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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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阎王- 第1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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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主都如此说,我有什么理由小瞧她。

    当下,我便在丽戴莎殷情、有礼的接待中,在圣城休息了两天。

    “尊敬的客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丽戴莎临走之前,给了我一个灿烂而标致的笑脸,“我希望接下来的比赛,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友谊。”

    “那是自然。”

    我笑着道,“多谢丽戴莎,你的款待。”

    “客气了。林先生!”

    丽戴莎款款走了,走得优雅、从容而美丽。

    “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陈碧春在丽戴莎身上打量了好一会后,这才看向我,道,“对比一下她,我倒是显得有些俗气了。”

    “不。”

    我笑了笑,“你们各有千秋。”

    陈碧春大气、坚忍、睿智、不拘小节,其心性可以秒杀许多所谓的公主了。

    比之丽戴莎,陈碧春成熟了太多。

    而丽戴莎,就似一朵未经过风吹雨打的娇嫩花朵。美得让人一眼看去,就会忍不住心生喜欢。

    “光族的人跟精灵族的人倒是有几分像。”

    穆文兰突然开口,道,“特别是这光之一族跟白光精灵,很多方面,几乎是一模一样。”

    “的确如此。”

    付博义道,“很多人容易把光之一族的族人跟白光精灵混淆。但若是接触的多了,便会发现,两者迥然不同。光族人是吸收的天地日月星的精华。而白光精灵吸收的万物草木的精华。两者有本质的不同。光族人是真的的光之子女。白光精灵则是自然中的精灵,擅长各种技艺,且有对立面的种族黑光精灵。而光族人,只有一种人,都是身上散发着日月星光芒的纯粹光人。”

    “哦?”

    我心中微动,对这里的长生种有了更为深切的了解。

    如此这般,一聊,便聊了几个小时,直到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后,众人这才告辞,去休息去了。

    ……

    跟光族人的比武,比起宝族来,还要显得低调、安静。

    宝族之中,除了翻城之外,一些城池都允许其他人随意出入。

    而光族人,则除了必要的客人,任何人都不允许出入。

    因此,这一次的比赛,除了吸引过来一些好奇的光族人之外,外族人也只有付博义、陈碧春一行人了。

    ……

    比赛是在一片散发着银色月光的草地上开始的!

    这一次的比赛,比之以往,是毫无烟火气,反倒显得清明而亮丽!

    没有喧哗,没有尖叫。

    有的只是一个个明亮晃荡来去的光人。

    那些都是来参观的光族人。

    光族人的性格似乎注定是与光、与风同行的,她们有着迥然于其他种族的超俗特性,在杀戮方面都不是很擅长,但在速度、规避方面,却几乎做到了尽善尽美,且极尽升华之能事,可以这般说,比速度、比规避,无人能及光族人。

    或许正是这超脱的一方面,使得光族人可以安静的维持着这一方净土,淡定的培育着自己的后代,对于外界的杀伐、血腥,可以做到不闻不问。

    比赛,并没有彩头。

    或者说,她们不兴这个!

    也或者说,省城的城主大人知道我的光辉事迹,不让丽戴莎拿彩头比。

    ……

    ……
………………………………

第2289章 若猛龙狂飙

    不管事实情况怎样。

    比赛在休息了两天后,就这般开始了。

    比赛的规则、内容很简单。

    在十里长的椭圆形跑道上,谁先跑完十圈,谁就赢!

    规则:不能打人,不能抢道,不能借助外人之力……

    跟凡间运动会的规则差不多。

    我听了一遍,便有谱。

    “尊敬的林先生。”

    丽戴莎站在了一号跑道上,她侧目看我,双目晶亮的仿若宝石一般,美极了,“不管谁赢了,都要有一个友好的握手结束礼仪。”

    “好的。尊敬的公主殿下。”

    我笑了笑,应道。

    接触万国大界越多,我便发现,这里的人,也并没有田小巧讲得那么不堪和龌蹉。

    虽然魅国、火国、水国、酒国遍地都是杀戮、龌蹉,但宝族的翻城,以及光族的圣城,却是不存在这些血色的杀伐气。

    而且这两个地方,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很是爱好和平的城主大人。

    比之翻城、这光族的圣城,明显还要更奇葩,更突出、更特别。

    因为这里的人,说话都带‘敬’意!

