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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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崛起-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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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杨守文进来,他哼了一声,没有理睬杨守文,目光再次落在手里的《春秋》上。
  杨守文让丑丫头一家在门口等着,进了帐篷之后,便坐在杨承烈的对面。
  杨承烈依旧没有理睬杨守文,也让杨守文有些心慌。
  老爹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他,不许惹是生非,结果他还是惹了祸事,更被关进了衙门。
  嘴巴张了张,杨守文眼珠子一转,突然道:“阿爹,你书拿倒了?”
  “啊?”
  杨承烈一怔,连忙看去,却发现书并没有拿倒。
  不过,他刚才的确是没有把心思放在书上,满脑子想着,该怎么收拾杨守文,让他长点记性。只是被杨守文这么一诈,杨承烈也就不好再继续拿捏架子,只好脸一沉,“哼!”
  “阿爹,我错了。”


第二十二章 丑丫头(下)
  杨承烈顿时站起来,厉声道:“你还知道错了,你知不知道……”
  “汪汪汪汪……”
  杨承烈话未说完,趴在门口的丑丫头突然站起来,头上的毛都乍立起来,冲着他疯狂咆哮。
  “这狗是怎么回事?”
  杨承烈一下子懵了。
  杨守文连忙道:“丑丫头,趴下,不许叫。”
  丑丫头听到杨守文的呵斥,这才悻悻止住叫声,重又在门口趴下。
  “阿爹,这是我收养的流浪狗。
  你不知道,丑丫头真的很厉害……晌午我去追凶手的时候,丑丫头一口就把那凶手的手腕咬断。刚才我在衙门里,它就在衙门外面等着我,一直等到我出来。”
  杨承烈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他看了一眼丑丫头,却见丑丫头趴在地上,下巴垫在两只前爪上,一双眼睛紧闭。
  四只小狗围在它身边,颜色各异,却非常可爱。
  “是突厥獒,不错!”
  杨承烈说完,慢慢坐下来,用手指了指杨守文。
  他发现,当他伸出手的时候,丑丫头突然睁开了眼睛,然后就静静的盯着他……
  好狗护主!
  这的确是一只好狗。
  杨承烈放下手,沉声道:“我和你说了多少次,孤竹这边情况复杂,不要惹事生非。”
  “阿爹,我没有惹事。
  只是绿珠人不错,今天早上还叫我吃早餐……她被人杀死,我也是本能想要追赶。但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灭口!幸亏丑丫头机灵,找到了真凶。”
  “我知道你没惹事,可是……”
  杨承烈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年代,有任侠之气是一种高尚的品德。
  杨守文能路见不平,这说明他的品性不错。只是……可能这种任侠之气,也是老杨家祖传下来的品性。当年老爹,也就是杨守文的爷爷杨大方就是任侠气发作,惹了天大的祸事,以至于杨承烈不得不抛弃果毅校尉的身份,跑来昌平隐姓埋名。
  现在,杨守文似乎也是这样。
  责备的话语到了嘴边,杨承烈最终还是咽了下去。
  他沉声道:“你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很高兴。
  只是,以后你要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切莫一味逞强。幸亏这里没人认识你,否则岂不是暴露的行踪?也幸亏我找了县令说情,否则你以为你现在能坐在这里?
  兕子,我今天和孤竹县尊聊了一下,情况不太妙。
  塞外突厥,如今蠢蠢欲动。淮阳王前些日子奉旨北上黑沙,恐怕不会太顺利。据我在孤竹的细作报告,前些日子靺鞨族的首领大祚荣,还派使者前来秘密与这里的奚人联络。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一个不谨慎,很可能会爆发一场大战。”
  杨守文呆愣住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其实,后世对武则天后期的了解并不是很多,特别是在武则天登基之后,到唐玄宗继位,开创了开元盛世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杨守文倒是对这段历史有一些了解,不过也是拜范爷之福,看了几本这时代的书籍。
  对于这段时间的历史,少有相关的研究。
  杨守文只依稀记得,在这段时间里,由于武则天在一段时间内的对外军事失利,以至于塞外游牧民族非常极为猖狂,屡次兴兵作乱,给边塞和中原造成巨大的影响。
  其中最大的一次,莫过于契丹人李尽忠孙万荣之乱,叛军一度打到了黄河岸边。
  在这次叛乱中,武则天最为倚重的大将王孝杰,也死于沙场之上。这件事就发生在去年,距今不过一年的时间。最后还是靠着东突厥的默啜出兵,掏了孙万荣的老巢,迫使叛军不得已撤兵,才算是接触了中原的战乱。不过即便是这样,河北道元气大伤,唐军损失惨重,同时也使得武则天对塞外民族产生了惧意。
  八月,突厥单于默啜恳请与武则天结亲。
  武则天也是真怕了这些塞外民族,于是派淮阳王武延秀,也就是武承嗣之子出使黑沙。
  武延秀出飞狐的时候,正是杨守文被雷劈的那一天。
  听到杨承烈这么一说,杨守文立刻意识到,他所身处的时代,并不是那么美好。
  换句话说,这个时代随时可能爆发战争!
