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枭雄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东汉末年枭雄志- 第64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否则,谁也不知道这帮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能把圣人学说折腾成什么鬼样子。
    他们也是圣人门徒?

一千一百五十八 送外卖这个行当终于提前数百年出现在了魏帝国的洛阳城
    这场黄龙殿会议除了关于家法的争吵之外,还配合着场外的各种争吵。
    反对派家族为了争取生存之路,几乎发动了所有学习自家家法的在野士人。
    官员有担忧,不敢出全力,但是士子们无所谓,眼看着上升途径没了,临时抱佛脚也不顶用,有些人被一阵忽悠之后就上了头。
    他们疯狂的掀起舆论,试图阻止黄龙殿会议的结局向着不符合他们利益的方向前进。
    支持派的士子则在背后势力的推动之下与他们争锋相对。
    他们在洛阳皇宫前的大广场上摆下擂台,黄龙殿内大佬们在争吵,皇宫外面小弟们也在争吵。
    互相用各自家法互相攻讦,竭力证明自家家法才是真学,其他的都是伪学。
    场面一片混乱,甚至有一天引发了流血冲突,迫使洛阳县令带人介入,抓了一批打架闹事的人,这才止住了武斗化现象。
    但是辩论的激烈程度依然不曾有丝毫的减缓,更何况双方都是年轻人。
    比起黄龙殿的老阴货,更加血气方刚难以自控,产生各种争斗现象也就是不难理解的了。
    每一天黄龙殿内的辩论项目都会流传出来,双方各自是怎么争论的,各自有什么看法,最后辩论结果是什么。
    然后场外的士子们就会顺着场内的老阴货们的话题继续下去,火气十足。
    所以之后的武斗依然时不时的有发生,这些士子谈起激动的地方,立刻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扭打在一起,叫一旁吃瓜看戏的洛阳民众大跌眼镜。
    感情这帮读书人打起架来也和咱们一样不顾一切啊?
    然后身材颇为宽大的洛阳县令又哼哧哼哧汗流浃背的跑过来维持秩序,穿着粗气指挥维持秩序的官方人员抓一批人扔到监狱里去看管着。
    尽管洛阳县府多次明令制止聚会时发生口角和争斗,但是辩论的激烈程度丝毫不曾减缓,吵着吵着热火上头那就打了起来。
    事关切身利益,谁又能置之度外呢?
    洛阳县令自己都在担心这场风波会引发什么重要的后果,虽然他是靠严氏公羊春秋入仕的,所以还不是太担心。
    那些靠其他家法入仕的,又正好没有兼修被选中的五家家法的士子,那是最疯狂也是情绪最激动的。
    同时,也是被逮捕的最多的。
    洛阳城内是白天吵晚上吵,吵个不停。
    洛阳城内的百姓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在瓜田里上蹿下跳的猹,天天看士子们的笑话,天天吃瓜,天天到处传扬谁谁谁打架打赢了谁又打输了之类的,不亦乐乎。
    还有些有生意头脑的,把自家食物小摊子摆在了大广场边上,卖一些汤饼或者胡饼,还有卖羊肉汤的,卖粥饭的。
    甚至一些东西两市的酒肆都闻到了生意的味道,派人跑过来说可以给激烈辩论的士子们提供饭食。
    他们愿意送外卖,让士子不用跑去别的地方吃饭,就在这里吃也可以,他们直接派人在这里盯着,吃完直接回收餐具,士子们吃完了抹抹嘴就能继续骂。
    送外卖这个行当终于提前数百年出现在了魏帝国的洛阳城。
    还真别说,生意还真不错,毕竟吵架是个体力活,吵着吵着打起来更是大体力运动,不吃好喝好怎么能有力气呢?
