根筋’,从今天起,咱就是您的贴身马弁了,敬请大哥随意差遣!”
还没有说话,又有一名瘦脸,眼睛贼亮的士兵过来,将头上毡帽取了,哗啦哗啦地扇着,一面扯了衣服的领子:“哦,还有我,毛大哥,右营队步军把总牛雷,号称‘小雷公’,及麾下刀斧兵六名,火枪手五名,弓弩手四名,俱听您节制啦!以后毛大哥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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