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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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8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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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卷执事等官皆预。进士并各官皆簪花一枝。教坊司承应。宴毕状元及进士赴鸿胪寺习仪又明日赐状元冠带朝服一袭。请进士宝钞人五锭。后三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明日状元率诸进士诣国子监谒先师庙行释菜礼。礼毕易冠服。礼部奏请命工部于国子监立石题名。

    永乐以后基本上依照这一定制未再有大的变化。

    中式的第二甲、第三甲进士中还有一种考选庶吉士的制度。所谓庶吉士是一种尚未正式评级授官前的储备官员。太祖初时置有六科庶吉士。洪武十八年(1385)以后改以进士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侍者称庶吉士永乐二年(14o4)正式定置翰林院庶吉士“选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为之”1。从此成为一种制度但是并非历科皆行。弘治中大学士徐溥在谈到考选庶吉士的制度时曾经说道:“自永乐二年以来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或内阁自选域礼部选送或会礼部同选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考试亦无定制请自今以后立为定制一次开科一次选用。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记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择其词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礼部以糊名试卷偕阁臣出题考试于东阁试卷与所投之文相称即收预选。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每选所留不过三五辈将来成就必有足赖者。”2从此翰林院庶吉士的考选成为常制。这应该算是明代最高级别的考试了。与选者称为馆选入翰林院学习三年以品高资深的翰林及詹士府官员一人专课其事称教习。庶吉士三年学成后优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或检讨次者出为给事中或者御史谓之散馆。这一制度一直沿袭至明末。

    “八股文”取士与南北卷《明史·选举二》在谈到科举制度时曾说: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

    这里所说的八股文便是明代科举考试的试卷文字。关于八股文取士的定制过去人多据上文而以为系太祖与刘基所定即始于明初。但其实前文中只说“专取四子书及五经命题试士”乃太祖与刘基所定。后面所谓作文之法可以是泛指有明一代的试文未必说太祖时即以八股取士。因为清修《明史》时与修诸人对八股取士说已有不同看法不必断言其始于太祖与刘基所定。

    清初人胡鸣玉曾考订此事:今之八股或谓始于王荆公或谓始于明太祖皆非也。案《宋史》熙宁四年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命中书撰大义式颁行。所谓大义即今时文之祖然初未定八股格即明初百余年亦未有八股之名故今日所见先辈八股文成化以前若天顺、景泰、正统、宣德、洪熙、永乐、建文、洪武百年中无一篇传也。1这应该算是一个颇为有力的明证。鸣玉字廷佩号吟鸥青浦人乾1《明史》卷七三《职官二》。

    2《明史》卷七o《选举二》。

    1胡鸣玉:《订讹杂录》卷七转引自黄云眉:《明史考证》第5oo页。隆中荐举博学鸿词对考订文字等颇见功力他既能断言明成化前未见八股文字必然看到过不少当年的经义试卷。明清之际顾炎武也曾谈到八股始于成化间的情况: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股者对偶之名也。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接过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正一反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1又说: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传之格(本之唐人赋格)。下申其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后提出夫子为何而此言谓之原起。至万历中破止二句承止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掳所见或数千字或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位之臣畏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2这里不仅谈到了八股文而且谈到了八股文对于文风的负面影响。于是后来人们一般都批评八股文认为八股文不仅束缚人们的思想而且导致了文风日下。清人阮葵生《茶余客话》更将明代科举试文作了前后对比他认为明初科举诏令举子经义不过三百字亦不得浮词异说。篇末大节可以各抒己见陈论国家时事。试文具有相当的实际能力的考验。而后因功令加严忌讳日深便不再许言本朝之事至百余年后即至成化年间试文渐为冗长凡千百余言庸陋支离无恶不备并据杨慎所言:“破题谓之马笼头处处可用也;又舞单枪鬼一跃而上也;又八寸三分帽子无不可套也;起语数十百言为寿星头长而虚空也。”1这段话十分形象地勾画出了明代八股文之弊但这同时也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颇为费解的问题八股文作为明代士子考试的试文究竟应当如何评价。如明清两代学者们所言明初本是不用八股的至成化末始行然而恰恰是并未以八股文取士的成化以前却也正是文化的禁锢时期。明代的文化自从洪武“文字之祸”以后在控制之下出现了文坛寂寞的局面。永乐以后文坛盛行“台阁体”粉饰太平歌功颂德而又空洞无物的文风成为当时的主流。成化以后社会风气为之一变文风也随之而出现了变化。如《明史》中所说论者常以明代举业文字比唐人之诗国初比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万比中唐启、祯比晚唐。这种比拟是否恰当姑且不论但其所反映出的明代科举试文风气变化的几个阶段则颇为清楚。而这与有明一1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试文格式》。

    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试文格式》。

    1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转引自黄云眉:《明史考证》第5o1页。代文化展变化的情况也是颇相符合的。也就是说成化以后八股文取士的结果并未影响到当时文化的展。而且再到后来科举试文也都进一步崇尚新奇“厌薄先民矩矱以士子所好为趋不遵上指也”1。八股文依然而举业文字毕竟变化了整个社会的文风也毕竟变化了。将文运的不振归咎于八股文看来也未必就那么恰当。