  见杨守文不说话,杨承烈叹了口气。
  “我和你说这些,并不是想要吓唬你,只是想告诉你,我们目前的情况并不算好。
  这次昌平发生命案,同样是让人捉摸不透。
  我来孤竹,一方面是想要和这边的官府进行交流,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寻找一些线索。若我是獠子,就会藏身在这里。因为这里到处都是胡人,根本查不到线索。”
  杨守文抬起头,轻声道:“阿爹,我错了!”
  “不过,你今天做的很好。
  大丈夫练得一身武艺,就要把持正气,为民除害。绿珠那女人的确不错,只可惜就这么死了……好了,没有其他事情了。你去给狗洗一下,我让人准备晚饭。”
  “喏!”
  杨守文躬身领命,然后带着丑丫头,到帐篷外的小溪旁,为它清洗。
  丑丫头怕是在这里流浪了不少时间,很脏。
  杨守文为它清洗了一番,它跳上岸抖动身子,水珠子飞溅,打湿了杨守文的衣服,更惹得杨守文,哈哈大笑。
  ……
  这一夜无事,杨守文难得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醒来,他正要起床,却听到帐篷外脚步声响起,紧跟着有人用突厥语在外面说话。
  杨承烈呼的坐起来,看了杨守文一眼,便迈步走了出去。
  杨守文紧随其后,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丑丫头正慢慢趴下来。
  蒙古獒不喜欢叫,但是警惕性很高。一旦发现异常,它会先埋伏起来,准备暗中偷袭。
  这家伙,真是应了那句话:会叫的狗不咬人。
  若是放在家里,绝对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杨守文示意丑丫头继续趴着,然后便走出帐篷。
  帐篷外面,弥漫着浓雾。
  杨守文隐约看到在不远处,杨承烈和一个人交谈了一阵之后,便转身走了回来。
  “阿爹,你的人?”
  杨承烈没有回答,而是看了他一眼,轻声道:“兕子,进去说话。”
  杨守文心里顿时一沉,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又走进帐篷,看到杨承烈把油灯点亮,坐在榻床上,脸上露出一抹凝重的表情。
  “刚得到消息,你昨天抓到的那个人,在衙门里死了。”
  “什么?”
  杨守文心里顿时一咯噔,本能的站起身来。
  “坐下!”
  杨承烈一瞪眼,沉声道:“这么点事情就慌了手脚,以后又怎可能做的了大事呢?死了一个人而已,算得什么事情!不过这个人一死,也说明绿珠的死,可能并不像你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从昨天到现在,已经出现了三个命案,怕是……
  兕子,赶快收拾一下,咱们准备回去。”
  “现在吗?”
