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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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孽子- 第6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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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只獒犬是破案的关键,就是在金毛的带领下,狄仁杰才快速的锁定了西明寺。”

    李忠有点尴尬的在一旁补充着。

    老大刚发表观点,自己就汇报了一个打他脸的消息,着实有点尴尬啊。

    “哦?那只金毛还是功臣?”

    金毛的大名,李世民自然是听说过的。

    甚至他还亲眼见过几次这只长相非同一般的獒犬。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案子怎么会跟金毛有什么关系。

    “是的!具体的过程到时候需要再询问一下狄仁杰,但是金毛是破案的关键,这一点基本上是确定的。据说这金毛能够根据死者所在地方的一些气味,综合起来之后找到犯人身上的气味,然后一旦来到犯人出没的地方,它就可以顺着气味的来源找到犯人。”

    中华田园犬在大唐不是什么稀罕物。

    哪怕是大明宫里头,也有一些妃子会养只狗狗什么的。

    但是,狗可以帮助断案,不管是李世民还是李忠,都是第一次听说。

    “朕要是没有记错,这是犬只第一次参加到破案当中吧?要是以前有人跟朕说这种事情,朕肯定以为这是在讲故事呢。”

    李世民的脸上还是有点不可思议。

    “是啊,我估计长安城里那些说书的要开心了。就这个故事,够他们讲好几个月了。甚至金毛参与到破案的这个事情,会像是一下经典故事一样长久的传承下去们。”

    “按照你这么说,金毛岂不是要青史留名了?”

    李世民突然发现,金毛一只狗在后世的知名度,可能都要超过大唐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现在朝中的不少大臣,过个几百年还有谁知道?

    但是金毛的话,还真是有可能成为许多百姓熟知的狗狗呢。

    ……

    “哈哈……哈……招……我招了……”

    长安县警察署,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的笑声还在持续。

    “怀英哥哥,他愿意招供了!”

    小玉米脸上的笑容,跟木板上的犯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着急,这个时候他还心存侥幸,指不定藏着捏着的不愿意全部说出来。”

    反正就是早个十分钟晚个十分钟的事情,狄仁杰一点都不着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

    “哈哈……呜呜……我招,我真的招了……哈哈……”

    “太子殿下,哈哈……我们是太子殿下的人!”

    “哈……我真的是太子殿下的人。哈……太子殿下对我们恩重如山,可是在玄武门……玄武门……”

    “我们一直……哈哈……一直想要复仇……”

    就这样,木板上的犯人一边大笑,一边断断续续的主动招供。

    直到羊羔再一次的把他脚底的蜂蜜舔干净之后,狄仁杰才真的下令停止。

    这个时候,犯人已经满头大汗,眼中充满了恐惧。

    拳打脚踢,他都不怕。

    他甚至做好了忍受酷刑的准备。

    但是,今天这种温柔到极致的刑罚,他实在是无法忍受啊。

    刚刚他已经招供了一部分内容,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头,后面继续说出来就没有什么压力了。

    李建成已经死了十几年了,他们也就是依靠着心中的一股气坚持到现在。

    如今这股气没有了,自然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马暑长,二十分钟,只用了二十分钟,狄郎君就拿到了供词,他甚至连话都没有说几句,更没有逼供,就这么完成了审判,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严良全程将狄仁杰的审讯看在了眼中,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要被颠覆了。

    还能这样子审案子的吗?

    “我觉得以后警察署需要单独申请一笔经费了!”

    “啊?您是说买蜂蜜和羊羔吗?”

    “没错!笑刑的效果如此好,对付那些看起来骨头很硬的人,最是合适了。反倒是有些柔柔顺顺的人,估计承受笑刑的能力要比一般人强。”

    马周的话,让狄仁杰颇为意外。

    这个东西,师父要是不说,他之前都没有意识到呢。

    没想到马周只是看了一遍就理解了。

    看来师父能够让他去担任警察总署暑长,还是有原因的呀。

    自己做他的助手,应该也能学到一些东西!

