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他自己就灿灿一笑,躬身退了下去。
 “何以证明?”钱归皱眉问道。
 “哟呵。”关平眉头一挑,这个问题一针见血。
 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目前还无法直接证明虫子的存在,但可以从侧面证明。比如说,没烧开的水可能会拉肚子,喝烧开的水,绝对不会拉肚子。这是因为烧开了的水,杀死了虫子。反之,水没烧开,虫子也就吃下去了,所以才会拉肚子。”关平说道。
 钱归眉头仍然紧锁,摇头说道:“喝烧开的水,不会拉肚子,目前确实流传着这种说法。但还不足以证明一碗水中有看不见的虫子。”
 关平点了点头,这是硬伤,在没有显微镜的情况下,难以证明细菌的存在。
 不过关平今天之所以说了这么多,却不是一碗水的问题。
 只是一个引子。
 “我不能证明眼睛看不见的虫子的存在,但我认为确实存在,而且不仅仅是喝了没有烧开水,会拉肚子的问题。士卒在战场上受伤,屯民们摔伤破皮出血,伤口之所以恶化,乃是因为这些虫子的作用,也可以算是外邪入侵。我认为酒的精华可以杀死这些细菌,在伤口上用酒精清洗,再敷药,再用干净的布绑上,会极大的减少伤口恶化。对了,之所以夏天伤口会更容易恶化,就是因为,夏天是虫子最多的时候。”
 关平说道。
 “酒的精华?闻所未闻。”钱归眉头紧锁,今天他的眉头就没有打开过。
 关平呵呵一笑,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酒精。
 “就是这个。”关平拍了拍小酒坛,然后对钱归说道:“现在是夏天,最容易伤口恶化的时候。找几个受伤的屯民试试,一半人用酒精清洗伤口,一半人用清水清洗伤口,看谁的伤口好的快。”
 钱归将信将疑,但正如关平说的一样,关平不能证明虫子的存在,钱归则不能证明虫子不存在。
 虫子到底存不存在?
 酒精有没有用?
 伤口恶化是因为虫子的缘故?
 没办法,只能实验一下了。
 目前是和平时期,典农校尉部没有伤兵,但居然真有几个倒霉蛋。
 两个屯民因为光着脚,被锋利的石头划伤,一个摔倒,碰到石头,额头花开了一个口子,破相了。
 还有一些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受伤的,总共八个人。
 这其实都是小伤,大部分人也不会麻烦随军医者,除非伤口恶化,一般自己就能愈合。
 古人虽然医疗条件差,但身体素质却是一流,抵抗力很强。
 这帮伤员是被找出来的,很纳闷,但一听有的治疗,还是挺高兴的,一个个都非常配合。
 然后钱归依照关平的指示,四个人用酒精清理伤口,敷药,绑上。
 四个人用清水清理,敷药,绑上。
 因为是夏天伤口感染的速度很快,第二天四个用清水清洗伤口的伤员中,有一个伤口恶化了,难得好。
 其他都没有问题,没有一个出现恶化的。
 这证明古人的素质真的很强,关平看过,那所谓的清水,其实略显浑浊。
 用这种水洗伤口,居然没感染?
 而这样一来,不能证明酒精清洗伤口的优势。
 八个人,只有一个感染。
 所以关平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实验,用了五六十人证明。
 用酒精清洗伤口,比用清水清洗伤口,受到感染恶化的几率要低。
 因为汉人抵抗力好,就算用清水洗伤口也不容易感染。
 用酒精清洗伤口,比清水清洗伤口,感染的几率降低了百分之二十左右。
 看起来不起眼,但如果在一场十万人的大战中,受伤士卒数以万计,那么能抢救回来的士卒就多了起来,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对这实验成果,关平早就知道了,高兴已经过去了嘛,剩下的是平静。
 但帮助关平完成这个实验的随军医者钱归,却欢喜的仿佛是一个孩子。
 这不仅仅是救治士卒,救治人命的问题,这是一个医学的突破。
 在此之前钱归对于关平的理论知识将信将疑,这世界上真有用肉眼看不到的虫子?
 有那么小的虫子?
