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左明四,是什么东西,抬上来让大家伙瞧瞧。”
张献忠大声嚷嚷道,不过却又不屑一顾的说到。
“要是东西不好,咱一锤子就把它给砸了!让你把破烂玩意给老左带回去!”
“就是,你赶紧的弄上来,就别卖关子。”
众人听得心痒难耐,他们跳着脚大声催促道。
“嗯嗯,大王所言甚是,众位将军说的也是,这玩意说稀罕吧,它稀罕的很,说不稀罕吧,大王和几位将军肯定都见过。”
左明四一边说,一边大声对外面吆喝道。
“左贵、左良,你们快点把东西给抬进来,去,去。”
“是。”
站在门外的左贵、左良一听着中官的传话,就立即飞奔到门外,片刻之后,却带着十几个名弟兄,用大杠抬着一个丈许高的木箱子,走了进来。
张献忠等人一看,顿时傻了眼,这东西可真不小啊!
何止是不小啊,分明都快顶到房顶上了。这么大的东西会是什么宝贝?
原本只想看一看,到底什么东西的他,连忙吩咐道。
“快,打开我来瞧瞧!”
到底是什么宝贝?
那些人连忙拆开木板,然后露出一个被金色绒布包裹的巨大物件,阳光映在上面,绒布泛着道道金光,这东西一看就是价值不凡啊!
这会张献忠那还顾得什么礼不礼的,向前迎了数步,笑着吩咐道,
“快点,快点,快点把这布打开,我倒是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老左这么看重。”
“管家。”
左贵装模作样地用目光向一旁的左明四询问道。
“打开吧,这礼就是老爷让人送的。”
仰着头,左明四满脸尽是得色。
“是。”
左贵低声应道,然后便小心翼翼的解开金色绒布,露出个一个丈许高,三尺宽的金色柜子。
“这……”
在这个金色柜子露出来的瞬间,但是,在场所有人,无不是一个个盯着这个金以的柜子,全都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
就是张献忠也傻了眼!
这是什么柜子啊!
分明就是金柜!
就着阳光可以看到用金子雕得花,雕花精美非常,就是他们这群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也能瞧得出来,这玩意可真不一般啊,瞧着就是好东西,你瞧瞧,这金子做的花,那就像真的一样,再瞧瞧上面雕的小人,还有那些祥云,乖乖,这可都是金子的啊!
对于这些从黄土高坡上走来的将领来说,他们的审美耿直——是金子就好!
哎呀!
这金柜子正面是什么东西?
难不成就是水晶?
比大家伙见过的水晶还平整,一眼看过去,一下子就能将金柜子里头的花样,看个清楚。
透过水晶镜子,每个人的眼里都流露出了贪婪的目光,他们看出来了,这是西洋的自鸣钟,他们在王府还有达官显贵富的家里头抢到过,就是一个用来认时间的玩意,有什么稀罕的?
可的是这个东西那可不一样啊,这东西瞧着金灿灿的人,看样子甚至可能是用纯金造的,而且里头的用来认时间的那个十二个块块,那也是用拇指粗的红宝石制成,在它们的周围还镶着一圈亮晶晶的光灿灿的水晶?
又不像是水晶。
肯定是什么不凡的宝贝了!
而且就在钟盘下面摆钟,那也是用金子制成的,上面也是镶嵌了各种各样的宝石,这可真是宝贝啊!
所有人都盯着这个宝物,发出有些粗重的呼吸。那怕他们明知道这个宝物是大王的,也不妨碍他们眼红啊。
宝贝,谁不喜欢啊!
对于这些还没有适应官场的门门道道的“朴素的农民起义军将领”来说,咱们就是这么的耿直,喜欢就是喜欢,喜欢的东西,当然要抢走,呃,不对,多看两眼,这个东西可不能抢!
