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认错人了。”
“要不然就是有人挑拨离间,幸老大从不背后说人坏话,这点我们可以保证!”
他的室友纷纷开口,证明骂人的绝对不是他。
“是这样啊,呃,这个,我大概,可能是搞错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人性子比较急,遇事爱冲动,这次不知道又是被谁给算计了,实在是对不起。”白云天一脸尴尬,拉着辛安的手,很是愧疚。
“算了算了,不过是误会嘛。”误会解除,辛安也松了口气,笑道。
“这怎么好意思,我一进来就骂了你,总要表示一下。”白云天作出一副羞愧难当的表情,拉着他手不放。
“表示什么,把话说开就行了。”
“要的,要的,要不我心里过意不去。我以前经常无意得罪人,所以我妈告诉我,如果得罪了人,错在我,那就应该向别人赔礼道歉,补偿人家,这样才不会吃亏。”
白云天急切地在身上摸来摸去,似乎是想找什么东西,作为补偿。
辛安啼笑皆非,连连推辞。
这人长得像个女孩子,遇事又像个炮仗,知道自己认错了人,又马上就要补偿,怎么有这么莫名其妙的人。
白云天手揣进裤兜,猛然喜道:“对了!我妈外公给我从美国寄回来一个随身听,是国外最新款的,不用插磁带。而且耳机也是特制的,利用声波直接刺激神经,效果非常好,就跟现场一样,要不给你听听,咱们这事就算抹过去了,你看行不?”
辛安,正要拒绝,听说不需要磁带的随身听,顿时好奇心上来,问道:“不要磁带?”
“对!这是外国的最新科技,里面集成了芯片存储器,只要把歌曲录进去,就可以播放了,比磁带方便得多,不信你试试?”白云天不待他拒绝,就热情地将吸盘式耳机,给他贴在太阳穴,“这个耳机也是外国的最新科技,通过震动直接将声波传送到大脑,效果好极了,比你听现场演唱会还要棒!”
“那我可要听听。”辛安也对这新奇玩意儿来了兴趣,笑着任他摆弄。
他的几名室友,也好奇地围了上来。
“这随身听最大的特色,就是通过语音控制。在购买的时候就定制了我的声音,只有我才能控制。”白云天半真半假地吹嘘道。
“哇,这么先进!”
众人瞪大了眼,更加好奇。
白云天故意和辛安并肩而立堵住门口,显示屏朝外让他们无法看到,将学习机凑到嘴边,大声道:“我是白云天,启动!”
屏幕一闪,显出开机动画。
一两秒钟后,辛安睁大了眼睛,大叫起来。
“我听到音乐了,非常清晰。天,就像是站在乐队中间一样,我都能分辨出每个乐器的位置!”
室友一哄而上,抢着把耳朵凑过去,全都没注意到白云天一脸的狡诈,正在轻声发送指令。
屏幕上,收集技能的进度条,正在快速推进。
第十六章 单挑定胜负
篮球场上,两队人正在激烈地对抗着。
一个上身穿着印着阿迪达斯标记的篮球背心,下着篮球短裤,脚上穿着一双正版阿迪达斯篮球鞋的长发男生,手上运球,借着队友的阻挡掩护,快速插入篮下,于人群中高高跃起,单手持球,手臂划过一道弧线。
嘭!
篮球被重重扣入篮筐,巨大的冲击力震荡得篮球架摇摇晃晃,就想要倒下来一般。
“好球!”
“干得漂亮!”
场边观战的人大声叫好,队友们围上前去,热烈地拍着他手臂、肩背,表达他们的喜悦之情。
那名男生一边接受着队友的祝贺,一边望向场边,朝几次想要冲上来,却被朋友拦下来的严季和瞥了一眼,食指在颈部横着划了一道,摇了摇头,意似不屑。
他的队友们顺着他视线看过去,看着严季和脸红筋涨,怒不可遏的表情,哈哈大笑。
穿着阿迪达斯的男生手持篮球,面色不善:“那个小瘪扬子看起来还不服气,是想再打一架?”
