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我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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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我为神明-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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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娜倒在地上挣扎了半天,用手拭去嘴角滚烫的龙血,不服地叫道:“把你的「暮光」拿出来,认真和我打!”
  “哈哈哈哈哈,你连我一根手指都打不过,还要我把暮光拿出来?”迪妮莎笑着拍了拍腰间那把入鞘的剑,“别想了,小龙崽,听过那句话吗——暮光从不出鞘两次。”
  洛娜气得直接开喷:“你就是不敢跟我堂堂正正决斗!怕我抢了你王之利刃的封号是吧?真怂!”
  “好好好,决斗就决斗,但我们换个玩法。”迪妮莎随手在草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我拿树枝,你随意,只要能把我手里的树枝打断,就算你赢。”
  她说完,走过去用树枝在洛娜头上敲了一下。
  “咔。”树枝断了。
  迪妮莎对洛娜竖起大拇指:“你赢了,70:822。恭喜你战胜破晓之剑!”
  洛娜被羞辱得眼睛冒火,扑上去想要厮打,却扑了个空,摔得满身是泥。
  “哦哦哦~快来快来,碰到我我就把王之利刃的封号让给你~”迪妮莎故意把脸往洛娜那边凑,轻描淡写避过一拳,拿着酒瓶边喝边躲拳头。
  两人一前一后,迪妮莎像遛狗似的把洛娜遛到湖边,趁她不注意,反身一脚把她踹进湖里。
  “噗通——”
  “啊哈哈哈哈哈!!!”迪妮莎看着水里扑腾的洛娜,笑得狂拍大腿,“看看你头顶,都冒烟了,有这么热吗?”
  奇诺此时很无语,看来顶级强者也不都是那种无欲无求、超凡入圣的类型,至少这个迪妮莎就很不正经。
  或者说这场所谓的决斗本身就不正经,这算哪门子决斗,不就是大人打小孩吗?
  洛娜每次试图爬出湖水,就被迪妮莎一脚踹回去,气得满身都是炎斑,她刚想再无能狂怒一次,远处突然传来厉喝:“住手!”


第一百三十九章 奢华晚宴
  迪妮莎回头一看,伸手打了个招呼:“嘿,斯汀,许久不见,你脸上的皱纹又多了。”
  雷格诺姆家族的人刚才感觉到这边有龙威,就知道多半是洛娜在这里闹事,赶忙一起跑回来制止。
  斯汀看着水里的洛娜,脸色非常难看:“没出息的东西,整天就知道给我丢脸。”
  “哈哈哈,别这么说,孩子嘛,闹着玩有什么丢脸不丢脸的。”迪妮莎笑了笑,也不嫌湿鞋,直接走进水里,揽住洛娜的腰,以公主抱的姿态将她抱到了岸上。
  斯汀看着落汤鸡似的洛娜,又扫了一眼被烧成焦炭的大树,冷声说:“你真是反天了,敢在王宫腹地动用龙语?御前侍卫没把你就地格杀都算仁慈了!回冷冽谷后,关你一个月禁闭,只许看书写字,不许出门,真得好好磨磨你的性子!”
  “你爸反正没说一天要写几个字,你就每天写一个字,其他时间睡觉就好,多舒服!”迪妮莎看热闹不嫌事大,在洛娜耳边疯狂煽风点火,“我跟你说,你爸第一次学会一字龙语是19岁,比你晚了4年,他现在是嫉妒你!”
  洛娜冷着脸不说话,连看都不看斯汀,水顺着面颊滴答滴答落在地上,小拳头撰得泛白。
  迪妮莎见此,也没有再嬉皮笑脸,而是露出大姐姐的温柔笑容,用袖子帮洛娜擦去脸上的水:“好啦,赶紧去换衣服吧。”
  这时,珀修斯带着御前侍卫走了过来,他似乎早就习惯这场面,一点没觉得奇怪,抬手喊道:“迪妮莎,去正门,轮到你执勤了。”
  迪妮莎顿时叫苦连天:“国王陛下,执勤这种事,随便找个人替我不就行了?我现在困得很,想找个地方睡觉。”
  珀修斯没惯着她:“你整天就是睡觉,一天能睡20个小时。干脆别叫你王之利刃,叫你王之枕头算了!快点,别偷懒!”
  “哎,荣归太阳~”迪妮莎慵懒地行了个礼,打着哈欠向城门走去,从那有气无力的虚浮脚步看,实在很难把她和赤轮想到一块。
  迪妮莎走后,斯汀对珀修斯叹声说:“抱歉了,女儿又在王宫惹麻烦。”
  “哈哈,别在意,小孩子顽皮很正常。”珀修斯看向一脸自闭的洛娜,高呼道,“洛娜,索兰黛尔等你很久了,你不去找她玩吗?”
