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摄政王(种田文)- 第1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蓝己炔蛔牛刈詈蠹缚诩负跏潜咦弑吆龋貌蝗菀撞鸥仙希质⒘艘煌搿�

    吃第三碗时后厨该做好第二锅了,不可能不让大家吃饱,第二锅还要些时间,朝曦来得及,所以这回吃的不紧不慢。

    沈斐那边也吃完了,空着碗看她,“看你吃饭还是一如既往有食欲。”

    朝曦白了他一眼,“想吃就直说,老是这么拐歪抹角,以为谁都懂吗?”

    边说边给他扒拉了几个过去,“够了没?”

    沈斐弯了眼角,“够了。”

    作为抢了她食物的人,朝曦瞪了他好几下。

    沈斐但笑不语,接过碗尝了尝,竟觉得十分美味,大概是因为从朝曦嘴里抢来的,得之不易,所以显得格外珍惜。

    朝曦本来就不够吃,又被他扒去了几个,第三碗特意多盛了些,怕别人说她饭桶,不要脸的用沈斐的碗,不等旁人问,便笑眯眯的说给沈斐盛的。

    作为一个饭量出奇大的人,每次打饭都不好意思,感觉自己抢了别人的饭一样。

    她一个人要吃两三碗,用的碗还是特意买的加大号的那种。

    如果碰到喜欢吃的,更不得了,没有四碗是不可能的。

    对于旁人来说,她这样的实属奇葩,朝曦其实面皮子挺薄,一听到别人笑她,当即决定减食,减了几天受不了,开始想办法藏着掖着打饭。

    譬如说借沈斐的名义,或者说帮别人打饭等等,每天找各种借口,饭史格外心酸。

    沈斐似乎注意到了,为了照顾她,每次都会让人多准备些,叫朝曦吃个够,其实还是吃不够,朝曦有时候吃完发现后厨大锅里的饭是她爱吃的,比如说面条,面疙瘩,旁人又招呼她,朝侍卫吃了没?

    吃——什么吃啊,没吃呢。

    那正好,过来尝尝。

    于是不客气的又吃了一碗,说也奇怪,她一个人几乎吃了三四个姑娘的饭量,就是不胖,气死大家了,人家每天多吃一点都胖,朝曦是一天三顿,一顿三四碗,偶尔加夜宵,依旧瘦的锁骨突出,肩头消瘦,小腹平平。

    但是她重,尤其是吃过饭后,沈斐都背不动她。

    沈斐不是落井下石,会嘲笑人的人,但是也经常打趣道,是不是又重了?都背不动了。

    朝曦为这事没少折腾他,被说重就折腾他显得自己小气,朝曦每次都找着其它借口,比如不给咬胸,或是不长记性,以为自己早上练剑了就可以吃冰块。

    问他为什么还吃?这人居然理直气壮道,练了一个多时辰的剑,才吃几块冰块,等于消耗了半个时辰的练剑时间,还剩下一个时辰,他的身体依旧可以很好。

    呵呵,真会算账。

    偏偏他这两天幸运,总有客人过来,有客人的时候朝曦不好落他的面子,叫他着实吃了不少。

    沈斐不知道什么毛病,居然喜欢吃冰块,为了吃冰块,都开始强词夺理说胡话了。

    朝曦管不了他,索性听之任之,随便他。

    大抵是亲戚下属多,这两天开始,不断有人过来拜年,沈斐忙了起来,但他依旧每天早上起来练剑,吃冰块那件小事倒可以忽略不计。

    朝曦记得以前在鬼谷时,有位师叔很喜欢喝刚烧开,不冷不热的水。

    这怎么可能,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将冰块加进热水里,被热水烫过的冰块没那么凉,沈斐吃完不会拉肚子。

    朝曦虽然在心里骂了沈斐一万遍,还是认命的将冰块倒进沈斐的茶杯里,刚准备拿过去,突然听到中堂有人说话。

    “今年好,易娶易嫁,表弟都二十五六了,可有心思娶妻纳妾,延绵子嗣?”

    ???

    给沈斐相亲?

