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混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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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混世王-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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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继盛稍稍想了一下,才说道,“好像都不认识。不过继母还是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

  乖乖隆地咚!事情已经很明显了,那火油一定是用来在县学中放火用的。怪不得这陈翠英有点儿不正常哩,想必她和县学失火有关。

  秦厉想到这里,心下发狠,两只虎眼迸射出一股冷冷的光芒。不过很快秦厉便镇定下来,只是淡淡的一笑,扭头对杨继盛说道,“继盛,今日我和你说的话不要告诉你爹娘知道。”

  “恩!我才不会说呢,我那继母的凶样子,大人您也看到了。唉!我真恨不得有一天从家里走出去,永远也不受她的鸟气。”杨继盛气愤说道。

  秦厉和杨继盛只是接触了很短的时间,他对杨继盛的印象却很不错。但终归还是不了解杨继盛,也不敢再多问。

  随后又是鼓励了杨继盛一通,便让他回家去。

  秦厉独自一人踏上小桥,双眉微微皱起,陷入了沉思中。

  依秦厉的性格,他哪里是肯吃哑巴亏的主儿?那夜县学失火,秦厉一直安排李博在暗中调查。怎奈无从入手,饶是李博很是精明,暗暗调查了这么多天,也是毫无眉目。

  不成想今日因为杨继盛的事情,秦厉发现了端异。但此时也只是怀疑而已,毕竟没有抓到人证。秦厉琢磨着从陈翠英着眼,继续深入调查,一定要查出纵火者。

  随后又是想到了杨继盛身上。杨继盛因为家中贫苦,秦厉免去了他入学的修金。江都县虽说是个稍稍富庶的小县,但像是杨继盛这样的家庭也是不在少数,像杨继盛这样想读书的孩子也不在少数。秦厉想开创大明教育的先河,实行义务教育。

  可是实行义务教育的想法着实不错,但县学中的教授要吃饭,那么多的差役也要吃饭吧?这些都是需要银子的,可银子要从哪里去弄呢?

  修建县学从朝廷要了十万两银子,已经花去了大半。不收修金了,接下来县学的日子怎么过?秦厉还真是为了难。

  想靠着知县郑运林给银子,那想也不要想了。郑运林能将廪生的补助发下来就不错了。况且秦厉和郑运林现在是水火不容。郑运林专门等着看秦厉的笑话,净想法子祸害秦厉哩。

  难不成没了银子就朝正德皇帝要?要知道大明的国库也是日渐凋零,大明根本就没银子呐。况且秦厉总是朝正德皇帝要钱,那他这个教谕还能当下去吗?

  怎么办?难道说后世国家能实行义务教育,我秦厉在大明就不能施行了?

  秦厉低着头,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亮,暗道,不就是银子的问题么?银子是人赚来的。后世有些学校都是开办着校办工厂的,难道我秦厉就不能在县学中也开个工厂,用工厂赚来的银子去维持县学?

  一想到这里,秦厉兴奋不已。

  说来自打秦厉刚刚穿越大明跟着唐伯虎混的时候,就有个切身的感受。大明使用的都是毛笔,这对于秦厉这个在后世从来没用毛笔写过字的人很有些不习惯。他单单是练习使用毛笔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

  秦厉想在大明推出铅笔。铅笔制作很简单,而且秦厉发现在扬州地界也很容易寻到制作铅笔的最基本材料:石墨。至于制作铅笔所需要的木材,那更是随处可见。

  ……

  秦厉说干就干,回到县学,先是派人找来李博,对李博吩咐下去,让他派人暗暗跟踪调查陈翠英。一旦有什么新发现立刻向秦厉禀报。

  把这件事情安排好后,秦厉立刻寻来龙德友,和龙德友商议在江都县学开设铅笔制作工厂之事。

  

第一百三十九章 比试

  龙德友已经对秦厉佩服的五体投地,在他心里秦厉俨然是个小神仙,妖孽般的人物了。虽对“工厂”这个词闻所未闻,更是没见过什么叫铅笔,但还是十分的坚定的支持秦厉。

  龙德友胸怀大志,是个真正的干将,在龙德友的操持下,江都县学的铅笔制造厂很快建成,并依照秦厉事先画出的结构图投入生产。当然了,此时的大明还没有机械化,秦厉的这个铅笔制作完全是手工化。