    所以郭鹏得知以后就很高兴,觉得送外卖这个行当很有发展前途,以后可以适当的扶持一下,推进就业发展。
    对于整场黄龙殿会议,郭鹏没怎么关注,至少在核心议题上没怎么关注,但是在一些问题上,郭鹏还是进行了深度参与的。
    经义问题怎么辩驳都不在郭鹏的考虑范围之内,反正一切已经注定。
    但是这场会议也对一些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商议,这方面郭鹏是参与进去了。
    在《礼》的辩驳环节,对于人们该如何生活如何工作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当年石渠阁和白虎观会议也有相对应的说法。
    白虎观会议更是最终构成了了一个庞大、完备的以论证君权神授为目的的神学思想体系。
    这个体系利于君主统治,郭某人暂时没有推翻这个体系的想法,但是在这个体系内部的一些说法,事关日后的全民习俗,郭某人觉得自己必须要参与进去。
    他要重新讨论,重新规定,这方面的某些问题必须要他亲自决定。
    所以在黄龙殿会议进行到第二十六日的时候,郭鹏再次莅临现场,没有谈论经义,反倒对一些在士人们看来细枝末节的问题非常关注。
    比如结婚习俗方面,自汉宣帝石渠阁会议以来,他就规定各地官员不能阻挠人们大操大办,完全废止周礼【昏礼】的习俗。
    郭鹏成为皇帝以后渐渐感受到了汉宣帝的用心,认为汉宣帝这样做也是帝王心术的一种。
    如果不是必要,汉宣帝没理由专门下圣旨,用自己的皇权干预民间嫁娶习俗。
    但结婚是大事。
    因为每个男人都要结婚,每一家都是通过结婚组成的,这是全社会范围内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避免的,涉及层面非常之广大。
    而推广大操大办习俗,让人们为了结婚花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就能很好的限制民间豪强的势力增长。
    让家底子不够厚实的小豪强家族因婚破家,一夜回到解放前,不能成长为对官府有威胁的中大型地方豪强。
    不仅如此,还能推动经济发展,因为结婚总得花大钱,相关从业者还能赚一笔。
    在西汉政府从汉武帝之后对豪强的大力打压的背景下推行这样的政策,并不奇怪。
    但时过境迁,这样的习俗俨然从豪强群体下移到了更基层的黎庶群体之中。
    为了附庸风雅,彰显自己更像是上等人,让自己觉得有面子,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没有豪强那么厚实的家底子,砸锅卖铁都要办一场让自己有面子的婚礼。
    豪强经得起折腾,他们钱多。
    但是黎民百姓经不起折腾,他们没有家底子,那真是砸锅卖铁了。
    这些年因为郭鹏不断缩减屯田体系下对屯田农户的压榨程度,让他们有更多的结余可以供花销,于是他们的日子渐渐变得好过,大操大办搞婚礼的习俗就又回来了。
    地方官员遵守前汉的规矩,没有对此进行干预,结果各地都有出现因为大办婚礼搞得家徒四壁的人。
    这些人最后没办法跑来问官府借贷,打着做生意的名义借钱去过日子,然后一家人紧巴巴的想方设法的还债。
    有些人还能还的上,有些人根本还不上,最后官府前往了解情况,无奈之下这些人才说出实情。
    为了面子,为了争一口气,才做出这样的事情,现在两眼一抹瞎,双手一摊,没办法了,实在还不清,要不然你们把土地收走好了。
    土地本来就国家的,招募你让你来屯田,又没给你地契,你还真以为土地是你的了?
    官员们为此十分头疼。

一千一百五十九 士人们的奇迹终究没有发生
    其实这件事情还真是挺难办的。
    要说没犯法吧,这些人也的确是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有欺瞒的嫌疑。
    要说犯法吧,这些人倒也不是刻意寻求犯法,走投无路了才这样做。
    而且地方上有一阵子这样的情况很多,一个县就能出现几十家这样的人家,罚也不知道怎么罚,钱也不知道怎么搞回来,搞得县府焦头烂额,不知道怎么跟财政部解释。
    面对这种情况的普遍性,郭鹏得知以后也头痛许久,这一次正好借着黄龙殿会议的机会,他决定部分修改汉宣帝的政策。
    他要搞一个等级制度,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结婚才能大操大办,这个身份地位就按照家中土地多寡,是否有人在朝中当官等方面来确定。
    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大操大办,大搞婚礼。
    底层黎民百姓举办婚礼就不准大操大办,限制婚宴规模和参与人数,着村、乡各级政府严格督管,一旦超过,就算逾越,要打板子,要坐牢。