 关平告诉他,确实有这种虫子,正因为这种虫子,所以受伤后的伤口才会恶化。
 用酒精可以杀死这些虫子。
 虽然还是不能证明虫子的存在,但是有效果,所以钱归更相信了关平提出来的理论。
 有肉眼看不见的虫子。
 所以关平悠闲的日子却是一去不复返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个叫钱归的老军医,过来请教,姿态很低,几乎是手执弟子礼。
 “先生别这样,我也就是听了几个西域胡商说起此事。我根本不会医术,而且我所知道的都已经告诉先生了。”关平很无奈道。
 把这个细菌理论提出来,关平不后悔。
 毕竟这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唯一有点后悔的是选了钱归这么个求知欲旺盛的人,关平哪里懂什么医术?
 在被钱归穷追猛打之后,就将肚子里的存货给掏空了。比如说“若伤口深长,不能自愈,可以用线缝合。”
 反正关平根本不是医生,只懂得一些基础医术。
 被钱归给穷追猛打许久之后,肚子里那点墨水早就消耗干净,原形毕露了。
 钱归却是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灼灼的看着关平,双眸中射出来的眸光是“求知欲”。
 钱归对于关平提出来的许多理论,很是痴迷,而每一次来关平这里都能掏出许多好东西,从未有过空手而归。
 钱归相信关平说的话,关平的理论都是胡人那边听来的,因为汉朝没有那样的医学理论。
 钱归也相信关平说的把知道的都说出来了,但没准还有遗漏呢?遗漏呢?遗漏呢?
 反正钱归每次来,都能掏出点新货来。
 逼一逼校尉大人,总能获得新的知识。
 不过这一次关平真的没有了,他真的掏空了存货了。于是关平借口尿急,然后溜之大吉了。
 经典尿遁。
 钱归很无奈,但也为之奈何。他一个随军医者,总不能追着典农校尉不放吧?于是,钱归只能怏怏离开了。
 “细菌????按照校尉大人的说法,只有创造出显微镜,才能看到细菌?但显微镜又是什么东西???玻璃又是什么东西???”
 钱归就像是求知欲极强的小孩,但是了解的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多,深深陷入了这个怪圈之中,无法自拔。
 “我要努力研究,按照校尉大人的话来说,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要努力将医术提高,然后惠及天下。”
 钱归的脸上绽放出了宏大的光芒。
 正所谓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有许多寒门士人都是学文不成,改而学医。钱归便是寒门出身,自小家境殷实,学文不成,学医却是不俗。
 文人嘛,自然有一股浪漫的情怀。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良医也可惠及天下百姓,十分伟大。
 关平遇到钱归,将这个现代的医学基础传授给钱归,却也是正中下怀,选对人了。
 一颗好的种子,也需要好的土壤,适当的水,以及经验丰富的农夫,才能培育出好的庄稼。
 关平提供给了钱归种子,并且也是土壤,也是水,只要钱归敢于钻研医术,关平就会支持他。
 但是种子能不能长好,那其实是要看农夫。
 钱归便是一个好的农夫。
 此事发生在一个平常的夏天,不起眼的新野典农校尉部,但却影响深远,也是任重道远。
'134。第134章 客商'
 典农校尉部,水田之间。
 时值七月,酷暑渐散,天气转凉。
 田间的水稻已经长大,茎秆粗壮,十分健康。稻子随风飘荡,十分好瞧。
 田野间,许多图屯民正在除草。关平招募这群降兵为屯民已经许久,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就算是忠诚于夏侯惇的士卒,也在时间之下,忠诚之心渐渐淡然。更主要的是,关平厚恩这些屯民。
 米肉供养。
 吃穿用度,不缺。
 供给田亩,耕牛,甚至是老婆。在经过这么多时间的劳作之后,眼见庄稼长大,秋收将来。
 根据典农校尉关平的命令,秋收之后,将发老婆。有田亩,老婆,耕牛,农具,衣物等等。
 这些精锐的曹军士卒,对于新野便有了许多眷恋,更何况就算思念夏侯惇,此去宛城数百里,没有任何人烟。
 就算逃出去,也会被追捕回来,一旦被追捕回来,一顿毒打难免。
 恩威并施之下,这些屯民们已经绝了返回北方,跟随夏侯惇的心思。
 成元便是其中之一。
 成元是兖州人,跟随夏侯惇五六年了,在北方有一房妻子,三个儿女,因为夏侯惇厚养士卒,成元依靠夏侯惇的赏赐,才有了妻子儿女,因此很是感激。
 但毕竟一朝败北,便是回不去了。
 成元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三个儿女便也只能交给老妻抚养了。成元是北方人,本不会种水稻。
 但是在新野这段时间,由经验丰富的农夫传授技术,让成元在短短的数月时间内,掌握了种植水稻的技术。
 望着眼前成片的稻田,成元心中十分踏实。
 新的犁,新的水车,加上耕牛,以及几乎取之不尽的荒野田地,若是能在此讨一房妻子,养育儿女,应该比北方容易许多吧?
