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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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77-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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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长时间,才卖出两条……以这种效率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友谊商店的客流还是太少了,可能跟不是礼拜天有些关系,等了好半天后……
  “咦!”蓦然,郭永坤眼前一亮。
  他发现了一个极品目标!
  是一行俩人,一个老外和一个中国女人。
  那老外又高又壮,一脸络腮胡,女人则小巧的很,头顶还没到老外的胳肢窝。
  略有不爽,下定决心必须狠宰一刀。
  很简单的道理,中国爷们儿的赛斯还满足不了你是咋的,硬要求棍棒伺候,找虐啊?
  这次不等对方走进友谊商店,郭永坤就半路拦截住。
  “小姐你好……”
  “会不会说话,谁是小姐?”浓妆艳抹的女人不高兴了。
  倒挺懂行,因为80年代这两个字的另一重含义并未流行,不是圈内人不得而知。
  “哦,实在不好意思,我寻思他们老外都这样叫。”
  女人一听这话,才面色稍缓,问,“干嘛的?”
  “我们在搞市场推广,有些来自英国的巧克力,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此言一出,女人还未有所表示,老外却是眼前一亮,倒也能说一口还算流利的普通话,“当真?”
  他的反应完全在郭永坤意料之中,早就看出来是个老美,而且是纯种白人,那么提英国就没错了。
  老美很高傲,世人皆知,但在有一个国家面前,他们却傲不起来,那就是英国。
  即便英国人都直接大喇叭喊了,说他们不喜欢美国人,但许多老美还是将英国当成最喜欢的外国。
  无他,因为那是他们的母国,而他们从本质上讲,其实是一群被抛弃和驱赶的人,所以对于英国、特别是王室,感情很复杂。
  接下来郭永坤就故技重施,让王子强给他们样品试吃了。
  老外吃完差点没泪流满面,大赞道:“果然是英国的味道,还是牛奶巧克力,没想到能在中国吃到!”
  女人也帮腔道:“是啊约翰,这也太美味了,你们英美国家的东西就是好!”
  王子强差点没笑岔气,干脆侧过身去。
  “那两位要来点吗,货源非常稀少,卖完就没了?”
  “怎么卖的?”
  “给钱就行,当然外汇券也可以,一块五一根。”
  “这么贵?”
  “贵?尊敬的外宾,你要明白这是来自英国王室的味道……”
  老外听他这么一吹,眼神更是亮得吓人。
  “约翰,买了吧,这种运气不会经常有的,我们可以在每晚快活完后,来上一根英国王室的味道,岂不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
  这话女人是用蹩足英文说的,但郭永坤大致听懂了。
  狗男女!
  “好,那就……来二十根吧,但你需要给一些优惠。”
  老美的尿性郭永坤相当清楚,即便再有钱,在中国的地盘上也会讨价还价,至于本国,则不会,通常还会给小费。
  想要优惠?
  免谈!
  爱要不要。
  他根本不愁这些巧克力卖不出去,就是一时还没找到很好的零售方法,如果真想优惠搞批发的话,江州这边的供销社抢着要,你信不?
  “诶~你这人,我们买这么多,怎么一分钱都不便宜的?”女人气不过道。
  郭永坤此刻的态度跟刚才完全判若两人,硬气倒不行。
  “要不要吧,给你们一分钟时间考虑,不要我们就走了,错过这么村可没那个店。”
  最终,老外和女人还是妥协了。
  作为老外而言,异地而居,条件奇差,难得遇到什么好食物,还带有家乡味道,实在不想错过。
  至于女人……作为一个立志成为上流社会的人,必须与世界接轨啊,这种来自英国王室的滋味,岂能不尝?


第101章 混不下去了
  在友谊商店周边混了一天,虽然带过去试水的两百根巧克力卖完了,但滋味并不好受,差点没累成狗。
  主要每批顾客都要浪费一番口舌。
  这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方式,太费劲了。
  于是翌日,他又和王子强来到预定的另一个目的地——庐山。
  再次登临庐山,周遭的景象完全不同,指的不是景色,而是人……
  那叫一个多呀!
