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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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轻骑兵-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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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算是看到了敌人的真面目,槐根齐彻底明白了,乌桓人和鲜卑人一样,都是直来直去的野蛮人,哪里有这等计谋,只有这些阴险的汉人才回使出这种恶毒的计策。他们算准了自己会追击,也算准了自己会把横队变成纵队,让自己陷入了绝境。

    “调转马头,往左冲!”

    既然已经上当,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拼死一搏了。刚才两次冲进陷阱,尽管损伤了不少人马,不过大多数还是冲了出来,大不了再损失些人马,就不相你这陷阱能挡住所有骑兵。

    “杀……”

    那些鲜卑骑兵明知道前面就是陷阱,也顾不得许多了,谁能冲出去,算谁的命大,在槐根齐的催促下,他们没命的往左边冲去。可是他们哪里知道,前面的陷阱只不过的前奏,这里才是真正的陷阱,不仅密集,而且又宽又长。

    “放箭……”

    挡在左边的正是何仪、何曼、刘辟、龚都,只听得何仪高喊一声,近千把弓箭射出了一阵阵箭雨。再密集的陷阱,也有妄命之徒冲到了陷阱阵的边沿,不过迎接他们的却是冷冰冰的箭矢。

    “嗖嗖嗖……”

    尽管鲜卑人不断地倒下,可是槐根齐却象发了疯似的催促着鲜卑骑兵往上冲。眼看鲜卑骑兵就要冲出陷阱,早已经准备的兄弟们拉满弓弦,面对冲上前来的鲜卑人,没有丝毫的犹豫,箭矢铺天盖地。

    “啾啾啾……”

    箭矢破空而起,刺穿空气,穿透雪花,发出刺耳的呼啸。在空中画出一道道优美的轨迹,象一只只带着毒刺的黄蜂,飞蛾扑火般地刺向鲜卑骑兵。

    “噗噗噗……”

    密集的箭雨,穿透雪花,带着些许的寒意,直刺进鲜卑人的身体,冲上来的鲜卑人发出阵阵惨叫和呻吟,很熟练地从马上摔了下来。更多的箭矢则射入了马身,更多地马匹摔倒在地。

    “啪啪啪……”

    一个鲜卑骑兵手搭弓箭,边冲边射,眼看就要冲过陷阱,他兴奋的就想喊叫起来。可是他刚一张嘴,一支箭矢就刺破咽喉,箭尾还顶着喉头,箭刺却穿过脖子,跑到后颈窝上去了。而远处,沉默寡言的何曼难得地露出轻轻地微笑。

    又是一支箭矢离弦而出,迎面而来的鲜卑骑兵猛地一摆头,想躲过这必杀之箭。然而那箭矢快如疾风,身得过脑门,躲不过耳膜。那箭矢竟然从左耳穿过,从右耳出来了。**一股暗红色的污血,箭尾还稍带着一团团黑乎乎的耳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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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7章 :下辈子别惹我

    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大漠上的黄昏来得好象特别早,吹了一整天的寒风终于累了,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就连雪花也不再飞舞,整个大漠一片宁静。(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无弹窗广告)

    茫茫的雪原之中,有一片靠近河流的平坦地方,星星点点地搭建着一万多座帐篷,还有数不清的牲口棚子。每个帐篷里都往外冒着炊烟,看来鲜卑人正在为自己准备晚餐。

    这里就是鲜卑人槐根木部落集居的地方,每当风雪来临之前,他们就会转移到这个地方来,度过寒冷的冬天,慢慢地等待冰雪融化。

    槐根木神色忧郁地坐在火堆旁边,不时地扭头看一眼帐篷卷门。他一直在等待二儿子槐根齐的归来,每天这个时候,巡戈的队伍应该早就回来了,可是今天天快黑了,还是没见到巡戈队伍的影子。

    “这个狼崽子,发什么疯去了?”

