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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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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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设计出两种刺杀方案,可以确保自己在一击成功的前提下能全身而退。当然,如果给他的时间更长一点,完全有可能侦察出驻地巡逻队的惯行路线和士兵的反应速度,但是索拉德给出的时间只有十天。
  根据内线情报,法利亚每隔三到四天会来一次营地检阅。只是他不大可能在营内过夜,每次只停留不到一个魔法时,来的时间也不确定,只能看侯爵自己的喜好。值的庆幸的是他总会花上一半时间来检阅军队,剩下的时间就呆在指挥营听取驻地长官的汇报,这期间会让人送两次茶水,一次甜点,这也是他的嗜好,决不例外。茶点送进去之前会有忠实的从仆试过,确保无毒之后才由副官拿进去。所以投毒暗杀的成功率很小。
  想要顺利完成任务的话不确定的因素还有两点,第一是侯爵身边的警卫实力,第二是军营内士兵的反应速度。索拉德给他这个任务的目的,并不是要他去做和目标同归于尽的死士,而是想再次考验阿尔丰斯的效率和智慧。单凭他的身手而论,绝对是个做间谍的上上之选,谁会提防一个不着盔甲不拿武器不会魔法的普通人呢?
  第二天傍晚,阿尔丰斯第一次看到了目标的身影。那个肥胖的老头,笔挺的军服实在不适合穿在他身上,看起来即滑稽又可笑。如果说他是个成功的富商,倒没有人会怀疑。
  法利亚来的时候并没有事先通知。除了巡逻队,所有人都已经开始饭后的悠闲娱乐活动。
  阿尔丰斯在军队娱乐室正在看几个光着上身的大汉练沙包,虽然他们出拳的速度在他眼内几乎和巨大而笨拙的塔隆陆龟一样慢,不过他还是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在沙包上拳打脚踢,并不时的鼓掌叫好。
  几乎没人注意到那个肥胖的光头进来,除了阿尔丰斯。因为气质,那种习惯呼风唤雨的人才拥有的特殊气质夹杂着军人的肃杀,即使他穿着便服,阿尔丰斯还是判断出他的显要身份——要么是法利亚,要么是贝当。少年心里噔的蹦了一下,刺杀的目标出现了,手心顿时涌出了冷汗。
  “立正!敬礼!法利亚长官晚上好!”一个小队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人,马上把咬在嘴着的半串葡萄扔开,身体“刷”的一下挺得笔直,手里虽然没有拿剑,却摆出个扣剑击胸的姿势。
  果真是法利亚。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一愣,转而全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向着胖子行起军礼。
  “很好,我的勇士们,很好!礼毕,自由活动!”法利亚挥挥手,径直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三个人,穿灰袍的明显是法师,手里的法杖可以证明他的身份。另外两人也穿着便服,进来之后迅速朝四周扫视一遍,可能是法利亚的副官。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一章 目标
  “赫基,还在吃葡萄。好好干,轮休的时候去吃婆娘的奶子吧,哈哈?”
  “我敢发誓,伍德,你那玩艺儿能和你的手臂一样粗壮!”
  法利亚边和士兵们开着拙劣下流的玩笑,边用手拍打着他们身上凸起的肌肉。他的记忆力确实一流,竟然能逐个叫出在场士兵的名字,这份能耐阿尔丰斯自问绝对办不到。 
  士兵们显然很喜欢法利亚用这种语气说话,这些靠卖命混饭吃的人大多数都没受过多少教育,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和他们说一些文绉绉的话简直就是在放屁。他们可能都已经习惯了长官隔三岔五的来视察,气氛稍微僵了下,马上又恢复正常。
  那个法师看不出有什么门路,但另外两个人问题就大了。他们走路的方式几近木头,每一步迈出根本看不出来有肌肉上的弹力,仅仅是靠腰部扭动的力量前进,这个细节被阿尔丰斯看在眼里,他心里只有一个词汇形容这两人——干尸!因为他们的行进方式和陵墓里的仆从一模一样。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推翻,干尸绝不可能拥有和人一样灵动的眼神。