  记得他上次来的时候,遇到的游客伸伸手就能数过来,但这次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乌央央一片。
  这当然是《庐山恋》的功劳,彻底带火了庐山的旅游经济。
  不过这是好事,人多才好,郭永坤就怕没人。
  俩人背着双肩包,闲庭阔步在绿荫环绕的山间小路上,看起来如同其他游客无异,但只要遇到那种成双成对的情侣,就会立马凑过去。
  “同志,给女朋友买根进口巧克力吧,人家国外处对象就流行送这个。”
  老实讲,这年头的国人挺崇洋媚外的,每每这句话讲出来时,他们必然眼前一亮。
  而正值热恋中的男人,在意中人面前总是很慷慨,成功率极高。
  虽说他们一般只会买一根,但胜在不用太多言语,一边爬爬山、欣赏欣赏风景,一边巧克力就能卖出去,这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状态。
  好赚,不累。
  于是接下来他们就在庐山驻点了。
  ……
  河东市。
  在市宣传部的强制要求下,侠客林杂志社被迫进行了改制,将原本的半月刊改为现在的周刊,减少了近一半的内容。
  但增加的内容也有,那就是《诛仙》的连载,现在改为每周三万字。
  最新的周刊已于昨日发行,全市的各处报刊亭,销售情况那叫一个火爆,形成了罕见的市民排队购买的现象。
  仅仅一日,销售量就高达一万三千本,撸掉了市里大大小小所有的故事类报纸和杂志,稳居日销量榜首,打破了原有的记录。
  河东文艺界沸腾了!
  一家苟延残喘的杂志社,突然起死回生了不说,何以销量暴涨到如此程度?
  有几家报社聪明,立马抓住机遇,将此事大肆报道,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之下,一股诛仙流几乎以无死角的强横姿态,暴力席卷整个河东市。
  诛仙彻底火了,有人欢喜有人忧。
  河东报社大院。
  候晨这几天有些哆嗦,做事畏手畏脚,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各种懊悔就不用提了,他当初其实已经看出那本书的潜质,但专业眼光仍让他看不起对方的文笔,认为他们全市、乃至全省第一大报社,除了好故事以外,同样要注重文学素养。
  但打死他都没想到,《诛仙》竟能火到这种程度!
  老百姓好像根本不在乎文笔一样,甚至直接忽略了这一点,津津议论地只是它的故事。
  如今街头巷尾,他都不敢正眼去看,更不敢去听,因为那些家伙每笑一下,他心里就咯噔一下。
  最要命的是,就在昨天,侠客林撸掉了他们报社一直保持的日销售纪录,致使他们偏故事向的晚报,销量暴跌,惨不忍睹。
  如今只希望王主编贵人多忘事,或是直接老年痴呆掉,忘记那一茬才好。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侯晨心头一紧,用那种防贼般的语气问,“谁?”
  “候编辑,是我,小陈。”
  侯晨长出口气,笑道:“哦,是小陈哪,请进吧。”
  从门外走近一个稚气未脱的姑娘,去年刚中专毕业,分配到他们河东报社,长相虽然十分普通,但背景很不一般。
  侯晨也就恨自己结婚早了,不然这个安排到他手下实习的将二代,几乎没有逃走的可能。
  “小陈,有什么事吗?”侯晨亲切道。
  “哦,我没什么,就是王主编,他让你过去一趟。”
  “……”
  候晨猛地一个哆嗦,娘的,躲都躲不过呀!
  “好,我知道了。”
  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在小陈看来,简直比哭还难看,也有点犯迷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两分钟后,报社分管故事内容的主编办公室里。
  “王……王主编,您找我?”
  红衫木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人,此刻愠怒在那里,如同一口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问你,上次我有个文化局的朋友,推荐了一名小伙子过来投稿,是你接待的吧?”
  我的天哪,为什么你日理万机,还能记得这茬啊?
  侯晨心中叫苦不迭,硬着头皮道:“是……”
  “我再问你,那小伙子投稿的小说,可叫《诛仙》?”
  侯晨腿都有些抖了,声音愈发微弱,含糊不清道:“死……”
  “啪!”
  岩浆喷涌。
  “你到底怎么审的稿?”