  杨承烈点点头道:“那人死在衙门里,说明在他身后,绝不止一个人,恐怕还有更大的势力。你昨天坏了他们的事,迫使他们不得不连续杀人灭口,说不定会迁怒与你。这不是咱们的地盘,人关在衙门里都能被杀了,说明他们实力不弱。
  趁着大雾还没有散,咱们马上走……回到昌平才算安全,否则你我都会有麻烦。”
  杨守文连连点头,立刻穿好衣服,提起大枪。
  他走到丑丫头身前,把四只小狗放进褡裢里,然后轻声道:“丑丫头,咱们离开这里。”
  说着话,杨守文把褡裢搭在肩头,丑丫头跟在他的身后,悄无声息便走出了客栈。


第二十三章 杨茉莉(上)
  杨承烈已经把马车套好,丑丫头噌的一下子就跳到了车上。
  马车是空的,丑丫头趴在上面一点问题都没有。杨承烈不禁又看了它一眼,忍不住对杨守文道:“兕子,这狗不错。”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杨承烈这句话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杨守文要是再不明白老爹的意思,那就真的是白活了两世。
  他警惕看着杨承烈道:“阿爹,我的。”
  “我知道,我就是说说。”
  “那也是我的。”
  “兕子,你看阿爹平日办案,总却一只好狗帮忙。
  你不是还有四只吗?干脆把丑丫头让给我……对了,你阿翁那口刀,可以送给你。”
  杨大方生前留下一枪、一刀。
  枪名虎吞,刀名断龙。那口断龙宝刀,据说是北齐铸刀大师豢母怀文所造的宿铁刀,能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杨承烈自幼练刀,枪法倒是普通,所以就拿了这口宝刀。
  看得出,杨承烈是真喜欢丑丫头。
  “阿爹,断龙是我的。”
  “这个……”
  杨大方临终前,把断龙和虎吞都留给了杨守文。
  但那时候杨守文浑浑噩噩,没有找杨承烈讨要。如果不是杨承烈不用枪,说不定连虎吞也会拿走。他不说,杨守文还想不起来。这一说,倒是提醒了杨守文。
  杨承烈顿时闭上了嘴。
  “断龙是我的,丑丫头也是我的。
  要不然,等小狗大了,我送你一只。丑丫头不会跟你走的,它是我的!”
  “好了好了,知道是你的!”
  杨承烈有些恼羞成怒,“你这个不孝子,不过一条狗,你竟然连你阿爹都不顾了吗?”
  马车上,丑丫头抬起头,喉咙里发出一阵低吼,冲着杨承烈露出锋利牙齿。
  “养儿,不如养狗。”
  丑丫头已经表明了态度,让杨承烈感到无奈。
  他嘀咕了一句,坐在车上道:“回去把小狗养好,长大了送我,你可不许给我耍赖。”
  “那断龙呢?”
  “断龙,我不是在用吗?”
  “我的!”
  杨承烈长出一口气,轻声道:“回去以后,每个月例钱加三百文。”
  杨守文顿时笑了……
  其实,他不缺这三百文。
  等他的生意做起来之后,莫说三百文,就是三贯、三十贯,他也能拿得出来。他只是享受和老爹在一起的感受。事实上,十七年来,他从未和老爹这样子说笑过。
  杨承烈套好车,坐在了车上。
  杨守文则坐在后面,让丑丫头把头放在腿上,四只小狗则放在了丑丫头的身边。
  杨承烈扬鞭催马,马车才走了几步,从一旁突然跑出来两个人。
  “客人,要走吗?”
  杨守文连忙看去,就见马车前拦着两个人。
  为首一个,正是那客栈的胡姬,也就是前日晚上接待杨承烈父子的那个胡姬。而在胡姬的身旁,却站着一个大个子。看身高,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公分上下,体格魁梧壮硕。套用一句评书里经常使用的形容词,那就是:腰阔十围,膀大腰圆。
  髡发、结辫,脑袋中间光着。
  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鼓鼓囊囊,看上去有点紧。
  杨承烈连忙勒住马,从车上跳下来,一只手便按住了刀柄。
  马车上的丑丫头,更站起来,头上的毛都乍立起来,口中发出一连串咆哮似的低吼。
  那四只小狗也爬起来吼叫,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带着股子奶气。
  而杨守文则握紧虎吞,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全身肌肉紧绷起来,随时能跳下车作战。
  “原大娘,有事吗?”
  胡姬名叫原熏雨,看杨承烈的紧张模样,顿时笑了。
  “客人莫要紧张,我没有恶意。”
  她说着话,伸手拉着那个大个子走上来,“乌力吉,快去拜见主人。”
  那大个子听话的点点头,走上前道:“主人,我叫乌力吉。”
  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个头相差无几,体型却大了一倍的大个子,杨承烈下意识后退一步。
  “慢着,原大娘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是绿珠的儿子,今年才十三岁。”
  原熏雨一句话,顿时让杨承烈和杨守文大吃一惊。
  你耍我的吧……十三岁一米八的个头,而且长得这么雄壮魁梧?特别是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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