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我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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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我为神明-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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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突然发现,你创造过太多奇迹,也给过王国太多惊喜。别说以后,哪怕你现在就掏出一种能彻底治愈兽化疫病的药,我好像都不会觉得太惊讶。”
  奇诺还是那句话:“所以,如果我做到了,你能给我什么?”
  珀修斯默默看向海面,声音中不带任何感情:“在回答你的问题前,我想先请你回答一个问题——你对付猩红教会是为了什么?为了自己的锦绣前程?为了王国的繁荣稳定?”
  “还是为了我女儿?”


第五百零七章 剑与手足
  奇诺直视着珀修斯的眼睛,平静地问:“为了什么,为了谁……只要能消灭猩红教会,这有什么区别吗?”
  珀修斯脸上依旧毫无表情,只是将手搭在腰间的剑柄上。
  “唰——”利刃出鞘,太阳洒在剑身上的寸芒折射向周围,仿若要照亮这四方天地。
  珀修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需要亲自上阵的年轻国王,腰侧的佩剑也主要是起装饰作用,不是什么传奇神兵,工艺上不太考虑实用性,工匠只精心钻研美观,但它所用的锻铸材料皆为极品,再加上被国王随身佩戴,自然是无价之宝。
  珀修斯将这把长剑竖在面前,用欣赏艺术品的目光看着它,手指在剑身轻轻抚过,默默地问:“你知道手足跟剑的区别吗?”
  奇诺:“手足是手足,剑是剑,这也能放在一起类比?”
  珀修斯微斜长剑,注视着剑身上自己的倒影:“在我眼里,是的,可以放在一起类似。我眼中的人就分为两种,一种是手足,一种是剑。”
  “手足,顾名思义,可以视作我身上的一部分,无论血缘是否相依,他们是我的同胞——蓝贤、斯汀、渊闻……这些人在我眼中都是手足,他们陪伴在我身边,一起历经王国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我对他们的信任早就刻在了骨子里。”
  珀修斯说到这里,似乎想起了什么,笑了笑说:“说起斯汀,你知道吗?这家伙其实有点重男轻女。洛娜刚出生的时候,他曾愁眉苦脸抱怨怎么生的不是儿子,后来被我和苏拉关上门骂了一晚上,他就老实了,再也不敢嫌弃洛娜。”
  “但说实话,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洛娜是个男孩就好了。”珀修斯的表情很是感慨,轻笑说,“如果洛娜是个男孩,我一定从小就让索兰黛尔和洛娜订娃娃亲,这两人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洛娜会成为意气风发的骑士,而索兰黛尔则是有史以来最幸福的公主。”
  “我甚至想过,假如洛娜的……嗯……你懂的,取向,那什么的话……我不会介意,只要索兰黛尔同意,斯汀和洛娜也不反对,我也很愿意把女儿托付给她。”
  “什么是手足?这就是手足,彼此信任,亲如一家。”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把洛娜封为异姓亲王。你们可能会猜测,我的举动里藏着政治蕴意,又或者是我看到洛娜身上的潜力,想提前用官爵名誉收买她,拉拢人心。”
  “不管你们怎么想,也不管你信不信,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没有。我把洛娜封为异姓亲王,没有任何深意,我是真心把她视作一家人,我对自己的孩子有多关爱,对她就有多关爱,有任何好处我会第一时间想到她,我会尽自己所能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这就是我说的手足。”
  珀修斯说到这里剑锋一转,将它横在奇诺身前,看着它在朝阳下熠熠闪耀,声音无比深邃:“但剑不一样,你可以说很信任自己的手足,但你能说很信任自己手中的剑吗?”