    “这个笑刑的使用,也要控制住时间,观察好犯人德反应。如果笑的太久,那是会笑死的!”

    狄仁杰这话一出,严良纳闷了。

    “人会笑死?”

    “没错!如果是不能轻易死去的犯人,使用笑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别用力过度了。”

    “不是,狄郎君,你是认真的吗?人会笑死?”

    严良显然还不相信这一点。

    会疼死人,这个大家都很好接受。

    但是笑死人?

    这是在开玩笑吗?

    “旁边不是还有两个犯人吗?你可以试一试,看看是不是会笑死人嘛。”

    狄仁杰脸上露出来的微笑,在犯人看来却是恐惧万分。

    “呜呜……”

    “呜呜……”

    两名嘴巴里塞满了布团的犯人,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全部都看在了眼中。

    连自己老大都挺不住,他们哪里有勇气尝试?

    反正都已经招供了,自己的坚持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不等严良开始试验,刚刚拿下布团的他们,立马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部给说了出来。

    两人说话极快,生怕自己说慢了,成为“笑死了”的犯人。

    想一想都很恐怖,他们宁愿被砍头呢。

 第885章 今年实在是太难了

    “神奇敖犬,大显神威!”

    “警察署迅猛出击,快速破案!”

    “高句丽余孽,为害长安城百姓!”

    第二天,《大唐日报》、《曲江日报》等各个报刊上面立马刊登了狄仁杰破案的相关新闻和故事。

    当然,为了避免大家再次想起玄武门之变,狄仁杰果断的把锅甩给了高句丽人。

    反正中原王朝跟高句丽的仇恨,已经有几十上百年的历史了,正好去年的时候,大唐又灭了高句丽。

    于情于理,大家都觉得这个结果很合理。

    “这个狄仁杰,是个人才啊!宽儿看人的眼光,着实厉害!朕还以为能够考上进士科状元的人,会是一个书呆子呢。”

    大明宫里头,李世民看完了当天的报纸,脸上露出了笑容。

    昨天晚上,他就已经听取了马周的汇报,知道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不过他并没有具体指示要怎么做,只是表示要尽快平息百姓的恐慌。

    “狄郎君在处置这个案子上面,表现的确实是可圈可点,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经典的案例呢。特别是最后把这个案犯全部都推给了高句丽人身上,既让大家觉得符合情理,又解决了好多其他的担忧。”

    狄仁杰以前在李忠的眼中只是有点聪明的人,没有其他特别的感觉。

    这件事情之后,李忠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如此年轻就处事这么灵活,将来还了得?

    要背景有背景,要能力有能力,这种人的前途要是不好,谁的前途好?

    “没错!不过,小玉米也算是立下了大功,朕以前当她养的那只獒犬只是一只宠物,如今在关键时候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真要说起来,朕应该给这只獒犬厚赐呢。”

    李世民以前其实比较喜欢打猎,而喜欢打猎的人,对于猎鹰和猎犬的喜爱,几乎是必然的。

    “陛下,微臣倒是觉得那个金毛参与破案的事情,对我们大唐今后的破案有许多借鉴之处,如果利用的好,也培养一批像金毛那样的獒犬,不仅可以用来探案,也可以配合大明宫的防守。毕竟有的时候,狗的鼻子和听力要远远高于普通人。”

    作为百骑司统领,李忠敏锐的感受到了金毛的特殊作用。

    既然金毛可以训练成如此神犬,那么其他狗狗呢?