    我是适应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才适应过来的。

    不过也是,换谁突然间从一个杀伐满天的世界突然间进入一个彬彬有礼还带‘敬’意的国度,都会有些懵比。

    “比赛,开始!”

    轰!

    伴随着一声枪炮声响,跑步比赛开始了!

    没错。

    就是跑步比赛!

    只不过这里的跑步比赛跟凡人不同的是,这里,是用得神通道法,而凡人是用得脚力。

    咻!

    咻咻!

    丽戴莎身若幻影,宛若一团在暗夜星空里飞驰的流光,更似一颗带起了一道长长美丽尾巴的彗星。

    她一路过处,带起破音无数,卷起阵阵小型风暴,仿若暴走的圣女,更似狂飙的神人!

    “好快!”

    “无愧是光族最为杰出的天才!”

    “公主必胜!”

    ……

    当比赛开始的那一刻,八方围观的光族人,终于似忍不住了,暗地里也不只是谁先发一声喊,随后便是此起彼伏的高喊声。

    在这些滚滚如浪潮般的声浪中,也有那么几道尖锐的高亢声鸣:“林凡,无敌,林凡必胜!”“咿呀,咿呀!”

    这几道声浪虽然声大,但对比一下数十万,数百万光族人的高喊声,却是‘渺小’到不可计。

    只是霎那,便被打了个跟头,淹没在了‘海底’深处。

    咻!

    咻咻!

    丽戴莎领先了我足有数百米。

    但随着我脚下的风火轮跟我的契合度、磨合度越来越高,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特别是在我全力爆发后。

    轰!

    八方灵气蜂拥而来,仿若大河入海、光入黑洞!

    我所过之处,一道道灵气风暴自动生成,唬得一些光族人目瞪口呆,惊叫连连。

    对比一下丽戴莎周围的小型风暴,我四周的风暴,就似那大海中的狂涛、沙漠中的沙尘暴!狂暴而有力!极具摧残、破坏力。

    轰!

    隆隆隆!

    一路疾速飙走。四周离得近的光族人都被灵气风暴给瞬间打得‘啪啪’声中,惨叫着倒飞了出去。

    灵气风暴宛若一道道凌厉的刀子,离得近的人,都会受到莫大的伤害。

    咻!

    咻咻!

    在跑完八圈的时候,我终于追上了丽戴莎,带着一往无前的狂暴力量,带着一道道连天卷地的狂乱沙尘暴,轰隆隆声中,超越了丽戴莎,一骑绝尘,若光电般冲向了终点。

    九圈!

    十圈!

    不出意外。

    我若猛龙狂飙般率先跑完十圈。

    而丽戴莎速度也极快,我刚刚跑完,她也跑完了。

    这等速度,我也是忍不住暗暗惊异:我一路走来,机缘无数,再有这天地规则相助,才有如今速度。

    而丽戴莎却完全是凭借一己之力。

    无愧是得天独厚的光族人!

    果然非同凡响!

    “林先生,你赢了。”

    丽戴莎目有惊佩对看着我,胸口微微起伏,喘着粗气,脆生生道,“没有想到,你能跑得这么快!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她盯着我脚底板下的两个风火轮,“这两个带火的轮子看着很特别,是你修炼的神通玄功吗?”

    “是的。”

    “好厉害。”

    丽戴莎目有钦佩,“能凭借一部玄功,修炼到这等地步,真是我辈楷模。”

    她说到这,顿了顿,笑道,“幸亏我没有跟你赌,要不然我肯定要吃亏了。果然,父亲说得没有错。千万别做赌……”

    ……

    丽戴莎在这边说着一些客气、有礼的话。

    而八方围观的人,则沸腾了。

    “公主竟然输了!”

    “不可思议!”

    “就是啊。要知道公主在同境界的速度,都已经超越城主大人了,怎么会跑不赢一个人族的小子?!”

    “匪夷所思!”

    “那个叫林凡的太强了!他到底是谁?怎么以前闻所未闻这号人物?”