“这东西,大王和诸位将军应该都见过,也就是自鸣钟,但是它可不一般,和那些西洋玩意不一样,据说这个是平虏大将军亲手绘制图样,请能工巧匠打造而成,一共造了五台,每一台都是用黄金打制,一共也就制了几台,这东西可是不卖的,是平虏大将军造出来送人的,有一台让平虏大将军送到了京城宫里给皇帝用了,还有一台送给济南德王府了,这不,这次他要到湖广,特意让人送一台给了我家家主,说是将来请家主在辎重后勤上多多照顾,毕竟家主是要镇守武昌的嘛,他的兵马物资都是要水路,要走武昌的。”
唯恐张献忠听不明白,左明四特意低声解释。
“大王,这次家主让小人过来,就是为了把这个平虏大将军送来的宝贝给大王送过来,一来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罕见的宝贝,按行家的说法,单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至少值五十万两,而且还是有价无市,因为买不到啊,全天下也就只有几台!至于二来嘛……”
不等左明四说完,张献忠就盯着大座钟说道。
“我懂,我懂,我知道你家家主的意思,他是想要搁平虏大将军背后头使坏啊,这老左啊,可真是,真是……”
接下来,张献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知道“左良玉”话里的意思,到时候,左良玉会断了平虏大将军的后路,和张献忠来个里应外合,直接把他给收拾了。
这东西,那里是什么自鸣钟啊!
分明就是他张献忠将来登基称皇帝的垫脚石啊!
老左啊,老左,你这小子,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可真是什么都不要了!
这个礼,可真的是不一般啊!
徐以显他们同样也是感叹着,
大明朝有老左这样的人,不亡那可真是没有天理了!
尽管众人这么感叹着,但是他们同样已经彻底被眼前的这个宝贝给吸引了。
五十万两!
还是有价无市!
这个自鸣钟你就是想买都买卖不着啊,这东西是宝贝啊!
也就是皇宫,还有德王府里有,将来,等将来打下了京城,打下了济南,抢他奶奶的。
“大王,此物还有一个巧妙的地方,就是会自动报时,每到整点的时候都会敲三下。”
其实,大家伙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兴致,什么报时不报时的,谁需要知道时间,说的就像谁需要点卯似的,可是他们仍然眼巴巴的瞧着这宝贝,心里寻思着,要是家里头搁一个这玩意,到时候,在正聊着天的时候,突然的一响,那面子,可就大发了!
“这个时间是不是想让他什么时候响,就什么时候响?”
张可望如此问道,不响的话,怎么能让涨面子,让人把注意力都投到它上面。
“正是,将军见多识广,在下佩服。”
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弯下腰取出一根钥匙,然后绕到坐钟背后,塞进一个孔里,然后轻轻转动,
“马上就是整点了,只要上足了劲,肯定会有惊喜,大人您稍带片刻,奇迹马上就要出现。”
说罢,左明四又取下钥匙,然后笑呵呵站在旁边,静静地等着别人的夸赞。
对于这么一个好东西,大家伙无不是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羡慕也好,好奇也罢,可大家伙都知道这个东西是大王的。
“巧夺天工,真是巧夺天工,啧啧,啧啧,这个大将军不但会用兵,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本事,这样的好东西,也就是只有他们那些宗室能弄出来……”
大西朝的文武百官们无不是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甚至想要伸手去摸,但是却没有人去摸,毕竟这个东西是大王的啊。
甚至直到左明四等人退下去的时候,他们仍然用一种羡慕和渴望的眼神盯着这个宝贝。
不过,他们也就是多看两眼而已,毕竟,有些东西,他们也就想想而已。
不知不觉,时间在流逝,对于那些文武百官来说他们今天终于又开了一个眼界,盯着它看了好一会之后,张献忠才感叹道。
“哎呀,今天终于又开了个眼界啊!你们说是不是?”
其他人纷纷表示赞同,毕竟,这确实是不一般的宝贝。
这样的宝贝确实难得一见!
看着众人那副爱不释手的模样,张献忠极为得意地笑道。
“哎,这个老左啊,可真会送礼啊,你们说他送的这个礼,咱们收吗?”
第496章 送终的场面一定要大
一声有如雷鸣般的巨响!
伴随着这声雷鸣,岳州城就像是地震似,城内外都感受到了大地的震撼,甚至就连岳阳楼也跟着摇了摇。
在剧烈的爆炸声中,一条滚滚的烟龙从城中升腾至半空。大西王的行营所以,整个都被夷为平地,就连同辕门外的卫兵,也被炸的粉碎。
这些人都到那里去了?
