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又不想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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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又不想当皇帝- 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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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天命所归,那是自然。”
  洪应附和着道。
  小喜子听得面红耳赤。
  论不要脸,自己真的还差得远啊!
  他一定要跟着他师父多学习啊!
  和王爷最近胖的都快找不到眼睛了,小郡主被和王爷一抱到怀里就哭。
  被吓到了?
  许多人都是这么猜测,但是没人敢说出来。
  “哎呀,”
  林逸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我现在也在控制自己的酒量,小酒怡情,不能酗酒,尿酸太高,很容易得痛风啊。”
  这么想起来,上辈子坐在轮椅上也不是没有好处,双脚没有知觉了,不会有得痛风的风险。
  痛风的疼痛等级很高呢,据说和生孩子差不多。
  他可不要享受这样的待遇。
  而且,这种放到上辈子都算“绝症”,更何况现在。
  喝酒吃肉还是有点节制的好,不能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把自己折磨的生不如死。


第486章、公费出差
  所以在放弃了成为一名飞来飞去的武者之后,他选择了成为一名养生小达人。
  “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这种高深的,他肯定是不会的,但是什么“阴阳合一”、“阴阳交互”、“居移气,养移体”,他却是无师自通!
  “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
  林逸摇头晃脑的道,“阴阳不交万物封。”
  “王爷教诲的是,阴阳者,气之大者也,草木阴阳亦两齐,若还缺一不芳菲。”
  洪应心有感慨,如果不是和王爷点化,他此生怎么可能入大成呢!
  悟了鱼投水,迷因鸟在笼。
  曲径多岐,旁门小法,误了人多少!
  直到如今,他才明白文昭仪说的那句“世人明此道,立便返童颜”是什么意思。
  林逸见洪应似乎心有感慨,以为自己口无遮拦,说到了对方的痛处。
  毕竟小应子是个太监,哪怕再努力,也没有阴阳合一的条件啊!
  想到这里,心有愧疚,便立马改口道,“提擎天地,把握阴阳,固然厉害,其实最重要的还是独立守神。
  烦气为虫,精气为人,养浩然正气,如此才能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成为真正的大丈夫。”
  其实也是实话,凡事过犹不及。
  要是死在紫霞或者明月的胯下,那不得冤枉死?
  囊有钱,仓有粟,腹有诗书,足为山中神仙。
  身无病,心无忧,门无债主,堪称人间逍遥。
  不能太过分。
  “小的谨遵王爷教诲。”
  洪应心生感动,他们王爷无时无刻不在点化他!
  希望他能够更上一层楼!
  他要是不再努力一点,真的会辜负王爷的期望。
  林逸笑了笑,再次看向惨兮兮的小喜子道,“起来吧,别装可怜吧。”
  “谢王爷!”
  小喜子一边磕头一边大声的道。
  他没有敢表现出一丝犹豫。
  天大地大,和王爷最大,根本不需要询问他师父的意见。
  他要是瞻前顾后,考虑他师父的心思,那才是最惨呢!
  天掉下来,也不能逆着和王爷的命令!
  “你这小子,”
  林逸在洪应的搀扶下重新坐下,然后又接过洪应的茶盏,笑着道,“确实是不打不长记性,这以后做事啊,还是要机灵一点。”
  “小的再也不敢了。”
  小喜子心里苦涩。
  他挨洪应的揍那是因为自己做错事吗?
  他是洪应的徒弟,他对自己这个师父的性子很了解。
  在师父这里,从来没有对错的。
  不管自己杀多少人,做了多少恶事,哪怕是把天捅出个窟窿,这个师父的眼皮子都不会眨一下。
  臭鱼烂虾,死也就死了。
  有什么打紧?
  自己最大的错误反而是让和王爷生气了。
  和王爷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是个人都知道!
  洪应打人疼,杀人也不眨眼!
  要不然依照和王爷的性子,还不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挨两句叱责,万一能成一件大事,划算!
  也算他倒霉,千算万算,没算到师父会在今日回来。
  导致如今朝野都知道自己挨了洪应的揍!
  这面子是彻底的栽了!
  找回来?
