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残径,是薄雪和光秃树丛交错的不毛之地。途中不时有叉路横贯而来、或分支出去。这时,内玄城的烟囱所冒的烟气,已在背後渐暗的午色中隐逝。他们应该继续往哪里走,或曾经走过哪里,已经完全没有踪迹可循。只有风一直由东边吹来。步行数小时後,格得认为他看到西北方远处,就在他们前往的山上,有个小点背衬著天空,像夥白牙。可是白日短暂的天光正在消褪,等到他们又步上小路的另一坡时,格得还看得出那小点好像是塔楼或树木之类的东西,却比之前更朦胧了。
“我们要去那里吗?”他指着该处问。
史基渥没回答,只管紧裹著镶毛的瓯司可式尖尾帽兜,继续吃力前进。格得在他身旁大步跟随,他们已经走了很远。单调的步履,加上船内冗长辛劳的日夜工作,格得感到胭倦。他开始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在这个沉默的人身边走著,穿越沉默的阴暗陆地,而且还要一直走下去。他固有的谨慎和目的都渐渐迟钝了,仿佛在一场长的梦中行走,漫无目的。
瓯塔客在他口袋中动了一下,他脑子也被一丝模糊的恐惧扰动了一下。他强迫自己说话:史基渥,天黑了,又下雪。还有多远?”
一阵停顿,对方没有转头,只答道:“不远了。”
但是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人的声音,倒像是没有嘴唇、粗声粗气的野兽勉强在说话。
格得止步。迟暮天光中,四周仅是空荡的山峦向四方延伸,而稀稀落落的小雪正翻飞而下。格得叫了声:“史基渥!”对方停下脚步,转过身,尖帽兜底下竟然没有脸儿!在格得能施法或行召唤力量之前,倒让那个尸偶以粗嘎的声音抢先说话了:“格得!”
如此一来,年轻的格得想变形也为时已晚,只能固锁在自己真实的存在中,必须这样毫无防备地面对尸偶。在这个陌生异地,他即使想召唤任何助力也没办法,因为这里的人事物他全然不识,所以不可能应声前来相助。他孑然站立,与敌手之间,只有右手握的那支紫杉手杖。
把史基渥的心智吞掉、占据他肉身的那个东西,正利用史基渥的形体,朝格得跨前一步,两只手臂也向他伸来。格得破急涌上来的恐惧填满,猛地跳起,手杖刷地伸出去碰那个藏匿黑影脸孔的帽兜。遭这猛力一击,对方的帽兜与斗篷刹时几乎整个瓦解在地,仿佛里面除了风以外,什麽都没有,却在一阵翻滚拍动後,又站立起来。尸偶形体的实质早已渐渐流失,宛如徒具人形的空壳外空气,不真实的**穿著真实的黑影。这时,那黑影好像吹风似的抽动膨胀起来,想要像那次在柔克圆丘一样抓住格得。要是让它得逞,它就会抛开史基渥的躯壳,进入格得的**,把格得由里而外吞噬,占有,这也是它全部的**。格得再度用冒著烟的沈重手杖出击,想把对方打倒,但是它又回来,格得再打一次,然後就把手杖扔了,因为手杖已经起火,烧著地的手。他往後退,接著立刻转身就跑。
格得跑著,仅差一步的尸偶也跟著跑,虽然跑不赢,却始终没有落後太多。格得始终没有回头,他跑著,跑著,穿越一无遮厂、破暮色笼罩的广阔大地。尸偶一度用吹气似的声音,再次呼叫格得的名字,虽然尸偶已经取走格得的巫力,所幸还没有力量胜过他的体力,所以也无法迫使格得停下来,格得才能一直跑。
夜色使尸偶及格得都浓暗下来,雪片覆盖小径,使格得再也看不清路。他的脉搏在双眼里蹦跳,气息在喉咙里燃烧。其实,格得已不是真的在奔跑,而是硬拖著步伐向前迈进。怪的是,尸偶好像无法抓到他,只是一直紧随在後,对著他呢喃咕哝。格得这时忽然领悟:终其一生,那个细小的声音一直在他耳里,只是听不见而已;但现在,他可听清楚了。他必须投降,必须放弃,必须停止。可是,他仍继续拼命爬上一个幽暗不清的长坡。他觉得前头某处有灯火,而且他觉得他听见前面有个声音,在他头上某处叫著“来!来!”
