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二的朝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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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二的朝战-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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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了这么多好处,金长武中尉也得到了回报,在霍夫少尉强大武力支持下,已经有一名连长、两名排长训练意外,住进了医院,估计出院要等到六个月以后了。

    不听使唤的部下,尤其是和金家有关系的,金长武不带客气地下了手,借着苏联人的手,谁也追究不到自己头上。

    在金长武的眼里,霍夫少尉就是自己的一把刀。

    “来来,早晨喝一杯伏特加,保证一天精神愉快。”热情的霍夫少尉,拉着金中尉,进了屋门;眼底里,少尉潜藏的蔑视,丝毫没有外露。

    能被苏联军队派出到朝鲜,进入军队里当教官,霍夫少尉可不像外表看起来的,粗鲁不堪,他精着呐。

    按上级命令,霍夫少尉进入这支明显是精锐部队的目的,是加强苏联在朝鲜的影响,他要用苏联的军事教程,影响连排级的基层军官;这些基层军官,不久的将来,大部分会渐渐升到中层军官的位置,现在对他们的影响,以后就会显现出来。

    霍夫少尉不知道,有多少和自己一样的军官,悄悄进了朝鲜的军队,但按他的估计,不会太少。

    有了苏联提供的成编制的轻重武器,加上教官、顾问的介入,那中国人对朝鲜的影响,只能体现在表面上,朝鲜军队的骨子里,蒸腾的,绝对是伏特加的火热。

    对于金长武中尉的想法,霍夫少尉不但清楚,还相当乐见,在他的眼里,两个小孩抢糖吃,自己好歹得帮上一个。

    挑逗内讧,才有机会;所以,提出了一些私人要求后,霍夫少尉全力出手,帮助金长武中尉打残了几个不听话的小军官,全盘掌握了这支新组建的部队。

    “来,坐下,喝上一杯”,刚坐下,霍夫拿起桌上的酒瓶,给金长武倒了半杯伏特加。

    一大早就喝酒,金长武看着杯里的酒,是在是无语,他想不通,苏联人爱喝酒都爱到了如此地步,军队是个禁酒的地方,苏联人不清楚吗?

    乱糟糟的屋子,床上凌乱的被褥,让爱惜整洁的中尉,实在是没法喝酒。桌上几听肉罐头,还是金长武给搞来的,自己都没舍得吃。

    “少尉,刚才团部来电话,一个名叫罗本初的中国人,到3营任格斗教官”,握着酒杯,金长武说明来意,他的俄语是相当的流利。

    “中国人,罗本初?没听说过。”霍夫少尉摇摇头,仰头喝下半杯白酒,长长的哈了口气。

    扑面而来的酒气,让中尉暗暗闭住呼吸,暂且忍住。

    “没关系,我的拳头,你还不清楚?亲爱的中尉先生,不要让一个中国人,打扰了早晨美妙的心情”,自己的实力,霍夫少尉很是自信,权当是听了个小消息。

    妈的,**就是一个酒鬼,还是好色的酒鬼,也好不到哪去。心里暗骂一句,中尉用赞赏的眼神,高看了少尉几眼,但脸上还是带着疑虑。

    “团里命令,这个中国教官,战场行动自主,十人以下随意挑选,不受团部约束”,又是一个自大的家伙,闻言霍夫少尉点点头,又倒上半杯白酒。

    “他的战场缴获,归他处理。”最后一句,让少尉眉头一扬,好家伙,是来发财的,还是来送死的,抢食吃,跑错地方了吧。

    “来头不小嘛,亲爱的中尉,你想怎么办?”这回,霍夫少尉停住了手里的酒杯。

    在霍夫少尉的心里,只要这个中国人不影响自己的计划,那就和自己无关了。

    “少尉先生,他的到来,是以格斗教官的身份来的,但3营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教官,就是霍夫。契科夫斯基少尉您,不是吗?”中尉不阴不阳地笑着,他不信,这个苏联人不会看不出里面的问题。

    “我们苏联陆军军官是世界上最好的军官,不是那个泥腿子国家能比的,你要记住,亲爱的中尉。”面色严肃,霍夫少尉强调着,他是非常不喜欢眼前的家伙,有些挑事。

    “当然,我非常清楚,但有些人还是不明白,少尉先生。”妈的,老子的地盘,你嚣张个屁,要不是你还有用,一颗子弹就能让你回老家。中尉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