  虽是手工制作,但工匠们也是按照秦厉的要求,采用流水作业。第一批铅笔在三天内便制作出来,足有两千余支,做工虽没有现代铅笔的做工精细,但在大明时代也算是新奇之物了。

  在秦厉想来,铅笔显然要比毛笔写字要方便好用的多,应该是很容易推广的。可出乎秦厉的预料,在铅笔的推广上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县学中现在有两百多名读书士子,秦厉先是让龙德友给他们每人发放了一支,要他们率先使用。龙德友将铅笔发下去了,可那些读书人只是当成一件玩物、新奇物件把玩,根本不用它去写字。

  不光是那些学生,就是连唐伯虎、祝枝山和文征明对铅笔也是毫无兴致,不予接受。只有那个意大利人利玛窦见到铅笔后很是兴奋,不住口的说,秦大人真是个能人哩,在我们国家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笔。

  对众人不接受铅笔的使用,秦厉感觉非常蛋疼。龙德友苦着脸站在秦厉旁边问道,“秦大人,没有人用铅笔,我们就不能再继续生产下去了。这工厂非但不能赚来银子,到头来还搭上了银子,这可如何是好?”

  龙德友主管着县学的账房,钱对他来说尤其重要。

  秦厉微微皱起眉头,暗暗骂道,这大明时代真是迂腐落后呐,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力怎么就这么差呀?

  难呐!

  实在想不到好办法,秦厉轻声说道,“龙兄,把县学中所有学生召集在一起,我亲自训话,演示给大家看。”

  龙德友领命而去。盏茶功夫,所有学生都集中在了大院里。

  作为县学的教谕,县学的主心骨,秦厉昂首挺胸,很有领导的派头。一袭淡青色长衫,头戴前高后底的官帽,一脸平静的站在众人面前。

  虽然当官的时间很短,但秦厉身上却是散发出一股威严,气场很大。

  秦厉的一双虎眼很是柔和的扫视一下众人,轻咳一下,说道,“本官今日召集大家,是要和大家演示一下这铅笔的使用。你们来县学读书也有一阵子了,大家已相互熟悉,不知你们当中写字最快的当属何人?”

  秦厉说话的声音很和缓,没有怒气。

  那些读书人旋即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最后众人将目光都落在赵文华身上。

  说来赵文华虽以前和秦厉有很多过节,但自从来县学读书,倒是老实本分,而且读书很是用心,好像真有悔过自新的迹象。秦厉虽心下十分厌恶他,但见他并不惹是生非,不寻衅滋事,也便像忘记了以前的过节一样,对他和其他学生没有什么区别。

  毕竟这赵文华虽生性狡诈,以前是仗势欺人,想和秦厉过不去。但最终还是被秦厉狠狠揍过了,他并没讨的任何便宜。

  赵文华站在人群中,很低调,他本不想站出来。但众人一致推举他,实在没办法,他这才一脸窘迫的走出人群,站在了秦厉身前。

  此时的赵文华低眉顺眼,一副对秦厉很是恭敬之态。轻声说道,“学生见过秦大人,说来学生不才,写字确实稍稍快一些。”

  “好!那本官就用铅笔和你用毛笔比一比写字的速度。”秦厉微笑着点头。

  “这……学生不敢。”赵文华脸上迅速掠过一丝诡谲,旋即却是一脸的惶恐。

  秦厉微笑着拍一下他的肩头,朗声说道,“赵文华,有什么不敢的?我江都县学出来的学生就是要有胆气,气冲霄汉。你只管拿出你的本事,用最快的速度写字,本官也是毫不谦让,用铅笔也要快快的写。让众人做个见证,到底是铅笔好用还是毛笔好用?”

  赵文华这才低首躬身,应允下来。

  早有人摆放了两张方桌,上面各铺了一张纸。赵文华读书是带来了书童的,那小书童虽没刘凤长的精神,但看去也是很机灵。秦厉和赵文华各自就位后,那小书童则站在赵文华身边,快速研磨。待研好墨后,龙德友则高声宣布,“比赛时间是半柱香,现在开始!”

