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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自然而然的就提起了精力,准备好好的谋划一番。
却不成想……
“什么,改编权卖出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作者劳伦…魏丝伯格,说明来意后,又是这么一个情况。
劳伦…魏丝伯格自己也很懵。
她今年28岁,03年就发布了以自己职场经历为蓝本创作的小说《穿着Prada的恶魔》一书。
但小说其实是04年中旬才突然大火,可在03年,她那时候不懂行情,碰到福克斯的一位职员过来谈改编权,非常高兴就给了。
这一给,却是被告知拍成电影还需要看福克斯的计划。
是的,两年过去了,小说的总销量越来越高,改编事宜却还是遥遥无期。
劳伦…魏丝伯格对此很恼火,因为不拍成电影,不仅意味着版权收益的损失,也代表自己不能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这个憋屈啊,却是对福克斯无计可施。
因为像这类顶尖制片厂已经习惯花点小钱屯着市面上比较火的书籍作品作为公司储备。
至于拍不拍,再说吧。
当然,这方面劳伦作为影视小白压根就不懂,结果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可恨福克斯还答应她可以出演电影里的角色,能够露脸。
“能给我看看签订的改编合同吗?”约翰逊不死心。
――――
第561章 格林影业
福克斯与劳伦签订的是业内非常普遍的一种改编方案。
以《穿着Prada的恶魔》影视改编版权为主,福克斯付出了500万的预付款,获得小说改编版权5年――如果5年以内,福克斯没有履行小说影视制作化,则版权自动的回归劳伦手里。
此外,电影一旦拍摄,会全面让作者劳伦参与,包括剧本改编、选角权益、以及答应的露脸,和影片上映后的票房分成、线下版权推广的一成总额收益。
看起来,这合约似乎很不错,福克斯很有改编诚意――这也是劳伦在专业律师的参考下,兴奋答应的原因。
只可惜,福克斯的操守根本没这么高尚。
他们都能随便拍一部《神奇四侠》的烂剧来增加改编年限,糊弄漫威,更别提会重视这类原创小说只是有点市场的项目。
所以,预付款500万,他们也只付了200万而已,剩下的300万要项目启动才给。
之所以会这样,本来就是福克斯敷衍的结果。
毕竟,这年头,小说改编也是影视制作的流行趋势,有《哈利波特》系列、《魔戒》系列珠玉在前,福克斯不过是打击敌人,囤积市场,增加自身底蕴项目选择的空间罢了。
至于什么很看好的空话,都是白扯,福克斯只看利益,只要前景合适,自然会拍。
原作者劳伦的催促,除了使人厌恶,并无卵用。
或者改编合约快到期了,福克斯说不定又会恶心一把,拿点钱随意糊弄一下,继续长久的握有版权――这类事,哪家制片厂都没少干,核心就是拖字决。
约翰逊详细的看过签署合约内容,又连忙回到caa,调动资源查询福克斯内部的项目制作――想拍片,就得立项,立项了,就能查到,而且找演员的话,也绕不开caa,毕竟,caa在好莱坞占据的份额最大,资源最多。
这一查,就得到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福克斯并没有立项制作;坏消息是,03年,福克斯是想拍来着,结果没找到合适的导演,这才搁置下来――福克斯初步选定的执导人选是彼得…海吉斯(拍过《四月碎片》、《恋恋情深》),结果这位改了一版剧本后,自己不喜欢这故事,觉得虚伪又恶心,且不知道怎么继续再改编下去了,就没接。
查完资料,心里有了底。
约翰逊便跟莱曼回复,说了大致的作品信息。
莱曼听后,也很诧异。
他压根没想过这事有这么复杂,只不过是一时兴起,从报纸上看到了这么一则小说卖座的消息。他是知道未来大势的,只想追求一下利益,没想过这般曲折。
“要不还是算了。”莱曼嫌麻烦。
可约翰逊却是说道:“这小说有改编市场吗?”