当回过神来的兵丁将领惶恐不安的跑到“王府”的时,却看到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断垣残壁,周围尽是碎肢烂肉。
人呢?
大王呢?
没有人知道大王到那里去了!
但身处于这片烂肉之中,他们心里头已经猜到了大王的下场——大王没有了!
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
伴随着一声巨响的传来,又是一阵地动山摇不但掀翻了码头上的货物,就连人也在地动山摇中摔倒在地。
刚从地上站起来左明四就出一把短刀刺进了身边敌人的胸膛,然后他大吼一声。
“动手。”
其实这个时候压根儿就不需要他再下达命令了,和他一起过来的弟兄们,已经开始拿出刀枪,向身边的敌人发起了进攻。
作为突击队长的李明四,接到的命令就是在爆炸后的第一时间占领码头。为了完成这个任务,他和弟兄们冒充成了左良玉的家奴,以混进岳阳城,把“终”给张献忠送过去。
“叭!”
甩手一枪击倒一个流寇后,左明四,不对,应该是李明四就大声喊道。
“弟兄们,占领码头!”
他一边说话,一边双手手持两柄转轮手枪,朝着那些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流寇打去。
伴随着清脆的枪声,那些还没回过神来的流寇,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发出惨叫,就被子弹的击倒在地。
“杀!”
一手提刀,一手提枪,赵力武挥刀就往流寇砍去,手起刀落间,那人的脑袋就被砍掉了。
“冲,冲……”
其它的战士们也都是不顾一切的挥刀砍杀着流寇,在这样的近距离,转轮手枪也不一定比大刀更好用。
尽管李明四和身边的弟兄们,并不像抗战时期的大刀队那样接受过严格的大刀训练,但是作为百里挑一的精锐,刀枪作战本身就是极为擅长,他们不仅擅长用刀,而且更擅长配合,与流寇的各自为战不同,他们尽管四下砍杀着敌人,但是仍然尽力和队友保持步调一致,以便互相配合作战,有人用转轮枪射击远距离的敌人,有人用闪着寒光的刀锋劈砍向周围的敌人。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尽管码头上的流寇足足有四五百人,但是却被杀的气势全无,顶多只是偶尔的喊上几声。即便是有人大着胆子跳上去,用手里的竹竿长枪去捅他们。但是等待他们的却是转轮枪的子弹。
“杀!”
在队友们的掩护下,赵立武挥舞着大刀朝着敌人杀去,前方闪过一个人影,他的手臂用力向下一砍,下一瞬间,似喷溅的血浪就在他的眼前飞起,被刀锋拖曳着扬到了半空,瞬间,血如花瓣似的在空中被风吹散。
“杀了他,快杀了他……”
流寇们发了疯似的叫嚷着,一拥而上没有任何队形,也谈不上配合。
手提大刀的赵立武一刀砍翻了面前的流寇,然后一转手,又砍倒了另一个。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就是三四个流寇倒下了他的刀下。他身边的战友也砍倒了十几人。
“小心,有箭……”
就在这时,从四周射来几十支箭,尽管流寇的箭不多,但总还是有一些,可是那些箭射在赵立武等人的身上,却像没有反应似的,只是扎破了他们身上棉袄——棉袄下面的轻便板甲挡住了箭矢。
“轰!”码头上的流寇,就这么硬生生的被他们冲杀出了一条血路,一时间,码头石阶上到处都是尸首和在血泊中挣扎的流寇。血像雨水似的顺着石阶流淌下来。
站在船上的战士,端起步枪,一枪打倒了一个正在指挥着队伍增援军码头的头目,然后又拿起另一支辽十三式,凭借着线膛枪精准射击,一枪击倒另一个,那边的上百个流寇顿时就被吓的不敢再往码头这边赶过来。
其实,他们之所以赶以几十人夺取码头,除了因为对自身实力的相信,更重要的是就是流寇自己也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居然敢袭击码头,毕竟这城内外可是有几十万大军哪!
而现在,不但有人敢想打码头的主意,甚至就连码头的这几百号流寇,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城里巨响和大地的震动,同样也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