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人们生活的最高水平。
路登身前的马车停了下来。
相处十余日,一直平安无事的维托夫人,忽然隔着马车,问了路登一个问题。
“路登先生,到神邦之后,您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做什么?”
面对维托夫人的问题,路登略作思考,说出自己本来的计划。
“我准备先去买一个奴隶。”
第015章 万恶的奴隶制
买奴隶?
这个回答,显然超出维托夫人的预期。
马车里没有传来动静,再一次启动,向前走去。
等维托夫人走后,管家殷勤凑上来,为路登介绍熟悉的奴隶市场。
由于进入神邦的时间较晚,大的奴隶市场都已经关门了,路登想要当万恶的奴隶主,也只能等第二天了。
当晚,他和管家等人住在一起,作为贵宾,路登获得了一个单间。
第二天,
红红的太阳还没出来,路登就醒了。
他的睡眠质量很好,一旦清醒过来,立刻全身心投入新一天的工作之中,想着如何更好的剥削……不,更好的提供福报!
向管家问过路之后,带着自己的全部身家,身份木牌,路登走向最近的奴隶市场。
因此天还没亮,城外的人们还无法进入神邦。
路上的卫兵,会时不时抽查过路人的身份木牌,确定对方是否有在神邦居住的资格。
有些心存侥幸的家伙,会趁着夜色,躲在阴暗的角落,熬到第二天太阳出来,再出现在大街小巷。
太坏了!
作为生面孔,路登基本上每一次都会被卫兵抽查。
他的身份木牌上,被中年学者做了一个标记,算是一种官方认证。
卫兵检查完后,都要向路登致歉。
在他们看来,怀疑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先生,是莫大的罪过。
收起身份木牌,路登没走几步路,就听到身后传来拳打脚踢的声音。
他回头看了一眼。
卫兵们抓住了一个滑头的家伙,这古灵精怪的小子,想要躲在神邦内过夜,可以多挣1到2个云时的酬劳,还能省下城外的住宿费。
他差一点就成功了!
好在,卫兵及时出现,主持了公道,将罪恶绳之以法。
路登收回目光,继续走在宽敞的街道上,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
城南,奴隶市场。
“路登·Y·微古德?”
检查过身份木牌后,老板十分殷勤,踹了一脚靠在墙边休息的手下,随手抽了个响鞭。
“起来,太阳都烫屁股了,懒蛋,每个月20米索就养了你这么个废物么!”
迷迷糊糊的管事,站起身后,飞快换上一张笑脸,
“先生,您是今天第一位客人,快请进!”
一般公民,哪怕有资格够买奴隶,也无权让其留在神邦城内。
好在,路登可以。
奴隶都关在木笼子里,蓬头垢面,手上拴着一根麻绳,把整个笼子的奴隶连接在一起。
如果有奴隶逃跑,整个麻绳上的奴隶都会挨处罚。
这也是启云王国传下来谚语:【一根绳上的蚂蚁】的最佳诠释。
木笼子里的奴隶都很脏,散发着难闻的气息,在前面带路的管事都难以忍受,捂着鼻子,低声咒骂着。
人类,像是商品一样摆放在路登眼前,任凭挑选。
将最野蛮的行为冠以文明之称,便可洗清双手的血,隐去心底的罪。
该死的奴隶制,路登恨死它了。
如果没有奴隶制的话,这些木笼里,都是最优秀的劳动力。
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他们,为了明天的黑面包,会拼命干活,创造出足够多的福报……
收回思绪,路登目光在木笼间来回扫荡,打量着这些奴隶。
由于是清晨的缘故,大部分奴隶都还在睡觉,哪怕极其少数清醒的奴隶,也只是坐在地上发呆。
他们昨晚在神邦过夜,没有花一分钱,也不会被卫兵毒打……
但是,他们无光的眼神里,没有任何喜悦之情。
有的只是无尽的麻木和绝望。
管事带路登逛的木笼子,很有规律。
这里大多是一些老人、小孩、丑陋的女人……
直白的讲,都是难出手的家伙,一不小心就会砸在手里,要做坏账计提。
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带着路登来回打转。
万一路登心情不错,买下两个,就赚大发了!