他想应答,但却没有声音。那个淡弱的灯火逐渐清晰,高悬在他正前方的门口里。他没看见墙,却看到大门。这一幕使他停了下来,尸偶赶上来抓住他的斗篷,并在两侧挣扎著,想由後面整个抱住他。格得使出最後一点力气,扑进那扇隐约发光的大门里。他原想转身关门,不让尸偶进去,但双腿却使不上大,他摇摇晃晃,想找个支撑点。灯火在他眼中旋转闪烁。他觉得自己倒了下来,甚至感到自己在倒下时被抓住,精疲力尽之馀,他晕了过去,神志一片黑暗。
第七章鹰扬
格得醒来后,躺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唯一知道的事是:醒着真好,因为他原本没想到自己还能醒过来;见到光真好,他身处一片无遮的日光之中。他感觉自己好橡在光里飘浮,或是坐船在宁静异常的水面上漂流。最後,他终於弄清楚自己是在床上,但那张床和他以往睡过的床都不一样。这张床有个床架,由四支高高的雕柱支撑,床褥是厚丝绒,这也是为什麽格得以为自己在飘浮的原因。床的上方张挂着能挡风的枣红色罩蓬。两侧的廉子系著,格得向外观望,看到的是石墙石地板的房间。透过三扇高窗,他看到窗外野地,光秃秃呈赤褐色,在冬季温和的阳光下,到处积了一块一块的雪。这房间想必离地很高,因为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格得起身时,一条绒毛心的缎面床单滑到一边,他才发现自己穿了一身丝质银衣,像地主一样。床边一张椅子上,已为他摆妥一双皮靴及一件毛皮衬里的斗篷。他有如著魔的人,平静而迟钝地坐了一会儿,之后才站起来,伸手去拿手杖,但手杖不见了。
他的右手虽然上了膏药绑著,但手掌和手指都灼伤了,现在他才感觉痛,而且还觉得通体酸疼。
他又静立片刻,才低声不抱希望地呼叫:“侯耶哥……侯耶哥……”因为那只凶猛但忠诚的小动物也不见了,那个安静的小灵魂曾经把他以亡界带回来。昨晚他奔跑时,它还跟著他吗?那是昨晚,还是很多晚以前的事?他不知道。这一切都模糊难明,尸偶、燃烧的手杖、奔跑、小声呼叫、大门,没有一件回想得清楚。即使到现在也没有一件事清楚。他再度低唤宠物的名字,却不抱希望,泪水浮上了他的双眼。
远方某处有微弱的铃声。第二次铃声就在房门外悦耳地响起。在他身後,就是房间的另一头,有扇门开了,进来一个女人。“雀鹰,欢迎你。”她微笑说著。
这个女人年轻高挑,身穿白色和银色相间的衣服。头上别了一张银网,状似王冠。长发如黑瀑布直泻而下。
格得僵硬地鞠躬。
“我猜,你不记得我了。”
“记得你?夫人?”
他这辈子不曾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打扮得与自己的美貌如此相称,只有柔克岛日回节时,偕同夫君来参加节庆的偶岛夫人堪比拟。但偶岛上人好比一盏微亮的烛火,眼前这女子却好似银色的新月。
“我想你不记得了,”她微笑说道:“你尽管健忘,但你在这里还是像老朋友一样受欢迎。”
“这是什么地方?”格得问道,依旧感觉僵硬、口舌不灵活。他发现与这女士说话很难,要不看她也难。身上这套王公贵族的衣著,让他感觉奇怪,地上踩的石块又陌生,连呼吸的主气也异样:他不是他自己,不是以前的自己。
“这座主塔楼叫做‘铁若能宫’。我夫君叫班德斯克,他统治这块陆地,范围从凯克森荒地边缘起,北至欧斯山脉。他还守护著一块叫做‘铁若能’的珍石。至於我,瓯司可这一带的人都叫我席蕊,在他们的语言里是‘银色’的意思。至于你呢,我晓得别人有时候叫你‘雀鹰’,你在智者之岛受训成为巫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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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杖上的光芒
薄暮降临,伊尔带着一身疲惫,走进了一个小山谷,看见不远的前面有炊烟升起,还有一道篱笆墙,围着一块开阔的土地。