  怕是死的不够快。
  他隐隐有个感觉,哪怕是功夫已经出臻入化的和尚想在洪应面前耍威风,恐怕都难。
  “王爷仁慈,”
  洪应一边给林逸捶一边陪笑道,“这狗东西不好好捶几顿,真的要上天了。”
  林逸点点头,看向小喜子道,“瞧你这皮开肉绽的样,估计很痛,赶紧下去疗伤吧,别留了疤,到时候影响形象。”
  “是,小的这就退下。”
  小喜子长松了一口气。
  他们这位王爷对武学一道还是不甚了了。
  他已入九品,九转九还功若就,定将衰老返长春,区区皮肉伤算得了什么?
  林逸等小喜子退出后,摆手道,“坐下吧,你这初回来,还是要好好休息,暂时用不着你伺候。”
  洪应陪笑道,“王爷,小的没有一日不在想你,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你,哪里舍得轻易离开,你就惯着小的这一回,让小的好好陪你说会话。”
  “行了,回来就好了,不要哭哭啼啼的。”
  要是别人搞这一套,林逸早就一脚踹过去了,他身为大梁国的摄政王,三千弱水任他取,满林桃花任他摘,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和一个太监搞基!
  但是洪应却是不一样,这是陪他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他相信洪应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实意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愿意为他效死,为他付出生命,洪应肯定是其中的那一个。
  而且是无怨无悔的!
  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值得他信任的人。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是。”
  洪应再次抹了抹眼角。
  林逸突然想起来什么,打着哈欠道,“你真的去了什么西荒?”
  洪应点点头道,“启禀王爷,小的径直往西去,穿过漫天黄沙,终于到了那所谓的西荒。”
  “沙漠?”
  林逸皱眉道,“黄沙迷茫,一眼望不到头,你一个外人,什么都不懂,哪怕不累死,说不定也会渴死,也敢往里闯?”
  “王爷,小的这不好好地回来了吗?”
  洪应更加感动了。
  自己千里赴西荒,和王爷关心的居然不是什么情报,而是自己的安危!
  “万一回不来呢?”
  林逸没好气的道,“你对沙漠的可怕之处简直是一无所知!
  沙漠那么宽,那么长,任你功夫通天,日行百里,那又怎么样?
  你跑得出来吗?”
  “小的虽然愚钝,但是还没到不通世务的地步,”
  洪应陪笑道,“小的看到那漫天黄沙,岂有不惧的道理?
  小的入沙漠也是找了骆驼,花重金请了向导的。”
  他这话倒是真话。
  他早已入宗师,这吃喝二字,已经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了,三五天不吃喝也没什么,但是架不住沙漠里的高温,身体的里水不但没补充,反而每日流失,他功夫再高也不行。
  “花钱请的向导?”
  林逸笑着道,“算是长脑子了,知道公费出差了。”
  洪应是和王府的大总管,伺在自己左右,随时掏钱买东西或者打赏,口袋里的银子充足,从来不差钱。
  所以花重金这种话,林逸是信的。
  可惜的是,那是自己的银子!
  这小王八蛋!


第487章、去向
  洪应讪笑着道,“小的托王爷的福,终究是奢侈了一把。”
  他自小就伺候在和王爷的身边,自己家王爷是什么性子,没人比他更了解了!
  老吝啬鬼了!
  只要一张口,洪应就能明白他的想法!
  这口气要是不让王爷撒掉,他这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好在他早有准备!
  要不然他哪里敢回来!
  他缓缓地从衣袖里掏出来一块玉石,见林逸张望过来,献宝似得道,“王爷,西荒漫天黄沙,但是却是最盛产美玉,这是小的特意为小郡主寻过来的,还请王爷掌掌眼。”
  “羊脂玉?”
  林逸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把那块洁白的玉坠子接在手里来回摩挲着道,“洁白、细腻、浑厚,好东西啊。”
  这么好的玉,放到现代社会得大几十万吧?
  如果将来他死了,再埋到墓地里,是不是又具有了考古价值,价值千金!
  如果他再给写个序什么的,更不得天价?
  好歹他也是大梁国头号人物!
  放到后世也是属于被竞相研究的历史大BOSS!