这也是奴隶市场的惯用套路,第一批商品,永远是最差的。
一大早就来逛奴隶市场的人是什么成分,他们太清楚了!
要么是兜里没有几个米索的穷光蛋,要么是有些怪癖、不愿公之于众的龌龊之徒,要么是抠抠搜搜不愿与人竞价的吝啬鬼。
至于真正值钱的奴隶:
那些精干的青壮年男子,有力气的悍妇,有几分姿色的小妞……接近中午才会展示出来。
那个时候,也是奴隶市场人流量最大的时候,成交量和成交价格都是巅峰。
也被称为:量价齐飞。
这些紧俏货刚刚上架,很快就会被一抢而空。
当然,买家里也有不少是奴隶主的托儿,他们负责哄抬价格,制造热销的繁荣假象。
一旦拍下奴隶,他们会爽快付钱,带着奴隶离开。
在夜色降临之后,这些人会用蒙着黑布的马车将奴隶运回来,买奴隶的钱如数奉还,奴隶交易的钱三七分成……
这种简单的骗局,总有人会上当。
任何公开竞价的场所,都无法避免‘托儿’的出现。
哪怕一个人反反复复强调自己不是‘托儿’,
若他说了和托儿一样的话,做了和托儿一样的事,达到了和托儿一样的效果……
这不是托儿,又是什么呢?
是鸭子么?
由于路登来的早,官方的托儿还没上班,冷清的奴隶市场,只有他一个顾客。
路登看了几个笼子,都不太满意。
管事看实在没办法糊弄,准备给他看点好看的,同时示意托儿准备上班!
眼前这家伙,面生的很,走路沉甸甸的,身上至少有1000米索!
一个外地来的肥羊,这不是怨种,又是什么?
正要往前走的路登,突然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一个孩子身上。
这个孩子,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看着不大,六七岁的样子。
他手上的麻绳,被他解开后系在脚上,这样一来,他就能前倾着身子,趴在木笼边缘,向天空看去,像是在看星星。
孩子有一双如同石油般富有的眼睛,看着十分喜人。
路登蹲下身子,看向孩子,柔声问道,
“你在做什么?”
孩子收回目光,看向路登,大大的眼睛写满了迷茫,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看了路登足足有数秒之后,孩子总算张口了。
他没有说话。
他往路登脸上吐了口吐沫,
“呸!”
第016章 神圣法典学者,老顽固
“不长眼的东西!”
一根皮鞭,呼啸而下,眼看着就要抽在孩子身上。
被这一皮鞭抽中,轻则皮开肉绽,三个月内下不了床,重则七窍流血,当场暴毙。
一个奴隶,竟然敢冒犯尊贵无比的顾客!
如果这样的事传出去,谁以后还会来他们奴隶市场进货?
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因此,这一鞭,管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奔着抽死这个小畜生去的!
反正是个孩子,不值钱的玩意。
啪——
一只手,将将皮鞭在半空中拦了下来。
皮鞭另一头,传来一股巨力,管事的一个站立不稳,被扯着摔倒在地,溅起无数灰尘。
而拦下皮鞭的,不是别人,正是路登。
他握着皮鞭的手掌,指尖渗出鲜血,一滴一滴,滴落在地。
“怎么回事?”
听到皮鞭声,奴隶主闻着血腥味,赶了过来。
他挺着肚子,迈着小碎步,跑起来的时候,像是在跳芭蕾舞一样,垫着脚尖不停踏步,让人心疼他的鞋子。
只看了一眼,奴隶主脸刷的一白,大步上前,对着地面的管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上辈子是兽人的杂碎玩意,不是老子,你有资格在神邦过夜吗?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还敢打客人,你吃了矮人之心……”
奴隶主的骂人词汇之丰富,让路登大开眼界。
打骂足足持续了三分钟之久,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奴隶主,大口喘着气,停了下来。
被打的时候,管事一直用双手死死护着头,身体蜷缩成一团,颇有津地小混混的风范。
他没有还嘴,没有辩解,只是默默挨打,等奴隶主打累了,才敢松懈下来。
与其说是一场打骂,还不如说是一场表演。
不管怎么样,路登受伤是事实。
奴隶主必须给出一个交代。
先把管事揍一顿,气也撒了,之后谈的时候,会容易的多。
“砰——”
奴隶主又踹了他一脚,厉声骂道,
“说,你这个该绞死的家伙,怎么发昏做了这等糊涂事!”
