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生员亦有定额需经考试才能录取。读书士子未入学以前称童生、俊秀经过县考、府考、学政院考取中后即可入儒学为生员俗称秀才。在额的生员为廪膳生员国家供给膳食。额外增加的为增广生及附学生员亦有定额。府、州、县学的程度一样但规模不同。顺治四年(1647)定各省儒学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康熙九年(167o)改为:各直省取进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县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八名。八旗子弟亦可入学归顺天府考试。地方儒学的课程有《御纂经解》、《性理》、《诗经》、《古文辞》及“十三经”、“二十四史”、“三通”等。教官对生员有月考、季考除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考后第二天讲大清律中的刑名、钱谷类若干条。每月还集诸生于明伦堂诵政府颁布的卧碑文及训饬士子文。生员除丁忧、患病、游学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予以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课者即予黜革。不过到了嘉庆以后儒学月课渐不举行教官多为年齿衰迈者视考课为故套地方儒学只有师主之名而无训诲之实了。于是生员最重要的考试便为学政所主持的岁、科两试。岁试是学政到任第一年所举行的考试科试是选送生员参加乡试所进行的考试。
清代武生亦附于儒学。康熙三年(1664)定直省府、州、县武生由儒学教官兼辖之。骑射之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等学额与取文童生一样也分大、中、小学由七八名至二十名不等。武生的考试有内外场之分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应乡试故武生没有科试。
清朝廷对儒学生员采取优恤政策管制也极严格。凡生员入学后例免差徭廪膳生及贫穷生员经济上可得到养赡。生员违反禁令小过失由府、州、县教官责惩大过失申报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无权擅责。如果教官徇庇劣生不报或虽揭报而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给以罚俸、降级直至褫职处分。顺治九年政府刊立“卧碑”共八条令全国士子诵习奉行其文如下: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如后: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亦当尽心教训毋致怠惰。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1。康熙三十九年(17oo)又颁布“圣谕”十六条四十一年颁“训饬士子文”。雍正年间更把康熙时十六条“圣谕”大为展演化为“圣谕广训”并且颁布了“御制朋党论”。乾隆五年(174o)又有《钦颁训饬士子文》。这些都是生员所必须尊奉也是经常进行考课的内容。
府、州、县学无固定学习年限多有白头至老始终为一秀才者。生员的出路有二一是通过荐举做国子监贡监生一是通过乡试成举人两者合称举贡。
明代书院相当达。清初数十年间对书院则采取抑制的政策。顺治九年谕令“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2。康熙、雍正年间各省大吏和地方士绅相继有办书院者。雍正十一年(1733)皇帝予以提倡但主要是在各省省会设立一二所较大书院使均处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下进一步使之官学化。另外各省的府、州、县亦多有设立书院的有的是绅士出资创办有的是地方官拨公款经理。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的书院约有三百所3。乾隆年间对书院进一步提倡和整顿规定:“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沈潜学问者肄业其中书院中酌仿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仿分年读书之法予之课程。使贯通乎经史。有不率教者则摈斥毋留。”还规定书院课程可因人而异:“书院肄业士子令院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其资质难强者且令先工八股穷究专经然后徐及余经以及史学治术、对偶声律。至每月课试仍以八股为主或论或策或表或判听酌量兼试能兼长者酌赏以示鼓励。”1同时规定各省书院主讲席者均称为院长。
迨至嘉庆、道光年间书院日益废弛。地方上还有社学、义学。顺治年间题准:“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提学案临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一所行地方官取文理明通者一人充为教读以司训督。”2社学或义学在京师等城市及八旗驻地有设但更多的是设于乡村和边远省区。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89《礼部·学校》。
2《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学校部》。
3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五章《清之书院》。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不过清代最初级的学校主要还是私人设立的学塾。儿童由蒙直至考中秀才进入儒学主要是在这种学校中接受教育。
学塾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官僚地主有钱人家严格遴选教师在家中教育自己及亲友子弟叫“家馆”或“坐馆”。一种是地方上某个家族出资在一个公共地方设塾教育本家族较贫寒的子弟叫“村塾”或“义塾”、“义学”。再一种是教师自己在家设学学生来源不限叫“家塾”或“私塾”。一般地说专教蒙童的谓之“蒙馆”教年纪大些学生的谓之“经馆”。学塾开始是识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南方的学塾还重“对课”即令学生属对。再有是“描红”即写字。再进一步就是学作八股文、试帖诗。行有余力读四书五经以及《唐诗三百》、《纲鉴易知录》、《古文观止》等。私塾教育是个别教学、强制记忆。