    对于槐根齐,槐根木可是又疼又爱。长子槐根于休弱多病,性情温顺,根本不适合继承部落首领,而槐根齐虽然不是长子,可是他骁勇善战,孔武有力,槐根木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继承人。然而他脾气暴躁,争强好胜,常常闯祸,也让槐根木很不放心。

    “这个狼崽子,回来定要狠狠地惩罚。”

    巡戈这么长时间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想想也不可能啊,附近几乎没有比自己强大的部落,谁敢到老虎嘴边来摸须?就是有麻烦,他也可以派几个传令兵回来报信啊。

    这时,帐篷的门突然打开了,大儿子槐根于神色慌张、气喘吁吁,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由于跑得太急,一脚踏空,差一点摔到在火堆旁边。

    “父亲,大事不好,槐根齐可能出事了。出去巡戈的战马跑了一百多匹回来,浑身是伤。”

    “走,快去看看。”

    从槐根于的慌张,槐根木就断定槐根齐肯定出了事,要不然一向体弱的槐根于不会跑得这么气喘吁吁的。想都没想,他披起一件袍子就冲出了帐篷。

    那一百多匹马战马已经被关在马棚里,槐根木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发现这些战马几乎都是伤在马蹄和马腿,而身上的伤肯定是因马蹄和马腿受伤摔倒而擦伤的,并不是很严重。

    “不好,槐根齐一定是中了埋伏。这些马都是被绊马索、绊马桩、绊马钉、铁夹子之类的东西弄伤的,看来有人早就在我们周围活动,好象是专门来对付我们的。”

    “父亲,我们天天巡戈,没有发现有人在附近啊。布置这些陷阱,短时间之内如何完成?”

    “汉人,一定是汉人,肯定是那些贩马人的同伙。赶快集合人马,我要出去看看,不定槐根齐正在苦战。”

    “呜……”

    低沉的牛角号声在槐根木部落里突然响了起来,凄历而悠长,整个部落的男人们立即穿上皮甲,带上头盔,抄起刀枪,往帐篷外面跑去,女人们则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惊恐地看着自己的男人打马离去。

    游牧民族的部落战争就象家常便饭,从来也没有间断过,女人们也习以为常。这也是游牧民族男子数量大大少于女人数量的主要原因,一旦男子战死,他的妻子就归了他的兄弟,如没有兄弟,则归他的堂兄弟,反正在他们看来,女人和马牛羊一样,不过是他们的财产而已。

    槐根木部落的人口虽然已经超过五万,然而男丁则只有二万多人,除去老人和孩子,能上阵的男子也就近万人。被槐根齐**去六千多人,集合起来的男子只有四千多人。

    “槐根于,留下二千人由你带着守护部落,我带二千人去增援槐根齐。”

    在离鲜卑人槐根木部落不远的一个土坡上,永久和颜良、文丑、高顺等人站在一起,在明亮的月光之下,遥望着鲜卑部落方向。也许是站得久了,颜良活动活动双腿,又欣赏起他缴获的那把鲜卑马刀来。

    “永大哥,这可真是把好刀啊。”

    永久接过那把鲜卑马刀,认真的端祥着。这种骑兵专用的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马刀线条流畅,刀柄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主要是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马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刀刃锋利,带有刀尖,具有削、劈、砍、刺、戳等功能。

    “确实是好刀,不过也有不足,如果加上血槽,那就更完美了。”

    “永大哥,你再看看这鲜卑长枪,比我们用的长矛、长枪可是长多了。”

    文丑笑嘻嘻地递过来一把鲜卑长枪,永久接在手里,认真地看了看,枪刃为常见的两边开锋的长刃,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枪杆为普通的木柄,掂了掂,并不重,笑着还给了文丑。

    “鲜卑人的长枪除了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永大哥,鲜卑人的弓如何?”

    听到永久评价鲜卑人的兵器,高顺也来了兴趣,连忙递过来一把弓。还别,这弓还真让永久赞叹,这种弓臂用木、角、筋、丝、骨、胶等多种材料,制作弓臂的主体,多层叠合。(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好看的小说)用牛角,制成薄片状,贴于弓臂的内侧。用动物的肌腱,贴博于弓臂的外侧。筋和角的作用,都是增强弓臂的弹力,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中物更加深入。用丝线将傅角被筋的弓管用丝线紧密缠绕,使之更为牢固。

    “我对他们的长弓倒是很感兴趣,你看这弓臂用多层材料叠合而成,制作精良、威力强大,特别适合马战骑射。”

    “大哥、大哥,你这是什么弓?”