  “新来的?好生的面孔。叫什么名字?”阿尔丰斯还在打量那两人时,法利亚已经走到他面前。
  “糟糕,和他对过面,万一刺杀失败那就惨了。”阿尔丰斯内心暗叫不妙,口中却响亮的应付着:“是的,大人,我叫杰特,今天刚报到,在伙房做事。”
  “唔,人不错,可惜就是瘦了点,练上几年就能上马了。哈哈哈……”法利亚的肥手在阿尔丰斯肩膀上拍了拍,继续向前走去。
  看着他那水缸般的背影,阿尔丰斯差点就忍不住想马上动手。但他知道,这可不是个好主意,现在甚至连逃走的路线都还没准备好,四周全是士兵,光对付他们就已经够麻烦,况且目标身后那三个人也不会允许自己从容离开。眼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在限定的时间内至少还有两次机会,能把握住一次就足够了。
  阿尔丰斯放松了绷紧的神经,露出个笑脸。他的笑容在士兵群里并不特别,每个人都因为能和长官侃上两句而欣喜不已。这可是件大事,以后在别的士兵面前都能够挺起胸膛说话。
  法利亚一路走过去,从另外一道门出了房间。阿尔丰斯端起几个空食盘走出前门。后面都是重重的兵营,根本就没有可以看到他们行进路线的制高点。
  前面的训练场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杨,四十尺高的树身是理想的了望台,郁郁葱葱的枝叶刚好可以掩盖住人影。阿尔丰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树可以在沙漠里长得如此高大、生的出这么多的绿叶,别的植物可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
  攀爬也是一种悠闲娱乐,特别是对这样的年轻人而言,即使阿尔丰斯在表格上填写的年龄为二十一岁,也没人会指责他违反军规,只会让人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童心未泯。他将盘子放到树底,双手抱住树干慢慢往上爬去。实际上,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以豹子的速度窜上树顶。笨拙的爬树动作吸引了不少士兵过来观看。
  “上面有什么东西?”下面传来了士兵的问话声。
  “好像有个喜鹊窝,刚才我听到它的叫声了,没准今天能弄几个鸟蛋当宵夜。”阿尔丰斯边往上蹭着边大声回答。
  “好哇,留几个让我们尝尝。去他妈的,今晚只有那么丁点肉,说不准是哪个混蛋又克扣食物了。”树下的声音逐渐远去,应该是巡逻小
  分队。
  一轮血色的残阳挂在天边,远方那片无垠的沙海就展现在阿尔丰斯面前,他心中充满了对往日拾荒生涯的怀念。远处那些平时看起来憎恶无比的闪电也变得格外亲切,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天地。
  城内炊烟缈缈,现在也是市民们准备晚餐的时间。不断有人汇集到咸水塘旁边接水,对于穷困人家来说,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漂浮在半空的是六个硕大的魔眼,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上下浮动监视着城外动静。
  阿尔丰斯收拾起心神,往军营方向望去。那个胖子的身型辨认起来很容易,十几个军官正在他身边说着话,看他们前进的方位指向中心指挥所。通往指挥所的路前三后二共五条,军营呈扇形状态车轮一样分布在指挥所四周,五条路就像车轮的轴心一样贯通整个驻地。指挥所附近有一小片的绿地,不知道是哪个军官用来培养闲情逸趣弄出来的,指挥所周围根本没有可以埋击的理想地点。想刺杀法利亚只有两个选择——潜入指挥所或者在军营旁边给予致命一击。
  后者的话和刚才出手没有多大分别。阿尔丰斯选择了前者,指挥所里的建筑多少还能起点掩护作用。
  按照情报,半个魔法时内需要给法利亚送去三次饮食,反过来说,如果食堂按照这个频率往指挥所送食物,大概就是他的机会来了,只要留心观察食堂的送餐情况,那就没必要守在每条路上整日整夜的穷等。
  阿尔丰斯顺着树杆慢慢溜下来,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在光天白日之下混入指挥所,军官的伙食都有专人负责,并不是随便换个装就能进去的。
  一只肥硕的沙鼠从树根的洞里钻了出来,士兵们剩下的食物残渣可是这些家伙的至爱,它们可以不必像外面的同类那样为了丁点的食物四处奔波。
