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壶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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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壶中仙-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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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只能等以后再说,现在他做不到,他还欠着卷毛丽华的货款没还上,现在净资产是负值。
  他点完了头,突然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美佐,奇怪道:“你怎么坐在这里,你不去帮忙吗?”
  美佐惊讶道:“我不是客人吗?”
  “你算个屁的客人!”雾原秋探身就给了她一个爆栗,骂道,“你就是跑来吃闲饭的,去给美咲姐帮忙,快!”
  美佐这小东西厨艺不能说多好,但也经常做饭,反正比他强,而且不能让这小东西在这里待得太舒服,万一她不想走了怎么办?越快滚蛋越好!
  美佐不想去,威胁道:“阿秋,我可是来视察的,你这么对待我会遭报应的,你要考虑清楚!”
  “我反正没做亏心事,你爱怎么报告怎么报告,现在去帮忙!”雾原秋只要解决了四狐问题就完全不惧了,只要他能理直气壮,老修女也压不住他——老修女为人是古板严肃了一些,但讲道理,只要美佐不敢拿四狐做文章,他就完全不怕。
  美佐愤愤不平地瞪了他一眼,但也没多放在心上,她还是挺勤快的,起身去帮前川美咲的忙,而等早饭开吃了,雾原秋一边猛刨猛扒,一边向前川美咲问道:“美咲姐今天要上班吗?”
  “要的,可能还会回来得比较晚。”前川美咲正忙着照顾小花梨,柔柔应了一声,她在料理店打杂,而札幌是个旅游城市,料理店越到假期越忙,别说休息了,都不准请假。
  雾原秋对此也没办法,只能说道:“今天我们可能要一起出去玩,你要不能去的话……那我带花梨酱一起去怎么样?”
  小花梨马上投来期待的眼神,搂着沙太郎很激动,而前川美咲自然不会反对,她希望女儿能高高兴兴,再说跟着一只强大的狸猫妖怪能出什么事,马上微笑道:“那给你添麻烦了,雾原君。”
  雾原秋一笑,根本不在意,不时常照顾一下小花梨,他也不好整天带人跑来吃吃喝喝,直接转头向美佐说道:“你千岁姐姐要带你出去玩,现在备选的地方有三个。一个是马场,你可以骑大马;一个是武道馆,你可以玩玩弓道、剑道,还可以看看比赛;还有一个是神社,今天有庙会,听说很热闹,晚上还能看烟火,你挑一个吧!”
  这三个地点分别是丽华、千岁和三知代提供的,丽华是为了凑热闹,千岁是为了尽义务,三知代是看在雾原秋面子上提供便利,她现在吃灵米吃起来没够,需要和雾原秋搞好关系,举手之劳就能卖人情的事她不会拒绝。
  这三个地方全都不用花多少钱,美佐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本来她就想让雾原秋陪着她逛逛大通公园就行了,结果竟然还有额外活动,真升级成旅游了。
  她马上兴奋道:“我全都要!”
  “你想得美!”雾原秋一口就拒绝了,这小东西和他关系密切,大老远跑来了,他陪一下那是应该,但别指望他把假期全花在这上面,能陪一天就算给面子了,没好气道,“只能选一个地方!”
  美佐马上为难起来,觉得这三个地方都不错,有些难以抉择,而雾原秋不管,他就分一天时间给美佐,去哪无所谓,余下的时间他要用来搞钱,没空多管这小东西。
  当然,这一天说是分给美佐,但实际上……拿来约约会也不错,算是两便!


第一百一十四章 黄金和白银
  “谢谢丽华姐姐!”美佐上了车,第一件事就是向卷毛丽华道谢。她最终选择了去马场骑大马,毕竟雾岛也有神社,并不稀罕,她对弓道、剑道也不太感兴趣,还是马场更有吸引力——当然,她也没说死了,和雾原秋约定先去马场瞧瞧,要是不好玩就找个理由走人,再去神社或是武道馆,反正她要好好玩一天。
  为此她谢完了丽华也没忘了千岁和三知代,马上又越过丽华笑嘻嘻说道:“也谢谢千岁姐姐和三知代姐姐,真是让你们费心了。”
  丽华晃着一头卷毛,拿扇子遮着嘴但依旧难掩得意之情,觉得美佐颇有眼光,知道她的私人马场比任何地方都好玩,果然选择了她的地盘,而千岁看着美佐抱着小拳头道谢,圆圆的像只小松鼠,憨态可掬,不由笑着抻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她挺喜欢雾原秋这个小妹妹的,倒是三知代只是淡淡一笑,不缺礼貌,但也称不上多热情——她能来就算给面子了,一般没正经事她都不出家门。
  雾原秋坐在副驾驶上,也不管后排大小四个女生说什么,抱着小花梨冲司机礼貌一笑,然后客气道:“司机先生,可以出发了!”