  “手足有血有肉,而剑只是一把冰冷的武器,很锋利,可以杀敌,仅此而已。很多军人喜欢把剑视作自己的伙伴,但在我看来,这是个很严重的错误。”
  “剑就是剑,握在你手里,它是杀敌利器,但也千万别忘了,你可以握住这把剑杀敌,敌人也可以握住这把剑,反过来用它杀你。”
  “剑杀的是谁,只取决于握在谁的手中。”
  “所以,对待剑最好的态度,就是只把它当成一把剑,淬炼它,保养它,钝了的时候磨一磨它,磨好以后带它上阵,并切记将它紧握在手中,不要被敌人夺走。”
  “这就是手足与剑的区别,同样都是为自己效力,手足是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但剑不可以。手足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变成剑,但剑绝不会被接纳为手足。”
  珀修斯说完,若有深意地看向奇诺:“你有手足吗?我猜没有。”
  奇诺依靠斜栏背对着太阳,逆光的阴影让人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那双琥珀色眼瞳如此灼目:“你都猜到了,干嘛还要问呢。”
  珀修斯微微一笑,语气颇为神秘:“也好,薄暮死神……谁能想象死神有手足?除非那个人也是死神。”
  “说实话,奇诺,王国上下很多人畏惧你,讨厌你,我也经常从秘密渠道收到针对你的弹劾信,但我全都替你挡下来了,因为我很看重你。”
  “不管是被人惮为死神的强大力量、从政治军的文韬武略、还是可以感知天外来客的奇迹能力……你能为多古兰德效力,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欣慰的事。”
  “在第56届「王国全体会议」上,哪怕没有索兰黛尔据理力争,我也会力排众议把你保下来,你仍旧会成为「告死军团」将军,仍然会成为现在的直辖城市「执政官」,带领那些身着黑袂的告死鸟们驰骋于对抗天外来客的第一线,享受无穷无尽的荣耀与财富,这是你应得的。”
  “好了,扯远了,现在回到最初的问题——如果你以后能复制出血疗秘方,甚至找到彻底治愈兽化疫病的方法,我能给你什么?”
  “答案很简单——对等。”珀修斯一字一顿地说着,好像想把语言化作锥子,刻在奇诺的骨头里,“你立下多少功绩,我就会给你对等的回报,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会多,也绝不会少。”
  “至于你立功是为了什么,或者为了谁……我现在想了想,也许你是对的,就像你说的那样——只要能消灭猩红教会,这有什么区别吗?”
  苍茫天穹下的港口如此寂寥,竟连一只海鸥鸣叫的声音都没有。
  至高无上的国王,世人畏惧的死神,君与臣一人面朝太阳,一人逆阳而立,无声地注视着彼此。
  “这个送你了。”珀修斯收剑入鞘,把它从腰间解下,将这把自己随身佩戴了27年的宝剑递到奇诺手中。
  珀修斯脸上似笑非笑,声音如大海般深不见底:“它是剑,是把好剑。”


第五百零八章 麦穗比例
  丹雨平原,这是一片草长莺飞之地,一年四季皆如花语,气候温润,没有秋冬寒暑之分,任何时节都可以耕种,是整个多古兰德最大的产粮重地,有「王国粮仓」之称。
  此时正值黄昏,丹雨平原铺满细碎残阳,金色麦穗披着璀璨的余辉,歪歪扭扭的稻草人屹立于夕阳中,有些鸟儿早已习惯这些稻草人的存在,毫不避讳地落在他们肩上叽叽喳喳叫着,也有些鸟儿并未见过稻草人,在空中久久盘旋,不敢落下来啄食那些麦穗。
  丹雨平原的地势非常平坦,十几名在此考察的丹雨城官吏正站在小山坡高处,放眼看去一望无际,尽是翠绿金黄,迎风还能闻到清爽又浓郁的麦香。
  丹雨平原的农田由丹雨城中百余户贵族承包,负责眼前这片农田的贵族农场主正陪在众官吏身边,给他们做着讲解。
  “各位大人,就像我刚才说的,这一季麦穗的生长情况良好,一如往季。”农场主遥望着无边无际的麦田,欣慰地感慨道,“再过一两个月,麦穗成熟以后就可以开始收割了,那将会是一场大丰收。”
  丹雨城「执政官」戈麦是个眯眯眼的瘦高男人,他看着那一望无际的麦田,仿佛是在看着一片又一片黄金,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戈麦拍了拍农场主的肩膀,笑着说:“麦穗长势这么良好,我看没什么问题,视察就到这里结束吧。你说呢,老林?”
