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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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14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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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3年1月9日根据日本的指令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通过向英美宣战案表《宣战布告》;成立以汪为主席的最高国防会议作为战时最高权力机构。与此同时汪精卫还与日本驻南京大使重光葵签订《共同宣言》和《交还租界与撤废治外法权协定书》宣称双方为完成对英美作战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实行全面合作;日本声明交还在华专管租界及公共租界并撤废在华治外法权。

    与此同时日本允许从2月5日起在汪伪政权所在地区取消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上附加的写着“和平、、建国”字样的三角形黄色布片;从2月9日起华北政务委员会所在地取消五色旗改悬青天白日旗。3月23日伪行政院会议撤销了1942年5月设置的浙东特别区公署恢复原浙江省政府建制。26日将厦门市改为行政院直辖市。5月6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决议设置江西省政府;6月19日省政府成立辖九江、星子、德安、瑞昌、南昌、永修、新建、安义等八县及南昌市、庐山特别区以及安徽省的彭泽、湖口等县地区省治九江。27日成立江苏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o月5日伪府特派胡毓坤为军事委员会驻华北委员设立驻华北委员会办事处;7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司法行政部华北事务署案以示军事与司法的统一。1944年1月取消1942年1月15日设置的苏淮特别行政区公署改设淮海省政府省治徐州并将苏北各县交还江苏省政府。于此使汪伪政权统治区域有所扩大。

    在此之前的1942年8月2o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为参加对英美作战对军事委员会组织机构进行过调整将隶属行政院的军政部及海军部改隶军事委员会并将军政部改称6军部;将原办公厅、参谋部、军事及政治训练部合并为6军编练总监;设参谋本部、军事参议院及总务厅。1943年1月13日为适应“参战”的需要伪最高国防会议决议改组行政机构:将行政院全国经济委员会、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隶属于国民政府;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与赈务委员会合并为社会福利部;粮食管理委员会改为粮食部;撤销边疆委员会在内政部内设边疆局;撤销侨务委员会于外交部内设侨务局;将水利委员会与交通部合并改设建设部;各部设次长一人取消原有政务及常务次长名义增设咨询委员。2o日伪最高国防会议决议调整地方行政机构:将省主席制改为省长制现任省政府委员改为参事;修订194o年12月19日制定的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除仍由行政院院长兼委员长外增派行政院副院长和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副委员长。

    1月19日汪精卫表《告将士书》要伪军加强训练以图迅扫英美敌气。2月15日召开军事会议策划协助日军进行大东亚战争问题;3月1o日由伪中央军校学生与日军举行联合军事演习;14日东条英机来华视察军事抵南京时汪精卫即提出允许其扩建军队和给予武器援助等项要求。4月7日陈公博作为特派大使访日在抵达东京对记者表谈话时称:国民政府将竭其人力物力协助日本进行大东亚战争无论有任何牺牲都不推辞。27日伪军事委员会派6军部长叶蓬率军事视察团去日本。5月6日叶蓬在日本6相东条和参谋总长杉山元联合举行的招待会上致答词时称:国民政府一经实现参战便不容瞻顾徘徊。所谓甘苦与共、生死相依乃是自然之理。国民政府及其军队将不计现代作战所需条件为何不问将来胜败属谁惟以道义与感情之所在及决心与作为之所向与日本协力到底作战到底。伪国民政府为动民众“参战”在向英美宣战的当天下午在南京举行“国民精神总动员都民众大会”汪精卫在讲话中鼓吹要以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的精神与日本协力实现东亚的共荣。次日伪行政院召开各伪省市长会议策划宣战后中央及地方战时经济如何增产、如何加强治安、如何开展新国民运动及实行国民精神总动员等问题。12日伪南京市政府组织了民众拥护参战示威游行。接着各伪省市政府在苏州、广州、武汉、杭州、上海、蚌埠等地相继举行拥护参战击溃英美示威集会。伪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伪教育部都相继召开会议鼓吹与日本同心协力推进实施“死中求生亡中求存”。为推进新国民运动的开展伪上海、南京市政府及各伪省政府相继成立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分会。6月2o日更成立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暑期集训委员会先后在南京、上海两地开办了公务员及青少年团集训营。由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人亲自讲解《新国民运动纲要》等。随着汪伪政权的“参战”伪军也有相当大的展。汪伪政权成立之初主要是接收了原维新政府所属的苏浙皖绥靖军于1941年1月将其改称第一方面军以任援道为司令。同年2月国民党鲁苏游击纵队副总指挥李长江率部投敌参加汪伪政权所部改称和平建第一集团军以李长江为总司令。1942年1月汪伪军事委员会以伪6军军官学校毕业生为骨干将日军移送的被俘国民党官兵组建成警卫师以李讴一为师长。同年4月冀察战区所属第39集团军总司令孙良诚投敌参加汪伪政权所部改编为第二方面军以孙良诚为总司令。1943年1月鲁苏战区新编第四师师长吴化文;4月新5军军长孙殿英;5月第24集团军总司令庞炳勋;6月苏鲁战区第112师师长荣子恒等相继率部投敌参加汪伪政权各部分别改编为第三、第五、第六方面军和第十军以吴化文、孙殿英、庞炳勋为各方面军总司令以荣子恒为第十军军长。在此前后伪军事委员会将警卫师改称警卫第二师并相继成立警卫第一师及第三师。除此还有由苏豫绥靖公署撤销后改编的以张岚峰为总司令的第四方面军以及广州、武汉、徐州、九江等绥靖公署所属伪军。194o年7月成立的伪财政部中央税警第一、第二两团也于1943年3月合编为中央税警总团总团长罗君强。