  一听到索兰黛尔的名字,洛娜顿时解除自闭状态,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去去去,她在哪?”
  珀修斯:“应该在公馆,你直接去就行。”
  “好!”洛娜回头就跑。
  “洛娜!”珀修斯喊住她,往反方向一指,“公馆在那边。”
  “我,我知道!我想多跑一圈锻炼身体,不行吗?!”洛娜满脸涨红,在大家的哄笑声中转身跑向公馆,一溜烟没了影。
  傍晚6点,新年大宴正式开始。
  推开那扇沉甸甸的大门,首先跳入眼眶的是阔大的空间,长宽均达百米,水晶灯包裹着明亮的烛火,每个角度都折射出如梦似幻的斑斓彩光。
  打蜡洁净的地板、暗红桌布铺垫的餐桌、贵族专用的银质餐具,烛火光斑洒落在装饰用的百种鲜花上,与往来宾客佩戴的珠宝交相辉映,处处透露着奢华气息。
  在宫廷乐师的演奏下,悠扬美妙的音乐萦绕在室内,宛若精灵在人们耳边翩翩起舞,牵引他们坠入一个童话般的世界。
  宴会厅侧翼长廊,守卫伫立在两侧,他们是御前侍卫中最精锐的一批,锐利的眼眸在来往宾客身上来回扫过,防范任何可能出现的危险。
  为了不破坏气氛,守卫都穿着正式的礼服,但却无法掩盖他们身上那股征途染尘的杀气,随意一瞥都让人不寒而栗。
  连明哨都如此威武,暗哨肯定更加致命,想必都是王城百里挑一的精英。
  当然,没有谋划亏心事,自然也就不必害怕这些守卫,更何况宾客们都是王城以及其余行省赶来的大臣,什么场面没见过,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来来往往,谈笑风生。
  宾客们陆续坐定,五大王领家族的宾客坐在前区,其余受邀贵族们坐于后区。
  赴宴宾客大多都是行省级八职官吏,枢机、踏羽、灰雾、飞鸢、觅月、烽火,六大行省的总督全部到场,还有王室各级大臣,荣誉爵位最低的也是侯爵。
  像奇诺这种无荣誉爵位的主城级行政官,在这里面连芝麻官都算不上,但由于他是雷格诺姆家族的特邀宾客,所以有幸坐在前区。
  此时,珀修斯正站在台上致辞:“新年,又是新年。那些天花乱坠的贺词,大家听了这么多年,想必早就听烦了。我们都知道这场宴会的意义——大家团聚在一起,分享这一年来的收获,引见彼此的子嗣,为其介绍好友、拓展人脉。当然,这场宴会少不了一个人,那就是我最爱的女儿,索兰黛尔·凡·多古兰德!”
  话音落,宴会大门敞开,一列装饰恢弘的车队缓缓停于门口,洛娜在队列最前方,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骏马,与身上那套肃杀威仪的火红色裙服形成鲜明对比。
  不得不说,就现在的扮相看,完全想不到眼前这个俊俏英气的女孩,居然是个脾气急躁的炸药包,下午还被人踢进水里湿成了落汤鸡。
  洛娜轻盈地从马背跨下,以标准的军姿走向中央主车,拉开车门后伫立于旁侧,手臂牵动震响的袖口,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门开,率先跳入众人眼眶的是一只冬雪般白皙的小手,它轻轻地搭着车沿,细腻的皮肤比水晶还要剔透,吹弹可破,光是看着就让人心跳加速。
  当这只小手的主人从车中走出时,不少人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索兰黛尔的礼服是一件美丽的紫色连衣裙,专业裁缝的手艺令礼服每一处都完美合身,远远看去如同一只在花丛中飞舞的紫蝴蝶,秀足踩了一双同样色系的高跟鞋,露出诱如白玉的脚踝,在烛光照耀下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光泽。
  此时,夕阳已经落下,昏暗的暮色模糊了景物,那双比暖水湖还要澄澈的湛蓝眼瞳宛若宝石,让索兰黛尔成为了众人视线唯一的焦点。


第一百四十章 公主婚约
  洛娜以俊秀又优雅的骑士之姿牵着索兰黛尔,带她穿过宴会厅,来到最前方。
  台上台下,国王与公主注视着彼此。
  珀修斯脸上满是慈祥的父爱,万人之上的国王单膝下跪,对着女儿行了一个骑士礼,声音里满是铁汉柔情:“吾即火焰,照亮前路。愿我的女儿此生健康幸福。”
  索兰黛尔走上前,将珀修斯的脑袋揽入怀中,在他脸上留下一个甜甜的吻。
  宾客举杯,齐声高呼:“愿九公主此生健康幸福,荣归太阳!”