“还是有的,女性影迷或许会很喜欢。”莱曼稍稍含糊道。
“那就再争取一下,我找人跟福克斯联络,把这个项目提出来。”
“他们会肯吗?福克斯不缺这点版权费。”莱曼有些怀疑。
“放心,我会邀请小说作者一起争取,反正福克斯近期也没有拍摄的打算,为什么会不放手?何况,我见过那位作者,她挺会来事的,并不好糊弄,尤其是吃过一次亏的前提下。”约翰逊仔细梳理一遍计划,有些信心道。
“那么,就不能用萤火虫影业的名义了,不然福克斯绝不会放手。”――以现在的情况,如果萤火虫影业介入这个项目,很难不引起福克斯的重视,毕竟,好莱坞谁不知道莱曼很有眼光,他制作的项目就没有赔钱的。
“你有什么其他途径吗?”莱曼又问道。
“用空壳子吧,先拿到版权,在转入萤火虫影业。”约翰逊提议道。
这类的空壳子公司在好莱坞不少,比如一开始的导演个人工作室,大部分都只是为了更好的以投资方来参与项目制作才创立的。
“好吧,等我消息。”
……
贝弗利山庄的豪宅里。
伊娃正在沙发上写写画画,一副慵懒的模样。
不一会,莱曼回来了。
听见动静,伊娃惊奇的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公司没有事吗?”
“有,但我想跟你聊聊。”
“聊什么?”伊娃问道。
“你知道盖尔…安妮…赫德吗?”
“知道啊。”伊娃一副你以为我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而这位正是圈子里数一数二的金牌制片,曾参与过《终结者》系列、《异形》系列、《深渊》、《甜蜜时刻》等一系列卖座的电影,身价极高。
至少,不比此时的莱曼个人身价差多少,而她的工作室在圈内也是极有名气,其原因,也是这位女强人看中的项目经常大卖。
而安妮…赫德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选中“千里马”詹姆斯…卡梅隆,用一块钱拿下他的剧本改编工作,帮忙牵桥拉线开发了《终结者》项目。当然,后来他俩结婚了,四年后,又离了。
“你说这些干嘛?”伊娃有些奇怪。
“你就没有对你的事业有进一步的打算吗?”莱曼继续暗示。
“我觉得拍戏挺好的。”
这是伊娃最真实的想法。
她骨子里颇为独立,哪怕莱曼已经是一家制片厂的老板,她也没想过多麻烦什么――有合适的角色就拍,没有也无所谓。
也正是她的这种心性,或者说克制力,莱曼才对她的感官越来越好。
“好吧,我是觉得你可以试着往制片的业务范围扩展,你现在不缺名气,很多演员成名之后都会尝试着从参与者,上升到制作者,这不只是地位的提高,还有资源变现渠道。你现在能接触到很多人。”
“可我从没做过这些。”
“总可以学的。”
“我喜欢演戏。”
“没让你放弃,没遇到好的项目就可以制片,这不耽误。”
伊娃仔细思考一会,才重新打起精神。
看来,她被说服了。
最后,莱曼又道:“我用你的名义注册一家空壳电影公司,以后你就学着怎么制片吧。”
“名字叫什么?”