    依据汪精卫与重光葵签订的《交还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协定》2月9日伪行政院成立了以褚民谊为主任委员的接收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两委员会。3月14日褚民谊与重光葵签订《交还专管租界实施细目协定》由日本交还杭州、苏州、汉口、沙市、天津、福州、厦门及重庆等地租界。22日签订交还北京公使馆区实施条款;27日签订交还鼓浪屿公共租界实施条款。29日褚民谊与意大利大使戴良谊签订《关于意大利政府交还北平使馆区域行政权协定》。6月3o日褚民谊与重光葵签订《关于交还上海公共租界条款》。7月22日褚民谊与法国维希政府大使馆参事签订《关于交还上海专管租界实施条款》并于3o日接收了上海法租界8月1日接收了上海公共租界。伪上海特别市政府将两租界区改为上海特别市第八及第一区由陈公博兼两区公署署长。在此之前的7月31日汪日间还签订了《关于对在中华民国之日本国臣民课税之条约》及《附属协定》。条约规定在华日本国臣民不受较次于中华民国国民之待遇如侨民应有依据司法手续者在服从中国裁判辖权以前由日本国领事馆行之8月1日起实施。

    5月31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大东亚政略指导大纲》案决定与汪精卫改订基本关系条约缔结日中同盟条约借此相机指导伪国民政府实施对重庆政府之“政治工作”以图实现“中国事变”和平解决。为此1o月3o日依据日本的定案汪精卫与日本大使谷正之签订了《同盟条约》及《附属议定书》。《同盟条约》规定双方为永久维持善邻友好之关系及建设大东亚并确保其安定起见应在各方面采取互助敦睦之方法互相紧密协力尽量援助和实行紧密的经济提携从即日起废除《基本关系条约》。

    在经济上日本为便利搜刮军事物资宣布放弃对占领区经济的独占和统制将物资统制权移交汪伪政权。

    3月13日伪最高国防会议决议成立由原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任理事长的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由该会负责实施收买配给统制物资、物资交换、营运、军需物资的采购等事宜。17日成立了由中日双方派员组成的“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作为实施统制的决策机构。该会虽然由伪财政部部长周佛海任委员长但物资统制审议权完全操于副委员长、日本公使堀内干城之手。

    商统会成立后在打击囤积的口号下于3月24日下令自即日起在上海实行棉纱棉布存货登记。4月1日上海市经济局下令自5日起主要物品总登记。5月3日伪最高国防会议通过《囤积主要商品治罪暂行条例案》。13日伪最高国防会议通过成立以伪上海市长陈公博为委员长的汪日联合上海物资调查委员会对上海市所有纺织厂及商号的棉纱及棉布存货进行实地调查登记。