 当然,成元也没有忘记自己在北方的老妻,经常想起,也是不时落泪,回不去了。
 成元三十岁出头,身强力壮,行动虎虎生风,一年也难得生一次病,便是平常遇到小伤,也能迅速自愈,堪称小强。
 但是今天,成元站在水田之中,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忽然觉得天旋地转,便人事不知了。
 成元却是倒下了,倒在了水田之中。索性旁边的屯民,刚好瞧见了这一幕,连忙飞奔过来,大喊:“成元,成元。”
 这动静却是引起了附近屯民的注意。
 大家都是一个屯,一个里,一个户的。数月时间相处,自然有了感情。于是屯民们一拥而上,有人去请医者,有人合力将成元抬起放在地上,先掐人中,后拍脸颊,却无济于事。
 很快,成元便呼吸全无。
 站在成元身边的一伙屯民,掩不住的悲伤沮丧之色。
 人有旦夕祸福啊。难怪那些士人老爷们,三十岁就开始自称老夫了,因为什么时候死,都是极有可能啊。
 可能吃饭就噎死了,喝水被呛死了。
 或者如眼前这倒霉蛋,不知道怎么就死了
 就在这时,一个屯民与钱归一起飞奔而来。却是巧合了,若是这屯民去衙门内找钱归,需要许久。
 毕竟这典农校尉部虽然很小,但用脚跑,从东到西距离也不短。索性,钱归正在附近散步,这屯民又认得钱归,于是将钱归请来了。
 钱归来到了此地之后,立刻弯腰查看情况,把脉之后,心立刻凉了。
 死了!
 按照钱归以前的医学常识,这自然死了,死的不能再死。家属可以披麻戴孝了。
 钱归是个医者,虽然与成元素不相识,但是见到有人死了,也是悲伤沮丧。但很快,钱归就想起了关平曾经提过的一个事情。
 钱归当即不敢怠慢,连忙将成元放平,然后用手按压胸口,又不时嘴对嘴吹气。
 四周的屯民们一下子跳开了,他们却是头一次见到男人与男人这么嘴对嘴吹的,而且是一个男人对一个死了的男人。
 莫非有鬼???
 屯民们以为是成元的鬼魂,让这医者发疯了,顿时涌现出一股凉气,面色也青了不少。
 不过很快让屯民们更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面色苍白的成元,面色居然渐渐恢复了红润,不久后眼睛居然睁开了。
 “我怎么了?”成元甚至意识清楚的,问出了这一句话。
 “诈尸啊!!!!!”
 于是四周的屯民们再也难以镇压心中的恐惧,轰然一声,四散逃离了。不久后,医术通神的钱归,钱先生,救活了一个死人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典农校尉部。
 许多人,包括张苞,周雄等安耐不住的,全部都来看热闹,随军医者所在的房间,几乎被门槛踏破了。
 关平也闻得了此事,却是不免嘀咕了一句。
 “我传授的蹩脚的急救技术居然有用?”
 却是关平根本不知道急救技术,只知道按压胸部,吹气,力量多大,频率多高,一概不知。
 完全是蹩脚技术,传授给了钱归。
 没想到歪打正着,却是救了一条人命。
 所以关平才嘀咕,才唏嘘。
 好运的家伙。
 而那成元因为此事,对钱归很是感激,当场叩拜,认了老父,称之为“再生父母。”一定坚持要给钱归养老送终。
 此事一时间倒也传为美谈。
 。。。。。。。。。。。。。
 新野这地方,因为糜氏酒而繁荣。
 糜氏酒因为商人们的行动,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天下了,甚至已经冲出汉朝,进入亚洲了。
 巴蜀,江东,荆州,如果哪一位士人家中举行宴会,不拿出糜氏酒招待,会掉身份,掉面子。
 糜氏酒已经传播向北方,听闻便是天子的御案上,也有了糜氏酒的踪影。
 经过商人们的带动,糜氏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