  这个“老林”指的是丹雨城「监察官」,名叫林耕森,他的父亲是多古兰德人,母亲是来自远东皇朝的移民者,算是混血儿。
  林耕森的父亲很爱他的妻子,爱到甚至连孩子的冠姓权都不在乎,林耕森的名字也因此继承了远东风格,听起来非常独特。
  林耕森的父亲是丹雨城上一任「监察官」,林耕森年轻时被安排在城镇当了几年民政官,作为砺炼,后来异地上任主城级监察官,一做就是十几年。
  林耕森的父亲退休前,用手中的人脉给儿子铺好路,让林耕森后面几年步步高升,最终子承父业,成为了丹雨城这座直辖城市的监察官,与行省级八职官吏平级。
  戈麦视察麦田时,林耕森就站在旁边漫不经心地磕着瓜子,他点了点头,随口说:“可以啊,我看没什么问题。”
  “我有问题!”突然,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众人纷纷向后望去,只见队伍末端站着一个矮陋的男人,尖嘴猴腮,面容奇丑,脸上还有一片片麻子斑痕,刚才喊有问题的人就是他。
  农场主觉得此人面生,试探性地问道:“这位是?……”
  戈麦头也不回,淡淡地说:“这个人叫麻斑,原来的粮官老尼克前几天退休了,新来的粮官就是他。”
  林耕森吐掉嘴里的瓜子壳,取笑道:“这人名字真有意思,麻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名字。”
  麻斑不甘示弱,瞪着眼说:“父母取的名字,就叫这个,有什么问题?”
  林耕森脸色一变,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甩到麻斑脸上,骂道:“你以为自己在跟谁说话?”
  “好了。”戈麦制止了他们的争吵,不耐烦地说,“老林,你好歹也是监察官,位列行省级八职,跟一个小小的粮官吵架,你不觉得丢人吗?”
  林耕森冷笑一声,拍手抚去掌上的瓜子屑,没再说话。
  戈麦扭头看向麻斑,声音很是冷淡:“你刚才说有问题,有什么问题?”
  麻斑挽起裤脚,快步走下小山头,钻进麦穗田里。
  “这?……”农场主有些迷惑,不明白这是在干嘛。
  其余官吏也非常不解,探头看着在麦田中穿梭的麻斑。
  只见麻斑在麦秆间来回穿行,就像一只搜寻猎物的猎犬,这秆闻闻,那秆嗅嗅,最后抓住一缕麦穗,将其拔了下来。
  农场主见此有些不满,高声喊道:“喂,你干嘛?这麦子长得好好的,干嘛把它拔了?”
  麻斑手中紧紧撰着拔下来的麦穗,回来后递到戈麦面前,面色阴沉地说:“戈麦执政官,这麦……”
  “大人。”戈麦面无表情打断了他,“职位头衔是上级或者平级叫的,你一个下官,也敢直呼我的头衔?”
  麻斑白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说:“戈麦大人,这麦穗不对。”
  戈麦接过麦穗看了一眼,给众人做了个展示:“壳色均匀,颗粒饱满,这是我们丹雨平原才能种出来的上等麦穗,哪里不对?”
  他说完,随手将麦穗丢回田中。
  麻斑急急忙忙走下去,把丢掉的麦穗又捡了回来,皱眉说:“这是百年麦的麦穗,当然不对。”
  戈麦嗤笑说:“我真是奇怪,蓝贤大人怎么会提拔你这种毫无常识的人担任粮官?丹雨平原作为多古兰德第一产粮重地,每年都有王室下达的指标,要我们耕种培育足额的百年麦,按时上缴作为战略粮食储备。你连这点都不知道吗?”
  麻斑径直说道:“是有指标,但王室给丹雨平原下达的指标是1:9,每亩地只需要有10%的区域种植百年麦即可,其余90%的区域都应该种植普通小麦。”
  麻斑指向一望无际的麦田,沉声说:“我刚才下去看过了,我探的那几亩地,种的全都是百年麦,一株普通小麦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什么呢,原来就这事。”农场主笑了笑,淡然自若地说,“这当然是为了提高耕种效率,百年麦每天所需的浇灌、施肥次数与普通小麦有很大区别。如果每亩地都混杂种植,耕作不方便,收割也不方便,会平添很多成本。”
  “而像现在这样区分类别,划分出专门的区域,每亩地只种同样种类的麦子,就可以节约很多管理成本,大家都省心。”
  麻斑强势地说:“行啊,既然你这么说,那就更方便了。我们现在就派人一亩一亩地查,看看查出来的麦种比例是不是符合标准,是不是1:9。如何?”
  农场主顿时脸色一变,赶忙看向戈麦:“执政官大人,这?……”


第五百零九章 耿直粮官
  就在农场主不知所措时,戈麦眯眼看着麻斑,眼中似有寒芒闪过。
  林耕森为人强势,又是上官,直接厉声喝道:“你这人是有什么毛病?丹雨平原有十几万顷地,一顷是一百亩,这一千多万亩地由上百户贵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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