路口前满象那么回事地树着一个路牌,就好像是里面围着的是私人牧场什么的。实际上路牌后面是一大块烂泥巴地,长满了杂草。路牌上写着:“欢迎来到传令者之角。”下面还画着一把圆形的银色号角。伊尔对着牌子笑了笑沿着围栏,走过几座冒着炊烟的石头屋子,穿过一道大门。门顶上吊着一把粗制滥造的铁质传令号角模型。
看来今晚他得在这里过夜了。伊尔横穿过一块泥巴地,来到一间客栈门前。门口坐着一个百无聊赖的小男孩,正削着萝卜,碾着胡椒粉,然后把削好的萝卜扔进一个个装满水的大桶,同时还张望着路上可有过路的旅客。
男孩打量了伊尔明斯特一番,显然是对这个陌生人很感兴趣,但他并没敲响手肘旁边的来客铜锣,只是面无表情地冲着疲惫不堪的年轻旅客点点头。伊尔还了礼,走进客栈。
房间里充满一股雪松味,迎面的前方左边似乎有一座烤火炉,从那里传出一阵阵说话的声音。伊尔扶了一下肩上的鞍囊,看着屋内的情况,一时还以为自己又来到了树林之中。这间屋子用很多树干作为顶梁柱,屋里光线昏暗,脚下是石板地,缝隙之间填着锯木屑,有很多跑来跑去的硬壳小虫子。他身旁还摆着一些废弃不用的旧床板,上面不知什么时候被火烧了好些疤痕。
这地方闻上去像是座酿酒厂。屋里到处都是酒糟的酸味,窗户被人关得紧紧的,只有一道缝隙透出光线,涌进空气。伊尔从那道缝隙看出去,外边摆着小山包一般多的酒料桶。一张皱纹堆叠,长着两条粗眉毛的脸出现在伊尔面前,嘎声道:“一个人?徒步过来的?想吃上一顿饭,再睡个好觉?”
伊尔点了点头。对方有些粗鲁地说道:“那好,就呆在这吧。一张床,两个银币。晚餐也是两个银币,每喝一杯酒,外加一个铜角子,要洗澡也得额外收费。酒吧在前面左边,自己看好你的包。还有,我再提醒你一点,要是有人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刀子,我就把谁扔出去,而且不给他们武器,就让他们赤手空拳地呆在外面的野地里。你听懂了吗?”
“明白了。”伊尔有些慎重地回答道。
“有名字吗?”糙脸店主把毛茸茸的粗壮手臂搁在窗沿上,问道。
有那么片刻功夫,伊尔很想顶对方一句,用一个“有”字回答这无礼的问话。但转念一想,他张嘴说道:“我叫伊尔,从阿森兰特出来的,要到急流河域那边去。”
对方点点头,“我叫戴佴顿,这地方是我自己修的。壁炉架子上放着面包、蜡烛,还有奶酪。你去给自己倒杯酒吧,跟露丝说你想要点什么,她正在那边准备烧汤。”
那张脸消失不见了,而窗外传进来了搬动大木桶的声音。伊尔按那人的吩咐,一一照做。
随后,他走进酒吧。那里有许多张陌生的脸孔,都带着警惕的神色抬了起来,好奇地看着他。伊尔镇定自若地用芥末酱涂好奶酪,端着酒杯,安静地坐进一个角落里的座位。他颇有礼貌地向全场点点头,又向露丝特别致了个谢,然后埋下了头,狼吞虎咽,填着自己空荡荡的胃袋。他一边吃,一边也打量着屋里的人们。
在后屋角,有一群穿着工作服,脚踏破靴子的魁梧男女,全都淌着汗,身上脏脏的,脸上一副疲倦神色。嗯,这应该是当地的农夫,睡觉前来吃晚饭的。
有张桌子边坐着一队男人,身穿皮甲,腰带上别着武器。他们的队徽是雪白剑鞘下鲜红色的剑。有人留意到伊尔正在看他们,就嘟哝着说:“我们是赤剑团,要到萨林姆斯罕去,找点商队护卫的工作干干。”
伊尔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姓名,和将要前往的地方,晃了晃酒杯,喝了一大口,此后一直不说一句话,直到人们对他失去了兴趣。
人们又开始继续各自散漫的闲聊了。不远的两个客人正在聊着类似“你听说了吗?”的话题,那两个人衣衫破烂,蓄着胡子,一脸凶暴相貌,各自配着很有些年岁的利剑,全身上下挂着一大堆东西,叮当作响的杯子、刀子、棒槌、以及其他各样小工具,就像是两座移动着的军火库似的。
其中一人叫卡穆·霍托肯,长得有点胖,动作急匆匆的,比自己的同伴稍显傲慢。伊尔偷偷看着他们,静静地听着他们的交谈。那人口若悬河,可谓是言辞动人,他说道:“我跟你说过,大好的机会就这样被浪费了,尤其是对我,和你,瑟戈思,这样经验丰富的勘探者来说,机不可待,时不再来呀。”
他往前靠了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