“当然不服气了,人家现在风头正劲,你不给他面子,还打了他,他服气才怪。”有人笑道。
“狗屁的风头!一个摆路边摊的,算是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摆谱!只要我舅说句话,他就别想做生意!”那个穿着阿迪达斯的男生朝地上啐了一口,表情极度蔑视。
“黄磊,算了。他打了你,你也打把他脸打肿了。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事情过就过去了,没必要揪着不放。来,我们继续玩。”他篮球队的队友出来打圆场,希望平息事端。
哼!
黄磊想想学校方面,哼了一声,压住火气说狠话道:“不看他是一个学校的,我早弄死他了!”
“哎,哎,他们还真的又来了!”这边才开打,听到场边有人喧嚣,他们闻声看去,只见严季和他们那群人果然走了过来,不过领头不是严季和他们,而是一个个子很高、长相俊秀,之前没出现的男生。
“这是他们找的人?”众人停下篮球,议论道。
“看他个子这么高,应该很能打。”有人看着比其他人高出一头的来人,担心道。
“这是严季和他们一个寝室,现在负责炒菜的那个家伙。听说他是临时借助在我们学校的,不是学生。”有认识的道出了来人身份。
“怕什么,就多一个人你们就怕了?”黄磊不相信对方一个人能打得过他们这么多人,手里抓着篮球,带头迎上去。
他在场边的伙伴,也跟了过来。
双方气势汹汹,聚在场边。
“你是领头的?”黄磊还没说话,对面来人先开口道。
“是又怎么样?要打架?我随时奉陪!”他先朝一副要打架样子的严季和,瞥了一个不屑一顾的眼神,抓着篮球,转了一圈,顶在手指上,吊儿郎当道。
“是就好!篮球场各占一半,这是规矩,你不会不懂吧?凭什么霸住整个球场,不让我们玩?”来人气势很盛,毫不客气地质问道。
“你算什么东西,跟我讲规矩,你没这个资格!我们要玩球,这个场地就是我们的,你们还是滚回去切你们的菜吧!”他根本不接对方的茬,蛮横道。
他身后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那你又有什么资格?是因为是篮球队的,还是人多?”听他说话不客气,对方严词也激烈起来。
“妈的,你是个什么玩意儿!”黄磊火了,上前就要推搡对方。
来人退了一步,让开他:“是不是要打架?你要动手,我立马去叫老师过来,让他评评理!”
“哈哈哈哈!我以为你多能,原来是叫老师!”黄磊笑得前仰后合,“你以为还是小学生啊,有什么事就去报告老师。笑死了,是不是还要请家长啊?哈哈,哈哈哈哈,哎哟,笑死老子了!”
他身后的同伴也是狂笑不止。
那个相貌俊俏的男生一点也没有尴尬之色,反而冷笑道:“你不是小学生,可你还是个学生!你知道这里是什么,是大学校园!这个地方,是你们这些混混可以横行霸道的地方吗?我告诉你,做梦!”
他越来越大声,最后几句话,近乎于在怒吼。
黄磊等人都被他这气势给镇住了,笑声戛然而止。
他们觉得上了大学,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老师严厉看着管着,就不再是小孩。心态自然而然,把现在和以前画了一条区隔线,觉得成了大学生以后,自己是成年人了。
可实际心中,仍存着对学校,对老师的莫名敬畏。
他们可以嘲笑对方叫老师的做法,可这也是他们尽可能避免发生的事情。
对面那个俊俏的男生,见他们的气势被压住了,上前一步,大声道:“既然你们不想打架,那我就有资格说话了吧!你们不是有两个篮球队的么,有没有胆子跟我一对一单挑,谁胜谁就使用这个球场!怎么样,有没有种?”
黄磊被他用话逼住了,想也不想,当即答应道:“好!我们就来单挑,谁赢了,这球场就是谁的!”
呼啦啦,他一挥手,同伴迅速散开,给他们腾出球场。
斗嘴他不是对手,但是篮球他怕过谁?