  王义辉绝对有生气的理由,他依稀记得对方当初跟他的汇报:故事尚可,文笔稚嫩,可用可不用。
  这就是所谓的“可用可不用”?
  人家现在都红透半边天了!
  他也很懊悔啊,既然是老朋友介绍的,当初为什么不亲自抽空看一看呢?
  这样一条大鱼,竟然直接漏网了。
  不然有这层关系在,这个天才后生以后就妥妥在他麾下了,别人想挖都挖不走。
  “王主编,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当初跟他讲过,可以发表,是他自己不干。”
  “哦?”
  王义辉蹙了蹙,道:“你把那天跟人家会面的经过,一五一十讲一遍。”
  一句话说完,还警告道:“别打老虎眼,我想找到那小伙子不难!”
  这茬侯晨又如何不知?
  胃水差点没苦出来,只能将当天事情如实道来。
  “啪!”
  王义辉听完越发火大,“老话说有眼无珠,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但凡天才,谁没点傲气,你给他放在晚报上发表,还一个礼拜连载一回,他怎么可能乐意?”
  “我……”
  “小候,我现在很怀疑你的专业素养有问题……”
  侯晨心头一凉,完犊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就你这种审稿眼光,会让社里与好的作家、好的人才失之交臂,我看你暂时就不用审稿了,去排版部帮忙吧!”
  侯晨一个踉跄,只觉头重脚轻,差点没有栽倒。
  后果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他原以为即便卸掉他的编辑头衔,至少降一级还是个助理编辑,不曾想直接被发配去排版……
  这也就意味着他将从脑力劳动,一下变成苦力劳动,工资福利也会大幅缩水,至于独立办公室什么的……自然也不复存在。
  “王主编,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侯晨直接飙了眼泪水,就差没有下跪。
  他二十一岁进报社,整整奋斗十年,才到如今的位置,不能一杆子将他打回解放前呀!
  “不是我不给你这个机会,作为一名编辑,最重要的是眼光,你既然没有这个眼光,再待在现在的位置上……我说得不客气点,那就是祸害!”
  “我……”
  “出去!”
  侯晨拖拉着沉重的身体,有气无力离开了办公室。
  从此以后他连小陈都不如了,人家起码还是个实习编辑。
  办公室里安静之后,王义辉平复了一下心情,拨通一个电话。
  “喂,哪位?”
  “老郝,是我,义辉呀!”
  电话那头沉默少许后,才说,“义辉,我知道你为什么打电话过来,但说真的,这事我帮不上忙。”
  王义辉心头一凛,忙道:“你那贤侄,莫不是跟侠客林那边签了完本协议?”
  “那倒没有,我听他说好像暂时就签了十万字。”
  “十万?”
  王义辉眼神明亮,因为最新的《侠客林》周刊上已经预告过,《诛仙》的总字数约为一百五十万,那简直就跟没签一个样嘛。
  太好了!
  他必须争取一下啊,因为这本书实在太神了,文笔稚嫩归稚嫩,但设定和想象力堪称神奇。
  再就是带给他的现实压力,太残忍了,仅此一本书,便让他们故事向的《河东晚报》,销量爆跌四成!
  老百姓似乎看过《诛仙》的神奇故事后,对他们连载的那些江湖轶事,已经没有兴趣了。
  就像尝过龙肝凤胆的人,世间再无美味一样。
  “老郝,你帮忙牵牵线呗,稿酬什么的都可以谈。”
  “义辉啊,那小子最近出差了,别说你见不到,就是他在家,你也谈不拢的。”
  “为啥呀?”
  “因为那小子我看着长大的,什么脾性一清二楚,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总知道吧,就是这个理儿。”
  “这么犟?多加稿费都不行么,我们能给的价码肯定比侠客林那边高。”
  “我看悬。老实讲,那小子小时候还挺财迷的,但长大后好像变了,不是特别爱钱,而且他家境也可以,写小说八成还是兴趣。”
  “……”
  王义辉苦笑一声,不由拍拍脑门,这种作家最难搞。
  不怕他们有文化呀,就怕他们有气节!
  你说愁不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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