    李虎也拿着一把弓递了过来。永久接过来一看,发现这弓比普通弓臂要长,永久用劲拉了拉,发现不是一般的强大,突然发现弓臂上画有一个独角兽,不由得脱口而出。

    “角端弓,这是角端弓!这可是鲜卑人的宝贝啊,那持弓人肯定是个部落首领之类的人物。这种弓是用稀有的角端牛角和筋制成的,唯鲜卑人独有,威力特别强大,鲜卑人也以此为豪。”

    “呵呵,还是个宝贝啊。”

    这一仗真是收获不小,战场已经清理完毕,六千多个鲜卑骑兵无一漏网,全部被射杀在陷阱里。按照永久的要求,连前面两个陷阱里的鲜卑人的装备都被扒了个精光。所有的战利品捆绑在一起,让缴获的已经受伤的鲜卑战马驮着。

    然而只有一千多匹马没有受伤,还有三千多匹马受伤较轻,伤好后还可以使用,其他的马匹恐怕没有用处了。不过鲜卑人的皮甲倒是结实,绝大多数完好无损,极少数皮甲被射了个洞,照样可以用。

    难怪鲜卑人能称霸草原,原来他们确实有一定的实力。如果让他们统一了鲜卑部落,恐怕他们又要给大汉民族带来灾害,还是早点想办法解决的好,决不能象曹操那样试图同化他们,再次上演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永公子,鲜卑人正在集合人马,已经有二千人马出了鲜卑人的营地,朝着这边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陈安悄悄地来到永久身边,小心翼翼地对永久轻声提醒。其实永久已经注意到了,只是和兄弟们谈论鲜卑人的兵器,被鲜卑人的精良装备吸引了,一时没有注意。

    在正西方向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细长的黑线,就象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群臭甲虫。慢慢的,地平线上那道黑线变得越来越粗,往前蠕动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那群臭甲虫也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甲虫大军,朝前方扑来。

    不一会,那些鲜卑人已经冲过来了。那些逃回鲜卑人部落的一百多匹伤马,身上流着血,留下了一路血迹,把它们跑回来的方向清楚地告诉了槐根木。鲜卑人顺着血迹,一路狂奔着。

    “啊……“

    突然,正在飞奔的鲜卑人嚎叫起来,战马被绊到,重重地摔在地上,而马背上的骑兵被摔了出去。有的被当场摔死,那些没有被摔死的,或者被马压着,则发出一阵阵地哀嚎,

    “吁……”

    槐根木可不是槐根齐,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立即意识到他的骑兵队伍冲进了陷阱,连忙命令骑兵们停下来。可是正在奔驰的骑兵不是想停就能停的,还是有不少的骑兵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往前冲。

    “退回去。”

    骑兵队伍终于停了下来,他发出了简单的命令,虽然损失了几百人,但是他不知道前面的陷阱还有多远,只能选择后退,这么大的雪原,就不相信你能全部布上陷阱。

    “杀……”

    永久把手中的长枪指向天空,发出了战斗的命令。三千多人同声发出呐喊,猛地催马上前,向着从陷阱退回的鲜卑人冲去,决不能给他们任何喘气的机会,必需把他们斩尽杀绝。

    永久的战马向前飞弛,很快就冲到鲜卑人面前。一个高大的鲜卑骑兵就在面前,那鲜卑人嚎叫着,朝着永久杀来。这鲜卑人也是太不讲卫生,远远的,永久就闻到了他嘴里的口臭,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噗﹗”

    永久顺手用长枪一刺,那锋利的长枪就穿透了鲜卑人的胸膛,直刺到他的后背上去了。都胡人从不洗澡,皮泔甚厚,看来此言有误,这长枪不就轻轻去了?

    失败,真是失败。由于双方速度太快,那鲜卑骑兵竟然把他的长枪夹在心脏里带跑了,致使他第一次上阵就丢了兵器。好在他的右手够快,顺手把他的马刀抢了过来,一根长枪换一把马刀,好象没吃亏吧,这才是生意人的风格。

    正在他顺手抢夺马刀的时刻,一个凶狠的鲜卑骑兵冲了上来,手中的马刀扬到半空,那片闪亮的刀光就要从空中滑落。几乎是本能,永久左手的马刀迎住了那马刀的亮光,“当”的一声巨响,震痛了永久的耳膜,他没有停留,右手中的马刀恶狠狠地刺出,捅进了那鲜卑骑兵的腰胯。

    猛回首,一个鲜卑骑兵的马刀已经快到他的咽喉,那片寒光刺痛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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