说话时,奴隶主难免有些底气不足,眼神发飘。
路登的底细,他不知道。
但是,
他很清楚一点,有资格定居在神邦的公民,都受神圣法典庇佑!
打伤一名神邦公民?!
都不需要开庭,奴隶主已经听到米索离开他的声音了!
那些白花花的米索,碰撞在一起发出的清脆声,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了!
这要赔多少米索,才能摆平!
想到这里,奴隶主恨不得再踹管事的一脚。
“大人……”
管事挣扎着站起身,把之前事情的经过简略说了一下,眼神深处闪过一丝阴毒的怨恨。
他没敢添油加醋,只是实话实说。
这件事,他自认没有做错任何事,是对方脑子抽了!
听完之后,奴隶主反倒迷茫了。
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手下,帮着路登教训这个小畜生,合情合理。
路登反倒不乐意?
这家伙,是荒原狼养大的疯子吧!
路登早就松开了皮鞭,撕下一块布,给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
有些疼,手掌已经开始肿起来了。
路登微微皱眉,没有在意,反倒是看向奴隶主,缓缓开口,
“请允许我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您有这个权利……不,辩护未免太正式了。”
奴隶主搜肠刮肚,最后找出来一个合适的词,
“这是一场误会,误会!”
“不,这不是误会。”
路登纠正道,
“我看中了这个……奴隶,准备买下他,如果皮鞭抽下,相当于侵犯了我的物权……”
作为神圣法典的速成选手,路登自然能搬出对应的条款,来应证自己的说法。
按照路登的说法,奴隶主需要赔付他一大笔医药费,大概价值2到3枚小金币,比奴隶市场的租金还要贵!
如果真赔付的话,这个月都白干!
奴隶主听得一愣一愣的,狡黠的眼里闪烁着怀疑。
他又踹了一脚管事,低声说道,
“去,把老顽固请来。”
作为神邦里较大的奴隶市场,他们自然配有法律顾问,或者说……神圣法典学者。
这是一个尊贵的词。
一般的神圣法典学者,都自视甚高,只愿意一心专研神圣法典,不愿意牵扯俗事。
替奴隶主工作,更是卑微到尘埃,绝不可能。
老顽固,是神圣法典学者里的异端,极其顽固,根本无法被说服。
事实上,他的学者徽章很快就会过期,失去神圣学者的身份。
这两年他已经沦落为学者之耻,每年都有提案申请吊销他的徽章,反对声络绎不绝。
很快,
路登见到了老顽固。
一个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金色,自然卷,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鸟窝一样,胡子凌乱。
一张枯瘦的脸,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窝,上面还有灰色的眼屎,以及他不协调的走路姿势。
他好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四肢格外不协调,走起路来吱吱呀呀,让人怀疑他随时可能散架。
老顽固走路很慢,怀里抱着重物,还有些心不在焉。
他到场后,奴隶主立刻让路登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听完,没有任何犹豫,老顽固点头应道,
“他说的没错。”
奴隶主:???
老子每个月2银币100米索,就养了这么一个废物玩意?
就算是条狗,也会叫两声啊!
老顽固根本没有为他做任何辩护,直接认同了对方!
“要赔这么多钱?”
奴隶主眉头紧锁,想看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法典不是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吗?”
他还是读过法典的,认识几个字。
奴隶主反问道,“不能用这一条吗?”
按照奴隶主的理解,这条的优先级很高,一般问题都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