    哪怕是训练不到金毛的水平,只要能够比普通的狗狗厉害一些,也是不错的啊。

    至少要是有人想要潜入大明宫的话,难度就变得大了很多。

    “朕听说草原上就有许多牧民养殖獒犬,主要就是为了帮忙看守牛羊,防守野狼的袭击。以前朕一直觉得这是游牧民族才做的事情,如今看来,楚王府也有人掌握了特殊的训狗的方法啊。”

    “如今的飞鸽传书,就是楚王府的人带头使用的。推出之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成了长安城勋贵们与各地通信的主要手段,百骑司更是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去培养信鸽。那鸽子,也不是这些年才有的,但是以前大家都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利用。

    这狗狗也一样,虽然跟大家相处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是很多能力并不为我们所熟知。所以训练专门的犬只,放在特别场合使用,就变得很有必要了。特别是在军中,如果有军犬配合守卫营地,那么敌方斥候想要混进大营,那可就比登天还难了。”

    李世民可是懂军事的人,听李忠这么简单的一分析,立马就同意了安排人员专门训练军犬的事情。

    “可以在大唐皇家军事学院里面专门成立一个班级,用来训练各种犬只。人有聪明人和笨的人,朕觉得狗也一样如此。到底什么狗最适合军中使用,什么狗最适合百骑司使用,什么狗最适合警察署使用,这个都需要好好的研究。到时候,朕希望各种特殊的犬只,能够为我大唐做出特别的贡献。”

    李世民如今已经渐渐的感受到了大唐皇家军事学院带来的好处,有什么新的想法都愿意放在这里去尝试。

    ……

    五合居中,郭得志再一次的亲自上场给客人说书。

    作为大唐最出名的说书人,郭得志如今已经不像当年那样,每天都亲自去五合居说书了。

    更多的时候,他开始将自己过往说书的内容整理成册,准备寻找印刷作坊进行印刷。

    他希望自己也能有青史留名的一天,他希望几百年后,大家任然知道贞观年间曾经有一个叫做郭得志的说书人,给长安城百姓带来了无数的欢乐。

    所以,每个月他基本上只会抽几天去五合居说书。

    “吴公公,我们来五合居算是来对了,那郭得志今天居然亲自上台说书了。我记得前几天他刚刚上台过一次,正常情况是要再过十来天他才会上台了呢。”

    巢方跟吴起这两个饕餮食客再一次的相聚来到五合居觅食。

    在点都德和味之素的打击之下,五合居独辟蹊径的开发了一堆特殊食材制作而成的美食,牢牢的坐稳了长安城酒肆前三的位置。

    像是今天,巢方就听说五合居新上了一道菜式叫做“生蚝蒸鸡子”,味道非常的独特。

    长安城许多勋贵子弟都慕名而来,就为了尝试这倒新菜式。

    “郭得志据说也要出书了,那个三味书屋已经提前开始给他做宣传了。指不定是因为新书即将开售,所以郭得志就多出来露露面咯。”

    吴起虽然只是御膳房的太监,但是消息却是非常灵通。

    毕竟御膳房需要从宫外采办许多的食材,经常出入大明宫,对于外面的世界不至于那么的不了解。

    “也对,说不着过个百年,大家知道大唐有郭得志这么一号人物,却是不知道由我巢方和吴公公你呢。”

    巢方的话中,透露出一股酸味。

    但凡是有点本事的人物,在这个年代,就没有不想要青史留名的。

    放在十几年前,一个酒楼说书的人,不管是从哪方面比都不可能比得上太医院医正。

    但是,偏偏人家现在日子就是过得更加潇洒。

    “想那么多干什么呢,今天我们是来品味美食的,先尝一尝这个生蚝蒸鸡子吧,据说生蚝都是头一天从登州快马运输到长安城的,每天运输一次,确保后厨使用的生蚝都是最新到货的。虽然新鲜程度跟登州那边肯定是没有办法比的,但是放在长安城,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了。”

    吴起一个太监,连个后人都没有,对于一些事情看得比较淡,就想好好的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就是不知道生蚝加上鸡子的搭配,吃完之后他会有什么反应?

    生蚝的功用,如今还没有被大规模的宣传。

    但是,鸡子这个东西,巢方这个太医院医正肯定是再清楚不过的。

    现在巢方跟吴起一起来品尝这道新菜……

    也亏得两个人是真正的美食爱好者,要不然就要友尽了!

    “说的也是,我们一边吃一边听听他今天能够给大家带来什么新鲜的故事吧。”

    巢方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夹起了一粒鸡子放在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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