    第154章 猪一样的

    喊沈斐表弟; 应该是他母妃那边的人; 话里话外都想给他介绍对象; 表现的已经十分明显,看来沈斐不急; 他母妃那边的人反而急了起来。

    毕竟曾经放弃过沈斐; 沈斐与他们不亲; 给他介绍个自己娘家这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干脆培养一个人给他; 到时候两家结亲; 关系更上一层楼。

    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也好打招呼,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得委实心惊胆战; 生怕不知不觉生出间隙。

    朝曦看了看茶水里的冰块,还没化; 不急在一时; 先在门口偷听一会儿; 看看沈斐怎么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应该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 正好利于朝曦观察。

    是不是沈斐这王八蛋有两副面孔; 每次面对她都虚情假意,所以只有她没发现沈斐的真面目?

    “没有。”沈斐拒绝的毫不犹豫。

    “表弟啊; 以你如今的地位; 三千佳丽; 万千美女; 还不是你随便挑,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



    第139节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门槛高,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总该找两个伺候的人吧?”他说着拍拍手,立马有人款款走来。

    朝曦在门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抬头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长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与女子比,那个‘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叶,回答的漫不经心,“一个很凶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这个王八蛋,背地里说她坏话,还说的光明正大,当着别人的面。

    他嘴里的‘很凶很粗鲁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她。

    朝曦捏紧了托盘的沿,气的肺都要炸了,不行,这口气不出憋在心里太难受。

    她瞧了瞧托盘里的茶,决定在里面加点东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已经定过亲了。”房内沈斐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个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给些银子便是,怎么?她缠上你了?”

    沈斐不语。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还不能允许纳两个小妾?”

    “表哥。”沈斐语气突然正经起来,“你可能理解错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惊,“这天底下还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么想的?”

    他一副这姑娘吃错药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真的吃错了药。

    也是,毕竟那个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没人爬床沈斐一样,旁人也理解不了她为什么不肯嫁给沈斐。

    这不是有很多原因吗?朝曦有些恐慌罢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实际上背后是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还有和镜花的友谊。

    朝曦想拖到解决掉百寒子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后鬼谷的规矩都是她定,她说改轻而易举,现在嫁人就是违背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会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偿失,况且也不差那两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么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脑袋瓜那么灵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门而入,成功吸引来俩人注目,她淡定走过去,将手里的茶推给沈斐,“公子,这是您未婚妻特意给您泡的茶,她说您要是不喝完,怕是会嗝屁。”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未婚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过顾着旁边有人,还是稳稳站着,歪头朝中间看去。

    那里站了两个姑娘,是沈斐表哥带来的,俩人一个如花似玉,一个闭月羞花,各个倾国倾城,沈斐没说错,确实都比她长得好看。

    朝曦自认为自个儿最多算清秀罢了,与别人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寻来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样,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软了。

    她本来是来算账的,莫名有些怜香惜玉,“您未婚妻还说,若是纳妾,她就一刀一个砍了,然后拼好送到您床上。”

    怜香惜玉归怜香惜玉,觊觎她相公,长得再漂亮也没用,朝曦占有欲可是很强的,允许镜花在沈斐身边已经是她宽宏大量,再放两个小妾,用来膈应自己吗?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它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练剑,晚上跑步,完成任务似的,一丝不苟,完了继续赖在床上。

    说实话朝曦也不是那么讨厌他赖床,毕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连朋友都少的可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总比外出不归要好的多吧?

    而且赖床的沈斐总让她有一种小孩子气,需要照顾的感觉,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见识,偶尔还会坐一边看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也不无聊,有本书看,有壶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认识的越久,越发现沈斐其实不大喜欢穿繁琐的衣裳和束发,一旦在家,一头顺滑好摸的黑发便简单只用束发带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个不桀的诗人,不受拘束的画家,哪里有半点把持朝纲摄政王的模样。

    他表哥刚走,那厮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脱,鞋一甩,赤脚上了床,边看书边裹紧被子,偶尔伸出一只手倒茶,活的既懒又悠哉。

    在朝曦看来就像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