    “不过,我还是愿意让少尉先生,在3营担任一级教官。”金长武伸出了橄榄枝,他现在需要的是计划,不是辩论。

    “那,您的想法是什么?”少尉也不愿意自己的低位,被别人打破,哪怕是那个号称兄弟的国家。

    “少尉,或许我们,可以稍微试探一下他的实力,也好给士兵们证明他是一位合格的教官。”金长武小心翼翼地提出了建议。

    “亲爱的中尉,来,喝上一口。”转口不接话题,霍夫少尉举起酒杯,细细地品了一口白酒,让火热的感觉,再次蔓延在咽喉处。

    一个粗壮的大汉,慢慢品尝粗制的伏特加,确实有些好笑,但霍夫少尉却不然,竟然讲起了的制作方法。

    “我的祖父、父亲,都喜欢私下酿酒,酿制自己的伏特加,用谷物或马铃薯为原料,经过蒸馏制成高达95°的酒精,再用蒸馏水淡化至40°-60°,用活性炭过滤,使酒质更加晶莹澄澈,无色且清淡爽口,使人感到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形成伏特加酒独具一格的特色。

    每次喝下自己的伏特加,那心里的满足,是别人无法感受到的。

    还有一种添加了天然香料的混合伏特加,是我们家乡欢迎贵客的上等酒,很少见啊。”

    眼睛盯着中尉,霍夫少尉还在回味自己的家乡,只有那里的宁静,才能消散心中的暴虐。

    霍夫少尉的意思,是不赞成仓促出手,主张慢火慢炖,时机成熟再一举搞定,当然,战场上是一个毁灭敌人的好地方,甭管是哪方面的敌人。

    霍夫少尉忘了,他面对的不是什么心机深沉的人物,而是一个生活在半岛上的军人,尽管在苏联留过学,但骨子里的险隘,藏不住任何容忍。

    “霍夫少尉,只要你同意我的建议就行,我来安排。”打断了少尉的遐想,金长武中尉不耐烦了,考,你一个酒鬼,本事是有点,也别再我面前卖弄,不就是去搞一个志愿军军官嘛,荒山野岭的,随便找个地方一埋,谁能发现。

    “烈酒只有勇士才能品尝,拳头只有强硬才能征服一切。”霍夫少尉点点头,默许了中尉的建议,“好吧,亲爱的中尉,我该去军营里转转,指导一下可爱的军官们。”

    暗算对手,霍夫少尉还是不屑参与,但也不制止,只要自己不动手,勇士的荣誉,是不会被玷污的。

    “好的,你忙霍夫少尉,我还有公务,先走了。”中尉礼貌的起身,急不可耐地离开了木屋,屋里的酒气,让他呼吸十分的不畅。

    来到营部,一个较大的帐篷里,金长武中尉叫来了自己心腹,一连连长,一个矮个壮汉。

    “南宫少尉,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金长武中尉狠狠喝了一大口水,缓解了些在霍夫少尉那里的郁闷。

    帐篷里,只有他俩人。

    “中尉同志,保证完成任务。”什么也没问,南宫少尉,挺身而立,等着上级安排。

    “拦截团里派来的一名中国人,直接击毙,便装出发。”在亲信面前,金长武中尉脸上的冷酷,暴漏无疑。

    “是,中尉同志,击毙团里派来的中国人。”再次复述命令,南宫少尉出了帐篷,向1连驻地快步赶去。

    作为跟随金长武多日的亲信,南宫清楚自己的长官,只要完成任务,什么都好说,但完不成任务,什么都没得说,连死都不好死。

    所以,那个没见过面的中国人,在南宫的心里,已经是必死无疑。有心算无心,这次袭击,手拿把攥的没问题。

    这一切,是在短短的一小时里,安排妥当了。

    换上便服,带着三名战士,南宫沿着唯一的山路,向团部方向赶去。

    50公里的山路,望山跑死马,罗二此刻,还和两名带路的人民军战士,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前面,要翻过两个200米高的小山。

    “过了两个山头,就能看见3营的驻地了”,一名战士,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语,给罗二介绍着地形。