  “只要王爷喜欢就好。”
  洪应满脸的褶子都堆在一起后,笑意始终都散不开。
  “王爷,”
  一旁的焦忠适时的插话道,“您要是喜欢,小的这叫安排人往那西荒地界去买些回来。”
  紫霞看了看林逸的神色,忍不住笑着道,“焦统领大概没看过新的《梁律》。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
  本来就是国家的东西,哪里用得着买。”
  “国家所有?”
  焦忠看看和王爷,再看看一言不发的洪应,沉吟了一下,一下子就是明白了过来。
  矿藏属于国家的,那么这国又是谁的?
  他高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自己居然说什么买!
  这不是昏了头了嘛!
  拍马屁永远拍不到正确的位置!
  真的是够蠢的!
  “这西荒啊,居然开始打老子的主意,老子肯定不会让他好过的,”
  林逸打着哈欠道,“到时候啊,这玉石矿收归国有,用之于民,好事啊。”
  “王爷英明。”
  众人齐呼道。
  林逸摆摆手,继续道,“行了,继续说这西荒的事情吧,这长公主去了西荒,这刘朝元也去了西荒,这西荒到底有什么魅力?”
  “王爷,”
  洪应正色道,“属下一路往西荒去,并没有发现长公主和刘朝元,在西荒的一些城池里,也未见足迹。”
  林逸皱眉道,“你的意思是长公主和刘朝元都不在西荒?”
  那他们能去哪里呢?
  洪应突然跪下道,“小的还有一事未向王爷告罪,请王爷责罚。”
  林逸不屑的道,“还能有什么事,你直接说吧,别磨磨唧唧的,没一点爽利劲。
  你放心大胆的说吧,哪怕是造反,我也恕你无罪。”
  “啊……”
  洪应吓了一跳,他们这位王爷还是如此的口无遮拦,什么都敢往外说啊,回头传出去,落到何吉祥、陈德胜耳朵里,总归是不好!
  他并不在乎这些人的看法!
  他身为和王爷的内侍,只在乎和王爷一人的心情!
  他在乎的是和王爷的名声。
  宠幸奸臣,昏庸无道,对和王爷没有一丁点的好处。
  想到这里,他深怕和王爷再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话来,便赶忙道,“小的不敢!
  小的对王爷忠心耿耿,绝不敢有二心!”
  至于这国,谁爱谁爱去,谁愿意表忠心谁去!
  他只忠心和王爷一人!
  “你啊,还是废话一堆,”
  林逸没好气的道,“有话你赶紧说,到底是什么事情,你是了解我的,我是最讨厌说话说半截的!”
  掌大权的人就一点比较难受,永远要别人猜他的心思,而他也要猜别人的心思!
  什么事情都讲究个含蓄!
  不管你有多想要,吃相都不能太难看,要雅致一点,要有个排场。
  哪怕是登基做皇帝,也得搞个三辞三让,嘴里谦虚的说着什么“福少德薄,非所堪当”。
  然后一帮子提前安排好的演员嘴里喊着“四海不可以一日旷主,万机不可以斯须无统”,好像不登基的话,这世界将灭亡,国将不国了。
  登基是为黎民百姓好!
  最后半推半就,一副心不甘情不愿、勉为其难的登上帝王。
  “是,”
  洪应见林逸着急了,不敢再有犹豫,赶忙道,“小的在回来的时候路过晋州,夜入了沈初的营帐。”
  林逸没好气的道,“就这点事?他是侍卫统领出身,功夫都是你教的,认真说起来,还是你半个徒弟呢,见就见了,有什么好说的。”
  他内侍不经过他的同意,深夜密会他的统兵将领,是什么意思?
  哪怕没什么私心,也算是瓜田李下,说不清楚的。
  如果他是斤斤计较的,肯定要给洪应穿小鞋!
  “是,”
  洪应小心翼翼的道,“小的从沈初那里得知,长公主和刘朝元极有可能入了雍王的营帐。”
  “有可能?”
  林逸皱眉道,“没个准话?”
  洪应道,“王爷,沈初曾经在帐中遇袭,军中高手如云,刺客虽然没有得手,但是来去自如,沈初说那身影隐隐约约是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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