    如果我们能够从八股文的出现重新考虑一下对它的评价的话应该说它的主要作用还是使科举考试更加规范化。也就是说八股文是一种格式化的答卷形式。在传统文化考试的情况下考官需要一种格式化的答卷这使他们能够有相对固定的评卷参照以八股取士实际便是由此而形成的。

    事实上有明一代的考生中尽管有些人将八股文作为生平文章的写作方式然而更多的人是将其作为入仕的敲门砖的。弘、正间的著名才子唐寅起初便是“不事诸生业”的后以祝允明的规劝“乃闭户浃岁”举弘治十一年(1498)乡试第一名。座主梁储奇其文还朝示学士程敏政敏政亦奇之。2虽称是一篇奇文但必定是按照八股的格式去作的。如果不是后来被牵到江阴徐经科场案中的话唐寅必定还能够考中进士那当然也是要作八股文的。能够作八股文字并没有影响唐寅在诗文与绘画上的展他显然是将八股文作为入仕的敲门砖了。

    考试规范化是考试制度展的必然结果是一种进步。在中国传统科举考试中基本上是采取了作文考试的形式以八股文为考试规定就要求应试人必须去作政论文字而不能随意去作任何其他形式的文字如像诗词歌赋等等。而一般来说政论文字对于考生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较之其他文章形式要更加有利由此而论八股文虽然有其束缚人们思想的一个方面但其仅仅作为试卷的要求则是有其道理的。清人赵翼在考察八股文字时曾经谈到八股文的破题他说:“今八股起二句曰破题然破题不始于八股也。”其下所举诸例包括了经义文字和诗词歌赋各种文体都有破题的写作方式:“又范蜀公赋《长啸却敌骑》破题云:‘制动以静善胜不争。’宋景文破题云:‘月满边塞人登戍楼。’是皆赋之破题也。诗亦有破题骆宾王《灵隐寺》诗唯破题‘鹫岭郁龙宫隐寂寥’是宋之问所作下皆宾王作。此又诗之破题也。”1破题只是一种文章格式的要求有了同样的要求才能有相对接近的标准。

    对于荐举来说科举是一个进步:就科举考试自身来说八股文考试比其以前的经义考试又是一个进步。

    随着明代社会与文化展变化到明朝末年在取士标准上也生了一些变化:1《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2《明史》卷二八六《唐寅传》。

    1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二《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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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崇祯)七年甲戌如贡举礼部侍郎林釬言举人颜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中式者自此接迹矣。2崇祯十年(1637)有揭重熙十六年(1643)又有谭贞良、冯元飙均以五经中式。这也许意味着科试形式上将要生一些变革。但是历史却没有给予明朝人以这个机会一年以后明朝便在李自成农民军的打击下灭亡了。

    明代将中国传统考试制度推向成熟的另一个标志是会试的分卷制度。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生了“南北榜”事件这成为明代有南卷与北卷之分的开始但这还不是分卷制度而只是太祖为加强对科试控制的手段。明代真正实行分卷制度始于洪熙元年(1425)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之六北人十之四。到宣德、正统间又分为南、北、中三卷南卷占百分之五十五北卷占百分之三十五中卷占百分之十。景泰二年(1451)辛未科曾一度废止分卷但立即引起廷臣们的争论到五年(1454)甲戌科便又恢复了分卷取录的制度。

    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

    北卷:顺天诸府山东山西河南陕西。

    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其后因为当国权臣南人北人不同又生各为其地方之利而增减分卷比例之事。如成化二十二年(1486)丙午科因大学士万安与礼部尚书周洪谟均为四川人乃藉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给中卷。正德三年(15o8)戊辰科给事中赵铎按照当权太监刘瑾旨意请增河南、陕西、山东、山西乡试名额于是增陕西乡试额为百名河南九十五名山东、山西俱九十名以刘瑾陕西人也。又以会试南、北、中卷为不均于是再增中卷的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中卷均并入北卷南、北各取一百五十名。但是这些人为的变化都没有能够改变分卷制度有明一代始终采取了分卷取录的考试制度。

    分卷制是针对全国文化展的不平衡状况而制定的对于全国文化的展与协调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实行单纯文化考试取用官员的情况下分卷制起到了补充文化考试局限性的作用。

    2《明史》卷七o《选举二》。

    第三节科举制度地方府州县学只是培育人才之所生员入仕的途径主要还是通过科举考试。洪武三年(137o)五月明朝始开设科举“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1并令连试三年。与此同时颁行《科举条格》对乡试、会试的时间应试资格考试内容录取额数出身及科场禁例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同年在南京及各省举行乡试。考试分三场初场试“五经”义二道及“四书”义一道。第二场试论一道第三场试策一道。中式后十日举行复试科目是骑、射、书、算、律五科。洪武四年(1371)二月各地举人在京师举行会试取中进士一百二十人分别授官。

    各省连续实行三年后效果并不理想。朱元璋曾一度罢科举改行察举。直到洪武十五年(1382)八月复设。洪武十七年(1384)三月礼部颁行《科举成式》遂为永制。府州县学先举行县考中式者为秀才。每三年举行一次省试即乡试逢子、午、卯、酉年八月在省直举行中式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参加京师举行的会试又称甲科由礼部主持逢辰、戌、丑、未年二月在京举行会试第一名称会元。会试中式者才有资格参加皇帝主持的最高考试称作廷试或殿试考中者为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状元、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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