科举制度清代在顺治年间开始恢复科举取士制度康熙时推行于全国。与明代一样科举分为三个等次。先是童试取中者名曰“秀才”。其次是乡试取中者名曰“举人”。最后是会试、殿试取中者名曰“进士”。在一轮十二年中子、卯、午、酉年为乡试年丑、辰、未、戌为会试年其余四年是童试年。清代的考试制度比明代更为详细、严密但由于科举取士积弊日深暴露出的问题也更明显。
童试亦称小考由于应试者名曰童生故称童试是读书士子进身之始。童生亦名文童、儒童、儒生、俊秀但没有年龄上的限制有十几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者。童生应试在本县报名填写籍贯及三代履历并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再请一个本县廪生作保。确保考生籍贯无误家身清白非出身于娼优皂隶之家及未遇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考。主要考四书文还有《孝经》、《性理》、《太极图说》、西铭、正蒙及《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童试分县考、府考、院考三个步骤进行。县考由本县县官主持考四场或五场。
府考在府城举行情形与县考略同每次考一府之中的三、四个县。院考也在府城举行但由各省学政亲临主持。清代学政亦称学院故名院考。这时每个考生要加一名廪生作保考试两场一正试一复试。正试试两文一诗复试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文字优等者由学政按规定的学额进行录取。被取之人即曰“秀才”自此入儒学肄业亦称“入泮”。入县学的称县学生员入府学的称府学生员。入学后都先做附学生然后逐步升为增广生、廪膳生。
童试中最普遍的弊端是雇能文之人顶替本人入场。故顺治年间规定每府各州县要会同在一天考试府试亦汇齐在一日以防重冒。如有请代等弊互结的五名考生连坐保结的廪生黜革。雍正十三年(1735)及进一步规定:“枪手代倩为学政之大弊。嗣后凡有代笔之枪手照诓骗举监生员人等财物、指称买求中式例枷号三月烟瘴地方充军。其雇倩代笔之人照举监生员夹浼营干买求中式例烟瘴地方充军。知情保结之廪生照知情不例杖一百。”1另外考官阅卷衡文往往委托幕友办理本人并不过目草率录取甚至有任听幕友书役勾通舞弊之事。有清一代童试中枪替、冒籍、滥送、贿买等弊端始终未曾禁绝反而愈演愈烈。
清代乡试始于顺治二年三年一科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是年亦称大比之年。因为乡试举行于秋八月故又称“秋闱”。康、雍年间起凡皇帝登极或大寿之年均加科曰恩科。如该年正逢乡试正科之年则将正科或提前一年举行或移后一年举行。
顺治时顺天及直省乡试每中式举人一名取儒生三十名应试。康熙年间增至百名。府、州、县学生员经提学考试精通三场者方准应乡试。各地儒学的教官和在籍的国子监恩贡生、岁贡生、监生有愿参加本省乡试的许与生员一体考送。不过卷面要注明官字、贡宁、监字以另案落。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监生由监内教官考选。娼、优、隶、皂之家子弟居父母丧者不得应试。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每场均是先一日点名放入后一日放出。考试文体仍用八股文亦称制艺、时艺、时文、四书文。顺治二年定乡试第一场试时文七篇其中四书三题五经每经各出四题应试者认习某经即作某经四题。第二场试论一篇题用《孝经》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各省乡试的处所称贡院士子应试的席舍曰号房拨守的军卒叫号军。
士子及试官入闱后用钥封门。内外门用帘隔开在外的提调监试等官叫外帘官在内的主考、同考叫内帘官。以大员总摄场务叫监临。试场对士子的约束防范极严屡有整肃场规的严谕。为防止考生夹带乾隆九年(1744)有如下详细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褌裤紬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其马褥厚褥概不许带入。至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磁木炭止许长二寸蜡台用锡止许单盘柱必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此外字圈、风炉、茶铫等物在所必需无可疑者俱准带入。至考篮一项如京闱用柳筐柄粗体实每易藏奸今议或竹或柳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至褌裤既用单层务令各士子开襟解袜以杜亵衣怀挟之弊。再士子搜出怀挟者其父师均有教诲约束之责查出一并究治。”1为防止交通关节士子所交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6《礼部·学校》。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841《礼部·贡举》。
的墨卷当场弥封然后由专人用朱笔誊录曰朱卷呈考官审阅。考官批示用墨笔同考用蓝笔。
乡试第一名曰解元被录取者统称举人。各省所取名额不一顺治初年定顺天、江南中式皆一百六十余名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皆逾百名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在九十名以下不等贵州最少为四十名。以后各朝又有增减。正榜之外还取副榜各省亦均有定额由六名至二十名不等。康熙初曾一度停止副榜后又恢复。以后各直省每取举人五名即取副榜一名。
乡试还有复试和试卷磨勘制度。先是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府和江南乡试有贿买情节榜以后众议因此命顺天及江南中式举人来京复试此为乡试复试之始。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制各省举人一体到京复试否则不得参加会试。此外各省乡试揭晓后要将试卷解送到京至礼部磨勘以防止闱后有人修改试卷。磨勘的内容先是察考官倘有出题错误给以罚俸处分。次是复阅举子试卷严查有无弊倖及瑕疵。倘有文理悖谬、字体不正、朱墨不符、对非所问者黜革除名。有不遵传注、不避圣讳、以行草誊录、四书文过六百字者罚停一科至三科不等。一省当中如果斥革三名以上主考官要被革职或提问如果罚科卷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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