    “哦?我似乎听说过林凡。听闻他击败了付博义、多宝王,一路披靡,强势无比,我当时还没有当回事,以为是以讹传讹,但如今看来,这一切可能是真的。林凡此子,的确非同凡响!”

    ……

    光族人议论纷纷,一个个目有惊佩的看着我。

    田小巧则嗷嗷兴奋怪叫,“林凡无敌!林凡万岁!”

    “咿呀呀!”

    小九儿在人群堆里,是属于典型的矮个子,她要时不时跃起才能看到我,此刻,她就在蹦蹦跳跳的兴奋尖叫。

    “牛笔了。”

    陶幼蓉动容,“在光族的主战场上、在这么苛刻的条件下都能赢。林凡果然是妖孽!”

    “嗯。”

    张泷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不可力敌。更不可与他媲美。要不然会被打击的没有丝毫的自信和自尊!”

    “有理。”

    其余魅族的神卫军的人员,一个个大点其头。

    便是对我有所不服的付尚峰等人,此刻也似乎忍不住了,一个个目放奇光,面露佩服。

    “林凡。”

    陈希玉见此,一脸的与有荣焉,满眼都是痴迷的看着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中满是迷蒙和痴恋。

    ……

    光族的比赛就这般落下了帷幕。

    在丽戴莎、城主大人、城主夫人的接待下,我更是深切的认识到了光族人的与众不同,以及接下来的路的坎坷。

    ……

    ……
………………………………

第2290章 匆匆两年,千国血路

    城主大人跟我讲诉了赌约的具体内容,并明确表示光族无意参与这次争斗,只是碍于一些国度的要求,不好拒绝,这才参加了,并表示希望我能见谅之类的。

    天,这城主大人这般客气,真的是客气的太过分了。

    我虽然没有诚惶诚恐,但也感觉有些‘受宠若惊’了,对比一下其他城主,这圣城的城主脾性真的是不要太好。

    不过能在这万国的夹缝间生存了几亿、甚至于可能是几十亿年的国度,哪里有一个能简单到哪去的?

    即便城主大人再是有礼,我也不敢怠慢分毫。

    ……

    时间悠悠而走。

    在光族圣城待了一段时间,享受到了贵宾般的礼遇!

    无论是公主丽戴莎,还是其余光族的卫士、侍女,对我都似乎有一种出乎预料的狂热、尊敬。

    问过才知道,原来光族,对于速度,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态度!

    越是速度快的人,越容易得到她们的接纳、尊敬。

    我速度比之丽戴莎还要快,所受到的礼遇,自然是光族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贵宾待遇之一。

    琼浆玉液、山珍海味。

    卫士热血舞兵戈,侍女婀娜弹琵琶。

    漫天星月当空照,美女窈窕舞曲踏月来。

    ……

    在圣城中待了几天,真有一种乐不思蜀的感觉!

    不管是我,还是小九儿,都待得乐乎所以,不知人身在何处。

    最终,还是滴答、滴答的时间钟表声,把我从这种美景中唤醒。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诚不我欺!”

    我看着奢华到了极致的美丽居所,看着眼前一个个梦幻到了极致的舞女,听着那一曲曲仙音妙曲,忍不住叹了声:若不是大道难行,任重而道远。待在这养老,当真是不错的选择!

    ……

    我们最终还是拜别了热情的光族人,拜别了美丽的丽戴莎公主,踏上了前往其他国度的路程。

    丽戴莎公主或许是跟我们待在一块儿待出了感情,也或许是觉得跟我们待在一块儿更有意思、更好玩,她多次要求要跟我们一块儿离去。

    对于她的要求,我是求之不得的!

    要知道丽戴莎在速度方面简直是无与伦比!比之开了外挂的我,也只是差了半筹而已。

    这等逆天的速度女侠,进入团队,好处不要太多!

    但拐带人家女儿出走?城主大人会同意吗?

    结果是毫无疑问的!

    在城主这好吃好喝好穿好玩了有好一段时间,又把人家女儿拐带走?

    还有人性吗?

    穆文兰、陈碧春、甚至于包括小九儿在内,都是激烈反对的,都表示只要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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