  赵文华别看表面上伪装的老实乖巧,实则他对秦厉一直怀恨在心。他早已发过毒誓,有一天一定要寻回面子,将秦厉置于死地方解心头之恨。但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现在以他的本事和实力与秦厉是没办法比的。

  说来秦厉比他还要小上四五岁,但已是举人的身份,并且还是县学的教谕。而他才只是个秀才,还要在秦厉的县学中读书呢。这天壤之别之下,赵文华只有暂时缩起尾巴了。

  今日是秦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主动要和他比写字的速度。而且秦厉竟然还用的是什么铅笔,赵文华的那颗心便蠢蠢欲动了。此时他运笔如飞,打定主意要超过秦厉,让秦厉这个教谕当着这么多人出丑。

  那些读书的学生们平时都知道赵文华字写的好不说,还非常快,对他很是羡慕。

  此时他们的目光在秦厉和赵文华身上游走,但见赵文华手中的毛笔行云流水,快捷无比。再看秦厉,却是不慌不忙,拿着铅笔先是看了看赵文华,嘴角流露一丝微笑。而后趴在桌上,不急不躁的写了起来。

  看到这种景象,众人不禁窃窃私语,“秦大人要输呀!老祖宗一直是用毛笔写字的,哪里见过什么铅笔?这铅笔也能写字?”

  龙德友见秦厉不慌不忙的模样,也是暗暗担心,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秦厉通过这种比试的方法推广铅笔很是有用,但秦厉若是写字的速度比不上赵文华,那可就彻底完了。人们会更加不认可铅笔,还会成为众人的笑柄哩!

  半柱香的时间相当于后世的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很快过去,龙德友一挥手道,“停!时间到!”

  

第一百四十章 再上书

  学生中早有好事者奔跑上来,数起秦厉和赵文华写出字的个数。  ·

  跟着利玛窦学了算数,数数就是快了很多,等他数完了,顿时目瞪口呆。半柱香的时间,赵文华写出了两百三十七个字,秦厉则写出了六百六十五个字。

  数数的那人望着秦厉手中小小的铅笔,好久说不出话来。他万万不曾想到这小小的铅笔不但能写字,而且写出的字如此之多,差不多是毛笔的三倍了。更让他惊奇不解的是用铅笔写出来的字字迹非常清楚,很容易辨认,真是太神奇了。

  而那赵文华虽字写的很不错,工工整整的,但在刚才他运笔如飞,显然是有些潦草了,有些字那人竟认不出是什么。

  这就是硬笔和软笔的区别。

  当龙德友公布出秦厉和赵文华每人的字数后,全场哗然。就是连唐伯虎等三才子也是吃惊非小,啧啧不已。

  唐伯虎毕竟是大才子,放浪形骸惯了,他并不迂腐。此时他对秦厉更是充满了敬服,暗暗得意他自己收下了这么一个聪明绝顶的好徒弟。

  秦厉脸上仍然是古井无波,淡然的看了一下人群,刚要说话,不料赵文华却是忽然走上前来。此时的赵文华心下对秦厉更是充满了恨意。

  他本来自诩写字的度快,自忖今日一定会让秦厉丢人现眼,颜面扫地的。? ???·不成想还是让秦厉胜了,而且胜的极其完美。他暗暗狠,今日又一次栽在了秦厉手里,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赵文华有朝一日一定要秦厉好看,要了他的性命才解我胸中之恨。

  他心里虽然对秦厉恨意滔天,但脸上却是一点儿也没表现出来。他通红着脸朝秦厉深深一揖,说道,“秦大人。可否容学生对他们说几句话?”

  秦厉微微一愣,但旋即便说道,“行!我们县学讲的是民主,谁都可以说话。”

  “民主”这个词虽然大家都没听过。但在场的很多聪明人想了想还是能明白些它的意思。

  赵文华冲秦厉充满崇拜的违心一笑,转过身去,面对众人,朗声说道,“各位。说起毛笔,从古至今,我们已使用了上千个年头。这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谁也舍不得丢弃。”

  他说到这里故意顿了顿。而秦厉听了心下却是对他极度不满,但还是沉住了气,想听他下面如何说。

  赵文华在这里停顿一下,其实也是别有用心的,他就是想给秦厉添添堵。但真要是和秦厉拧着来,他现在是真没那个胆子了。这也算是小小的泄一下吧。

  他不敢停顿的时间过长,缓了口气接着说道。“可刚才你们都看到了,秦大人使用铅笔完胜于我。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铅笔不但能写字,而且很能快写字,比毛笔? ?·

  历史是不断进步展的,我以为秦大人推出的这铅笔,正是我大明的一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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