  汽车应声发动,直奔富良野的久木市而去。
  一路上,美佐扮演开心果的角色,和千岁、丽华说说笑笑,进一步打听她们的情报;三知代则望着窗外发呆,渐渐睡了过去,估计昨天夜里又没干什么好事,而雾原秋则给很兴奋的小花梨指点沿路景色,但基本都是在胡掐一气。
  不过途经一片花田时,倒是记起了夏天和病猫一起看花海的约定,情不自禁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千岁向他瞧来的目光,不由会心一笑。千岁则小声哼哼了一下,仅猫眼儿中露出一丝丝害羞之色,却没理他,继续小声和美佐说女生之间的事儿。
  两个小时后,汽车拐进了一条细窄公路,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公路变成了乡间土路,周围也开始出现稀疏的树林和大片的草场,随后不久就到了丽华的私人马场。
  这里像个小小的庄园,粗糙圆木围成矮墙,中间有两幢木楼,周围或远或近分布着一些木头平房,大概是仓库、马厩之类的地方,其间也栽种了不少树木——矮墙围起来的只是马场的主体,周围的地也全都是,这马场面积不小。
  车一停,丽华下了车,仰着小脸深深吸了一口气,“唰”的一声打开了折扇,傲慢道:“欢迎来到我的黄金马场。”
  她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情不自禁就有些死灰复燃,又装起来了,可惜没人鸟她,下了车的众人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好奇四处观望——他们都没来过马场,进来了猛一瞧,发现没有书上写的那么漂亮。
  大家脚下是松软的黑泥土,刚走两步脚上就沾上了泥巴,令人不太舒服。旁边三根高大的木头搭成了个三角形立架,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看着有些古怪,而不远处是棵大树,树下有两只鸡在散步找食。
  空气则有些潮湿寒冷,比城市里要低好几度,气味也不太好闻,有点臭臭的。
  丽华等了一会儿,没等到颂词如潮,微微皱了眉头有些不高兴,再次强调道:“这可是我的马场,只属于我一个人!”
  雾原秋斜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你不是说过这是你的马场了?”
  丽华扁了扁嘴,不吭声了,显得有些委屈,但很快又高高昂起了头,因为木楼里有人迎出来了——她在雾原秋这帮人面前装不起来,在老爹的手下面前还是架子十足的。
  这里的人果然识趣,迎出来的人都显得很尊敬她,一连串的问候,不是叫她“丽华小姐”就是叫她“丽华大人”,很像是长期依附犬金院家生活的“领民”,甚至有几个都有些忐忑不安,似乎没想到自家大小姐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来了——丽华也是早上才决定要带美佐到这里来玩的,其实她更想去游乐园,她都没和朋友一起去过游乐园,超想去,可惜被雾原秋否了。
  她对这里很熟悉,虽然她以前不住在这里,但这里是她从小到大最常来的地方,随口安排了几句就把这帮人打发走了,然后又高兴起来,转头就对雾原秋他们兴奋道:“我先带你们去看大马!”
  她是主人她说了算,众人都没意见,跟在她后面绕过了木楼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到了一片被木栏圈起来的烂泥草场前。丽华左右瞧了瞧,直接冲着草场旁像仓库一样的房子大叫道:“喂,黄金,快出来!我带了朋友来!”
  她话音未落,一匹马就从“仓库”里溜达着跑了出来,直奔丽华而来,气势雄壮,蹄声如雷——不是形容词,蹄子落地,大地真像在颤,雾原秋只瞧了一眼就知道这片烂泥草场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家伙硬踩出来的。
  真的是好大一匹马,丽华说是“大马”还真没说错,这马肩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了,身高两米半应该也超了,而且肌肉极其发达,蹄子更是硕大无比。
  雾原秋瞬间就警惕起来,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挨得了这马一蹄子,连忙上前把丽华、千岁和美佐护在身后,顺便把小花梨塞进了千岁怀里,而原本睡眼朦眬的三知代也突然清醒了,踏前一步,和雾原秋并肩而立,眼神十分锐利。
  丽华不明所以地叫道:“怎么了?”
  “没什么……”雾原秋只是本能如此,谁看到一座肉山“顿顿顿”向你跑来,都要惊一下的,好在这马跑到木栏前立刻就止住了步子,只是低着头好奇观望他们,似乎性格很温顺,完全没有一蹄子怼过来的意思。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头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头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精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人口暴发,能有多余人口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鸡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头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头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人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性格很好,从没伤过人。”
  说完她当先笨笨地翻过了围栏,伸手摸着黄金,紧接着又向马后面一瞧,伸手又拖过来一头白色的小毛驴,热情介绍道:“这是白银,黄金的好朋友,它们住在一起。”
  有她做榜样,早有按捺不住的美佐和小花梨也想进去了,满是期待的望着雾原秋,而雾原秋仔细瞧了瞧黄金,再瞧了瞧那头白色小毛驴,又回忆一下纪录片,觉得好像该没危险,直接一手一个,把她们也拎进了围栏——被英国佬代代选种,暴脾气的货色早就淘汰了,该留不下基因。
  这离得近了,美佐仰头望着这巨型马,如同仰望一座高山,直接惊成了小蛤蟆,小嘴都闭不上了,感觉今天真是开了眼界,而小花梨则在研究黄金白色又巨大的蹄子,感觉比自己脑袋都大。
  她惊叹道:“真的好厉害!好厉害的大马!”
  三知代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来了,伸手轻拍着马肩膀,转头向丽华问道:“我能骑骑试试吗?”
  她没怎么骑过马,这年头用不着骑马打仗了,但这马这么壮实,确实让她感兴趣起来,但丽华和她关系一般,觉得她是硬搅和进来的拖油瓶,不拿她当朋友看,直接傲慢道:“不行,黄金是高贵的名马,从没被人骑过。”
  三知代眉头微皱,但她表面上从来很有礼貌,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轻轻抚摸这匹马,但雾原秋可是知道她的本性的,生怕她夜里来就把这马弄走了,连忙在旁边说道:“夏尔马不能骑,它的背太宽了,除非你打算在上面劈叉,不然根本骑不了。”
  “不能骑吗?”三个声音同时响起,除了三知代就连美佐和小花梨都有些失望。
  “好像确实不能骑,这种马也没有被人骑的习惯。”雾原秋回忆着纪录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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