  珀修斯将索兰黛尔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臂弯里,对宾客笑道:“那么,开始吧!请各位尽情享受今日的晚宴,不要被礼仪束缚,都放开点!”
  下面很快热闹起来,珀修斯也把索兰黛尔带上台。
  珀修斯身边只有两个座位,置于左右手,分别对应两个封号:王之左手,王之右手。
  在多古兰德文化中,左手代表着灾祸与毁灭,「王之左手」的封号会被赐予王国最高军职——总军团长,统全境兵马,总领军政,负责军团建设与战争征讨事宜。
  右手则代表公义与仁慈,「王之右手」的封号属于最高佐政长官——国事大臣,上佐国王处理政务,下安境内万物臣民,总领国事。
  现今的王之左手即是雷格诺姆家族魁首,斯汀·德林·雷格诺姆。
  王之右手则是赫奇家族魁首,但因为天外来客的武器事关紧要,他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亲自带领炼金术士们在群星堡彻夜研究,没能来到新年大宴,座位也空了出来。
  按照礼仪来说,只有总军团长和国事大臣有资格坐在国王两侧,其余亲人,不论王子公主,哪怕是王后,都要坐于台下。
  但珀修斯毫不避嫌,直接让索兰黛尔坐在空出来的右手位置,可见他有多喜爱这个女儿。
  索兰黛尔坐定,和斯汀打了个招呼:“新年好,斯汀大人。”
  斯汀亲切地笑道:“新年好,公主殿下,您真是越来越美丽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当年你刚出生的时候,我头发还是黑的,现在已经一片霜白。”
  “拜托了,你一个打仗的龙骑士,就不要在这里文绉绉伤感。”珀修斯捶了一下斯汀的胸口,故意对索兰黛尔小声说,“你斯汀叔叔从小就这样,他8岁那年,有一次在课堂上哭了。老师问他为什么哭,他拎着自己掉的一根头发,哭诉说:哦~时间都去哪了?”
  斯汀听后大笑出声:“嘿!老家伙,我们说好不提这事的!”
  从小一起长大的君臣丝毫没有隔阂,不停给索兰黛尔揭对方老底,惹得她一阵嬉笑。
  这么热闹的宴会,索兰黛尔一个小孩子当然坐不住了,她吃完东西就蹦下椅子,笑着往台下跑:“爸爸,我要去找我新朋友玩~”
  “嘿!索兰……”珀修斯还没反应过来,索兰黛尔已经跑到雷格诺姆家族那一桌,挤到了奇诺身边,跟他有说有笑聊天。
  珀修斯见此,无奈地摇了摇头。
  斯汀喝了一口加了冰晶的寒酒,耸着肩说:“这孩子整天被你关在家里读书,能交到新朋友是好事啊,干嘛愁眉苦脸?”
  珀修斯看着奇诺和索兰黛尔,眉头微微皱起:“就算是交朋友,她也应该多去认识王领家族的同龄人,不是什么薄暮死神。”
  斯汀问道:“你不喜欢奇诺行政官?”
  珀修斯揉着太阳穴,摇头说:“我从来不喜欢这类少年屠夫,年纪轻轻就冷血无情,心狠手辣,这类人多多少少有点心理问题。薄暮城那件事,你也听说了吧?他把两个天外来客放在断头台上,让他们咬着彼此的绳子,谁先咬不住,另一个人的头就会被闸刀砍掉——听说那两人还是亲兄弟。神明在上,他是怎么想出这招的?”
  斯汀神秘地说:“不止这个,还有「铁月抽杀令」。听说有几座城市的军事统领效仿了这一律令,用来处理叛乱或逃兵,这让士兵们对主将的畏惧远超对敌人的畏惧,作战效率成倍提升。”
  珀修斯不禁叹气:“臣下里有这种少年屠夫,只要驾驭得好,倒不是什么坏事,甚至会有大用处。但女儿跟这种人交朋友,我是不乐意看到的。但我也无可奈何,索兰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有些事我已经管不住她了。说起来,我都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斯汀耸了耸肩:“少年人交朋友很简单,说上几句内心相投的话,就是朋友了。也有可能是奇诺本身有某种魅力,比如我老弟,他几个月前去了薄暮城一趟,回来以后跟我说结识了一位新朋友,还试图让奇诺娶他的女儿。我当时就对他说——什么?兄弟,你这一来一回不过两天,就把你女儿卖了?”
  珀修斯笑得用力拍腿:“雷萨克哈尔这家伙,跟我的二儿子一样,就喜欢到处交朋友。我毫不怀疑,只要看对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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