    “那就先歇会,吃点东西。”看看天色,罗二叫住了两个兵,反正又不急,慢悠悠地,赶天黑前到就行。

    从背包里取出牛肉罐头,甩给两个兵,罗二自己拿着一听粗大的罐头,拉掉上面的拉环,放在脚边。“呲”,随着轻微的响声,不到二十秒,自加热罐头,变得烫手。

    在两个兵羡慕的目光中,罗二开始享用美军军官才能吃到的热米饭;现在的美军,自加热罐头还没普及,只有精锐伞兵及军官,能少量供给。

………………………………

一百五十一章、和平相处

    

    休息了半个小时,三人再次上路。

    作为一名侦查兵,罗二的大局观很含糊,但这小子命好,娶了一个情报官身份的老婆;新婚短暂,但朴姬善私下里也给罗二分析了战场局势,得出的结论,让罗二很是无语,战争即将结束了。

    在罗二看来,自己除了在战场上能得些便宜,一旦脱下军装到了地方,怕是连一个老农也不如。

    哎,麦苗和韭菜自己近了还能分清,离远点就看成一样的了。暗自摇摇头,罗二对自己回到京城后的生活,没一点把握。

    一路行来,两个朝鲜士兵,也和罗二混熟了,操着朝鲜话,和罗二慢慢聊着,对罗二半生不熟的腔调,也不在意。

    或许,罗二肩上明显的少尉军衔,在不停地提醒着两个兵,官兵不同阶啊。

    登上山头,任风吹拂着身体,罗二不住地打量四周的地形,这是习惯动作。

    “少尉,过了前面的山头,就到3营了。”一个通讯员讨好地说着。

    “没事,慢慢走,到了正好吃晚饭。”隐约觉得自己被算计了,罗二实在是提不起精神,一步三晃就可以了,也没人催促自己,何必赶那么急。

    这里距前线还有不少的距离,天上也没看见几次敌机,罗二难得轻松一回,索性收回了散手,让自己放松放松。散手的运用,还是很费神的。

    “下山吧”,被两个小兵等的有些不好意思,罗二无奈挥手,向山下走去。

    对面的小山上,高低间杂的松树林里,南宫少尉带着两个手下,隐蔽在小路的一侧,这里地形复杂,半人高的野草,随便趴下,十米外根本发现不了。

    加上三人的灰色衣服,任谁都难以分辨出有人埋伏在这里。

    拿着望远镜,南宫盯着两公里外的山脚,这里是通往3营的必经之地,地势较高,只要卡在这里,任谁都躲不过自己的眼睛。

    “罗少尉,你可别怪我手狠,这是营长的命令,要怪你就怪自己命不好,让金中尉盯上了。”南宫少尉放下望远镜,再次检查了身边的狙击步枪。

    步枪刚刚拆解擦拭过,淡淡的枪油味,环绕在手间,“哗啦”,枪栓顺畅地滑动,顶上火门。满意地关上保险,南宫靠在树干上,闭目假寐。

    能在短短的两年里,从士兵混到连长,有金长武做靠山不假,但也证明南宫是一个动脑子的人,不想外表看上去那么普通。

    他带出来的狙击步枪,是带有机械瞄准镜的1891/1930式步枪,战斗射速达到10-20发/分,杀伤距离2000米。

    弹仓里压满了5发威力巨大的7。62*54毫米枪弹,一切就绪。

    要是远距离一击不中,两个手下,拿着ppsh-41冲锋枪,也就是经典的"**莎",高达900发/分的射速和71发弹鼓带来恐怖的火力,连苍蝇都能全数干掉,更何况一名少尉军官。

    怎么看,南宫都认为,那个倒霉的中国人,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监视目标的小事,自有手下看着,自己只要等到目标出现,扳机扣动,任务就完成了。

    对于金中尉的重视,南宫还是不以为然,杀个人就派出一名连长,也太给中国人面子了。

    没办法,官大一级压死人,任务完成了还好说,要是完不成,金中尉的手段,南宫还是很恐惧的。

    山里的风还是太凉,南宫少尉休息不好,只好嘟囔着掏出中尉赏赐的肉罐头,在手下羡慕的眼光中,细细品尝着。

    “少尉,有人来了。”一个兵举着望远镜,低声喊了一句,紧紧盯着远处。

    “是嘛,我看看。”丢掉罐头盒,一把抢过望远镜,南宫少尉开始兴奋起来。

    镜头闪过,在2500米远处的山脚,三个身影显现,正不紧不慢地走在小路上。

    虽然距离有点远,还看不清来人的面貌,但南宫有把握肯定,那个中国人,是在三个人之中。

    按照时间推算,罗二的步行速度,是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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