他经常在球场打球,学校的篮球好手他都过过手,谁强谁弱他了如指掌。
除了校队几个绝对主力,一般的球迷都不可能是他对手。
眼前这个男生比他还要高半个脑袋,可篮球不是个子高就能赢。
刚才他就注意到了,对方手上没有老茧。
不是从来就没打过球,就是只是偶尔玩玩。他既然敢提议单挑,多半也是玩过,只是玩得不多。
这样自己还输,那也是无话可说。
“白哥,你行不行?他们可是有两个篮球队的,你能赢过他们吗?”包文山小声问道。
“我也不知道。你们知道的,好多事我都不记得了,不过感觉自己应该打得很好,待会儿试试就知道了。”白云天没有把话说死。
因为他确实不知道,从辛安那里偷来的篮球技能,能发挥几成实力。
体育运动和炒菜不同,对肌肉的依赖性很大。
通过科学的锻炼,让特定的肌肉群得到锻炼,从而在某方面比普通人更强。并且经过长期训练,让肌肉形成记忆,大脑发出指令以后,就能本能作出准确反应。
这方面,他是远远不如专业运动员。
行不行,比过才知道。
在两边助威声中,他不紧不慢,踏上球场。
是骡子是马,那就拉出来遛遛。
一个是承接自校篮球队队长的篮球技能,一个是本校的篮球队员,就看谁更强!
第十七章 不可战胜
“怎么比?”
黄磊一身正版阿迪达斯球衣球裤,脚踏上千块的艾迪达斯篮球鞋,一头飘逸的长发,单手抓着篮球,充满自信。
“一防一守,各十球,谁进球多就谁赢。”
白云天穿的是t恤,上面印着卡通狗,下着一条休闲短裤,脚蹬一双红黄条纹的板鞋,一派这个时代所没有的休闲打扮,配上他俊朗的面容,好一个翩翩少年。
他这一身,就是穿越这个时空,原来的着装。
虽然只是普通休闲装,可是面料吸汗透气,轻柔不沾污,穿了这么久,仍干净如新。板鞋的弹跳能力,更胜过这个时代最先进科技制造的专用篮球鞋。
两人对面而站,光看卖相,他比对方更胜一筹。
这种对比,只要是个明眼人就一眼便知。
黄磊自己也很清楚。
看着对方明眸皓齿的模样,他心中就涌起一股厌恶,本能产生出敌视之意。
“你先来!”
他接受对方提议,将球抛给对方,自己退到三分线外,随意摆了个不规则的防守姿势,以突显自己的轻视,等着对方来攻。
白云天没有急于进攻。
他站在原地,拍了几下,结合自己以前打球的经验,和吸收自辛安的篮球技能,熟悉着手感。
这点很重要。
他与辛安的身高、臂长、手掌宽度、体型、弹跳都有差异,直接按照辛安习惯的打球方式出手,肯定会有极大偏差,必须要适应一下。
做了几个运球动作,他手掌不够大,没控制住球,弹到了一边。
幸亏黄磊稳稳不动,让他把球追了回来,才不至于第一个球就掉出场外。
场外,黄磊的同伴看他一直在原地运球,猛然还有失手,不由得哄笑起来,嘲讽之声大作。
包文山等人原还抱有期望,看到这一情况也是不忍目睹,沮丧不已。
女生甚至露出了难过之色。
黄磊哈哈大笑,对他的警惕又放松几分,故意不去追抢,放他多玩一会儿,多出点丑。
白云天对场外的干扰视若不见,依然自顾自地熟悉着球性。有着来自辛安多年的篮球经验,他很快就调整了身体,肌肉群也迅速接受了这种记忆,动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熟练起来。
黄磊笑容一敛,心中警讯大作。
他看得出来,白云天确实是很久没打球了,但他的动作非常标准,不亚于职业篮球运动员。
最关键的是,他的球性恢复快得惊人。
短短的一分多钟,他给人的感觉就从一个普通的篮球爱好者,变成了篮球好手,僵硬的身体似乎转眼就变得柔和了,运球的动作越来越流畅,速度越来越快。
他以前绝对是篮球场上的主力,不知道什么原因才放弃,但经验犹在。
黄磊感受到了威胁,不再放任不管,让他有更多时间恢复球技,立即逼上前去,进行逼抢,迫使他出错。
白云天一个侧身,手中运球不止,就要突破。
好家伙,已经会突破了!
黄磊差点被他给过了,好在警觉对方实力以后,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马上停步,半转身,双臂张开扩大守备范围。白云天的技能还没吸收完毕,动作不够果断坚决,被他挡了下来,没有突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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