    7月14日日本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决定了对华紧急施策案决定对上海现存全部棉纱棉布实行强制收买。8月9日汪精卫在上海召开最高国防会议临时会议作出了强行收买棉纱棉布的决定指定全国商业统制总会实施。17日商业统制总会成立收买棉纱棉布上海办事处23日起开始强制收买。9月1日对上海市所有针织厂及商号所存针织品如毛巾、手帕、汗衫、线袜等进行登记并对主要工业原料品进行调查。24日物资调查委员会颁布《棉纱棉布查缉办法》及《密告及查获非法囤积主要物资给奖办法》以尽力搜刮。伪江苏、浙江、安徽、湖北等省市政府也相继成立了物资调查委员会对所有物资进行调查与统计。

    继上海之后1o月12日起又先后在南京、镇江、江阴、南通、无锡、苏州、杭州、蚌埠、芜湖等地实施棉纱棉布登记及收买。

    除棉纱棉布外粮食的掠夺也是日军的重要目标。为此9月7日汪日双方联合成立了米粮统制委员会由该会负责执行米粮收买配给计划和负责采购供应日军用米等事宜。1o月18日米统会在苏浙皖三省的南京、镇江、苏州、无锡、芜湖、嘉兴、湖州等21处设办事处作为日本军用米的采办处。在米统会成立的前后成立了麦粉及日用品统制委员会。除此日伪还通过献铁与献金运动收集钢铁及贵金属等物资。

    第七节汪精卫毙命日本陈公博代理伪府主席1943年下半年伴随日本帝国主义的即将灭亡汪精卫也病入膏盲。汪于1935年11月1日在南京遇刺后留在背部的铅弹引炎症日夜疼痛不已。1943年11月日本政府为制造占领区各国傀儡政权一致支持日本的假象决定在东京召开由南京的汪精卫、伪满的臧式毅以及菲律宾、缅甸、泰国、印度等国傀儡出席的“大东亚会议”。汪精卫应召抱病前往。由于病情日趋严重汪精卫乃以为其妻陈璧君检查身体为名请求日本相东条派名医往南京。13日东条即派内科专家黑川利雄到南京在为陈璧君检查后也为汪作了检查与诊治。汪的病况无好转遂于12月19日往南京日本6军医院施行手术将铅弹取出。手术虽然良好创口也很快平复但延至1944年1月9日病况又开始恶化两腿麻木不能行走。旋经黑川再次到南京检查现汪患的是“脊骨瘤”这是一种不治之症。日本政府为延续汪的生命决定将汪接往日本名古屋帝大医院治疗。

    汪精卫的病体虽然由于日本医生的治疗而得以苟延残喘但终因医治无术至11月1o日下午4时2o分气绝毙命。11日下午由南京日本使馆将死讯通知伪府。12日伪府成立了以陈公博任委员长的哀典委员会并表汪精卫之死讯。汪的棺材于是日傍晚运回南京。22日葬于南京梅花山麓。汪在赴日时其伪府主席职务由立法院长陈公博代拆代行;伪最高国防会议、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均由陈公博主持;伪行政院事务及全国经济委员会事务则由行政院副院长周佛海代拆代行。12日中午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推举伪府行政院院长及主席等继任人选决定以陈公博任伪行政院院长代理伪府主席兼任军事委员会及经济委员会、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委员长。接着伪府中央及地方机构人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12月26日由周佛海继任伪上海特别市市长。

    11月2o日陈公博在就任伪行政院院长代理伪府主席时声称要以汪精卫手定之政策为其奉行之政策不标新立异、另立方针。26日陈公博召开伪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会议提出了“党不可分国必统一”的口号尤以声明“矢志”以与重庆合流相标榜。同时集结伪军部署军事力图与重庆联合;如统一不成则图谋以苏北为基地在国共两党之外另立一局面。

    第八节汪伪政权的灭亡正当陈公博图谋与重庆合流实现宁渝统一之际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民和美英苏等反法西斯国家的打击下终于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投降了。16日下午陈公博、周佛海奉日军之命召开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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