“格林影业。”
――――
第562章 小心眼(求订阅,推荐)
这段时间里,温子仁带着《死寂》的一些主创分批在欧洲各国之间宣传。
另一边,诺兰也从英国回来了,整天跟着他弟弟乔纳森商量《致命魔术》的剧本,删删改改。
而之后,陀螺忙着《潘神的迷宫》,约翰逊带着伊娃也已经约好了《穿着Prada的恶魔》的作者劳伦…魏丝伯格,从福克斯那里又买回了版权,这其中花了500万,福克斯还赚300万美金。
当然,或许等电影上映后,福克斯会很后悔也说不定。
但电影也是一门生意,赚钱了可以庆祝,被坑了也要认命,反正是福克斯自己迟迟不开发项目,后面再去讨论版权的归属问题,是完全没必要。
《Prada》的版权拿回来后,格林影业就要重新跟劳伦签署改编合同。
以伊娃现在的实力,当然不可能投拍项目,一来没人;二来也没门路,当然需要萤火虫影业与格林影业联合制片,这就起到转移视线的目的。
且这么一来,也算是无形之中削弱几分福克斯影业的实力。
毕竟按照曼恩传媒这样良性的发展下去,迟早得面对六大的竞争,那么不曾“利益”交换过的福克斯显然就是集团的敌人。
“嗨,莱曼,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小说的作者劳伦女士,这位是她的律师兼经纪人诺德利。”
约翰逊率先为双方介绍。
“你好,劳伦。”莱曼伸出手招呼道。
劳伦…魏丝伯格紧张的站起来,跟莱曼握手后,看见眼前的大导演面带微笑,整个人激动的都快晕倒过去。
事实上,她此刻才真切的意识到,过去几天与约翰逊的联合行动,是真的要拍成电影――我的书要进好莱坞了。
莱曼…拉斯特,当今最有名气的导演之一,法国人的骄傲,而他,竟然看中了我的小说。这就是劳伦的想法。
而这位也不像表面的那么单纯,激动或许有,但更多的还是看重自己的利益。
要知道,这位女士可是阻止过福克斯的选角,那时候,导演未立,但《Prada》的剧本递到娜塔莉…波特曼手上时,她明确的表示不赞同,认为她的形象不足以饰演“自己”――整本书,就是以作者的视角yy而成。
可其实劳伦本人并不好看,别说跟娜塔莉比,或许不是这本书,她连进入好莱坞的机会都不会有。
但这也足够反应出她的挑剔以及可能对制作时候的麻烦――莱曼很讨厌非专业人士瞎bb的干涉制片。
一番寒暄,莱曼还算客气的表明自己很喜欢这本小说,而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谈判,他都没能完全的读过一遍。
因为收集过此人的资料以后,莱曼也算是明白为什么彼得…海吉斯会退出改编事宜,拒绝接手项目。
结合书里的描绘,女主角青涩中带着天真,名校毕业却不傲气,富有责任感,工作努力――可劳伦本人心眼却很小,她是名校毕业没错,一出校门也确实走进时尚圈最有影响力的杂志《vogue》。
但她没有像书里描绘的那么正面,反而因为受不了工作强度以及事业本身的压力,主动跳槽到另一家杂志,回过头还恶心自己的上司一番――这本书里的“恶魔”就是现实中的《vogue》主编安娜…温图尔,处处抹黑,带节奏。
让莱曼来说的话,背地里吐槽上司也就罢了,还专门写本玛丽苏狗血剧情的小说,泄愤式的贩卖别人的隐私,处处增添自己有多“傻白甜”,隐射上司,消费上司是个“暴君”。
真正的目的除了恶心对方,又不小心赚到了钱,还有什么深层用意?
无论是东西方,这种反手插刀、以他人隐私牟利的做法,都不会有多么让人存在好感。
莱曼在了解到一切后,也被劳伦的无耻打败了,难怪你丫的看不起娜塔莉,原来你这厮为人就不干净。
但事情都走到这一步了,莱曼只想快快撇开这货,把原版拍出来,让安娜…温图尔的角色成为一个事业型的女强人,也就是“女王”,而不是一个不能容人、对待下属苛刻的“恶魔”。
幸好,原版电影的编剧导演们还有智商,要真按书里的角色原封不动的立下设定,还处处掺杂作者的私货以及恶念,估计这电影也不会那么卖座。
回归正题,莱曼在表明会履行合同,拍成电影之后,劳伦明显的比较信服。
尤其是对比过福克斯的拖沓和敷衍之后。
可显然,她的经纪人也不是省油的灯,立马开始为雇主争取更好的条件。
“各位,为了保证劳伦女士的利益,我的基本要求已经跟约翰逊先生说了,版权收益必须有原作者的一份,不可能卖断。”
莱曼笑道:“当然,既然是合作关系,我自然不会侵吞作者的那部分。”
劳伦插嘴道:“我能不能出镜?福克斯答应过我一个露脸的角色。”
莱曼微笑道:“非要露脸吗?这其实很没有必要。”
“不,有必要,我还从没有接触过电影制作。”劳伦坚定道:“我可以不要片酬。”
呵,这是片酬的事吗?
你一个不入流的新人,给个几千块都撑死了,但莱曼知道这货的为人之后,很不想给她参与的权力――就为了满足一点虚荣心,可能会影响到几千万美金的项目,你以为你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