    大操大办不能停,不能限制,否则还真有人要有怨言。
    而且时代变了,现在的豪强不是西汉时期那种一代发家的土财主了,现在的豪强都是几代人积攒下来的家底子厚实的大豪强,也不会因为一场婚礼就破家。
    但是这个婚礼习俗还是不要改。
    让官员、豪强等家底子厚实的家族大操大办花大钱,到时候地区的相关从业者也能赚一笔,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国家主导的劫富济贫。
    举办婚礼总要吃的东西,总要喝的东西,总要一些装饰品还有各种用具之类的,他们是要花大钱的。
    这笔钱肯定要往外花,很难内部消化,这个钱一旦流动起来,就能创造经济价值。
    搞一个等级制度,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和高高在上的心理,到时候指不定他们还要加大多少花销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而且以后要是有人完成人生逆袭,可以大操大办了,那肯定更愿意花大价钱办婚礼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能让这种人心甘情愿花大钱的事情不多,结婚就是其中一个。
    就像当初郭某人和曹兰结婚的时候,老曹家往外花的钱能买三个当年的郭氏家业。
    所以关于举办婚礼的习俗方面,郭鹏仿照汉宣帝下圣旨通报全国,着全国范围内通行。
    有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大操大办,普通百姓小小庆贺即可,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不准触犯国家律法,如有触犯者,严惩不贷。
    有身份地位的也要按照社会地位和官职高低做出细节上的规定,到了什么级别才能操办什么样的婚礼,等等等等。
    这道命令在黄龙殿会议大举争论的背景之下颁布,实在不受关注,直接就颁布下去通行全国了。
    除此之外,郭鹏也重新规定了年节和官员放假休沐的日子。
    比如念及官员工作辛苦,所以把十日一休改为七日一休。
    年节改五日为六日。
    几大传统节日的休沐改一日为三日。
    增加了一些休沐日的时间,也算是对官员的减负有个交代,没让他们出现过劳死的现象。
    然后就是着重商讨了人们纳妾的规矩。
    一夫一妻自然是不能改变的铁律,而关于妾侍的制度,郭鹏也进行了重新规定。
    在这个时代,底层黎庶是没有纳妾的资格的,能纳妾的不是国家官员就是士人,连一般地主豪强都不能纳妾,郭鹏则提出,出于传宗接代的考量,应该适当放宽这个标准。
    于是他规定,一般黎庶百姓就算没有官身,如果四十岁还没有儿子,就可以纳一名妾侍,用以传宗接代。
    统治阶级内部也要进行规定。
    比如一般官员只能拥有一个妾侍,非爵位官员无论官职多高,就算是尚书令,是参谋令,最多也只能有三个妾侍。
    公侯伯子男五个大等级,每提升一级爵位可以增加一个妾侍,最高级的公爵可以拥有八个妾侍。
    再往上就是王爵和皇帝。
    郭鹏增加规定为王爵最多也只能拥有八个妾侍,唯一不受限制的就是皇帝自己。
    这个规定不前溯,政令颁布之前纳妾数量不对的不予追究,颁布之后纳妾数量超标的,以大不敬问重罪,从重处罚。
    这个规矩延续了汉代【功成受封,得备八妾】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超出人们的想法。
    也就是皇帝把纳妾的资格下放到了底层黎庶百姓的群体之内,这让一些人感到不满。
    但是在大环境之下,这个问题也没有被争论起来的资格。
    于是郭鹏再一次颁布政令,把这个规矩给颁布下去了。
    趁此机会,郭鹏又规定了比如桌椅板凳不应视作胡人所用之物,乃是皇帝本人发明制造,纯粹的汉家创造,应该予以认同,不应歧视。
    接着规定了官员子弟和贵族子弟应当进入太学接受集体教育,以及集体教育的内容,包括性教育方面等等。
    在其他的问题上,郭鹏就没有对白虎观会议之后构成的白虎通议体系进行什么挑战和改变了。
    他把时间留给了那些垂死挣扎的人们,让他们去进行最后的挣扎。
    反正他不在乎。
    眼下来说,黄龙殿会议的核心议题的辩论结果已经被蔡邕放在了郭鹏的桌案前。
    只需要郭鹏做出决定,就能决定十四家法里保存哪五家,罢黜哪九家。
    根据目前的辩论来看,郭鹏选中的五家的战斗力都没那么强,只有孔氏和桓氏占据了上风,其余三家都落了下风,要说辩论,那是完全无法辩论过其余的家法。
    看来他们为了生存也是不惜一切代价了。
    皇宫外面的大广场上,为了各自的利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