  阿尔丰斯灵机一动,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脚下发力噌一声窜过去,一把将沙鼠捉在手里。好家伙,这只大鼠足有两磅重,光是那身肉就有一个士兵一天的肉份。刚才巡逻队的士兵不是说吃不够吗,那就用这家伙来慰劳他们。这几年的沙漠生活已经让阿尔丰斯明白怎么才能在沙漠中弄到充足的食物,鼠和蛇就是两种最容易捕捉的美味。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二章 沙鼠
  肉香扑鼻,闻到的人全都垂涎三尺。阿尔丰斯先将剥皮的沙鼠串在火上烤上一阵,将外皮烤得焦黄,再切成细块放入汤锅慢慢炖着,不消半个魔法时竟然吸引了二三十个士兵和伙夫,每人手里都拿出汤匙和平底盘等着尝上一口美味。几个厨师在门外探头探脑,他们做了一辈子的饭还没听说过鼠肉能够做菜的。
  看着攒动的人头,阿尔丰斯边搅动汤锅边暗暗好笑,幸好一口气捉了五只沙鼠,这里每人都能分上几块,不然那些馋嘴的家伙可能就要抢了。他勺起点汤尝了一口,甜而不腻,味浓而鲜,火侯恰到好处。
  “大家排队,人人有份。”这话刚出口,哗啦啦的碰撞声响起,士兵们争相把盘子伸到阿尔丰斯面前,惟恐落后了别人一步。
  “这真是沙鼠肉?能吃么?”有人看着盘里的肉块,轻声着问旁边的同袍。
  “看那几张皮和剔出来的骨头,错不了。要是不想吃,那……把你的份给我吧。”回答的士兵嘴里含着一大块肉,滚烫的肉块让他直吹热气,眼却盯着别人盘子里头的美味不断晃悠着。
  在寒冷的深夜吃上几块大肉,喝上一口热汤,那可真的是件能让身心舒畅的好事。
  阿尔丰斯拿着两个盛满肉汤的盘子走到那些厨师前面,“师傅,尝一口吧,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
  看着别人的狼狈吃相,那些厨子也动了心。既然有第一块鼠肉下肚,那么绝对会接着第二块、第三块。不多时,满满一锅肉汤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渣都没剩下半分。
  阿尔丰斯很有把握这群人里面会有多嘴的人去到处吹嘘炫耀,如果明天能传到军官们的耳朵里,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美味的食物谁不想尝试,试过之后他们肯定会用这些东西大拍上级的马屁,只要让驻地的大队长吃得心满意足,保证下次法利亚来的时候会送上这到菜。鼠肉很嫩,烤的时间太长会焦,时间太短则味不透,短期内那些厨师是掌握不了烤肉的火侯,要想吃上一流的鼠肉羹,还得把自己捧出来才行。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第二天一早,一个管理伙房的小队长前来要求阿尔丰斯亲手做一锅肉羹来品尝。这个要求没能马上得到满足,因为那个鼠洞已经被掏空了,想吃鼠肉还得找时间出扑去捉。
  接下来的三天,阿尔丰斯所做的事情只有两件:捉鼠、炖汤。驻地的鼠洞全被掏了个空,负责清洁的士兵老是在抱怨,以前的垃圾都被老鼠吃了,现在将它们下了肚反而要忙出忙入一整天。不过巡逻队可不这么想,每晚都能吃上一盘新鲜滚烫的鼠肉羹那真是无上的享受啊。
  连续三天都没有特别情况发生,法利亚一直没有出现。阿尔丰斯已经和厨子们混得烂熟,他那几乎能把沙漠里的动物都拿来作成菜肴的本事让所有的厨房佬赞叹不已。只是他对一些普通的肉类烹调和面包的制作反而一窍不通,这也正好来了个互补,三天时间倒也过得其乐融融。当阿尔丰斯把两盘煨蝰蛇丝放到那些厨子面前时,一半人立即呕了出来,可是当他们尝了口又软又滑的蛇肉,偷吃士兵饭菜的事情就再也没有发生过。
  第五天下午,指挥所的一个传令兵出现在食堂门口。
  “快点烧水煮茶,准备好点心。”他说着,向伙夫头递过一小包茶叶。
  阿尔丰斯心里噔的跳了一下,目标来了。这几天的厨房生活让他多少明白了点内部情况,即使是大队长,也不能每天都喝到茶,十个魔法币一盎司的茶叶都是用来招待贵宾的,只有军部的头头或者市政厅的高级官员才能享有这样的待遇。第二区驻地十分偏僻,而且要是别人来视察的话不可能挑这个闷热的时间。阿尔丰斯往外望了一下,训练场上呐喊声震天,所有士兵都在操练,并没有列队迎接的迹象。照这个推断,法利亚不仅来了,而且还到了指挥所内。
  “利索点,队长还在等着。还有那种肉羹吗?弄四份送过来,快!”传令兵完成自己的任务,转身跑了出去。
  现在还没到晚饭时间,刚收拾完几百人的午餐用具还在休息的伙夫马上从休息的地方跳了起来,七八个人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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